余英時先生1998年在“家天下、族天下、黨天下”一文中首次提出“族天下”這一概念,用來指代清朝和元朝的異族統治和政治制度。文章首發於《明報月刊》)一九九八年二月號,後作為代序收錄進《余英時評政治現實》一書中。余英時先生指出,“‘家天下’、和‘黨天下’是中國史上到今天為止的三種基本的統治形態”。而在“族天下”的“王朝體系之下,‘天下’屬於整個‘族’,而不是屬於某一‘家’”;“‘家天下’的概念開始得很早,秦始皇時候便有人提出‘五帝以天下為官,三王以天下為家’的分別(《說苑.至公》)”;“‘黨天下’的概念是四十年前由儲安平叫響的(恐怕不是他最先發明的)”。“‘黨天下’是二十世紀的新現象,在結構上它是從外面(前蘇聯)移植過來的。國、共兩黨都是以列寧、斯大林的黨組織為原型而建立起來的。所不同者一個不徹底(國),一個徹底(共)而已”。 余英時先生認為,“‘家天下’政權的後面沒有一個確定的統治集團作後盾,‘族天下’政權的優勢便恰好在此,它不是以孤零零的皇帝一家為本位,而是以全族為本位。‘族’不但構成了征服王朝的統治集團,而且還是有嚴密組織的。滿洲八旗制度便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所以清朝能統治268年之久。而“像‘族天下’王朝一樣,‘黨天下’也有一個確定的統治集團,而黨組織的嚴密更遠非傳統的族組織所能比擬”。 而“家天下”、“族天下”和“黨天下”又具有一些共同特徵。“在精神上‘黨天下’並沒有完全擺脫掉王朝的若干主要特徵。最明顯的,劉邦‘馬上得天下’,趙匡胤‘一條杆棒打下四百座軍州’,而‘黨天下’的開創者也深信‘槍桿子出政權’是絕對真理。政權可以和平轉移的想法在‘黨天下’的世界裡是根本不存在的”。 雖然余英時先生沒有對“家天下”、“族天下”和“黨天下”之間的相同和不同,特別是相互的聯繫做進一步的闡述,但卻勾勒出一個分析框架,可以用來解釋中國政治制度的演變過程。我認為,“族天下”在“家天下”和“黨天下”之間起作承上啟下的作用。雖然“族天下”和“黨天下”都是外部輸入,但卻是中國的基本政治規則適應新的環境和要求所需要的統治形態和政治制度。 
一、“家天下”、“旗天下”和“黨天下”的相同 先來看,三個“天下”之間的共同之處。余英時先生明確指出,用暴力奪取和維護政權是三者的共同特徵之一。除此之外,三者還具有二個共同點:第一,權力被一個特殊利益集團所壟斷,其它社會組織完全被排除在權力之外。“家天下”,權力壟斷在皇族手中;“族天下”是壟斷在旗人手中。“族天下”更準確而言,應是“旗天下”。與其說清朝是滿族統治,不如說是“旗族”統治。“黨天下”是壟斷在一個政黨手中。第二,權力以繼承的方式在壟斷集團內部交接。“家天下”和“族天下”都由前任皇帝在自己的嫡親中選擇繼任者。而“黨天下”則由現任黨魁在一個黨內小圈子中指定“接班人”。如果將王朝定義得寬泛一些,王朝是主要由暴力建立和由暴力必要維護,權力被一個特殊利益集團所壟斷並在集團內交接的統治形態,那中共的統治形態也可歸屬於王朝,是中國傳統王朝在新的環境下的延續與演變。 二、“家天下”、“旗天下”和“黨天下”的不同 而三個“天下”也具有一些明顯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權力壟斷集團以什麼基礎而建立;二是權力壟斷集團的權力繼承機制;三是權力壟斷集團的開放性;四是權力壟斷集團的規模;五是與官僚集團之間的關係。 “家天下”是以血統為基礎而建立的,只有皇族、皇帝和皇帝的嫡親才是權力壟斷集團的成員或潛在成員。外戚、宦官和官僚機構的權力都由皇權衍生和授予而來。皇權的繼承機制則是傳子,皇帝的男性子嗣才有資格繼承權力,一般由嫡長子繼承。因而最為封閉,不具有開放性;皇族的規模也很小。皇權授權和主要依靠官僚體系實行統治,所謂“代天子牧民”。皇族身份與官僚身份絕然分離。皇族相當於股東,相當於天下的所有者,而官僚相當於管理者。 “旗天下”的結構更複雜一些。清朝在征服中原之前,就建立了“八旗”制度。“八旗”是一個以軍事為主,兼具狩獵和農耕的軍民一體化組織。這樣的組織最初是四個,後發展為八個。八個組織在出征時打不同顏色和圖案的旗幟,統稱為“八旗”。“八旗”之間還分尊卑等級,分為上三旗和下五旗。努爾哈赤將其所轄人口全部編入“八旗”,以滿人為主,原則上所有滿人都是旗人,除了受到處罰;但也有漢人和蒙古人。在建立清朝後,“八旗”成員,旗人在土地及財產,職業選擇和法律地位上擁有許多特權,成為一個擁有特權的特殊利益集團。但滿清建政後,就不再吸納新的旗人,旗人身份只能通過世襲獲得。旗人的後代才能成為旗人,享有特權。非旗人在清朝建立後,就無法再成為旗人。 清朝基本沿襲了明朝的政治制度,在此基礎上增加一些新的制度。“旗天下”並沒有摒棄“家天下”,“旗天下”中寓含有“家天下”,仍然有皇族及其特殊權力存在。皇族同時具有旗人身份。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後代,愛新覺羅家族是清朝的皇族,王朝的最高權力只能由愛新覺羅家族來把持和繼承。清朝的統治形態實際上是一個雙層結構。擁有諸多特權旗人屬於統治階層,但旗人男丁仍然有從軍或當差的義務,或入朝為官。與完全不從事勞動的皇族不同。而皇權則在旗人之上,享有更高的壟斷權力。旗人則給予皇權統治堅實和更廣泛的支持。比較起來,清朝的統治形態,“家天下”的色彩更濃一些,旗人雖然擁有特權,但在意識形態上並不具有什麼地位。清朝與過去的王朝一樣,宣揚天下是愛新覺羅家族的天下,而沒有宣揚天下是旗人的天下。之所以將清朝稱之為“旗天下”,是為了突出出現了旗人這一新的特權階層的變化。 八旗制度與歷代王朝對功臣的封王封爵也有所不同。漢朝廢除異姓封王后,歷代王朝就只有皇族才可封王。清朝也實行爵位制度,分宗室爵位和異姓爵位。宗室爵位只有愛新覺羅一族才可獲得,分12級。異姓爵位得有功績才能獲得,分27級。不同等級享受的俸䘵和其它待遇不同。爵位則分可世襲和不可世襲。可世襲的爵位,一般傳一代則降一級,直至降為平民。清朝是降到最低一等,就世襲罔替。這個規則倒挺合理的,平衡了前人的蔭德和後人的坐享其成。旗人身份則始終是世襲罔替,與父輩的待遇相同。爵位在王朝的任何時期都可能獲得,而旗人身份則只能在清朝建政前獲得。但有爵位的人數比較少,而且有爵位的人相互之間沒有認同感,不構成一個統一體。相對而言,爵位階層對皇權統治的支持作用沒有旗人大。 清朝的“家天下”與過去的皇權統治一樣,以血統為基礎,繼承機制為傳子,封閉和規模小。但“旗天下”清朝建政前具有一定的開放性,不完全是以血統或民族為基礎。在奪取政權中願意參加和歸附清軍的漢人和蒙古人,也被編入“八旗”,取得旗人身份。八旗漢軍數量甚至一度超過滿人。但建政後則不具有開放性。旗人的身份則只能靠世襲獲得。同時,將大量漢人旗人大量出籍,只出不進;從規模上來看,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劉小萌在“清代八旗人口的變化及其影響”一文中估算,清初順治五年(1648) ,旗人人口約為173萬,占清朝總人口的3.5%;經過239年,到光緒十三年(1887),旗人人口增至254萬,但占清朝總人口的比例則下降為0.6%。顯然比皇族的絕對規模大多了,相對規模也大多了。可能明朝是個例外,據估計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約為100萬人,按明末大亂之前1億人口計算,朱氏子孫占全國人口比例達到了1%,超過了清末旗人占總人口的比例。當然,朱氏大量繁衍,明朝的經濟難以承受,其子孫的特權並沒有得到完全保證,不斷削弱。“旗天下”仍然主要靠官僚體系實施統治,但旗人對皇權統治起到了補充和輔助作用。旗人也可入朝為官,皆具旗人和官僚身份。打破了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界限。 “黨天下”的黨組織這一權力壟斷集團則是建立在意識形態基礎之上的。以“皇族”的稱謂為基準,可將清朝的“八旗”稱為“旗族”,中共的黨組織稱為“黨族”。在中共革命時期,中共宣稱為實現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奮鬥犧牲的意識形態與其對追求權力壟斷是一致的,不分彼此,互為目的。但革命成功與建政後,意識形態和權力壟斷就逐漸分離,如今意識形態已經完全蛻變為保持權力壟斷的幌子。八旗制度相對於漢族主體是外來的,八旗成員也主要由滿族構成。黨組織制度也是外來的,由俄共輸入。但黨組織成員自中共成立起則以漢人為主體,這一點與八旗制度不同。八旗制度是滿族人強力輸入,被漢人所接受。而黨組織制度則是漢人主動引入。 一般黨員沒有明確的特權,但相對於非黨員有許多隱性的特權,包括體制內擇業,升遷有更多機會和受法律從輕處罰等。而在組織內的職務越高,擁有的特權則越多;“黨天下”最高權力的繼承機制則由“家天下”的“傳子”轉為“傳能”,將權力授予交接給通過官場歷練和考驗能擔當大任一步一步升遷到高位的高級黨官。這裡面也有潛在的世襲因素,“紅二代”的起點更高,升遷更容易,有“泛家天下”的跡象。清朝是旗人內存在皇族,而“黨天下”則是黨組織內存在一個中央高層,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最高權力世襲已不是“黨天下”的制度性規則,在中央高層和黨組織的中下層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 黨組織則更為開放。在毛時代,除了成分不好的家庭成員被排除在外,其它人都有申請資格。改革開放後,原則上所有人都有資格申請加入中共。但是否能獲得批準則受很多因素影響,主要取決於個人對黨組織的服從度、社會關係和基層黨組織的考量。但黨員的身份不可世襲;“黨族”的規模比“旗族”又大多了。1949年中共建政時,黨員數為448.8萬,占全國總人口的5.4億人的0.83%;到2023年底,黨員人數為9918.5萬,占全國總人口140967萬的7.03%。無論絕對規模還是相對規模都大大增加。規模的擴大主要源於其開放性。 “黨天下”的組織更為龐大,結構也更為複雜。就中共而言,設有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同時在軍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設有黨組織。原則上,中央委員會是中共的最高權力機構,但實際上權力集中在幾十人組成的政治局,政治局中又設有若干常委,具有更高的權力。最高權力則歸屬於黨的領袖,黨主席或總書記。“黨天下”與“家天下”和“旗天下”最大的不同在於黨組織這個權力壟斷集團深入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層次,直到基層。 黨員需要從事各項具體工作,其中掌握權力的官員則分黨官和政官,黨組織的職務和政府部門職務。但黨官和政官之間沒有絕然的界限,黨官和政官之間可以相互轉換,沒有任何硬性限制。而且在升遷過程中,官員可能在黨官和政官之間來迴轉換。皇族則與官僚之間則不存在這種關係。除了為了統戰和裝扮民主而存在極少數非黨員政官之外,絕大部分政官都是黨員。而“旗天下”,旗人官員則占少數。黨官是專職,而政官可能是專職,還可能兼職黨官。各級官員,黨的書記的權力高於行政長官,官員的職務以在黨內擔任的職務論高低。兼職的黨內職務也高於正式的行政職務。比如市長兼市黨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的職務就高於市長的職務。從統治效率上來看,高級別黨員與官僚系統高度重合似乎比較低效,不設立黨組織的統治效率更高;但從壟斷權力的角度,卻非常必要和有效。只有進入了黨組織系統,才有可能進入權力壟斷集團。黨組織作為一個權力壟斷集團,如神經網絡高度嵌入官僚集團和社會各領域各層次,能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的控制。這比“家天下”和“旗天下”,權力壟斷集團從外部對官僚集團進行控制的效果大得多。所以,即使高級別黨員與官僚系統高度重合,黨官和政官之間沒有絕然的界限,作為權力壟斷集團的黨組織和作為管理機構的官僚系統相分離是非常必要。 三、“旗天下”的承上啟下作用 清朝的“旗天下”具有偶然性。漢族內部的改朝換代,除了以皇帝宗室為權力壟斷集團之外,如果再擴大權力壟斷集團範圍,就沒有比較明確的界限,不好劃分權力壟斷集團和非權力壟斷集團。而清朝是少數異族為基礎征服了大多數的漢族而建立的統治,以滿族為基礎建立的旗人體系則與非旗人有比較清晰的界限,可以將權力壟斷集團的範圍有所擴大,以增強權力壟斷集團的控制力,同時又不至於沒有限制而導致社會的經濟供養能力不可承受。雖然具有偶然性,但卻滿足了中國政治制度朝向權力壟斷集團不斷加強社會控制的內在需要,因而清朝“旗天下”具有對“家天下”很強大的加持作用,也是清朝能有268年的命數之久的重要原因。假如近代沒有西方的侵入,清朝滅亡後,建立的是一個漢人王朝,會不會沿襲清朝的“旗天下”呢?也有可能。旗人本來就不全是滿人,漢族“起義軍”一樣可以效仿清軍的八旗制度。從而可以將“旗天下”作為“家天下”的補充而沿襲下去。清朝以前的漢人王朝沒有建立旗人制度,也可能是受物質基礎的限制。而清朝在建政後將“打江山”的初始和基本力量給予世襲的特權,經濟發展到正好能承受。物質基礎是個約束條件,而少數異族征服則是個便利和誘發因素。 清朝末期,受到西方極大的衝擊,在與西方的交戰中一敗再敗。於是漢族精英和大眾普遍認為清廷不能再給予臣民天朝上國的優越感,就失去了做主子的資格;將自己臣服於一個對外屢敗的統治視為奇恥大辱。近現代革命由此萌生。目標是增強國力,以趕走列強和排除其干預和影響;尋找各種強國的方略,什麼最管用,能最快見效就用什麼。最終,精英們基本達成要加強和集中國家權力,將全體國民動員凝聚起來才能強國的共識。如毛澤東所說,“摸索救國救民的真理”。將“救國救民”理解為加強和集中權力就對了。這樣,當馬列主義傳入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形態最能滿足中國人建立一個具有強大控制力的權力壟斷集團的需要,以趕走列強和恢復臣民的自豪感和優越感。 “黨天下”從兩個方向增強了權力壟斷集團的控制力,一是極大地擴大了統治集團的基礎和範圍,二是改變了最高權力的繼承機制。革命黨人認為君權世襲的“家天下”是導致王朝衰敗的重要原因。於是,“辛亥革命”廢除了最高權力世襲的制度,繼承機制由“傳子”轉為了“轉能”。夏朝建立“家天下”之前,堯傳舜,舜轉禹也是傳賢傳能。大概權力繼承機制由組織規模、外部環境和溝通的充分性所決定。組織規模越小、外部環境越險惡、組織內部溝通越充分,就採取“傳賢傳能”的機制。反之,則採取“傳子”的機制。堯舜時代,群體的規模小、外部環境險惡、群體的生存能力弱,由最賢能的人領導才能最大機率避免組織覆滅。同時,群體規模小,組織內部溝通比較充分,對誰是最賢能者容易達成共識。實在達不成共識,就單挑決勝負,勝者為王。以避免組織內部的劇烈爭鬥,削弱組織的生存能力。到禹當權時,組織規模大了,外部威脅沒有那麼嚴重了,同時溝通手段跟不上組織規模的擴大導致內部溝通不充分,對誰是最賢能者不容易達成一致,於是轉為“傳子”。“傳子”則更容易達成共識。即使繼位者未成年或無能,在賢能者的輔佐下,也不至於有什麼急迫的危害導致王朝覆滅。但卻避免了內部為爭王位陷入持久和劇烈的爭鬥。那到了近代,引入了西方的信息交通手段,內部溝通大大增強,即使國家的規模大了許多,結構更為複雜,內部溝通也能比較充分。在權力壟斷集團內部對賢能者比較容易達成一致,主要注重能力,有沒有賢德倒在其次,或者不考慮。具備了“傳能”的客觀基礎,加之增強國力需要領導人具備較高的能力,避免“傳子”可能繼位者未成年或者無能,就又由“傳子”轉為了“傳能”。雖然不能完全避免爭鬥,但卻能將爭鬥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至於引起權力壟斷集團內部分裂而爆發戰爭。 基本上,可以將黨組織看成是“八旗”組織的演變和擴大。雖然“黨組織”也是外來的,但“八旗”制度也提供了一定的基礎。 除了黨組織外,“黨天下”的其它一些制度也沿襲了“八旗”制度。戶口制度與“八旗”制度具有更大的相似性。“黨天下”有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之分,就如旗人與非旗人之分。“黨天下”以前的戶口制度具有人身限制和連坐的功能,但沒有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物質待遇和權益上的差別。非農業戶口和旗人比農業戶口和非旗人具有更多的物質待遇和權益,而且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身份和旗人和非旗人一樣,是世襲的。只不過,有“農轉非”的微小機率。由於身份的差別和世襲,雖然沒有禁令,非農戶口與農業戶口之間的通婚與旗人與非旗人之間通婚的發生率一樣很低。相互之間通婚生育的子女可能失去非農業戶口或旗人身份。目前,非農戶口和農業戶口之間權益的差別雖然已經減少,但仍然存在。再一個,改革開放前和初期,還有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之分,也是根據身份的不同,具有差別待遇。以前體制內工作還有由子女頂替的做法,也具有一定的世襲性。另外,中共的離休幹部享受的高待遇與旗人享受的特權也具有相似性,而且參加革命的時期越早,待遇越高,分為紅軍時期、抗日戰爭前期和後期,與解放戰爭時期。而旗人的待遇差別則與歸屬什麼旗相關。 中國歷史上的制度演變主要表現為由分封制轉為郡縣制,由郡縣制轉為黨國制;由“家天下”轉為“旗天下”,進而由“旗天下”轉為“黨天下”。 “旗天下”介於“家天下”和“黨天下”之間,起着承上啟下的作用。如果將制度看成是函數的因變量,那中國基本的政治規則就是決定製度演變的常量。“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君權至上”、“定於一尊”等就是中國人從古至今未有改變的基本政治規則。只是“君”和“王”的形式或稱呼有所變化,實質沒有變化;而技術及經濟效率則是自變量;在有外部輸入,得到顯著提高,能提供更強的控制手段和供養更龐大的權力壟斷集團和官僚機構時,導致制度的變化。總的趨勢是,隨着技術及產出效率的提高,權力壟斷集團的開放性和範圍不斷擴大,壟斷集團的權力不斷加強和集中,官僚集團越來越龐大,對社會的控制力越來越強,控制範圍不斷擴大,控制層次越來越下沉。 完稿於2024年11月6日 首發《議報》https://yibaochina.com/?p=254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