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各國稅制了,寫完這篇,我甚至覺得我可以去幫美國人報稅了,反正國稅局官網啥信息都有。 美國。 同樣,從世界老大美國開始。 美國稅制總體架構是聯邦、州、市三級體系,稅收占GDP約26%,在發達國家中偏低,財政分權度極高,聯邦主要靠所得稅,州靠銷售稅,地方靠地產稅。 由美國國稅局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統一管理聯邦稅,自報自繳制度發達,稅務中介(會計師、報稅軟件)市場龐大,稅務審計非常嚴格,逃稅可構成聯邦重罪。低間接稅、重直接稅,州與州之間的稅競爭激烈(如德州無州所得稅,加州卻是高稅率)。 美國的稅收主要體系如下表: 
但光看這麼個表,簡單的不能再簡單了,實際上非常複雜,各種抵扣、減免,需要詳細介紹。 聯邦層級的個人所得稅。 先說個人層面吧,聯邦收的稅很簡單,以總收入減去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即為應稅所得(Taxable Income),10-37%的累進邊際稅率(progressive marginal tax rates)是針對應稅所得的。 個人按照報稅的規則分為,單身申報者(Single Filers)、已婚聯合申報(Married Filing Jointly)和家長戶主(Head of Household)三類。 這三類區別如下表: 
對於戶主這個類別,即使法律上仍在婚姻中,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也可以“視為未婚”(Considered Unmarried),從而以戶主類別申報:與配偶分居超過半年;有孩子與自己同住;自己支付了超過一半的家庭開銷;孩子在自己監護下。 三類人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如下(年度收入,2024年納稅年度,適用於2025年報稅): 
根據這些規則和累進稅的計算規則,可以得出稅額,再加上稅收抵免(Credits),可得出應繳稅額(Tax Due)。 怎麼計算應稅收入?稅前的扣除。 關於這個年收入,也是有很多名詞,美國用的是調整後總收入(AGI)再減去“標準扣除額”(和逐項扣除額兩項,哪個大用哪個)而不是原始的總收入,另外還有調整後調整總收入(MAGI)這個概念,如下表: 
AGI的計算要減去的扣除項有傳統IRA繳款、學生貸款利息、健康儲蓄賬戶HAS繳款、自雇健康保險、學費等,也就是進一步降低收入,讓納稅者以更低的基數去計算稅額。 MAGI就是把部分減去的扣除項加回來,用於判斷是否符合抵免或福利資格。 總收入到AGI這一步,有個稅前可扣除項目(above the line),也就是稅前直接減掉相應的數額,降低應稅收入,減少應納稅基數。具體有:傳統IRA供款(可扣除一定限額,2024年為6500,50歲以上為7500)、401(k)員工供款(通常已在W-2表工資中排除,不在報稅時扣除)、學生貸款利息(最多可扣2500,受收入上線限制)、學費與費用扣除(已被教育抵免取代,某些情況下仍適用,但不常見)、自雇健康保險保費(可100%扣除)、自雇退休金(扣除實際供款)、贍養費(僅限2019年前協議)、HAS健康儲蓄賬戶供款(需高免賠額醫療計劃,可扣除限額內金額)、教師教育之處(最多可扣300)、搬遷支出(軍人專用,稀有)。總收入扣除完這些,即為AGI金額。 得到AGI後,還會繼續給一個扣除的機會(像醫療保險扣除、房貸利息、房租支出、州和地方稅、慈善捐贈、災害損失、投資利息支出等),分為“標準扣除”、“逐項扣除”兩種,只能二選一,不能同時用,哪種方式金額高就選哪種。標準扣除為稅法固定的固定金額,每年根據申報身份調整,IRS會每年公布,申報很簡單,只需要勾選即可;逐項扣除就需要填寫附表,把實際支出的可扣項目一一列出,還要保留支出證明。TCJA(2017稅改)之後,標準扣除額度翻倍,於是大多數美國人會選“標準扣除”(約87%),逐項扣除更適合高收入、房貸族、慈善捐贈多的人。AGI再扣除這個後,即為納稅人的應稅收入。 稅後的抵免。 如果AGI比標準扣除額還少,那就一分錢稅都不用交,還可能獲得“可退還稅收抵免”(Refundable Tax Credit,也就是政府發放的現金補貼,相當於福利)。 這個可退還抵免是個很妙的設計,有工薪所得稅抵免(EITC)、額外子女稅收抵免(ACTC)、部分教育抵免等。這是美國稅制中典型的“稅收福利化”(Tax as Welfare)思路,通過稅收系統發放社會補助,避免直接“社會福利”標籤、被視為“救濟金”,能精準識別目標群體(因為IRS掌握收入數據),對於低收入者而言,這個可退還地面往往是主要收入來源。這是個非常好的“劫富濟貧”實際操作方式,非常值得中國借鑑,也非常契合我設想的新稅制。 再談下聯邦的個人所得稅抵免(Tax Credits,包含可退還抵免),常見的有: 子女稅抵免(Child Tax Credit,CTC)。對象為有17歲以下符合條件子女的納稅人,且與納稅人共同居住超過半年,由納稅人提供主要生活費用。抵免額度一般為每名合格子女最多2千美元(收入越高,抵免額度越少),曾在特定年份有臨時提高額度(如2021年疫情),但之後恢復了常規,有收入限制、抵免遞減,加入收入超過某一水平,則逐步減少。如果稅負不夠,用不到全部抵免,剩下的可退還部分稱為額外子女稅收抵免 (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ACTC,最多1600美元可以退還)。 關於“收入越高,抵免額度越少”,需要再詳細的說明一下,有一個抵免開始逐步減少的年收入門檻,每超過門檻1000美元,抵免額減少50美元,三種申報身份的門檻如下表,這裡的收入數據採用的是修正後調整總收入MAGI,不是原始總收入也不是AGI也不是應稅收入,頭都被搞暈了: 
此表是按一個子女算的,如果有兩個子女,那就是超出門檻8萬全部取消,三個子女,超出門檻12萬,以此類推。 對於沒超過門檻的那些,可退還額度=(MAGI收入-2500)×15%(與子女數無關),最高1600美元/每個子女,這就是收入越高可退稅金額就越高,美國這個退稅規則雖然有一定的劫富濟貧效果,但同時也是在鼓勵勞動。例如收入2萬的,公式算出來是2625元,如果他只有一個子女,那只能退1600美元,如果有兩個子女,就可以退2625元,有三個子女,也是退2625元。反過來推算,想拿滿這1600美元/每個子女的退稅額,1個子女的需要收入達到10667美元,2個子女的需要達到23833美元,3個子女的需要達到34500美元。也就是說這個退稅對於大部分美國人來說,幾乎都可以全額拿到。 請注意這個公式,有2500美元的門檻,如果年收入2500美元以下,那ACTC就與你無關了。領現金是這麼領的,假設一個年收入12500的人,按照聯邦稅率,他收入未達到“標準扣除額”,不用繳稅,但因為有子女可以領ACTC,按公式計算可以領到1500美元,這1500美元會用現金發放。 ACTC領取的流程(也包括其他可退還抵免):首先要有工作並有收入(earned income,工資、薪金、自雇收入等),還要有有效的SSN,孩子資格也要能夠證明,年度報稅(填Form 1040),在申報表上填寫並申報可退還抵免項,IRS處理申報,若符合條件且計算出可退還抵免,IRS會把超出稅額的那部分當作退稅/現金支付,通過直接存款(direct deposit)或支票發給納稅人,申請人也可以選擇把退稅應用到下一年預繳(less common),如果先前有欠稅(如欠聯邦欠款、學生貸款拖欠、或過去有退稅被誤用),IRS可能用可退還抵免抵消這些債務(offset)如果抵免沒有超出繳納的稅額,那就直接減稅,比如一個人應納稅3000,抵免額度1600,那最終只需要納稅1400,如果全年預扣稅>應納稅額,多餘部分按照“普通退稅(Over-withholding Refund)”原路退回。 各類抵免額度與條件隨國會立法或年度調整變化,每年報稅前查看當年規則非常重要。 工薪所得稅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對象為低收入但有勞動收入(earned income)的個人或家庭,抵免額度根據家庭結構(比如有多少孩子、收入多少、報稅狀態等)差別很大,像有孩子的家庭就可以抵免數千美元,是可退還的抵免(refundable credit),即便納稅人稅負為零,也可能拿回一部分。這個抵免是美國最重要的低收入勞動家庭現金補貼之一,設計上主要是鼓勵就業、減少貧困,與CTC一樣,也是以MAGI為基數計算,沒工作的也是與這個無緣的。 EITC的計算邏輯。分三階段,形成一個爬坡-封頂-遞減的曲線。 爬坡階段(收入<臨界點1),EITC=收入(Earned Income)×分階段實施率(Phase-in Rate),隨收入增加,EITC線性增加,Phase-in Rate按子女數量算,0子女7.65%,1個子女34%,2個子女40%,3+個子女45%。 封頂階段(收入在臨界點1和臨界點2之間),當收入達到某個數額後,EITC達到最大值(Maximum Credit),保持不變,這個最大值隨子女數量不同而變化,0子女約600美元,1個子女約4200美元,2個子女約6500美元,3+個子女約7500美元。 遞減階段(收入>臨界點2),EITC=最大值-(收入- Phase-out Start)×Phase-out Rate,收入超過起始遞減點,EITC逐漸減少,直到到達上限收入,EITC=0,Phase-out Rate也隨子女數量變化,0子女7.65%,1個子女15.98%,2個子女21.06%,3+子女21.06%。這樣設計是低收入全額,收入增加逐漸遞減,高收入不再享受補貼。 收入上限和抵免額度每年都會調整,以通脹變化,以2024年為例,見下表: 
舉例。單身有2個孩子,年收入15000美元,Phase-in:40%×15000=6000,<最大限制6500,屬於爬坡階段,所以EITC=6000,IRS可退還,如果他的應納稅額<6000,剩餘的部分直接發現金;如果年收入25000,超過減征點20000,Phase-out:25000-20000=5000,EITC=6500-21.06%×5000=5447,如果應納稅額<5447,仍然可以退還現金。 大學前期教育抵免(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AOTC)。對象為再度大學本科前期(通常為前4年)學生的家長或學生本人,抵免額度最多約2500美元/年(具體合格教育支出比例乘以抵免率,具體年度規則可能稍有變動),部分為可退還。 終身學習抵免(Lifetime Learning Credit,LLC)。對象為任何合格高等教育課程(包括研究生、在職進修等),抵免額度最高約2000美元/年(根據合格教育費用的一定比例),與AOTC不可同時申報同一年同一學生。為非退還抵免,即不能拿回超出稅負的部分。 收養抵免(Adoption Credit)。對象為合法收養子女的家庭,抵免額度可達數千美元(具體上線每年可能調整),有資格要求(如收養費用、收入限制、時間等)。 還有很多種抵免項,如儲蓄者抵免(Saver's Credit,Retirement Savings Contribution Credit)、保費稅收抵免(Premium Tax Credit,PTC)、住宅節能抵免(Residential Clean Energy Credit)、電動車抵免(Clean Vehicle Credit)、老年/殘疾人抵免(Credit for the Elderly or Disabled)等,這裡就不列出了,真的有需求的,可以去IRS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irs.gov/credits-and-deductions-for-individuals,可以看到最新年度的所有可申報抵免項目(credits)和扣除(deductions),每項抵免的適用條件、申報表單(如Form8863、Form2441等),還有各類專頁,IRS每年更新以此,配合國會修訂稅法後發布的《Internal Revenue Code》調整。 可退還和非可退還區別在於,前者如果抵免額超過你交的稅額,可以通過現金等方式得到退稅,非可退還最多只能抵消至稅額為零,超出部分不能拿回。 州級個人所得稅(State Income Tax)。 州這一層是美國稅制最複雜、最具差異性的部分,因為每個州都擁有高度獨立的稅收立法權。 美國共50個州+DC,有9個州沒有個人所得稅(德克薩斯、佛羅里達、內華達、華盛頓、懷俄明、阿拉斯加、南達科他、新罕布什爾、田納西),41個州+DC有個人所得稅,其中11個州按“統一稅率”(flat rate)徵稅(如克羅大多4.4%,伊利諾伊4.95%),其餘30個州為累進制(1%-13.3%,加州最高)。沒有個人所得稅的州通常依賴銷售稅(Sales Tax)和房產稅(Property Tax)補足財政。 幾乎所有有所得稅的州都已聯邦AGI為徵稅起點,再根據本周規則進行加項/減項調整: 州應稅收入(State Taxable Income)=聯邦AGI±州修正項目-標準或逐項扣除(Standard or Itemized Deduct),例如加州會加回聯邦免稅的市政債券利息、扣除州養老金收入等。 幾乎所有有所得稅的州都設有一定的抵免政策,有的直接仿照聯邦制度,有的完全獨立設計。多數州的抵免是僅抵減稅額(nonrefundable),也就是非可退還抵免,少數周對低收入家庭提供可退現金(refundable credits,如加州、紐約)。 總結個人所得稅的聯邦和州兩個層級,就是納稅人的稅前總收入,先減去稅前扣除(Above-the-line Deductions),得到AGI。AGI再減去標準扣除額(或逐項扣除額,誰大用誰),得到應稅收入,再根據稅率表計算出應納的稅額。再減去稅收抵免,得到實際應納稅額,如果稅收抵免是可退回的且大於應納稅額,那納稅人可以得到現金補貼。有預繳的納稅人,根據實際應納稅額的數額大小進行退還或者補繳。而稅後收入=稅前收入-社會保險稅FICA-聯邦所得稅-州所得稅+抵免-(退休計劃供款+HAS健康儲蓄賬戶+FSA靈活支出賬戶+健康保險保費+生命殘疾保險+交通/停車補貼等,這些都可以降低應稅收入),交通/停車補貼是屬於福利,原則上可以當成是稅前收入裡面的,等效於稅前扣除,不會計入應稅收入。 社會保險稅。 這個就不多談了,雇主和雇員各繳7.65%,在各國養老制度里有寫,一代人占另一代人的便宜。 企業所得稅。 先理聯邦層面的吧。企業所得稅主要由Internal Revenue Code (IRC)第11章規定,由IRS負責徵收和管理。傳統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S型公司本身不繳稅,利潤“穿透”到股東個人報稅,有限責任公司LLC按選定的納稅方式繳稅(可作為獨資/合夥企業或傳統公司)。自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起,傳統公司企業所得稅統一稅率為21%,不再分檔,以前是累進稅率(15%-35%)。 S型公司有很多限制,股東必須是美國公民或居民,股東人數≤100,只能發行一種股權(普通股),主要適合小型或家族企業,利潤不大但希望股東直接享受稅收優惠。 LLC這塊,獨資企業直接在個人所得稅表上申報淨利潤,按個人所得稅率繳稅,還需要繳納自雇稅(也就是自己繳納FICA,社會保險稅),合夥企業就是把淨利潤按比例分給合夥成員,每個成員把自己分到的利潤計入個人所得稅申報,也要交自雇稅。50%的自雇稅可扣除用於個人所得稅計算,也就是在AGI中扣除,這兩種LLC都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納稅基準。應稅收入=收入總額-合法扣除額。 收入包括銷售收入、投資收入、其他經營收入。 可扣除項目包括:營業成本COGS、薪酬與福利、折舊與攤銷、利息支出、租賃費用、廣告和營銷支出、業務保險、慈善捐贈(有限制,最多為應稅收入的10%)、壞賬準備、稅費(聯邦稅前允許扣除的州和地方稅),並非所有支出都可全額扣除,IRS對資本支出、關聯企業支付、慈善捐贈等有明確限制。簡單看起來主要就像是收入-成本,比中國的什麼毛利潤、增值稅、淨利潤看起來清爽多了。 虧損。企業虧損可在一定條件下抵減未來或過去的利潤。NOL虧損結轉(Net Operating Loss),不能結轉回前2年(以前可以),可無限期結轉未來,遞減最多80%應稅收入;結轉回扣(Carryback),即虧損可以向過去的納稅年度抵扣已繳稅款,也就是“退回過去已繳稅”,部分特殊行業仍可回扣(農業、保險等)。 說完稅前的應稅收入計算,自然就是稅後的抵免了。企業可申請多種聯邦稅收抵免,直接抵減應納稅額。如:R&D信用(Research & Development Credit),合格研發支出可抵稅,創新型企業常用;可再生能源/綠色投資抵免,投資太陽能、風電、EV充電等項目;低收入住房抵免(LIHTC),建設或投資低收入住房項目;僱傭特定群體抵免(Work Opportunity Tax Credit, WOTC),僱傭長期失業、退伍軍人等特定員工;其他特定行業/政策抵免,如福利、培訓、殘障就業等。 企業報稅簡化流程就是:確定總收入-減去允許扣除的成本與費用,得到應稅收入-使用統一稅率21%,得到初步稅額-減去可用稅收抵免,得到最終應繳稅額-繳稅/預繳稅/估稅。 企業按季度估算應繳稅額(Estimated Tax),避免罰款,對應Form 1120報稅(C-Corp)。 州層面的企業所得稅。 大部分州對傳統公司徵收企業所得稅,納稅範圍通常僅針對在該州有營業實體或業務聯繫(Nexus)的企業,州稅與聯邦稅獨立,企業需要分別申報。 州稅各州差異非常大,部分州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如內華達、難達科特、華盛頓、德州),但會改徵特許經營稅/營業稅,德州征毛收入稅(Franchise Tax),華盛頓征營業毛收入稅(B&O Tax),有些州是固定稅率,有些州是累進稅率。 應稅收入計算這塊,大部分州直接以聯邦應稅收入為基礎,會有特定調整,比如聯邦扣除的州稅需要加回。 各州有不同的抵免政策,虧損結轉也是有些允許回扣,有些只允許結轉未來年份。大部分州允許S型公司、LLC的利潤穿透到股東個人報稅。 企業一般按季度估繳,年度報稅使用州特定表格(如CA Form100,NY Form CT-3等)。 銷售稅(Sales Tax),消費稅(Excise Tax)。 美國的這種直接稅理起來就是簡單直接。 銷售稅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徵收,對象是大多數零售商品和部分服務,稅率差異大,各州、各城市、各縣可疊加,徵稅方式是商家代收代繳-報州稅局-最終由消費者承擔。食品在多數州免稅,醫療用品、處方藥、教育相關物品、出售給政府機構的貨物也會免稅。 商家代扣的方式,商家必須註冊州銷售稅賬戶,定期申報繳納(通常每月、季度或年度),銷售稅=商品售價×稅率。 消費稅由聯邦和州層面徵收。 聯邦層面主要對煙草、酒精、汽油、航空燃油、奢侈品、槍械等徵收,按單位計價,例如每加侖汽油18.4美分(聯邦汽油稅),每包香煙1.01美元(聯邦稅),或按價格計稅(銷售價格的一定百分比徵收),由生產商/進口商繳納,最終成本當然還是轉嫁給消費者了。以汽油為例,一加侖汽油售價3美元,聯邦汽油稅0.184/加侖,州稅0.5/加侖,消費者實際支付=3+0.184+0.5=3.684美元。 財產稅。 財產稅是美國地方政府稅收中最大的一塊,也是居民和企業都必須面對的稅種。徵收對象主要是不動產(包括土地和建築物),部分地區對個人動產(如汽車、船隻、商業設備)也徵稅,徵收用途為地方教育、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 計算方式。 稅基(Assessed Value),財產稅不是直接按市場價格收稅,而是按評估價值當作稅基。由地方稅務評估員定期評估,通常低於市場價值的一定比例(Assessment Ratio),例如房屋市場價50萬美元,評估比例80%,稅基為40萬美元。 聯想一下,還好中共沒收財產稅,否則絕對會出現市場價50萬的房子,給你評估到500萬,然後按500萬當作稅基來稅收的現象,不交那就抓進去,交錢再放人,紅軍當年這套干的可順手了,這種祖傳手藝估計早就深入中共的靈魂了。 稅率,財產稅率通常按每千美元的稅額(mill)計算,不同地方政府會疊加稅率,縣稅、城市稅、學區稅、特別區稅等,綜合稅率可能從0.5%到3%不等。財產稅額=稅基×綜合稅率,稅率是年度稅率,分一次繳或者兩次繳都總額都一樣。晚繳或者未繳,將會面對滯納金,最終可能導致財產被地方政府拍賣抵稅。 聯邦個人所得稅允許在逐項扣除中扣除“州和地方財產稅+州所得稅”,合計最多1萬美元,不過大家都用標準扣除,無所謂啦。老年人、退伍軍人、殘障人士可享受部分減免,新房、能源改造、農業用地可能也會有特別見面。企業不動產和部分動產也需要繳納,企業財產稅可在聯邦所得稅中作為費用扣除。 地方政府徵收的財產稅約有40-50%用在教育上,其餘則用在警察、消防、公共設施等方面。 高財產稅地區房價可能會偏低,企業財產稅影響固定資產投資成本。 遺產稅(Estate Tax)、贈與稅(Gift Tax)。 這兩項屬於財產轉移稅(Wealth Transfer Tax),為一次性稅。 按2024年的規定,遺產稅和贈與稅公用一個終身免稅額,為每人1361萬美元,在一生中只有超過這個數額的部分才會徵稅,對超額部分按18-40%累進徵收(起步18%,超過100萬美元的部分40%,遺產稅和贈與稅一樣),遺產轉配偶可免稅(Unlimited Marital Deduction)。 贈與稅還有一個年度免稅額,每人每年可贈與任意對象18000美元(2024年),免稅,超額部分計入終身免稅額,不需要立即繳稅,直到這個1361萬美元都超額了,才會對超額部分繳稅。 普通家庭大部分情況下不會繳納聯邦遺產稅,1361萬美元的資產,嘖嘖,放哪都是大富豪了。 部分州還征州遺產稅或繼承稅(聯邦沒有繼承稅),免稅額、稅率和聯邦不同,這樣的州有11個:康涅狄格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明尼蘇達州、內布拉斯加州(繼承稅免稅額1萬美元)、紐約州、俄勒岡州、賓夕法尼亞州(繼承稅免稅額3500美元)、羅德島州、華盛頓州、威斯康星州(最狠,繼承稅免稅額只有500美元),這就很有意思了,按理說富豪們不跑光就有鬼了,紐約州屬於國際金融中心,富豪們可能實在捨不得跑,其他州除了必須依賴本地才能發展的產業,還能有其他富豪留下? 但實際上紐約州、康涅狄格州、馬里蘭州、賓夕法尼亞州的富人比例都比較高,草率的用遺產稅來判斷富人比例是錯誤的,實際上高稅率的州,百萬富翁的占比都較高,也就是還是紐約州的邏輯,容易賺錢的地方,富豪捨不得走,寧願多交稅(不管是平時交稅還是交遺產稅),也要留下來賺錢。 美國超級富豪如果想躲避遺產稅,辦法倒也不是沒有,不過效果還不如老老實實交稅把遺產傳下去,實際上就是無法避免財產被政府攔腰砍一刀。用不可撤銷信託,算贈與稅,只能在股票這類未來增值的資產上減少稅額,但如果全是現金,贈與稅的繳納和遺產稅是一樣的。可撤銷信託就不用說了,降低不了聯邦遺產稅。慈善基金倒是可以完全避免遺產稅和贈與稅,但基金一旦成立,即使自己的子女成為基金掌控者,基金里的資金使用是受到嚴格監督的,想把這些資金轉移到自己口袋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IRS規定,私人基金會不得向董事、創始人、家庭成員提供不當經濟利益,工資、貸款、租賃、購買資產等必須合理、透明、市場化,還有fiduciary duty和self-dealing禁令,還必須年度公開報表。要敢挪用,被發現立馬失去稅收優惠,並可能徵收罰款。單純為了避稅而設基金會,實際上可操作性非常有限,想把遺產留給子女,還不如直接交贈與稅/遺產稅。
遺產稅的一些細節問題。 國內很多“大V”喜歡說美國繼承遺產需要繼承人先繳納現金才可以領取遺產,這個說法不夠準確,遺產稅交稅的不是繼承人而是遺產本身,是對死者的遺產本身徵得稅,而不是對繼承人徵稅,當然如果沒有繼承人,那就是100%的稅了,國家就不客氣的拿走了,哈哈。 流程是:被繼承人去世後,其資產形成一個遺產賬戶(Estate),由遺囑執行人(Executor)或遺產管理人負責申報IRS Form 706,計算所有資產的總價值(Gross Estate),減去允許的扣除(債務、喪葬費、律師費、慈善捐贈、配偶繼承額等),得出應稅遺產(Taxable Estate),按稅率表計算出遺產稅額,由遺產賬戶先繳清稅款,然後將剩餘資產分配給繼承人。也就是說,繼承人拿到的資產,是已經繳完遺產稅後的淨額。 但在現實中,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很可能不是現金、存款,而是資產,就會出現一些麻煩。舉例來說(預設條件,被繼承人的終生贈與免稅額度已經用完),被繼承人只有一棟房子,價值1000萬美元,沒有現金。該遺產需要繳納約400萬美元的聯邦遺產稅,但沒有現金可用,那怎麼辦呢?只能:賣掉房子來繳稅;或者繼承人貸款繳稅後繼承(通常銀行會接受房產抵押貸款);或者IRS可允許分期繳稅(Installment Payment),最長15年,主要用於家族企業或農場,條款來自於《Internal Revenue Code 6166》,適用於家族企業或農場資產占遺產總值35%以上的情況。 但是呢,房子市值、估價是一回事,真要去賣能賣多少那又是另一回事,股票就更是這樣。前面舉例的那位繼承人,如果貸款400萬,繼承了房子,1個月後房子跌到了200萬,那美國稅務就要展現出他冷酷無情的一面了,繼承人領取完遺產後,視為手續已經完成,日後房價暴跌,只會視為繼承人的投資風險,即使你賣了房子還倒欠銀行200萬貸款,也只能還錢或者申請破產。 當然美國也是給了繼承人一個選擇的機會,死亡日估值(Date of Death Value,一般默認是這種)和替代估值日(Alternate Valuation Date,可選擇在死亡日之後6個月進行重新估值),後者就是那個機會,但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IRS Publication 559明確規定:只有當使用替代股指日能減少遺產總額或應繳遺產稅額時,才允許選擇,這是對繼承人有利的;一旦選擇替代股指日,適用於全部遺產項目(不可以把房子、車子、股票分開選不同的方式),一經選擇,不能撤銷或更改;必須由遺產執行人在Form 706上正式申請;未出售的遺產,以死亡後6個月的市場價值計價,在6個月內被出售的遺產,以出售當日的價格計算,如分批出售則分別按售出的當日價格計算。也就是已出售各遺產出售當日的實際售價之和+未出售的遺產6個月的市場價值。 再補充下關于贈與稅的,美國遺產稅和贈與稅是一體化的制度,共享一個終生免稅額度,一個人生前就贈與了子女超過額度的資產,那遺產就得全部成為遺產稅稅基。 不過好在美國遺產稅起征額非常高,對於普通的民眾來說,假如一生贈與子女的不超過100萬美元,死後留下遺產200萬美元,加一起也才300萬美元,繼承人不需申報、也不需要繳稅,就可以直接繼承。個別徵收遺產稅的州,起征額遠低於聯邦,如果遺產不幸的屬於這些州,遺產又同樣不幸的超了這個州的額度,那就得按規定繳稅了。 美國允許攜帶機制(Portability),夫妻一方可以疊加已去世配偶的剩餘額度。 關於生前贈與,除了每年1萬8美元的免稅額度,這個是針對受贈人的,如果你有3個子女,可以給他們分別贈送1萬8美元,不用交稅,也不占用終身額度。IRS對贈與的定義是,任何一個人無償轉移金錢或財產給另一個人,並且未獲得等值回報,但允許家庭支持(support),以下情況都可以算家庭支持不用計入額度:父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食宿、教育、醫療;父母陪子女吃飯、逛街買衣服、送生日禮物,父母買單;父母給成年子女支付學費(學貸就不行)、醫療費,需要直接付給大學和醫院,不能給到子女賬戶;父母以自己的名義租房供子女居住。要注意一點,如果父母以低於市場價出租或出售資產給子女,會被視為“差價贈與”。 夫妻之間的贈與和遺產繼承:雖說夫妻一體,但得夫妻雙方都是美國公民,這種情況把整個美國送給對方也不會征一分錢稅,叫做無限婚姻扣除(Unlimited Marital Deduction)。對於那些特別喜歡離婚又結婚的,也可以遞延,無限遞延,直到最初的遺產傳給非配偶才會重新開徵遺產稅,且遺產只屬於最後持有這筆錢的那位。如果第一任丈夫和妻子不想自己的財產這樣便宜他人,可以立遺囑直接把遺產給子女,也可以使用QTIP Trust信託(Qualified Terminable Interest Property Trust),這個信託就是把資產放進去,妻子一輩子都可以用利息、股息,妻子去世後自動傳給兩人共同的子女,不會落到第二任丈夫那邊去;但如果配偶是非美國公民,每年有18萬5千美元的免稅額度,超出了的部分則還是要計入終生贈與額度,但可以設立QDOT(Qualified Domestic Trust)來遞延徵稅。 美國的遺產繼承順序。美國遺產繼承順序和效力主要取決於是否有效遺囑(這個排第一優先位),及所在州的法定繼承規則。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如書面、簽名、見證人),沒有遺囑時就採用順序繼承,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更遠親屬。但美國多數州有“配偶強制份額”制度,即使死者在遺囑中完全剝奪配偶繼承權,配偶也可以選擇領取法定比例(通常約1/3-1/2)。子女就沒有這樣的保護了,除非是未成年子女或有州特殊規定,如果遺囑明確剝奪子女的繼承權,那他們可能拿不到遺產,有些州允許子女挑戰遺囑(Will Contest),例如人為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受脅迫或精神狀態不佳。假如有個負心漢老糊塗,萬年被年輕漂亮的情人給迷惑,立下有效遺囑把遺產全部留給狐狸精,通常是可以成立的,不過配偶可以用“配偶強制份額”領取這部分遺產。
辟個謠,美國國稅局IRS是私人公司這個說法,完全是謠言,長期流傳於美國極右翼和陰謀論圈(尤其是“反稅收運動”/Tax Protester Movement)的一種錯誤說法,在中國各類“大V”也是說的有鼻子有眼的,第一次看到時把我都差點給忽悠住了。IRS是隸屬於美國財政部的一個聯邦行政機構,最早可追溯到1862年林肯政府設立的Commissioner of Internal Revenue。經費、雇員(均為聯邦文職公務員)、預算、內部運作等,全部收聯邦政府監管、國會撥款、政府問責辦公室(GAO)審計。美國法院多次指出,這類謠言屬於無意義的抗稅理由(frivolous tax arguments),繼續傳播或依次拒繳稅款者,可能被加收罰金。太多類似的陰謀論都是這樣在美國興起,在中國大肆傳播的,美國至今還有那麼多人信奉地平論,只能說全世界的人,儘管膚色不同,但還都是同一個物種,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
最後,貼一個美國各稅種稅收的金額占比,如下表: 
美國的稅制了解完,除了對富人收稅的稅率較低外,各類思路和設計讓我很受啟發,大有這種稅制非常合拍,可以拿過來直接照抄的感覺。我的設想,企業稅是全部免除,直接把利潤穿透到個人身上,卻沒想到原來美國已經是這樣做了(雖然是部分),當然,還有很多不同處,但我還是為自己的憑空設想能在現實中找到真實應用感到高興,我的自信還是站得住腳的。我的設計思路永遠是,如無必要勿增實體,越清晰越簡單越好。 其他國家就簡單列列數據吧,如果以後發現有較好的點,再增加進來。 日本。 中央稅與地方稅分立,中央稅占約55%,地方稅45%,稅收占GDP約33%。 主要稅種有:所得稅(全國統一累進制,5-45%),另加10%地方居民稅;法人稅,約23.2%國家稅+地方企業稅合計約30%;消費稅(相當於增值稅),10%,輕減稅率8%;繼承稅,最高達55%,在發達國家中非常高;固定資產稅,地方政府重要收入來源。 國稅廳(NTA)負責全國徵收,稅務文化以“資源申報+嚴格稽查”為核心。 稅負高但社會福利體系完善(是嗎?我整理養老保險的時候,不覺得啊),長期財政赤字背景下,逐步上調消費稅,企業稅減少、消費稅增加是核心改革方向。 英國。 中央集權為主,蘇格蘭、威爾士有部分獨立稅權,稅收占GDP約34%。 主要稅種有:所得稅,20%、40%、45%三檔制;企業稅,2025年恢復至25%;VAT增值稅,20%標準率;國民保險金,雇主雇員分擔;資本利得稅、遺產稅,分別最高28%、40%。 HMRC(稅務與海關總署)統一管理,電子化徵稅體系成熟。 稅制透明,簡化程度高,金融業、離岸結構使避稅議題長期存在,近期強化對跨國數字公司徵稅。 法國。 集權制稅制,中央掌控約80%稅收,稅收占GDP高達46%,歐洲最高之一。 主要稅種有:所得稅,累進制,最高45%,另有社會分攤稅(CSG、CRDS);企業稅,25%;VAT增值稅,20%,歐盟內最早實施國之一;社會保險繳款,雇主端負擔極重,工資附加約45%;財產稅、居住稅,地方收入主力。 高稅高福利典型代表,稅制複雜,徵收重疊問題突出,改革方向:簡化結構、降低企業稅。 德國。 聯邦+州+市三級共同稅制,稅收占GDP約39%。 主要稅種有:個人所得稅,累進14-45%;公司稅,15%+5.5%團結附加+地方營業稅≈30%;VAT增值稅,19%標準、7%優惠;社會保險,雇主雇員分攤約各20%;財產稅有限,遺產稅適中。 聯邦與州共同分享所得稅、增值稅,經濟穩定、稅制文件,重視製造業投資激勵。 台灣。 中央主導,地方財政依賴中央分配,稅收占GDP約15%。 主要稅種有:綜合所得稅,5-40%累進;營利事業所得稅,20%;營業稅(相當於增值稅),5%;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方稅收主力;證券交易稅,0.3%。 稅負較輕,申報簡化,地方財政自主度低,改革方向為增加房地產持有稅、防避稅。 香港。 獨立稅制,簡單低稅,稅收占GDP僅約13%,全球最低之一,但要注意,港府有稅收以外的巨額收入。 主要稅種有:薪俸稅,2-17%累進;利得稅,公司16.5%,非公司15%;物業稅,15%;無VAT增值稅、無銷售稅、無資本利得稅、無遺產稅。要放以前,真是富人的天堂。 簡單低稅率,廣稅基,嚴執法,稅務局徵收效率極高,對跨國資本與高淨值個人吸引力巨大(以前)。 新加坡。 中央集權稅制,無地方稅收,稅收占GDP約14%,低稅典範,但與香港一樣,政府有稅收以外的巨額收入。 主要稅種有:個人所得稅,0-22%累進;企業所得稅,17%(有效稅負常低於10%);GST消費稅,9%,還在逐步上調;房產稅、印花稅,調節房地產投機。無資本利得稅、無遺產稅,又是個吸引富豪的玩法。 以低稅吸引外資為核心,稅制簡單透明,實行“居住地稅制”,非全球徵稅。 俄羅斯。 中共的俄爹雖然垃圾,但作為中共的爹,再垃圾我也要提一下,反面教材也是教材嘛。 聯邦與地區共享稅收,中央占70%,稅收占GDP約20%。 主要稅種有:個人所得稅,統一13%,高收入15%;企業稅,20%,15%地方,5%聯邦;VAT增值稅,20%;礦產資源稅、出口稅,能源收入主力;社會保險繳費,約30%。 低稅率,資源依賴型財政,征管由聯邦稅務局(FTS)集中管理,改革趨勢為:數字化徵稅、弱化資源依賴。 列出來的這些國家,俄羅斯最窮,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反而最低,且不是累進,俄羅斯的富豪們除了政治上風險巨大且不確定,相對於平民,真是爽啊。 中國。 不想寫垃圾中共了,反正我的目標是要改,再去了解透徹當前的稅制,似無必要。中國學歐洲那些增值稅倒是學的很熟練,收了增值稅還要再收消費稅,再加上各類名目的亂七八糟的稅,萬稅萬稅萬萬稅。 統計數據這塊,OECD顯示中國的稅收占GDP比例約20%,有個叫做全球經濟the global economy的網站,說扣除罰款、社保後,占比只有7.64%,中國政府自己公布的稅收占GDP比例約13.5%(2022年13.5%,2023年13.4%,2024年13.5%,有沒有一種自編自寫的美?)。 就這樣各方不一的數據,中國的稅收占比實在沒什麼分析的價值,即使真的如中共官方自己公布的那樣,確實是13.5%(恰好算成這樣了,不是自己編的),中國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央企、國企利用壟斷地位獲得的利潤,算不算稅收(肯定不是全部算稅收,但國企這種特有的形式讓很多事情都被模糊化了,改革必須把國企取締掉,不是簡單的私有化,這些玩意非常麻煩)?社保算不算稅收(官方統計數據沒有計入社保)? 對比中國和法國的各項稅種,會發現不管哪一個稅種,法國有的中國都有,稅率中國比起法國基本上半斤八兩(增值稅、社保可能要低一些),但法國綜合稅率是46%,中國用比法國多的多的稅種、差不多的稅率,居然綜合稅率只有13.5%,佩服佩服…… 25年1月24日公布的,網址: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1/content_7001088.htm?utm_source=chatgpt.com
集團公司怎麼收稅。 集團公司一般有總公司,還有分公司、子公司,對這些公司怎麼收稅呢? 先看全部在一個國家,比如說都在中國境內,都是中國公司。子公司一般都是獨立法人,會被按照正常公司徵稅,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 當地能否對分公司收稅,要看分公司是否是獨立核算,如果不是獨立核算,經營數據等所有賬目都由總公司統一核算、申報的,那分公司所在地就收不到所得稅,只能徵收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會全部由總公司所在地徵收;如果是獨立核算的,那企業所得稅會按“總公司匯總、分公司分攤”的方式繳納,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為例,規定分配比例為總機構所在地50%,分支機構所在地50%,按營業收入等因素分攤,簡單來說,分公司貢獻了40%的營業收入的話,理論上分公司當地就能獲得總公司所得稅的20%左右份額。 如果牽涉到跨境,外國是不會管你是總公司還是分公司的,都會將你在國外的公司當作常設機構,正常收稅。判定常設機構的典型條件一般有:固定營業場所、工程項目(持續6個月以上)、員工活動(有雇員長期駐外簽合同、代表公司談判),如果僅僅是一個獨立銷售代理僅執行訂單,或者是單純採購點只採購不銷售,那不會被判定為常設機構。 投資公司的交稅。 現在玩資本的太多了,經常一個投資公司、控股公司控制某個實體公司100%、70%的股份,實體公司獲取利潤後是要交企業所得稅的,之後可以將利潤分紅給股東,身為股東的這些投資公司獲得的這筆錢,不會被再次徵收所得稅,但是如果繼續分紅到自然人股東,那就要交個人所得稅,企業不會因股權分紅被收兩次所得稅。 跨國公司。 蘋果這類跨國公司巨頭,在百慕大、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這些避稅天堂設立公司以避稅的事情,誰都或多或少聽到過。各國政府恨得牙痒痒,卻無可奈何,第一次聽到這事時我就非常想知道來龍去脈,可惜中國談經濟的那麼多,就沒有一個人將事情全貌講的清楚的,經濟學書籍也不會講這些,但跨國公司財務天天都在幹這事,偏偏就沒人肯出來原原本本說個清楚,一個原本可以很簡單、很清晰的事情,經過各類“經濟大V”,添上了無數神秘色彩,唉,只好自己理一遍了。 各國只能對在自己境內的公司的利潤收取所得稅,跨國公司避稅主要就是避所得稅,也就是對利潤部分所徵收的稅,流轉稅如增值稅、消費稅這種是避不了的,但公司會直接把這些稅額直接加在價格上,全部轉移給消費者。跨國公司會通過種種“合規”的操作,將分布在各國的分公司(常設機構)的利潤做到很低甚至零,將利潤匯給自己建立在避稅天堂的公司,我們以蘋果公司為例,敘述一下實際操作手法和步驟。 手機研發階段就先忽略,直接將採購-製造-銷售。蘋果在愛爾蘭設立個公司,由這個公司負責所有的採購、銷售、控貨權。 愛爾蘭蘋果在全球購買零部件,如果是非中國產地的,直接購買,中國產地的,由中國供應商進行出口給愛爾蘭蘋果(實際貨物不用出中國,保稅區就行)。接着蘋果給富士康等代工企業下OEM代工訂單,由富士康將愛爾蘭在境外(保稅區也是境外)的所有零部件進口至中國,完成代工,再出口給愛爾蘭蘋果。接着愛爾蘭蘋果再分配產品給全球各地的分公司,分配給中國蘋果的那些,出口到保稅區再由中國蘋果進口拉回來就可以賣了。 可以看到,在富士康交貨之前,愛爾蘭蘋果只是在境外操作(是純買方,只花錢不賺錢),中國蘋果沒有出現過,中國自然沒辦法向愛爾蘭蘋果收稅,也沒辦法向中國蘋果收稅,只能找富士康徵稅,富士康的利潤也薄的很,相比於他的銷售額來說,征不到多少。中國能對蘋果徵稅的只有中國蘋果從愛爾蘭蘋果購買手機再銷售的利潤,那要避稅就可以很簡單粗暴了,990美元賣給中國蘋果,中國蘋果再1000+130(增值稅)賣給中國消費者,利潤只有10美元,(數據為隨口說的,非真實),利潤這麼低,自然都不用交稅,蘋果在中國避稅成功。歐盟對愛爾蘭蘋果有過詳細調查,見這個報告: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A32017D1283&utm_source=chatgpt.com,揭示了蘋果用愛爾蘭公司取得利潤分配地位,把大量利潤記錄在愛爾蘭實體上,內部轉移定價。 接着進行第二步,蘋果在開曼群島這個零稅的寶地也註冊了個公司,愛爾蘭雖然稅率低,但哪有零稅率迷人呢?於是愛爾蘭蘋果再向開曼群島蘋果支付超高額的知識產權許可費、專利使用費之類的,比如說獲得了100的利潤,我就付95的許可費,賬面上只剩5的利潤,蘋果:只要可以操作的了,一毛錢稅我也不交。這個步驟現在沒找到更多的證據,不過那麼多大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不是為了避稅難道是為了註冊好玩麼?全部利潤都通過開曼群島蘋果完全避稅可能不大現實,但肯定會實施一部分,本身愛爾蘭蘋果稅率已經很低了。 2020年前,谷歌、蘋果等公司長期使用“雙愛爾蘭+荷蘭三明治”的結構避稅,從各國銷售流入愛爾蘭A公司,通過荷蘭公司轉賬到愛爾蘭B,利用歐盟內部規則避免愛爾蘭支付出口稅,愛爾蘭B/百慕大是最終利潤歸集地,據說蘋果、谷歌等公司曾經通過這種方式在愛爾蘭A/B之間轉移了數百億美元利潤,然後歐盟痛下殺手,禁止了這種結構。 巨頭避稅和當地國家徵稅的矛盾一直在持續,2024年,ECJ就判定蘋果需向愛爾蘭償付約130億歐元的未繳稅款,判決確認愛爾蘭曾給予蘋果不公平的稅收優惠,不知道蘋果補繳了沒。 美國人當年鬧獨立就是因為不願意納稅,至今相信IRS是私人公司的陰謀論而拒絕納稅的也大有人在,偏偏巨頭公司們大都是美國的,這種祖傳記憶在,蘋果這類美國公司自然也是秉承有縫就鑽的精神,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避稅的漏洞,各國對此紛紛出招。 比如歐洲有“數字服務稅”,針對在本國沒有實體銷售點的,你即使在國外網售,我也要收你的稅。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也搞了個BEPS計劃(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透明化)和全球最低稅率(Global Minimum Tax,Pillar 2,定了企最低全球企業所得稅,當地國家征不到,母公司國有權補征),雖然還不知道這兩個計劃對蘋果這些大老鼠們收稅的效果怎麼樣,但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都在計劃逐步實施,中國還沒有全面跟進,但在研究應對機制,比如加強出口定價監管,中國同樣有許多這樣的企業,比如小米在開曼群島註冊,華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也有諸如紅籌架構、VIE協議、轉讓定價等避稅套路。 作為蘋果這些大老鼠們的母國,美國自然不能袖手旁觀,在特朗普上台之前,美國雖然對這些總公司在美國的公司是全球徵稅,但是境外利潤可以無限期遞延,只有這些利潤匯回美國的時候才徵收35%的稅。 特朗普這位如此熱衷於給美國賺錢的總統當然覺得這種方式不行,於是在2017年進行了稅改(Tax Cuts and Jobs Act,2017),將稅制模式改為了“屬地+最低稅”混合制,先一次性徵收“匯回稅”(Repatriation Tax),之後就可以自由匯回了,稅率也降至21%,加入了GILTI、BEAT兩項新機制。 GILTI(Global Intangible Low-Taxed Income)是指如果美國跨國公司在海外子公司賺取的利潤稅率低於13%,美國會征差額稅,讓總體稅率至少達到13%-15%,防止企業把利潤全部放進那些避稅天堂里,也就是說,如果海外子公司已經被當地國家徵收了13.125%以上的稅(最低稅率),那美國母公司就不需要再為海外子公司補繳美國稅了;BETA(Base Erosion and Anti-Abuse Tax)是對跨國公司內部支付(如專利費、管理費)征額外稅,防止母公司通過“轉移成本”稀釋美國應稅利潤。 特朗普這是連哄帶拉呀,哎呀,你們把稅交給美國吧,稅率我給你們降低點,被當地強行征了稅的,我還可以給你被征多少減免多少的政策,甚至我鼓勵你們在當地避稅,這樣可以給我多交點,但總交稅額比以前可是低了一倍多啊。寫到這裡,誰還特麼的罵特朗普蠢,我跟誰急,這也太老奸巨猾了,要不是中共是中國第一死敵,如果沒有中共,我堅決支持中國狠狠的干特朗普,想想蘋果公司,依靠中國的低價勞動力降低了多少成本,卻幾乎不給中國留下所得稅,中國還拿蘋果沒辦法,然後這些利潤需要交的稅都被美國收走了。 大家都是跟我一樣的看法,很多國家都在抱怨美國的全球最低稅制和避稅工具,削弱了其他國家對跨國公司的稅收主權。但是對於特朗普這種陽謀,還真的沒什麼好辦法,想從他手裡搶美國跨國公司的稅也搶不到,當地國家給不了這些美國跨國公司更好的條件,因為美國公司終歸有將利潤匯回美國的時候,這個原因在,誰也搶不過特朗普,唉。 鬱悶之下,我開始開腦洞,要是蘋果公司們就是堅決抗稅到底,一分錢稅都不交,不管是給當地國家還是給母國美國,有沒有可能實現呢?方法當然是有的,不過非常決絕,蘋果公司做到以下幾點,美國也只能乾瞪眼:蘋果直接宣布美國蘋果公司關閉註銷,在百慕大或者開曼群島重新成立總部,所有股東、員工全體放棄美國國籍,讓蘋果成為一個純粹的非美公司,然後再用類似於中國的手法在美國避稅,哈哈。 當然現實中這種極端情況是不可能的,就蘋果公司在美股那個市值,誰敢說退出美國,估計所有蘋果股東會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不是誇張,量足夠)。 但是歷史上,決絕程度沒這麼誇張的公司外逃是真的在美國發生過,90年代-2010年代,一度有上百家美國公司這麼幹,大老鼠們非常多,他們把總部遷出美國,去那些避稅天堂註冊一個紙面總部,實際業務和員工都還在美國,然後讓美國子公司向這個“總部”支付各種費用,把利潤轉走,後來美國稅法將這種做法稱為公司反轉/倒置(corporate inversion),典型案例有,輝瑞試圖遷往愛爾蘭,Burger King併入加拿大的Tim Hortons,Medtronic通過反轉遷往愛爾蘭等等,不得不說,馬克思說的對啊,資本家眼中沒有祖國只有利潤,當然老馬沒直接說過這話,後人總結的,可恩格斯說無產階級沒有祖國,合着你們這兩對生死仇敵都沒有祖國是吧…… 面對這麼多大老鼠,美國財政部和IRS從2014年開始不斷出台規則,堵上這些漏洞,如反倒置規則 (Anti-Inversion Rules),若“新總部”公司持股美國公司超過60%,或管理層仍在美國,則仍視為美國公司,防止紙面遷移;CFC規則(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美國母公司需申報其持有的外國子公司利潤,防止利潤藏在海外;GILTI稅、BEAT稅、最低稅制(OECD那個)。除了美國,全球都在對這些大老鼠們進行合圍。 通過以上對跨國公司避稅情況的了解,我更加確信我的經濟理念了,人性才是一切的根本啊,印證了我《探討貨幣》一文所說,只要不違法,所有人都會選擇一分錢稅都不交。
說完了稅制,就接着說福利了,想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福利制度,前提當然得把稅制建設好。 還是從世界老大美國開始。 美國福利制度主要項目有: 退休金(Social Security),基於繳費記錄的按月保險金,如老年退休金OASI、殘障DI、遺屬金; 全民醫療補助,Medicare,65歲及以上/特定殘疾者的聯邦醫療保險,Medicaid,按收入由聯邦與州共同出資的低收入醫療保障; 失業保險,聯邦指導、州執行,失業者按繳費歷史領取替代收入; 低收入群體援助,如食品補助 (SNAP)、臨時現金援助 (TANF)、租房補貼(Housing)等; 長期照護,長期護理主要靠Medicaid低收入者覆蓋,Medicare覆蓋短期康復,私人長期照護保險市場存在; 其他,子女稅收抵免(稅制里已經介紹過)、殘障援助、退伍軍人福利等。 資金來源。 社會保險(OASDI)由雇主與雇員各自繳納FICA(合計12.4%社保+2.9%醫療稅),雇員承擔一半(7.65%),那12.4%負責退休金(Old-Age Insurance)、遺屬撫恤金(Survivors Insurance)、殘疾保險(Disability Insurance)這三塊,不依賴財政預算或國會撥款,是獨立的信託基金運作。剩下的2.9%,Medicare部分來自於這塊,Medicaid則來自一般稅收(所得稅+州稅)。 失業保險,雇主繳納聯邦失業稅FUTA(0.6%左右),各州也徵收州失業稅SUTA,雇員通常不需直接繳費(極少數州例外),發放規則:必須之前有穩定工作並繳納失業保險,因非自願原因失業(這個條款要放在中國,那就誰都領不到失業救濟金了),領取金額按之前工資的一定比例(一般40%-60%),有最長期限(通常26周)。 低收入群體援助,食品補助SNAP(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就是原食品券,發放電子卡購買食品,聯邦撥款,由聯邦農業部+各州管理;臨時現金援助TANF(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聯邦固定撥款+州配套,由聯邦+州共同管理,為現金援助,要求受助人就業培訓或找工作;租房補貼Housing Choice Voucher(Section 8),來自聯邦預算,由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管理,支付部分房租,也有政府或地方機構直接持有、出租低價住房的,還有對特定住宅項目提供補貼,降低租金的(中國也有,不過都被各級黨員幹部和其親屬們瓜分了,屁民那是輪不到的)。這些屬於財政型救助,非繳費型,資金來自於一般稅收,部分住房補貼會通過稅制體現(稅收抵免)。 TANF(臨時現金援助),這個是旨在幫助低收入家庭,特別是有子女的家庭,提供現金援助和就業支持。以加州為例,要求必須要有一個未滿18歲的子女,要求家庭的總收入必須低於“最低基本生活標準”(三口之家標準為1829美元,總收入-450×每工作人數,再與1829這個標準對比。中國倒是有很多低於這個標準,符合條件的,但在加州恐怕就很少了),而且對家庭的資產上限有限制(不得超過12137美元,有殘疾人或60歲以上老人,則為18206美元),成年人需參與福利到工作(Welfare-to-Work)計劃,包括就業培訓和工作搜索等活動。三口之家最高可領取1112或1171美元,最多只能接受60個月的現金援助。 覆蓋、資格,給付與替代率。 Social Security社保,按工齡(繳費年限)與收入記錄計算資格與給付額,養老那篇裡面有介紹; Medicare,65歲以上或長期領取殘障福利者,Medicaid,收入/資產測試,各州不同。 社保的替代率對低收入者較高(替代比率隨終身平均收入降低而上升,也就是較低程度的劫富濟貧),對於高收入者替代率較低(富豪也不需要靠這些社保金過日子),醫療支出仍有自付(co-pay、deductible)。 美國的殘障援助有兩大體系,一個是前面提到的資金來源是FICA的殘障保險(SSDI),由社會保障局(SSA)管理,沒工作過沒繳納過FICA的就別想這個了,一個叫補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也由SSA管理,資金來源是聯邦一般預算,不要求工作歷史,只看收入和資產門檻,對象為低收入的殘障人士、老人、失明者,是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補助。殘障人士常同時獲得:Medicare(若領取SSDI 2年以上)、Medicaid(若領取SSI)、SNAP、住房補貼、交通折扣等輔助性福利。 退伍軍人福利(Veterans’ Benefits),管理機構是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VA),有醫療服務、教育福利、住房貸款保障、養老金、殘疾補償、葬禮與紀念等,覆蓋人群為曾在現役服役,獲光榮退伍(Honorable Discharge),或服役期間殘疾、死亡的家屬,資格嚴格分級,不同等級的退役軍人享受的醫療、教育、貸款比例不同。資金全部來自於聯邦預算,是美國財政支出的固定項目之一,由國會每年撥款,VA的預算規模相當龐大,2025財年約3300億美元,僅次於國防部、社會保障局和Medicare體系。 退伍軍人的退伍類型有6種,士兵離開軍隊時,軍方會在其退伍證明(DD-214表)上標註退伍類型,光榮退伍(服役期滿、沒有受到軍事法庭懲罰、未有嚴重違紀或犯罪、完成職責、服從命令、表現“令人滿意”,也就是正常服役,沒有重大違規就行)可享全部福利,一般退伍只能享受部分福利,不良行為退伍、不名譽退伍、不名譽出名嚴重程度逐級增加,一般無法享受福利直到無任何福利,行政性退伍,視情況部分福利可保留。 種類介紹完了,得找一些現實中的數據,以食品券為例,2024年聯邦支出約1003億美元,平均每參與者每月領取約187.2美元,無家可歸者援助金額約103億美元。但要具體的列出一個流浪漢啥也不干,能領到多少福利是不太容易的。 以加州為例吧,對1個單身的人而言,月收入≤2510美元,才有資格申請食品補助,單人戶最高可申請到292美元/月的最大分配額;住房援助可以提供最多85美元/天的臨時庇護援助(單人應該申請不到這麼多,這是4人家庭);如果符合Medicaid(加州為Medi-Cal),則可獲得基本醫療免費及極低費用;還有一些地方慈善/非營利援助,金額難以量化。粗略估算,總額可能在6000-10000美元左右。 怪不得都說美國的福利在發達國家中是最差的。 日本。 日本的福利基本上都是以社會保險為核心,沒交過社保的就領不到福利,這裡主要列舉下沒有繳過社保的人群,能領到哪些來自於一般稅收的福利。 生活保護(Seikatsu Hogo),對象為無力維持基本生活的個人和家庭,資金來源全部由地方政府+國庫(一般稅收)承擔,按需發放現金補助+醫療、教育、住房等服務,補助金額根據家庭成員、地區生活成本、財產狀況核算,2023年約有150萬家庭收益,以東京都區為例,標準3人家庭(33歲、29歲、4歲),每月約166160日元,高齡單身家庭(68歲以上),每月約77740日元,陳年這單身(如19歲),每月約77910日元,母子單親家庭(30歲、4歲、2歲),每月約198010日元。 單親家庭津貼(Child-rearing Allowance),對象是符合低收入條件的單親家庭,資金來源也是地方政府+國庫(一般稅收),金額第1個子女每月約43160日元,第2個子女及以後約32970日元。 殘疾人補貼(Disability Allowance),對象是重度殘障人士,資金來源同上,金額約26200日元/月。 老年貧困補助,有老年生活補助、地方稅收鼻貼等,對象是65歲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部分補助由地方財政+國庫直接支付,可與養老金疊加,確保最低生活水平。 英國。 大英帝國相比於美國,福利保障這塊就好多了,各項目主要資金來源一般稅收的普遍性福利。 醫療(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全體居民都可受益,無論收入或工作狀況,資金來源主要是一般稅收,部分資金來自國民保險NI。免費或低價看病,處方藥、急救、住院等,高收入者繳納的NI也不直接與享受醫療服務掛鈎。 退休金,除了來自NI繳費的國家養老金外,還有來自一般稅收的養老金補助,讓低收入老年人確保退休後的最低生活水平。 對於低收入人群,有通用福利(Universal Credit,UC),低收入家庭、失業者、單親家庭,資金來源是一般稅收,內容有:基本生活費、住房補貼、兒童撫養補貼、工作激勵補貼,按月度發放,收入越高領取金額遞減;有兒童津貼(Child Benefit),對於有子女的家庭,第1各子女24英鎊/周,第2個及以後15.9英鎊/周,高收入家庭可能部分或全部收回。 失業補助(Jobseeker’s Allowance,JSA),資金來源是一般稅收,對求職中的低收入者,提供短期現金補助,領取需要求職、參加培訓。 疾病補助(Employment and Support Allowance,ESA),資金來源也是一般稅收,對長期病殘或無法工作者,提供現金補助+就業支持服務。 殘障人士福利,一般稅收支付,有PIP(Personal Independence Payment),16-64歲殘障人士,都可以領取現金補助,用於生活或活動幫助,申請這個需要醫學評估;有DLA(Disability Living Allowance),對16歲以下的殘障兒童,可以進行生活照顧和出行補助。 雖然英國稅收只占GDP的34%,但已經算是比較典型的高稅率高福利了,對於大英帝國的紳士們來說,他們的歐洲大陸老鄉們在這個趨勢上更為激進。 法國,重量級養懶人國家,福利制度需要的資金越來越多,政府拿國家稅收去補貼,使得現在法國社會福利的大體量與財政可持續性是長期議題。德國與法國一樣,養老金缺口也越來越大,政府開始拿稅收去補貼。台灣、香港、新加坡的懶得去查了,不如歐洲慷慨,但也不像美國那麼摳。 至於俄羅斯和中共這對父子,不說也罷,俄羅斯好歹還有個公共免費基礎醫療,雖然實際服務質量與可及性在地區間差異巨大,但中共這個孝子連這套臉面上的免費基礎醫療都不肯學。至於失業保險、家庭津貼、殘障補助這些,也就是掛了個名,能領到的估計都是領導幹部及其家屬。提到殘障這塊就讓人絕望,剛剛爆出湖北神農架當地農村豢養殘疾人當奴隸,還打死了不少……中國上輩子是造了什麼孽,降下中共來統治中國禍害中國,將中國人的道德、人性等等一切打到了人類歷史上的最低點(此處請忽略隔壁那三個太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