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鐘,護士走進來.她低聲對我說:Mrs Smith 來了.她是一個難纏的病人,你小心點.我打開她的病歷,知道她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媽媽,有點兒胖.其它並沒有什麼病. Mrs Smith 一進屋,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哭泣起來."我可沒法活了.沒有任何人來幫助我!我可怎麼辦啊?" 我一頭霧水,趕緊邊安慰,邊問所以.原來,她今天來不是為了她自己,而是為了她家的電話.在澳大利亞,政府有種種福利給窮困又有重病地家庭,幫他們裝電話即是其一。Mrs Smith的女兒,四歲,是一個有輕度哮喘的病人.我看過她.小姑娘只需偶爾用藥,平常並無大礙。
我向她解釋了小女孩的病情和申請福利的標準。告訴她:很多更重的病人都不附合標準。我不能給她簽字。
她頓時大哭起來。咆哮道:為什麼你不給我簽?為什麼不能幫助我?
我說:不是我不幫助你,而是她的病情很輕,不附合條件。如果我簽了,電話公司和政府會告我。
她站起身來,前傾着,揮舞着手臂說:你只顧你自己。不管他人。如果我女兒有個三長兩短,我一定告你!
我苦笑着說:這是你的選擇。我不能阻止你。
我聳聳肩,無奈地攤開雙手。
Mrs Smith 氣惱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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