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诗意还是失意
我不喜欢人生这个字眼,就像不喜欢吃千百人炒过又炒过的冷饭。我时常觉得人生的意义,已经被文人墨客们咀嚼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人生,不再像伯牙子期,相如文君,挺立在高山松柏之上,而更像老祖母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除了几块干巴巴的脚泥和一堆皮屑,没有一点血色的营养。
有的时候,我在想,猪吃了米糠,可以长出几斤肥膘,可不知道人为什么吞了几口海水,就会感慨半生,满目凄凉,仿佛每一个毛孔里都含着一颗泪珠一样。
人生,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本来就是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五谷杂粮。
有的人喜欢把人生当成轻喜剧,只可以有笑容,却不可以有皱纹。一心想做红楼里的贾宝玉,耳鬓丝绕,红袖添香。最差,也要做卓别林,最好脑袋再缺根筋或被打过一个闷棍。
也有的人,怀有自残倾向,没事喜欢自己掴掌。新买的衣服,非要揉搓几遍,弄出点褶来,才穿在身上。他们特别喜欢在闲暇的时候,细数他的生命中出现过的几个跳蚤,更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旮旯几角,借着月光,撒泡尿照照。我相信,他一定经常闻到人生的臊。
我不喜欢被人灌过水的生活,无论是甜的,还是苦的;我也不喜欢被水注胀起来的乳房,硬说是充满了理想。我喜欢生活的原味,最渴望人们都只戴着一个尿兜在大街上摇晃。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文化,没有道德,没有思想,我们的生活像猪,鱼和山羊一样,满山遍野,散散漫漫快乐地生长。没有人在黑夜来临的时候,非要拉开天窗,仰天长叹:人生究竟是怎么样?
如果有人非得说,人生是一件很认真的事儿,非得有小桥流水和断壁恒墙,认为只有经过孔子和黑格尔审查和过滤了的生活,才叫生活,才有人生的意义,才显得高尚。你愿意过,你就过吧。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是猪八戒,我就喜欢高老庄,我用我的肚脐眼儿瞧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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