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是无理头案子,而且事件发生已过了追诉期,联邦选举委员会已调查过的,判未违反联邦选举法。 可是纽约检察官在拜登下放的司法部官员协调下,硬是把一个过期的 misdemeanor 公司记帐错误轻罪,引申到"意图影响2016大选" 的 felony 重罪。 从一笔封口费(本身并不犯法,很多知名人士这么做,没有被起诉的),开了34张发票(可能为避税便,可恩或川普公司,很多business owers 也这么做,也没被起诉的), 这就成了34项Felony 重罪。 检察官的如此操作,很象CCP的文革中的虚加案件操作,岂不人人自危? 怪不得案子判决后,很多原先支持民主党的名人,硅谷精英倒戈为川普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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