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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演义之‘习总日记’》是一部演义类小说。绷着讽刺现实与历史的神经,内容荒诞,作者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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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建议万维网管把女性博客的名字的颜色与男性区别开来 2012-10-24 20:48:38

今天写了篇博文,开了一位网友的玩笑。

 刚开始,有网友叫我删贴,我觉的奇怪,为何要删贴。但是,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突然有人告诉我他是位“女性”。

 

我的妈呀!

 

如果他真是位女性,这的确有点过了。

 

所以,建议万维网管以后把女性网友名字的颜色与男性颜色区别开来。因为有些玩笑男性之间问题不大,而男性与女性之间则有问题。

男女之间有很多玩笑是不能开的。


另,何岸泉声明:

我决定为此事负责。

如果网友认为我何岸泉必须为此停博或不必停博,请在此帖下留言,表达你的决定。如果希望我停博的网友多于希望我别停博的网友,我何岸泉将永远不在万维以此博客名(何岸泉)发文。

浏览(1178) (0) 评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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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6 20:36:52
索额图大人,给你请安了。

您这番话,很语重心长,很指导员,小的领受了。鸣谢大人的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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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6 20:34:49
guo沫若博,

我向来是个红人,红透半边天了。出来差错,自然要收敛一些,但你也知道,狗改不了吃屎,我仍旧是我,一个极端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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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6 20:32:20
谢吾丁博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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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索额图 留言时间:2012-10-26 18:32:46
偶然路过发现此贴,没有看别人的评论,只想奔主题说几句

1. 所有原创作者都受到尊重。大家不要小瞧我们万维。万维是海不归的阵地。万维因海不归原创而成名,清一色海不归,原创产量巨大,很了不起。少一个原创,万维受损失,我们的同类也少一个。我们不愿意看到我们的同类放单。所以何先生应该选择呆在组织里
2. 在坛上混,心理承受能力要经得起考验,不能为小人生气。你们都 知道这网上啥人都 有,特别是有些水平不高,专事砸场子的人物,专挑出了名的练混人把式,搅屎棍的角色而已。如果为这些人生气,不值得,老何!
3. 我们存在的理由是因为有用。万维今年新来许多新户,看他们的文章,老索已经明白他们是干吗的。我们海不归的价值其实和海归的价值一样大,只是没人这样说推崇你而已。挤进“不归村”的目的,还是想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别处没人听啊!),希望我们理解和支持。拥有智商的我们当然是属于对任何有需求的一方是有用的一类。有用的必须存在,所经存在的必然是合理的。老何有读者,就是存在合理性的证明。要不然,老索也不会为老何抬轿!所以,我们作文混迹万维的目的,就是作些有用的事情。既然目的明确,管他什么鸟人神人胡言乱语?!
4.出言不逊者原本劣人。我们的存在因这世道“劣”“愚”“霸”!我们是脆弱得只剩智商的一群人。如果没有不归村的我们,中国社会,中国人民,中国人,许多事情可能根本不明白,到死都 不明白。我们的存在 就是一面镜子,让劣人知耻后退。前不久万维停了某位的IP,做得很好。不归村的治安问题是万维的责任,不归村的繁荣是我们的责任。离开这村,哪有我们的阵地,谁把你当镜子?你就是劣人的靶子!呆在这里,有个风吹草动,不归村的社员们还有个照应!是不是啊?!
5.不归村的人们其实很不够意思!这话很重,不是我老索说话的风格。但事实摆着那儿,老索不得不说。不归村也是啥人都有,不归人,常说没有脑子的话,让人笑话。老索努力提倡,不归村 “海归”形象,爱国形象,智慧形象,脱俗形象,却屡屡撞铁板。显见不归村社员原本是中国农村的翻版,有民国农村没什么两样。海归们回国不少,也折了不少,除了老索作文大声疾呼,海归问题是个国策问题,要善待海归,却不见人附和!这就是不归们的水平,事不关已,高高掛起,连一点同情心都 没有。老何今天好像有些不愉快,却不见有人从不归村的角度挽留一下!朋友是很小很狭隘的概念,不归村是个大概念,不归村的人们要相互照顾,打击害群之马,维护村落治安,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一角度讲,我们不愿看到任何一员离队
6.万维要尽心尽责打造不归村。不是指责万维,而是帮助万维。对于不好的现象,要坚决制止。文人面子薄,别人说了不中听的话,就不想再写了,以为自己是块破砖烂瓦。万维的竞争者当然可以用这招打击万维,万维的木呐,可能最终伤害原创作者。谁不知道这网上有名的作者,读者都是追着催着作者出文章的。万维还是有责任有义务的。比如,万维从没有从一些读者不明原因的离去作过任何评论,显见万维是老大,作者都是老二,不再乎的样子。其实,这是互相的。作好一个网站也是需要下辛苦的。谁上竿子求您上头条啊!识不识货,也是作者择良林的标准不是?!

就说这些吧。还是愿万维原创者众,何岸泉多,不归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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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muoruo 留言时间:2012-10-25 19:41:11
哈,哈,網路小哥突然暴紅!但斷不可陷進溫柔鄉,作文開始顧忌起來。
蘭博主,你太有眼力了:“花博主,编我的打油诗,我都由她去。她们不是心眼坏,只是女人的通病:经常搞不清楚状况却喜欢瞎掺和”!
我也早發現她整天瞎詐呼,無法講理。偶尔會打趣叫她反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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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时间:2012-10-25 18:59:04
没必要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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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冠云 留言时间:2012-10-25 18:42:23
凡平兄,

那几个女博主,估计不是常来男性博主的园地里逛,对于几个流氓五毛过去的挑衅历史应该不清楚,无需跟她们争论。

那种婆婆妈妈的事,哪能说清楚?

比如花博主,编我的打油诗,我都由她去。她们不是心眼坏,只是女人的通病:经常搞不清楚状况却喜欢瞎掺和。不必再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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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2-10-25 15:38:48
小哥请看Q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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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5:03:46
芙蓉二姐,

二姐啊,就像那位网友一开始被你的调停迷惑,后来认识到原来是"不很公正、非常抢边调停"一个道理,这就是无耻了?

说你脸皮厚而且二,你就认了吧,二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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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4:58:19
何兄,

呵呵,他们怎么就不盯着你向全万维人民道歉呢?

吾丁真是个苦主啊,今天俺在这声明一句,以后你们就别拿吾丁说事了,有种的中国人找俺凡平就是,吾丁说的都是俺要说的,行了吧!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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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4:56:57
来得好!无耻之徒,看看你自己的原话吧!

一个月前(2012-09-28),半江君“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尊敬半江兄的缘故,他就是我所说的能向世界输出价值和文明的中国人”: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09-28 10:17:35
花大姐,
...
可你到现在还傻不啦叽的像个没头苍蝇乱撞,可笑不可笑啊,呵呵,你跟半江兄做诗,更要学他做人啊!

另外,你就别跟俺"学点文明"了,呵呵,俺和皇上老穆随笔1遥遥津之流是文明不起来的,这是我的软肋。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尊敬半江兄的缘故,他就是我所说的能向世界输出价值和文明的中国人,你好好跟他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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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4:49:00
何兄,

不好意思在你这里打搅了,呵呵。俺有时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中国人怎么能君子丑陋到这个程度!你还记得你前几天声援吾丁博的帖子吧,怎么你从"现身说法,立刻证明"的被洗脑被吸喂毒了的中国人一下子成了"君子坦荡荡。知理知礼,善莫大焉。"

呵呵,叹为观止!

************************************************************

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3 14:46:07
党文化以及渗透到每一个受共产党教育和哺育的中国人心灵深处。就是说,党文化在今天而言,就是中国文化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受党文化的荼毒,被洗脑被吸喂毒了的中国人,所作所为,无法避免带有很严重的道德低下现象。这种以道德低下为代表的党文化,即便在共产党垮台以后,还将影响几代中国人。

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时间:2012-10-23 14:52:09
岸泉兄,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
可是总有些人就是不承认啊。

还要一直追着让我认错。嘿嘿

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2-10-23 17:35:39
不得不认楼上二位的观点:现身说法,立刻证明。

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2-10-23 17:41:08
上面的评论漏掉一个“同”字,应该是
“不得不认同楼上二位的观点:现身说法,立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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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2-10-25 14:12:14
顶楼主!
以前未与楼主有过交往,但看过楼主这两天的博文。

君子坦荡荡。

知理知礼,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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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10-25 13:11:04
何岸泉网友

也谢谢你的理解。请允许我在这里向花大侠和绿岛说一句。

花大侠,绿岛

Never waste your time to preach to deaf ears and the best way is to ignor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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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3:03:19
呵呵,您芙蓉二姐的话俺都是反着理解的,您放心,俺不会想你。对了,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男女关系上去了,怪不得人家说你太喜欢老穆的“生殖器体”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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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2:52:45
人至贱则无敌。

你自己慢慢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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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2:50:04
你一个人过,想芙蓉姐姐想疯了是吗?可怜可怜你。

苍天啊!怎么有这种的地痞无赖流氓啊!俺没那么多时间跟你耗。你自己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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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2:49:15
呵呵,可惜人家是真把那条狗打跑了,而您只会招那条狗弄那只猫的,别腆着你的大脸到处乱喷了,什么"你骂犹太人试试","你骂德国人纳粹试试",你喷出的东西有一件值得当真的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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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2:42:33
俺不会为其他网友对你“主动攻击人”的评价提供证据自圆其说,要说几遍你才能明白,芙蓉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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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2:41:59
你要是觉得俺没有别人暴烈可以随便你欺负,那你就错了。俺缺的是时间和雅兴,不缺泼辣。俺把话放在这里,别人可以打狗,俺也一样可以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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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2:39:49
再回春花芙蓉大姐们,

首先告诉你,俺昨天的道歉是在测试你的皮有多厚,脑子有多二,呵呵。

没想到你是真二,真不要脸,那俺也服了您不是,呵呵。

再说一遍,不是文盲的都知道,"掩护和偏袒"和"非常抢边调停"是一个意思。再给你举个例子,绿岛君在这里只能说"非常抢边",或者说是"非常偏袒",但没有掩护的意思。而你不仅非常抢边,还假惺惺地调停,就是"掩护和偏袒"的意思了。那位网友一开始被你的调停迷惑,后来看清楚了就指出你不很公正,是"非常抢边调停"。明白了,芙蓉姐?

所以俺很赞同那几位网友的一些看法,但是俺不会为她或他提供证据自圆其说,还不明白,芙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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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2:35:02
潘仙,您没必要理会这种胡搅蛮缠不讲理的。

来,这位要脸的又在无事生非。麻烦您给找出任何一例俺“主动攻击人”的?不会碰巧又找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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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5 12:13:15
哈哈,

首先回答绿岛潘君,你的春花芙蓉大姐"不要脸、有些二",有其他网友说她被人骂"那是因为她主动攻击人,自己送上门去的",再说她和俺打打闹闹又不是第一次了,您别着急哈,呵呵。您是她朋友,您觉得她要脸不就行了,呵呵。

同理,吾丁兄、嘎拉哈兄是俺的朋友,俺觉得他们的话说得都很有道理就行了,您说是不是?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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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5 11:17:38
深深浅浅博,

感谢妳的宽容。我会继续学习写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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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5 10:54:42
伊萍博好,

谢谢你的好意和支持。

你妳提到的绅士风范实不敢当,我乃一宁可明抢,也不行骗之人。

男女有别不容回避。观点不同可以打架,但涉及到性别间相互尊重,我战战兢兢,不敢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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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0:50:18
小何,对不起,俺不是想污染您家,也不是想唰屏。如果您觉得不妥,请自行删去。俺是想提供事实记录供大家一睹:到底是谁“不要脸”?做人不能这么无赖吧?还是个男人吗?

俺觉得很无聊。

==============================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01:39:27
首先申明,并不赞成潜水员123的逻辑,呵呵。

不过,<span style="color:#e53333;">您春花大姐和深深浅浅博"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span></b>,在万维也不是潜水员网友看得明白,在潜水员网友之前就有其他网友指出您的"非常抢边"了,您说是不是,呵呵。

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10-24 02:27:01
凡平

俺觉得你还是比较讲理的。所以俺问一下,你说我偏袒皇上,有什么让人信服的例子吗?我想大家都记得8月事件。

皇上和我们文明讨论薄熙来,讨论经济,有何不可?他没骂我们,我们就是他的好朋友?就是偏袒他?俺也喜欢冠云写的某些国民党将领的文章,也去跟过贴。你怎么不说俺也偏袒他,是他的好朋友?

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10-24 03:59:59
凡平

谢谢你回来。只是俺没有看到你提供的俺“掩护偏袒”皇上的任何证据。不知你对此如何自圆其说?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12:55:52
深深浅浅

你的高尔夫打得连谁的球都搞不清了,用逍遥津的话叫做"有些二"了,呵呵。俺是赞同某人某杆球打得好,你却来要求俺提供证据,还什么自圆其说,你说这是不是"有些二"了? 难道我连赞同网友的自由都没有,每赞同一次就要提供证据自圆其说一次?

反思一下吧,这里除了老穆的同伙逍遥津这流氓无赖胡搅骂人,<span style="color:#e53333;"><span style="color:#4c33e5;">有谁出来提供你</span><span style="color:#4c33e5;"><b><span style="color:#e53333;font-size:16px;">没</span></b></span></span><span style="color:#e53333;"><span style="color:#4c33e5;"><b><span style="color:#e53333;font-size:16px;">有</span></b></span><span style="color:#4c33e5;">“掩护偏袒”皇上的证据 ?

对了,你这里和逍遥津互动这么好,我借用他的"有些二"的说法你不生气吧,呵呵。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6:17:06
凡平老兄,

<span style="color:#e53333;">你这逻辑让人不敢恭维。是你在指控俺和深深浅浅“掩护偏袒”皇上,深深浅浅当</span><div><span style="color:#e53333;">然有权力要求你举证,你当然有义务举证。哪有要被你指控得的人或别人举证“提</span></div><div><span style="color:#e53333;">供你没有‘掩护偏袒’皇上的证据 ”?这是什么逻辑?这逻辑跟你们痛恨的共党一</span></div><div><span style="color:#e53333;">样是有罪推论,不符合民主自由社会的无罪推论。</span></div>

如果按你的有罪推论逻辑,俺可以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地指控你老兄任何事情,然后你必须自己举证自证清白,只怕你是冤死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16:35:52
春花大姐,

"你在指控俺和深深浅浅“掩护偏袒”皇上"

俺哪句原话在指控你们? 俺"指控"和俺"赞同其他人的观点"有没有区别?

这和逻辑有什么关系? 你是文盲还是你"有些二"?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8:00:15
一个大男人,自己说的话不会不敢承认吧?

你的原话在楼上挂着呢:“不过,您春花大姐和深深浅浅博‘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在万维也不是潜水员网友看得明白,在潜水员网友之前就有其他网友指出您的"非常抢边"了,您说是不是,呵呵。”

抛开深深浅浅不说,那是他/她跟你之间的事,俺无权干涉。

So far (as of 10/24/2012 9:50AM US ET) 潜水员网友压根没提到过俺。俺也没在任何地方见过有谁说俺“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你当然可以认同其他网友的话。那就麻烦你将其他网友说俺“‘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的原话找出来让俺见识见识。如果原话如此,那俺不怪你。若是你自我解读或添油加醋那就是变成了你自己的指控,不是吗?

拜托你找来其他网友说俺“‘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的原话,俺在此恭候。

[删除这条评论]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18:44:22
“不过,您春花大姐和深深浅浅博‘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在万维也不是潜水员网友看得明白,在潜水员网友之前就有其他网友指出您的"非常抢边"了,您说是不是,呵呵。”

上面正是俺的原话,在这句话里,俺是告诉你们,已经有两位网友公开提出了"你们‘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这个观点了。

再说一遍,俺有赞同别人观点的自由吗? 难道我连赞同网友的自由都没有,每赞同一次就要提供证据自圆其说一次?

好了,您春花老姐不是文盲,就是"有些二",鉴定完毕。

您继续自娱自乐吧。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18:53:15
除了潜水员网友,下面这位网友的评论你忘得很快啊,哈哈。

我也很赞同这位网友的观点,要不要俺为这次赞同提供证据自圆其说?

********************************************************
作者:xxxx 留言时间:2012-10-10 14:43:01
...花博貌似中立,实则非常抢边的调停,估计没起到什么效果。华博网的劝说是很有成效的,倒也拉走了一些人。所以把左左们的离去归于右右的攻击似乎不太公平,况且在薄倒之前,倒是左左们不停地攻击谩骂,不知为何现在大家好像都忘了。 实话实说,不当之处,多有得罪。我这人就不会曲里拐弯地说话。 :)

作者:xxxx 留言时间:2012-10-10 15:19:04
花博,问题就出在这里,你认为是公正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并不公正,因为你自己心目中有了观点,貌似劝人熄火,反倒激起更多的骂战。 这几天我在静静观战,我不觉得你很公正,不知其他人作何感想。就拿随笔1被封来说,你指责pumbaa博不该打搅了随笔写诗作赋的雅兴,你也一定知道为何pumbaa要这样,但你就忽略这事件的起源,单单挑出pumbaa去吵这一条,你能说你这是公正? 至于劝我不理会老穆的挑衅,否则就是和他一样的,也是你的看法, 如果我不吭声,老穆会罢手?我会有说话的机会?几天前不就是我在令狐博后面跟了一句话看,引起老穆专开贴攻击我,芦鹤便马上跟帖开骂?当然了,他们是你喜欢的人,骂了你也不会觉得有何过分。

你说你挨骂不还口,那是因为你自己送上门去的。 我是从不主动攻击人,所以对不起,没有你那么好的修养,挨了骂还装高雅,我还不想自己生闷气呢。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9:01:40
哪一句话里有“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9:17:39
俺在劝老穆别骂人的时候,劝过Elywen不要跟老穆比对骂,因为拿己之短比人之长
不合算;也劝过Pumbaa不要跟随笔1比对骂,因为Pumbaa骂不出随笔那样的粗话。到了你这里就变成了“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信口雌黄莫过于此吧?

<span style="color:#4c33e5;">要不要俺找点Elywen怎么说你的?何昨是而今非?</span>

作者:Elwyen 留言时间:2012-07-24 17:10:22
<span style="color:#e53333;">花MM劝架,凡大侠倒指责花MM,呵呵。</span>

作者:万维潘多拉 留言时间:2012-10-24 19:17:53
凡平君,您要指认阎罗兄“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必须要列出阎罗兄“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的原话,当时阎罗兄说了些啥,在谁的园子里留的言,而不是仅仅根据别人的攻击来攻击,以讹传讹吧?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9:20:52
他不可能找得到,因为俺从来只认理不认人。俺说过,他能找到任何一处俺附和(更不用说赞同)老穆骂人的,俺立马向他和被老穆骂的网友道歉。

作者:万维潘多拉 留言时间:2012-10-24 19:33:08
这万维上难道如果两位网友吵了架,而第三位就必须站边吗?在现实生活中也不能这样要求你的朋友的!第三位和其中任何一位都可自由说话谈笑的!就象潘仙成天粉这粉那的,粉许多人呢!只粉文章才华,不卖身的!潘仙粉任何人都不是无条件地赞同这个人的一切所做所为的的!难道万维的右派阵营要象封建王朝里那样搞连坐吗?株连九族朋友?这是民主还是专制啊?还是本来干的就是挂羊头卖狗的行当?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19:38:00
潘仙,党同伐异而已,令人寒心,也许这正是他们想要的吧?

But I get nothing to lose. I learn nothing from them. I've said all along the way, I am ready to be kicked out, so what?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10-24 19:50:44
为了让春花大姐消消气败败火,我还是准备向春花大姐真诚地道歉,我那句话是不准确的,我必须把春花大姐和深深浅浅博分开,我把我那句话修改为:

“不过,"深深浅浅博的‘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在万维也不是潜水员网友看得明白,在潜水员网友之前就有其他网友指出您春花大姐"非常抢边调停"了,您说是不是,呵呵。”

在这句话里,俺是告诉你们,已经有两位网友公开提出了以下相似的观点:
1。深深浅浅博的"‘掩护和偏袒’老穆皇上"
2。春花大姐的"非常抢边调停"。

俺对这两位网友的上述观点表示赞同,但不为其他网友提供证据自圆其说。

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4 20:08:59
多谢你高姿态修改,感激涕零。俺这个文盲还是蛮佩服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信奉自由民主的大佬们:拉开就骂、抬手就指控别人,别人得自证无罪。等到别人上穷碧落下黄泉终于自证无罪了,然后您只要轻轻的“Oops,那不是俺的意思,修改一下”,how convenient?

=================

何小哥恕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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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维潘多拉 留言时间:2012-10-25 10:38:50
潘仙和何君从未有过交往,但潘仙觉得知错就改就是值得敬佩的,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潘仙投何君不要封博,呵呵。

凡平君,您不是只和骂过您的男博主骂架吗?何况花妹和深妹并没有骂您,也没有主动地打上您的地盘过吧?这位嘎拉哈的话也太难听了吧?您怎会以这样的话作为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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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10-25 10:28:43
何岸泉网友

君子坦荡荡。俺写诗冒犯了何网友,尽管是无意的,但我应该道歉。何网友写文不妥冒犯了俺,也是应该道歉的,我们都已这样做了。社会需要文明的作为,人类才能进步。感谢遥消津和牧人及时提醒了何网友。

小人常戚戚。奉劝那些执迷不悟,有错不改,无事生非,胡搅蛮缠,腹中空空之人多花些时间学习基本的语文知识和怎样做一个文明人。

俺支持何岸泉网友留下来,并希望经常读到你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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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活阎罗 留言时间:2012-10-25 10:12:58
哟,凡平老兄如今对女士被骂被辱不愤慨啦?

行,俺不要脸。那咱俩以后就互相扒粪互相监督看谁更不要脸好不好?俺不会让你失望的。

昨天是谁先枉指别人,狡辩不过去不得不道歉,然后又骂人?那样的行为叫“要脸”?俺真为你脸红,如果你还是个男人还有廉耻的话。

从政治观点上说,这在这里没几个人比何小哥更“右”,为什么他让人有敬意呢?因为他有好的人格人品: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俺不想在此跟你比烂,污染何小哥的地方。你自己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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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2-10-25 09:51:18
凡平兄好,

我平日里很少与万维网友互动,所以对很多位万维网友的前世今生不太了解。昨天出娄子也是情理之中早晚的事情。以后我会注意。

再次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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