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發生破壞五星紅旗的惡性事件
習總日記(2014,9,30-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5周年普天同慶的大喜日子裡,澳大利亞悉尼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紅旗的惡性事件。
獲國安報告後,我當機立斷,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責成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限期破案。
十八大之後我黨的領導幹部辦事效率比江澤民胡錦濤時代可高多了。不到十分鐘,駐澳大利亞大使館便把主犯、從犯和教唆犯名單和現場犯罪照片傳到習辦。
主犯:澳大利亞廣東僑團聯合會董事局主席、玉湖集團董事長黃向墨。
從犯:新南威爾士州總督瑪利·巴希爾,新州公民和社區部長維克多·多美內羅。
教唆犯:中國駐悉尼總領事李華新。
一樁發生在國慶節前夕的破壞五星紅旗惡劣政治事件,在我的親自領導下水落石出。隨後,我命令遼寧號航母奔赴澳大利亞,執行押解主犯黃向墨和教唆犯李華新回國的光榮任務。
侮辱國旗國徽罪: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指在公共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行為。
現場犯罪圖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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