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鲜有追求真理?
在中国的历史上,和古希腊的历史上一样,都有一个“蛮族”的概念。
这个“蛮族”都是指在自己周边的少数民族,不懂自己的文化,或其文化落后于自己,当这些部族融入自己的社会时,对其持有的鄙夷态度。不同的是,中国没有大规模奴隶制的历史,多半是外族侵入中原,多采取和接纳了汉族文化,最后他们和汉族人融合一起,不分你我。而古希腊则有奴隶制。当希腊人征服了周边民族后,这些被征服的部落,如果不战死,就变成了希腊人的奴隶。古希腊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认为奴隶制是天经地义的事(见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他们认为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做体力劳动自然应该是奴隶,因为他们智力底下。事实上,他们甚至认为家里的女人应该服从丈夫,因为只有希腊的男人才是成熟,理性,富有思想,和明智判断的象征(同上)。当然,当后来罗马帝国征服希腊后,也将希腊人作为战败民族同样对待,虽然他们保存和吸取了希腊文化的一些精华。
但我的问题在其他方面:如果他们的文化在那时如中国文化碰撞,谁是蛮族呢?在中国人看来,不“知书识礼”就是野蛮人。而在古希腊或古罗马人看来,不懂哲学,没有宗教信仰,其他如先进的艺术,建筑,政治结构(希腊的民主政体或罗马的“元老院”)等,则是蛮族。其实是不是蛮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首先在战场上谁是胜利者,然后才是谁学习谁的问题。因为人的天性都是“见贤思齐”,其次才是判断谁是谁非的问题(“成者王侯败者贼”又当别论)。近二个世纪前“鸦片战争”,其实就是中西文化冲突的第一次对决,以中国惨败告终。失败的结果使中国人多数痛定思痛,决心学习日本的榜样,学习西方,这才有了“德先生”和“赛先生”一对儿哥俩要引进中国一说。二位先生到现在,快二百年后的今天,也没进入中国(只是“山寨”西方的技术不算)。如果不是在生理上有原因,即中国人笨,那唯一剩下的理由就只能归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包袱了。我听过一个笑话,一对儿青梅竹马玩耍。男孩儿:“我要玩打仗”。女孩:“行”。男孩儿:“我装恐龙,你呢?”女孩儿:“我装恐龙的妈妈”。这说明,孩子们的思维方式不一样。
当然思维方式也是传统文化造成的。试想,如果思维方式不一样,用东方的思维,具有“中国特色”的思维方式,可能学会西方不同思维方式下的内容 - 科学和民主 - 吗?越是低级,越是具体的东西,就好学,越是高级,越是抽象的越难学。比如,学习“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就比学习吃西餐,困难多了。在思维方式不同的影响下,还有其他有关的一些问题,需要逐个说明。它们是:1)真理定义;2)真理与事实的关系;3)传统文化没有;4)认识不了(感性思维);5)实用主义;6)抵制理性;7)相对主义。
从广泛的意义上看,真理应该有这样几个特征。首先真理应该是客观的。也就是说,
真理区别于主观意愿。比如有人说,“留取丹心照汉青”就是真理。那希特勒的
“我的奋斗”算不算?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乌托邦算不算?毛泽东的“无产阶级
要消灭一切资产阶级解放全人类”呢?这些都是以主观愿望代替客观事物,混淆主
观意愿和客观事物区别的例子。
其次,真理的客观性又表现为,真理又必须是清晰明确和可以检验证明的。这样,
真理应该尽可能包括事实。事实经常是真理的必要条件。比如万有引力定律是真理,
可以用事实来证明。所以尊重真理首先应该注意事实。但事实又来自经验,因此具
有偶然性。所以归纳逻辑有其局限,古希腊人才发现了公理的法则,即从已知的前
提,推断出潜在的定理的方法。来自经验的认识和来自演绎的推断,如同人类认识
前进的双腿,缺少哪一方面都不是完全的真理。
中国的传统文化没有能够辨别主观意愿与客观事物的区别,从来自栩为“天人合一”,
掩盖自身缺乏分析能力弱点。因为只有分析才能使认识深入,中国于是有“难得糊
涂”自我解嘲。不会分析就没有清晰的认识,行动起来必然犹豫不定或自相矛盾。
从古代的“成败皆萧何”到今天的办事无原则,在中国人中比比皆是。分析能力是
理性成熟的象征。中国作为一个集体缺乏理性成熟,行动起来必然是凭借感觉。于
是我们就有了“模石头过河”,“白猫黑猫论”等,这些被誉为十三亿人总设计师
的“伟大智慧”。缺乏理性的人必然是自我感觉第一。必定是靠心血来潮,靠头脑
一热作事情,这样的例数不胜数:亩产万斤,大练钢铁,放卫星,十五年赶英超美,
到今天习的“中国梦”等等,不一而足。缺乏理性的人没有原则,只有利益。为了
利益不顾一切,没有前后一贯的逻辑思维。
追其根源,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定义为是“感性文化”。感性认识不了真理,感性不
会分析,感性只注重实用的目的,只看眼前。感性不懂什么是原则,因而也就不懂
得真理的重要,不会抽象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感性的根据是相对主义。这些思想早
在古代老子庄子的书中就表露出来了。
坏的习惯是包袱,如一个不讲卫生,不刷牙洗澡的人很难几天内改变自己的生活习
惯。同理,落后的思维方法也是学习新思想新观念的包袱。不首先改变已经形成的
思维习惯,新的思想观念不可能容易在思想上扎根。道理很简单:偏见比无知离真
理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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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哲学的真理概念(A)
真理的概念是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但对真理的理解,即使在哲学家之间,也不尽
相同(参见<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从范例的角度重新考虑
关于真理的定义。
从范例的观点看,真理的定义需要根据不同的范围或阶段来定义。这里,我提出三
个范围:一,宏观世界的范围;二,微观世界的范围;三,本体的范围。范围就是
界定。脱离了一件事情的范围去寻求事情的本原意义就会出错。下面将这三个范围
或界定作一个提纲式的简要讨论。
范例所说的宏观世界,是康德定义的现象界,是黑格尔所说的外化的自然,是每个
人的感官都能感觉到的自己的周围世界。宏观世界是以物质为基础的世界。因为物
质存在的缘故,我们又经常将真理的概念等同事实的概念。因为物质存在的本性,
我们在宏观世界经常将物质与“物”的概念存在放在一起。因为物或物质的存在是
客观的,所以也就存在“验证”的要求。哲学上所说的“经验”,或普通人的感官
所涉及的事物,多是指这些概念。一般来说,事实是感官的简单验证,而真理则必
须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也就是说,在宏观世界里,真理的应用结果应该总是一样的。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第一个研究了语言中“个别,特殊,和一般”这些代词的区
别。当一个人使用陈述句子表达一个概念时,必须有另外一个人以上表达同样的陈
述句内容,我们才认为前者说的是一个事实,以此我们区别事实与主观的想象结果。
由此看,事实总是与个体的经验有关。
比如,李时珍用某种草药治好了一个病人,他就可以说,他发现的这种草药可以治
病。但要其他人相信他,被治好的人需要站出来证明李时珍说的对,其他人才可相
信他的话是事实。如果李时珍继续用这种草药治病治好其更多的人,这就是事实的
存在,从个别到特殊的过程。但如果有一天,他的这种草药没有治好某个病人,或
这个病人反而了死了,就可以说,李时珍发现了这种草药能够治病的事实,但还没
有发现治病的真理。真理必须高于事实。事实只是关于个别人或部分人的切身经验,
而真理必须必须适用一切人,也就是说,真理必须具有普遍性。
真理的表达方法是用数学公式或逻辑的方法。前者如爱因思坦的质能关系公式,后
者如数理逻辑公式(塔斯基等)。用数学和逻辑符号代替普通语言的陈述句,真理的
表达上升到更严谨和适用性更普遍的范围。
目前,在宏观世界,真理的发现还经常是“经验”的性质。也就是说,一个真理和
另一个真理的发现缺少中间的逻辑联系。不过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是人类当前所处
在对真理不同的探索阶段的原因。如爱因思坦终身所致力于发现“统一场论”的数
学公式(实际上是否可能是另一码事)。所以,从范例看来,宏观世界里真理的终结
形式应该是定理。也就是说,公理体系的发现最终应该将各个具体真理的发现统一
起来,像门杰列夫的化学元素周期表的发现一样。
范例哲学的真理概念(B)
在上文A中,我明确了真理的概念在宏观世界的定义。主要是,一,真理等同于事实;
二,真理的经验性质,即偶然性的发现。我以前提到过,在宏观世界是相对的偶然
性,绝对的必然性的概念。即,任何表面上的偶然性,如抛硬币,背后还是有因果
原因可寻的。如果能“完全地”追溯所有的因果,那么抛硬币的结果是可以知道的。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赌场的轮盘赌游戏。在上篇的结尾,我提出凡是真理,即偶然所
得,必须最终上溯到其所应在的公理体系中,也就是,真理必须是定理。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公理体系是哪里来的?公理体系的概念有很长的历史。最早的
神话和宗教所含的“爱”,用现在物理学的概念,引力大于斥力,我认为就具有公
理的性质。因为物质既然存在,必然是如此,否则物质就不会存在,也就没有我们
的存在了。哲学史上可以找到巴门尼德的思维,柏拉图的形式,笛卡尔的“第二物
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在范例中,这个范围就是“思在”的“微观世界”。
也可以说,它是“潜在的逻辑”(黑格尔)存在的地方。在这里,没有物质的存在,
没有经验的东西。一切发现都是“先天的超验范围”(康德)。因此也没有检验的概
念。这些的发现,都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说的“回忆”和“引导”而产生的。用
范例的语言,是认识过程的“第三阶段”,也是最高阶段,“悟性认识”,的结果。
我们生活在宏观世界,我们的身体是思维,意识和灵魂的寓所。这个身体的存在,
需要其他物质来“供氧”才能延续,比如食品和性要求所产生的繁衍的需要。在这
些物质基础上,思维就自由了。思维就像林黛玉一样,不愁吃穿了,就可以整天想
想宝哥哥和过见花落泪落叶伤情的生活了。而思维关心的是如何满足无限的满足好
奇心,发现真理的原则形式。
我特别想提到的是,在范例界定了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后,许多现在的科学和哲学
的问题应该可以得到一个结论了,比如范例所说的“跨界问题”,即从宏观世界来
联系微观世界的类似问题。典型的例子有“统一场论”,思维/意识的研究,梦境的
研究,等等。科学和实验的方法,仅限于经验的范围,也就是宏观世界。不适用与
微观世界,也就是思在的范畴。思在,是逻辑的世界,推导的的世界,是从已知条
件向未知结果的过渡,也就是定理发现的过程。如同哥德尔对逻辑形式“不完备定
理”的发现,结束了希尔勃特的二十世纪雄心勃勃庞大的“数学计划”一样,范例
的思想提出,我认为,也应该给上面提到的这些例子画一个句号了。
事实是残酷的。但我们“have to handle the truth”。
范例哲学的真理概念(C)
范例本体论的绝对范畴,是真理概念的终结。这个“终结”是什么意思呢?
一个意思是说,绝对范畴
是绝对真理吗?这首先产生一个问题,“究竟有没有绝对真理?”的问题。黑格尔称自己的庞大的“哲学百科全书”体系是绝对真理。现在看来他是稍微冒进了。有
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世界上说来其实没有“终极真理”。因为人类总要不停地前进,文明总要不停地发展,所以总要有新的东西出现。人类发现真理的过程就像长
江一样,总是后浪推前浪,永远起伏向前的。
这种思想的典型代表是中国的毛泽东。他举出的例子是“物质无限可分”,所以“微小粒子也是无限
可分的”。他的想法来自中国文化。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思想。现代量子物理学,都已经毫无疑问地证明这些思想都错
了。其实,按照黑格尔的思想,这些思想的错误在于,“只知道量的变化而不懂质的变化”,即以为自然界的本质是“简单的量的无限重复”。所以说,早在二个世
纪前,他老人家就懂了这个道理,而中国人不懂。
范例所说的绝对范畴是什么?严格地说,我们无法说它是什么,我们只能说它不是什么。也就是
说,我只能通过”否定“来定义‘肯定”的意思,因为我不能指出“是”。“是”的主语定义是“什么”,所以我只能用“不是”来定义,而否定“是”这些“什
么”。我们只可以,通过否定的定义(违背一般的定义规则)来“体会”什么不是绝对而不能说出什么是绝对。只有以这种方法来理解和体会出“什么是绝对”,其
他别无所想。
绝对,不是“存在”,不是“非存在”。不是精神,不是物质,不是万物,不是现象(更不用说)。不是自然,不是宇宙,不是世界,等等。类似绝对的什么,唯有宗教所说的上帝和神,其他任何什么都不是绝对。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绝对真理确实存在,如上面所说,能否说范例的本体论就是“绝对真理”呢?我说它是或不是都不会比黑格尔他老人家更可信。但我提出一个检验的方法:如果人类能制造或模仿出人类自己的“思维功能”,那么范例就从根本上错了。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这天会到来吗?我的回答,不用说,是一个坚定的“NO”。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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