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有个名词叫老男人,大概是对四十以上的男性的统称,谈不上褒义,也谈不上贬义。糊里糊涂,感觉依然良好,依然觉得还年轻,其实早已被盖上了老男人的戳印。一些恍如昨天的往事,已经是在视线的尽头,留下的只是一些过往的回忆。既然是老男人,肯定喜欢老男人的歌,喜欢一位老男人曾经唱过的歌,喜欢周华健的《朋友》。那些年,有风,有雨,有欢笑,有痛苦,朋友一生一起走,有了朋友就不孤独。 放狗搜了一下,周华健,虽说年长几岁,但怎么也可以说是个同龄人,如今的一个老男人。那几年,这首《朋友》,着实火了很长时间,相对简单的曲调,浅白易懂的歌词,老男人们大概不会忘记吧。这首歌流行得时候,已经工作了一些年,一直在研究所工作,交了一些青工朋友。和这些青工朋友在一起,大家没有利益和学派的冲突,有时反而更易随心随意,放开自己的心扉。朋友们在一起,想象自己犹如梁山好汉一样,大碗的喝着酒,然后骑着单车去追逐女孩子。也曾几何时,如丧家之犬,四处逃散,被另外一帮人追着屁股。 曾经一回,那大碗的酒多了几碗,被一位同路的朋友扛在肩膀上回来,但在离宿舍只有几步之遥时,朋友还是没能坚持住,两人摔倒在雪地里。我倒是给摔醒了,他却倒头大睡。怎么拉,怎么拽都不醒。犹如面条,怎么扶,也扶不直,实在是没有办法,冲回宿舍,找了几个人,把他抬了回来。这位朋友,书读的不多,十六岁就顶职工作。高高大大,英俊一如当今银幕上的那些当红小生,又是一付硬汉形象,很有女孩缘。后来结婚,他妻子不论是从家境还是本身的学历职业都要高于他,大概她喜欢的就是他的俊朗的硬汉形象。 有一次,他对一位女孩有意思。这女孩我也认识,也经常一起玩。女孩个子挺高,喜欢长发长裙,一付邻家妹妹的形象,清新可爱。朋友让我帮着写情书,操刀捉笔,甜言蜜语,山盟海誓,没问题。这情书到也洋洋洒洒,只是另外一朋友看了,直接提的建议就是,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他写的,没这份文思。其实那会儿,帮好几个青工朋友写过情书。不过女孩子倒是很受用,和朋友开始约会。朋友每次回来后,都会彻底地交待,每言每行,隔个几日,再书爱意一封。当然对我囧事就是,对一个认识的女孩子,其实也觉得人家蛮可爱的,不和人谈恋爱,却三天两头给人写情书,写那些情人间肉麻的话。终于一天,告诉朋友,看着一个认识的可爱女孩,写着爱这爱那的,那些言不由衷的话说多了,都当成了自己心里话,就此打住。 时下,青春的话题比较热,比较时尚。赵大导演的《致青春》虽没看过,但也知道有着很多的褒贬。都曾青春过,切身的经历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言权。似乎从电影到网文,青葱的一面多一些。当然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这样,有人一直在奋斗追求,也有人在打盹愣神,不同的人在诠释着不同的青春。回忆,追忆,失去的那份永远是最好的,青春更是如此。老男人的这点旧事,似乎有点二,不过二总是和青葱相联系的。如果能重来,还愿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