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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清華大學中國國情研究所所長胡鞍鋼為中共辯護稱,中國實行集體領導制。他希望用這個說法反駁有人指責中共不像西方國家那樣實行民主制,而是實行獨裁制或專制制度。按照胡某人的說法,他似乎認為九常委各司其職,各有分工,遇到重大事項投票決定。所以,不是獨裁制。是中國特色民主制。但是,九常委集體領導體制肯定是一個內部的組織原則規定的。那不是憲法規定的。所以,這個組織原則的權威性就打了折扣。其實,中國的政府體制從來沒有用憲法嚴格規定過。就是憲法上粗略規定政府主要部門的職責,憲法也沒有嚴格執行。這不像西方法治國家憲法對政府各個部門的職權有嚴格規定。如果哪個掌權者或那個部門越權或侵犯其他掌權者或部門的權力,會釀成憲法危機。由於有健全的法治,程序正義非常嚴肅。例如,如果在法國總統僭越總理的職權,司法系統可能會干涉。或者說在德國,如果總統僭越總理的職權,憲法法庭會出面干涉。但是,在中國從來就沒有認真地考慮過這樣的問題。所以,九常委集體領導體制的說法就不是一個嚴肅的學術研究得出的結論。胡某人作為一個學者,其實只是共產黨的辯護士。根本就不配當什麼學者。
的確,在胡錦濤當政的時代,九個常委是個有分工,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等人沒有出現明顯的越權情況。但那不是因為有一個嚴肅而起作用的憲法保證做到這一點,而主要是胡錦濤比較謹慎而已。所以,如果掌權者中有人要越權,侵占其他常委的職權,恐怕無人能夠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幾個重要領導人曾經各司其職,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周恩來各有其職務。但是,沒有憲法的嚴格保障,無法阻止最高領導人越權,侵占其他領導人的職權。這主要是因為,國家由共產黨領導,共產黨的主席或總書記可以隨意將其他領導人罷免。劉少奇就是這樣下台的。劉少奇下台沒有經過人民代表大會的罷免程序。人民代表大會被稱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但是,在文革期間就癱瘓了。其實,最高權力機關不是人大,而是共產黨主席。所以,劉少奇被打倒的時候拿出憲法,也毫無用處。人們不遵守憲法,人們只聽毛澤東說的。毛澤東要怎樣就怎樣。那時,毛澤東成立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江青任組長。江青聽毛澤東指揮。就是獨裁制。胡鞍鋼沒有將過去的那段歷史拿出來說事,而是將胡錦濤時代的情況說事。但是由於中國缺乏法治,他只能在當時為共產黨辯護。不可能從學術上進行嚴肅的研究。所以,人們只能將胡某人當作政治痞子,而不是一個學者。
現在又有一個案例了。現在中央是七常委領導體制。按照胡某人的說法,那就是各個常委的權力都是規定好的。肯定不會變。這是因為有一個體制。但是,人們從目前的情況看,無疑又一次否定了胡某人的說法。習近平上台後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國家最重要的大權集於一身。然後又成立經濟改革領導小組,自己當組長。總理李克強的權力大部分已轉入習近平之手。憲法沒有辦法保證,七常委一如既往地各司其職。由於是共產黨領導,黨的第一把手有權將第二把手解職,於是,人們沒有辦法阻止有權力欲 的掌權者將權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所以,傳統上總理主抓經濟。現在連這個權力都給國家主席占去了。有人說,現在說到國家的重大經濟改革,一概提習近平,李克強的名字一次也沒有提。這個總理好像要賦閒了。此時,輿論界也經常將習近平與毛澤東或鄧小平相提並論了。這哪裡像胡某人說的那樣好聽是集體領導體制。中共的政權又一次實現個人集權。如果最高掌權者要獨裁,沒有人能夠阻止,卻會有人出來拍馬屁,鼓吹獨裁就是好。相信那個胡某人又會找到理由證明這個體制的優越,證明遠遠好於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只是他自己將他自己過去說過的話又忘了。那麼,還會有人將他的說辭當會事呢?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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