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当局透过新闻媒介宣布对上一届执政党的常委、政府中主管政法工作的主要官员周永康立案审查。估计是隔离审查,不公开进行,至少是严密的双轨。另外,一批涉案人员估计也被审查。从这个事件中看,出现了奇特的权力制衡。就是下一届政府对上一届政府的权力制衡。尽管这种制衡只是在某一个事情上的制衡,不是全方位的制衡,其意外的效果值得玩味。这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学教科书里是没有的内容。就是说,按照西方国家的政治学教科书的解释,一般而言,各国的权力制衡有三种:第一,舆论,包括新闻媒介对权力的制衡。指的就是,一旦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公众或媒体会揭发批评,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迫使掌权者不敢为所欲为。新闻媒介被称为第四种权力。第二,政党制衡,就是合法反对党对执政党进行制衡。如果执政党违法或滥用权力,反对党可利用其身份或地位通过合法途径对执政党问责,包括弹劾,实现权力制衡。第三,部门制衡。主要是三权分立。一旦有一个权力部门滥用权力,其他部门可以加以制止,从而起到权力制衡的作用。但是,这一次中国的反腐举措和重大决定反映是另一种意外的权力制衡,就是新一届政府对老一届政府进行权力制衡。如果上一届政府里有人或部门滥用权力或者贪污腐败等事情,下一届政府可能对其问责,或者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进行审查,然后移送司法。本人认为,可以将这种意外出现的权力制衡看作历时制衡,而非共时制衡。所谓历时制衡,就是官员滥用权力后,不会马上制衡,而是过几年由下一届政府来制衡。这是中国的奇特现象。
在西方法治国家里,权力制衡是常态。一般是共时制衡。就是官员滥用权力,马上就会出现权力制衡。许多官员还没有到任期结束,就因为丑闻而被迫提前辞职。在西方法治国家里,权力制衡强大有力。在中国,由于实行一党垄断权力,权力制衡很难出现。邓小平的废除领导干部终身任职制意外出现权力制衡现象。估计是偶然的事件。过去江泽民执政时,没有权力制衡。胡锦涛执政时,基本没有出现对上一届政府的权力制衡。一个原因是,江泽民及其追随者还有很大权势,胡锦涛没有能力制衡。现在,距离江泽民集团已经第三代执政,估计江泽民的影响力已经衰落。而且还说明一点,下一届政府不是上一届政府委任的。如果下一届政府是上一届政府委任的,并且下一届政府中的主要成员是上一届政府的朋党,也无法实行这样的权力制衡。现在看来,胡锦涛政府和习近平政府都不是江泽民集团的朋党,因而一旦有机会能进行权力制衡。就是说,习近平政府出于维护共产党的长远利益考虑,清除腐败,结果意外出现一种非正式的权力制衡。只是这种权力制衡还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掌权者不得终身任职是一个条件,但是,还缺一个条件,就是政府主要官员必须经过自由选举才能获得委任。另外,没有新闻自由,法治不健全或根本没有法治。所以,这样的权力制衡只是个案,并非常态。所以,虽然这是中国政府朝向正确的方向迈出的一步,在中国,老百姓获得真正自由的日子还没有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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