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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從事哪個領域的學術研究,如果沒有做出發現,終將一事無成。所以,做學術研究,必須以發現為最終目的。一切活動都要以發現為根本宗旨。發現就是獲取洞見,解釋客觀世界秘密,使人類對某個領域的客觀世界的認識產生一個飛躍,推動文明和歷史進步。發現往往也會產生新的知識,甚至產生新的學問,包括新的學科。所以,從事學術研究要一往無前,以發現為最高原則。“發現”這個活動好像高不可攀,其實不是。發現並不難。難的是要堅持不懈,多掌握新的知識。如果了解到前人在某個領域有所發現,一定要詳細研究,不能有遺漏。因為從事發現通常是在前人做出發現的基礎上做出的發現。孤立的發現就比較難。但是,孤立的發現也不是不可能。完全要看研究者的學術功底。要做好準備。學識要淵博,最好多學幾個相關的專業,而不是只學一個專業。我個人的理解:發現就是要有獨到見解(inventive view)。如果有幾個關鍵的獨到見解,並且在某個關鍵的學術領域,就有可能做出發現。
最近,我看見有人在網上寫一個報道,說法國巴黎的一位社會學家到北京做學術訪問。做了一個報告,介紹法國社會學的現狀。那位教授說,法國的社會學起源於聖西門和孔德的研究。他們是法國社會學的創始人。而在世界範圍內,社會學也起源於法國。他們都有一些發現。以後,法國還有社會學家涂爾幹。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法國還有社會學家列維‧斯特勞斯。但是,到1980年以後,法國社會學衰落了。原因就是法國社會學家在以後的30多年內再也沒有能力做出發現了。從他的那個看法裡就可以得知,發現是多麼可貴。我們再將目光投向美國。美國的政治哲學好像從來也沒有做出過什麼發現。不知道網友們是否能夠舉出美國有在這方面的發現的例子嗎?我們再將目光投向中國。中國自1840年以後,西學的確影響了中國的學術。但是,好像也沒有看到什麼發現。不知道哪位網友能舉出中國大陸的學界在哲學和社會科學方面有什麼發現?沒有發現,學術就沒有什麼起色。只能抄襲和傳承前人的學術。只能跟在人家後面一步一步慢慢走。
本人在二十多年前,讀過列維‧斯特勞斯的書。他的書的特色就是人類學的田野調查。他的結構主義人類學基本上是對訪問調查的觀察和分析。的確有發現,例如原始人的思維結構與社會結構之間的相關性被揭露出來。但是,似乎沒能上升到理論發現。就是說,他的結構主義人類學有發現,理論化則沒有實現。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有實現理論化。後來人也沒能將他的發現發揚光大。問題出在哪裡?研究這個問題,其實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探索。
上個世紀80年代法國還有福柯和布爾迪厄等社會學家。但是,影響力好像有點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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