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不下不同声音:中共治国理政致命伤 自从中共1949年在中国大陆建政以来,中共的治国理政逐渐显露其一个致命弱点:容不下不同声音。一开始,民主党派人士发出洪亮的不同声音时,当局虽然感觉刺耳,但还能暂时容忍。以后,就不能容忍了。比如,梁漱溟和马寅初等人的不同声音最后都被压制下去。以后,1957年开展反右运动,声称要将反右运动进行到底。1959年,国防部长彭德怀发表万言书, 批判大跃进,也被处理了。那个时代,还有林昭的抗争。到了文革时期,还有遇罗克、张志新的反抗。 在一个人类社会里,总会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人们的社会处境不同,种族或阶级背景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受过的教育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各自的私人利益也可能不同,针对社会或公共事务,人们经常会产生不同看法,发表不同意见。人们既然组成一个社会,人与人是团结的。但是,人们也有不同意见。社会的组织者怎样对待不同意见始终是一个挑战。是允许人们不受限制地公开发表不同意见,还是采用武力予以压制,甚至消灭发表不同意见的人,始终是人类文明社会遇到的一个不小的问题。甚至,这是一个人类社会组织的核心问题。民主制度和专制制度的差别就在于此。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允许人们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政府的意见,而专制制度不允许。 就是这个问题始终摆在中共面前。1989年6月4日中共指挥的人民解放军在北京天安门等地镇压学生的抗议就是再次将这个问题的考题呈递在中共领导人面前。是容忍人民发表不同意见,还是不允许?中共的回答是:不允许。随后,就发生大屠杀事件。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军队镇压人民上街抗议的最大历史事件。 我在我本人写的政治哲学书里解释了西方人的经验。我从语言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我的看法。我不是再突显语言是个交流思想的工具的传统认知,而是指出恰恰是人类使用的语言是人类建构自己社会的基本手段。就是说,使用语言的人类能够通过一个自己设计的语言工程而建构一个合理的社会。就是这个语言工程能保证人类既能实现社会的团结和官民之间的和谐,也能允许人们畅所欲言,发表不同的意见,甚至是反对政府的意见。我将这种语言工程称为语言解决方案。这是我对西方社会的理解。西方人自己也不知道。西方人也不知道他们建立的民主社会的基础就是其所说和所写的语言。 我的解释是这样的:人是理性动物,但人类只能在公共场合才能保证始终能够展现理性。人展示他的特定的理性特征始终依赖一个给定的客观条件。换言之,在私人交往的领域里,人们还是无法保证始终服从理性的感召。比如,就怎样建立一个国家这个公共议题而言,如果允许所有人都公开地发表意见的话,人们会服从理性。简单说,人们会讲理。人们表示的看法一定符合社会或国家的利益和目的。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都不讲理,不顾公共利益,而只顾自己的个人利益,这个时候的个人利益会互相冲突。例如,张三会表示,国家的所有利益只能归于我张三一人,国家的所有其他人什么利益也得不到。于是,李四也会做同样表述,声称国家的所有利益只能归于我李四。如果所有人都做类似表述,人们就难以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人们无法建立社会或国家。反之,如果人们只是主张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谁都不顾自己的私利,而声张公利,人们很可能达成一致,这样才能建立社会或国家。 那么,作为个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私利,不维护私利也不可能。怎样兼顾公利和私利?这是一切社会学或政治学必须面对的问题。我提供的看法是,人类社会的唯一可行办法就是采用一个语言工程,就是一个语言解决办法。什么解决办法?就是设计一个带有规范意向的语言通讯过程。就是提出一个语言表述,采取粗略表达方式,但不是具体规定。就类似于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所说的“宜粗不宜细。” 就是说,社会订立一个原则性的、抽象的组织社会或国家的大纲,完全按照理性的要求而制定,不涉及每个人的私利,只是对私利的分配做出规定,仅限于此。至于社会中每个人的私利的分配则交给公共政策来处理,由政府执行,但也要符合大纲的规定。这个大纲就是宪法。就是宪法内描述的都是理性原则,符合公共利益,没有人能反对。但在宪法以下的各类具体的程序内来处理个人利益或群体利益的分配问题。于是,在这个架构以下,人们可能会为了不同的社会群体的利益分配而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发表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是,谁都承认宪法的权威,没有人去挑战宪法。于是,人们能够发表各种不同意见,而国家的体制则是完整的和稳定的。这个体制不会发生动摇。 但是,在中共的体制下,人们不懂语言工程,甚至也是我本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语言工程”这个概念。中共不是语言玩家,中共对语言解决方案不感兴趣。他们信奉的是武力。他们相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于是,领导人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威。领导人定于一尊。如果有人发表不同意见,马上就会挑战最高领导人的权威,而国家的完整和统一取决于这个领导人的权威。为了维护社会或国家的完整和统一,领导人势必不能容忍不同意见。最后,出现极端情况下,采用武力压制不同意见成为必然。8964事件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一句话,只有自由宪政才能缔造一个容许人们发表不同意见的社会或国家。如果不建立宪政,不能保证类似64那样的事件在中国历史上不会重演! 所以,本人认为,本人通过写书贡献了一个观点或理论。这个观点或理论解释了西方人的宪政经验。中国人基本上没有这个经验。中国人不知道,人类通过语言而建立文明社会。有时,社会或国家的管理者倾向于简单化处理公共事务。这个方法无一例外地采用暴力,而绕过了应该经过的一个语言通讯过程,从而造成各类社会冲突。换言之,设计、设定和遵守符合理性的语言通讯过程,人类能够合理和有效地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或群体的私利之间的冲突。在此背景下,既能做到允许人们发表不同意见,又能保证国家的体制的完整与统一。西方国家就是这样做的。人们享有言论自由,能发表不同意见,甚至能迫使政府改弦更张,但是,公共利益不受损失,国家的体制完整和统一,毫发无损。换言之,人们发表不同意见有时能迫使政府下台,但是国家的体制不受影响。没有维稳的问题。所有人都服从宪法权威。 其实,在中国,只有很少的人理解理论的力量。大多数人不知道理论是怎么一回事。甚至很多人一生也没有听说过“理论”这个词汇。他们不关心人类的理论,也不知道理论能永久性地决定成千上万人的历史命运。这就是一个永不消失的困扰。在中国大陆,在香港,中国人为争取自由而苦苦挣扎。在权威面前,勇敢地发表独立的声音固然可贵,勇敢地上街抗议绝对应该获得社会的喝彩,但是,推广一个永久性地解决方案并说服或迫使掌权者接受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让我们想一想是否因为我们没有理论而造成这样的一个政府与民间不断冲突的困局。让我们想一想是否应该让理论来发挥它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