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台湾作家柏楊曾批评中国文化,称其为“酱缸文化”,历史愈悠久,发酵愈彻底,臭气愈浓。大有要彻底来一次文化革命,破旧出新的气势。本人对他的一些观点不敢苟同。是的,我们在一些思维方式,行为举此方面确实不够典雅,垢弊落后的地方很多。但是,其实中国上下五千年一脉相承的文化,举世闻名,屈指可数,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继续传承,发扬光大的。比如,在拜金主义盛行,喧嚣浮躁的当下,“温良恭俭让”的优良传统品德应该极力得到推崇。古代圣贤们留给我们浩瀚的文学经典,智慧,思想结晶犹待我们去学习,品味。“英贤虽异世,自古心相许”嘛。
不过,在某些方面我又非常赞同柏楊的观点,希望巴不得即刻,要把那一坛腐乱,奇臭无比的“酱缸”彻底打碎,以脱胎换骨,改头换面的姿态迎接更自由,清新的时代。
中国古代确实盛行过不少令人难以理解的封建礼仪,害人无数,罪该万死。“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便是其中的一条。最近读了几篇文章,深有感触。作为女性,尤其庆幸自己没生在那个时代,可那些生不逢时的少男少女们就不那么幸运了,他们的命运可太不堪了。说来也是不久,从上世纪“五•四”运动开始,这条所谓的“礼仪”才被逐渐取缔。绵绵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就这么一条不知摧残,凋零了多少妙龄少年的身心。以下讲几则故事,好让我们以史为鉴,不要重蹈覆辙,好好珍惜,享受我们难得的自由吧!
古代子女的婚姻,只是父母一句话的事。沒爹没娘的,由兄弟作主,孑然一身的,那就由叔或舅作主。一部《红楼梦》便是对“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血泪控诉。迎春因她爹的贪财便把她配了中山狼,一年不到便惨死。探春也因贾政一句话远嫁他乡。幼小的巧姐由舅作主差点卖进了妓院。就连心肝宝贝—宝玉也因贾母乱点鸳鸯,逼死黛玉,逼疯宝玉,使得宝钗守寡终身。
清代的贺双卿,诗才冠绝,有“清代第一词人”之称。在她十八岁时,父母双逝,其叔父为了三石谷子的聘礼,将她嫁给了一个大字不识,粗暴异常的农民,再加上心狠毒辣的婆婆,经常无故地被打骂,柔弱的身躯还要承担繁重的农务,洗衣做饭,养鸡养猪,春耕秋收,被折磨得身心憔悴,积劳成疾。平常趁没人看见,还偷偷写诗,没有纸笔,就用粉笔在芦叶上写。这首《湿罗衣》就是贺双卿凄惨命运的真实写照:“世间难吐只幽情,泪珠咽尽还生。手捻残花,无言倚屏。 镜里相看惊,瘦亭亭。春容不是,秋容不是,可是(怜)双卿”
历史上也有这样情况,尽管嫁娶了自己心仪之人,可父母,兄长对他们的婚姻仍操有生杀大权。汉代刘兰芝和焦仲卿的故事我们都熟悉,刘兰芝嫁给了自己喜欢的焦仲卿,但婆婆认为她不是儿子最佳人选,活生生地又把她给休了。刘兰芝被遣送回到娘家,不久又被长兄逼着她改嫁他人,可刘兰芝仍心爱着焦仲卿,怎肯就范,在新婚之夜毅然投水而死。焦仲卿得知刘兰芝已死,自己也不愿独活,亦殉情而死。好好的一对恩爱鸳鸯就这样成了冤魂野鬼。
南宋才女唐婉是大诗人陆游的表妹。俩人青梅竹马,相亲相爱。婚后因无子嗣,加上陆母认为唐婉整天与陆游花前月下,会影响陆游仕途。容不下唐婉,硬逼着陆游写下休书。母命难违,陆游迫于无奈,只好解除了两人的婚姻。此后唐婉改嫁,但旧情难忘。一次,两人在沈园再次不期而遇,陆游难掩心中思念之情写下了《钗头凤•红酥手》这首词:“红酥手,黄腾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唐婉读了这首词,也和了一首《钗头凤•世情薄》:“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倚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唐婉抑郁寡欢,闷闷不乐,不久就病死了。后来,陆游常到沈园写诗凭吊唐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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