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约前言:意约似乎感觉,似乎中共的历史教训也说明,似乎如果中共社会中普通公民的公民权隐私权不被程序法律法治和文化保护好,似乎中共以及中共社会难以免于过分内斗。似乎中共掌权者在侵犯普通公民时养成的不良习惯,似乎好容易用于相互之间的争权夺利的内斗中。似乎中共掌权者在侵犯普通公民时起到的不良示范作用,似乎普通公民也可能会用于普通公民彼此之间的争斗以及用于对中共的反抗。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中共整个权力的授予、获取、运行,似乎都要围绕对公民权尤其是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来展开,似乎权力的宗旨归根到一点就是对公民的保护,似乎至于什么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人民利益,似乎都是受到保护的普通公民在神引导下创造的产物。似乎可能唯有普通公民受到了好的保护,似乎掌权者和富人才可能受到更好的保护。似乎如果离开了对普通公民的保护,似乎中共以及中共社会中的富人就会生活在受到损害的普通公民仇富仇官的愤怒仇恨的气氛中,似乎如果当前中共和中共社会还没有到这种程度,似乎也有向这个方向变化的威胁。意约似乎感觉,中共似乎要通过对薄熙来王立军的合乎程序法律法治的调查起诉,似乎要向有利于缓和这种威胁的方向进行。
薄公案脉络越丰富,细节越生动,戏剧性越跌宕,其政治内涵就越深刻。中共一再严查「谣言」,又抓人又封网,却堵不住这个惊慄故事如野火一般流传。更何况,剧本原始素材有相当部份在美领馆手里,骆家辉早用外交邮包特急快递至华盛顿;美国人又和英国人分享情报,欧美各大媒体争相作深度报道。天朝已丧失了原创版权和终极政审权,所以奥巴马才被大陆网民戏称为政治局第十名常委。
然而中共虽无故事版权,却还握有删节权,至少对治下的子民是如此。刚拿下薄熙来时,举国错愕,故而中央把薄家的刑事重罪曝光,并要求全党全军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而及至薄营已瓦解,中央又发愁了,薄罪证太多,更糟糕的是论贪腐糜烂虽是骇人听闻,却与高官只有程度差别,要「晒」出来大家都受不了。而薄熙来在胡、温心目中真正的弥天大罪却又说不出口,诸如对抗中央、另搞一套,都是以前党内路线斗争的用语,这样的措辞才真叫「文革余孽」,就连整肃赵紫阳时也未再用,邓小平一句「不争论」,就揭过去了。虽然中央结论指「犯了分裂党的严重错误」,赵紫阳至死仍为这句话忿忿不平。但中央对薄熙来的家法处置,显然要比「严重错误」要更严重,但如何结案,真是犯难。
《环球时报》骂艾未未「特立独行,桀骜不驯」,用在薄熙来身上倒恰如其分,若加上飞扬跋扈则更贴切。薄谋权就要谋最高权力;敛财贪得无厌;玩女人要名媛、明星、电视主播、模特儿等极品。他可谓簪缨世族中最嚣张者,当商务部长时根本不把副总理吴仪看在眼里,二○一○年十七届五中全会,薄公然批判胡、温的路线,指出「贫富不均、东西差距、城乡差距、社会矛盾扩大,这早已违背中国共产党最初的理想」。其后薄熙来更宣称要在重庆政改,「乡镇一级普选,实现基层人民的民主自治」。
胡、温若据此治薄「分裂」罪,薄反而被杀头也是烈士。中国诸多尖锐矛盾莫不被薄言中。薄熙来确有一把押错了,他先后在大连、辽宁主政都不曾「唱红」,眼见近年民怨四起,薄熙来忽而唱起红来,又广为罗致左派门客,诸如孔庆东、司马南、吴法天之类,结果在自由派中失去人心。不管如何,唱红虽然令人反胃,却不是罪。
如何发落薄熙来?历数他杀了多少条人命,断然不行,杀一条已「严重损害国家形象」,遑论命案纍纍!只治杀英国人之罪,屁民会想,偌大中国只有洋人尚有人权可言,洋人杀得,杀中国人岂不像捏死一只蚂蚁?再想深一层,贵为公安局长及副市长,竟找不到容身之地,留重庆是死,跑到北京也是死,整个国家及其「伟光正」制度都保不住他,只有美领馆一隅之地最安全。一介盲人陈光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一线生机也只在美国使馆。难怪国内宪政学者刘军宁说:「中国百分之百安全的地方」(参与营救陈光诚的网民珍珠姑娘语录)在哪里?今天左派和自由派终于有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