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歷史的真相已經越來越清晰,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統治是建立無數謊言的基礎之上,這些謊言構成了一個曠世大騙局被集中寫在了《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中。如果說憲法是中國共產黨專門用來迷惑和欺騙中國人民的政治道具,那麼黨章就是中國共產党進行自我欺騙和麻醉全體黨員的精神毒品,同時也是中國共產党進行荒謬社會主義實踐的主要理論依據。
誠如毛澤東所言,“法律這個東西沒有不行,但我們有我們的一套……民法、刑法那樣多條文誰記得住?憲法是我參加制定的,我也記不得了。我們……主要靠決議、開會……我們每個決議都是法,開會也是法。”
自己起草的憲法,轉眼自己都已經“記不得了”,可見寫進憲法裡的謊言連共產黨領袖自己都不相信。至於“開會”和“決議”主要就是指中國共產黨內部的會議以及會議的決議,中國共產黨主要就是依靠這些黨內“會議”和所謂的“決議”來領導政府工作和統治國家,其中領袖的個人意志又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共政權的政策歷來多變,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黨委,一把手的個人意志往往決定了全國,或者一個地區的人民的命運。這也是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社會不斷處於變化和動亂之中的一個主要原因,也是腐敗成片,貪污成窩的根本原因。
老子說:治大國如烹小鮮。而共產黨治理國家則是隨心所欲,任意折騰。一個領袖一套思想,一代領導集體,一種創新理論,國家政策反覆無常,憲法、黨章任意修改,政府官員唯上級命令是從,老百姓則無所適從。
從憲法到黨章,中國共產黨一貫的做法是想一套,說一套,做一套。說的不做,做的不說,說和做往往是兩回事。言行不一,口是心非,違背承諾,不講誠信,沒有道德,踐踏法律。給人民做下了極端惡劣的榜樣,對社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中國人民對中國共產黨其實早已經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只是懾於強權的專政暴力而敢怒不敢言而已。
中國共產黨一貫凌駕於法律和政府之上,其所謂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高調永遠只是說給人民聽聽而已的,本質上一直是一個“社會主義一黨專制國家”。在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中並不包含一丁點法制的觀念,中國共產黨自己制定法律,然後自己公然違反法律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現象。如果我們以憲法為準繩,那麼中國共產黨就是一個每時每刻都在違憲違法的犯罪的政黨。
中國民間有個笑話,說中國共產黨確實一貫“以法治國”,而從來不“依法治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包括憲法、民法、刑法、乃至婚姻法,都是被共產黨拿來用於維護自己獨裁統治的政治工具和道具,而不是用來被共同遵守和嚴格執行的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法律。
正是基於這樣一個基本事實,我對於中國的司法系統和法律工作者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信任和尊重。我一直建議我的朋友們不要在中國進行任何司法訴訟,既不要主動去告別人,也儘量避免成為被告。因為在中國打官司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在中國打官司主要靠關係而不是靠法律。從另一個方面講,那樣做也無異於承認了中國共產黨以黨法代替國法,“用法治國”的合法性。
要想識破中國共產黨的執政騙局,認清中國共產黨荒謬的社會主義實踐所造成的危害,認真閱讀和仔細研究《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非常有幫助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幾乎通篇都是假話,空話、大話,以及胡話,充滿了謊言、誑語和妄想,許多特定詞語含義模糊不清,許多基本概念被故意混淆,遣詞造句不顧語法邏輯……
以下我們用最新版本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過)來分析一下其總綱部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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