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是持工作签证去的加拿大,当时老婆还在国内读博士。先立业后生子是他们共同的的意愿,所以尽管两人都到了而立之年,却还没有真正走出两人世界,现在又因为所谓的事业天各一方了。
利民受雇与加拿大一家咨询公司,做系统分析员。公司的规模并不是很大,但名气却不小,项目更是多的做不完,否则他们也不会舍近求远,满世界的去找程序员了。公司主要业务是帮助政府和一些银行解决让当时所有发达国家都谈虎色变的千年虫(y2k)问题。工资还不错,去掉公司扣除的费用,每小时还能拿到100加元。利民在市中心最好的区租了一个两室两厅,面积1400平方尺的公寓。朋友都说他奢侈,一个人就独占那么大的空间,比一些中国来的小夫妻住的还阔绰。但利民却觉得这没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住的舒服才有精神工作,再说把家安在这里干什么都方便。许多人不知道利民是换了几十万美金出来的,不像那些从学校门到学校门,靠一点可怜的奖学金生活的穷学生们,无论做什么都得精打细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利民天生爱热闹,租个大房子就可以经常请朋友来家里做客,拿他的话说:"我就是要给那些和我一样在国外的独居者们一种有家的感觉。"
利民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每逢周末,利民的家里总是高朋满座,有来自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访问学者;有他的同事和一些在教会里认识的朋友。在这些人当中,几乎清一色是单身或家在国内的准单身们。有人更是戏称,利民的家就是快乐的单身俱乐部。总之一到周末,不用招呼,只要中午一过,人们就不约而同地从城市的各个角里落涌到利民的两居室里来,每个人又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觉的投入到晚餐的准备工作中去。利民像一个大哥哥似的照顾着每位来访的客人,他好像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又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和集体生活有几分形似,又非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生活。朋友们也都很喜欢利民,许是因为他的慷慨,抑或是他总能带给别人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另外,在每次聚会上,利民永远充当大厨的角色,而且总是任劳任怨。通常都有一两个女士给他当下手,而用不了两小时,七大碟,八大盘的美味佳肴就在他们的手中变戏法似的摆满了一大桌子。然后人们就开始围在一起,边吃边天南海北的侃大山,直到不远处议会大厦塔楼上的午夜钟声响了起来,人们才依依不舍的散去。
利民所在城市位于加拿大的北部,冬天异常寒冷,是那种让骨头都战栗的寒冷。一到了晚上,北极光就像大海中的魔术师海蜇一样在繁星闪耀的天空上变幻出无数奇妙的景象,让人有如身临其境,仿佛就置身于浩瀚的大海之中。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会让原本就孤独和寂寞的心更加迷茫。
每次送走了朋友,利民就把所有的灯全都灭掉,打开音响,在靡靡之音中一个人呆呆的想着心事。他最挂念的就是远在国内的老婆,在他的眼里老婆永远都长不大,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起,他就像照顾孩子一样无微不至的呵护着他的小女人。别人很难想象得出,他连接吻都怕亵读了她的纯洁,做爱也总是敷衍了事。他有时喜欢自喻为多情的瑭璜,在众人面前故意装出一付放浪不羁的样子;有时又把自己捆绑在卢梭忏悔的战车上,去苛责那些情感自然的张扬。在很多时候他都觉得离开他的呵护,那个楚楚动人小女子的世界里,就会是一片空白。而现在,他也只能通过电话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废话来满足一下虚荣心,那种鞭长莫及的感觉,总能把他的情绪蹂躏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