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寄自美國的博客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難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瞎操心。  
https://blog.creaders.net/u/1921/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你身邊的“變性人”知多少? 2012-05-29 14:28:36

你身邊的“變性人”知多少?


    在登出長篇報道Transgender At Five之後,專欄作家Petula Dvorak發表了後續報道Transgender at five: Tyler’s story leads to outpouring of other stories,介紹讀者對其文章的反應。

    老年變性者哀嘆他(她)們幾十年在謊言中生活的窘迫和無奈。

    某些困惑的父母來電子郵件講述讀了Tyler的故事後恍然大悟的那個瞬間。

    七個月前,當Dvorak初遇Tyler時,他只有四歲,剛從女孩身份轉變為男孩身份。他的媽媽和爸爸,查閱了資料,作了研究,看過醫生。一位醫生給Tyler診斷為gender identity disorder,開的藥方是:允許他以男孩身份生活。

    由於父母和兒科的不承認,沒人知道美國有多少孩子們經歷着Tyler同樣的問題。科學家和醫生們估計,大概每一千到一萬個人中就有一個。但根據網上評論和電子郵件來看,Dvorak猜測也許比例會更高。

    Oregon一讀者 - “我們正在經歷同樣的事情。我女兒六歲。當她剛過兩歲的時候就開始告訴我們她的陰莖被切掉了。真讓人傷心。”他們的家庭醫生不解決他們的擔心,她轉而向Jean尋求幫助。

    Atlanta的一位母親 - “我的女兒讓我想起這個要作男孩的女孩。她還沒有被確診,我真設法尋找更多的信息。我們夫妻倆已經為此奮鬥了一陣子了。”

    來自Virginia的一個簡單又絕望的留言 - “我得說從五六歲時起我的孩子就成了‘男孩’。我們需要給他荷爾蒙治療 - 早就該進行了。我願意開車或者坐飛機去任何地方。”

    似乎每五份郵件中就有一個來自“變性人”或者認識“變性人”的讀者。

    一位父母報告說,“一個‘變性人’剛剛來到我的孩子的六年級班上。”

    另一位父母, “有這麼個孩子曾經更我的孩子們一起玩。我總懷疑有什麼事情。”結果呢,這孩子長大後是個“變性人”。

    還有那些關於變性的堂兄弟,繼女和同事的故事。有些成年變性人來信說他們小的時候身邊沒有人願意相信他們。

    “因為我的羅門家庭,因為感覺我永遠找不到夥伴組織家庭,我一直到三十歲出頭才轉變。”JackC6a這樣寫道。“但我對幸福前景的估計是錯的。儘管我的家庭很遙遙很冷酷,我現在有自己的家庭,包括夥伴和孩子。Tyler真幸運,他的家庭這麼支持他。”

    還聽到那些成年“變性人”講述的讓人揪心的故事 - 挨打,規避,恥笑,蔑視。

    認為很新鮮?看看Johnbh99的評論吧:

    “五十年前我上大學時在殯儀館幹過活。有一天我們抬起一具屍體,看起來是個男人,結果卻是個女人。最近的親屬指示我們,提到死者一律用男性稱謂。那個人是一個南方大都市生意圈裡一位受人尊敬的人物。”

    保守的南方,六十年代,哇。

    Tyler的父母請我發表他們的故事的時候,就是想激發討論,教育讀者。

    當然,除了支持和理解,也有來自仇恨者的聲音。用Dvorak的話說,仇恨者是沒有休假的,他們總是在那,無處不在。我在介紹那篇文章的時候也遇到了這麼一個。以教士自居,卻一上來就侮辱不同意見者的家人。教士有無結婚生子我不清楚,但我估計他也是父母生父母養的。如果別人用攻擊性的字眼提到他的雙親,不知道他會如何反應。

    事實上,我花時間把這個話題介紹給大家,只是想讓網友們去了解他(她)們,認識(她)他們。並不像某些人那樣,肆意抬高一群人,又打擊另一伙人,按說不至於冒犯任何人。有不同意見在意料之中,但有人跳那麼高,還真的沒有想到。對於那樣的跳梁小丑,除了跳得高,摔得重,又能嚇到誰呢?

瀏覽(3825) (0) 評論(73)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偶燈斯陋 留言時間:2012-06-09 22:54:23
宣教士同志:
你在前幾貼中對我的朋友和我本人做人身攻擊,你的人格在我眼中已經掉入塵土。
你除了對同性戀發出仇恨言論,說不出任何有意義的話語。以為你能再講一個什麼趙幼軒錢幼軒的類似故事,也毫無進展。那只是你唯一的稻草。

神是愛,你卻是仇恨,是邪惡。
我很難相信你能夠改邪歸正,儘管你需要改邪歸正。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7 20:32:10
偶燈斯陋:
坦白地說,本宣教士就是想要你表演完畢再戳穿你。你們磚家大隊的指責我對不同意見零容忍,其實你們對我的不同意見豈不正是零容忍嗎?我與你們的區別在於我是誠實的,而你們是不誠實的。我們基督徒誠實地承認我們只認聖經的真理——真道的種子(來自我們屬靈的丈夫耶穌基督),其它一概都是情慾的種子(來自撒旦);敬虔基督徒的一生就是守住真道,為真道打美好的勝仗,真理的排他性就是忠貞的特徵,耶穌的新婦(教會)就得這樣,就象配偶的彼此忠誠。而所謂“開明”之見對保守的基督徒來說壓根就是(屬靈的)“淫亂”的 代名詞。基督教的信仰不僅理性,而且十分理性,邏輯驚人的嚴密,從創世記第一個字,到啟示錄最後一個字,沒有絲毫的矛盾,敬虔基督徒每日都為真道之嚴密的邏輯而驚嘆讚美,一生一世都享受無窮。而你所面對的這位宣教士是一位在基督里武裝到牙齒的宣教士,不僅頭腦清晰,而且意志堅強、、、、、最後謝謝你提供的摩門教的信息,這正好證明它是邪教。在真理上,包含從來就不是人們以為是褒義的詞,卻從來不是褒義詞,因為你們自己就從來不包含我的意見,就讓你們不會包含你們的配偶有外遇一樣。做人最基本的是要誠實!
回復 | 0
作者:偶燈斯陋 留言時間:2012-06-06 21:49:20
牛仔,謝謝你的解釋!

你的回覆很給力,尤其是結尾:“... 如果你能被"誤導"成為一個同性戀者,那我就錯了.”我想這個答覆讓人無法不同意。

你的預見還真說對了,那個喧叫氏果真要攻殲奧思樂,就因為其開明見解(我的觀點:基督教應該支持婚姻平權)與其相異。宗教徒中這種唯我獨左唯我獨革唯我獨“正”的fanatics狂徒還真不少見,時不時地見到他們不惜互相攻殲。浸信教攻擊衛理教派,天主教派稱呼摩門教為邪教,耶和華證人詆毀路得教,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直讓旁人冷眼相看,懶得理會這些彼此貶低的喧囂嘈鴰。從定義來看,宗教是信仰,而非理性;所以同教徒作理性探討無異於與虎謀皮。

提到摩門教,不能不提到前幾天的猶他州鹽湖城舉行的第一界同性戀 pride parade.猶他州是摩門教的中心,鹽湖城有摩門教大教堂,摩門教歷來激烈反同恐同,4年前在加州投注大量財力致使反同的Proposition 8 通過(Proposition 8 was overturned on August 4, 2010; on June 5, 2012, a majority of the full Ninth Circuit否決重審,維持overturn原判)。可是在今天,在反同恐同的大本營猶他州能有支持同性戀團體的活動發生,這就實在讓人欣喜。對這場平權運動的發展趨勢,我很有理由樂觀:It's going to get better and better. 借用雪萊的詩,問一句: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http://utahpride.org/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4 11:00:33
NZFP:
本宣教士不懂英文,笑話鬧大了,呵呵!忘記在識字而已的博客里我是如何教導那位識字而已去明白“呼吸”的意思嗎(見下面)?那可是我從英文稿翻譯過來的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對“呼吸”、“風”、“靈”和“默示”的解經。就你那爛稀稀英文水平也敢拿出來擺顯,我看NZFP!
=======
人為什麼有可能請求神給重生,甚或想起神記念他們的來源,其理由是他們不僅僅是塵土而已,他們還是靈,創世記2:7指出神用塵土造了人以後,祂繼續祂的工作“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這就是人的榮耀。
為了充分欣賞這個經節,我們必須意識到神的靈與“吹氣”這個字的密切關系。靈和吹氣在幾乎所有古老的語言,尤其是在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是完全相同的。在拉丁文,靈或吹氣這個字是spiritus,很顯然我們的 “靈spirit”這個字就是從這來的。但spiritus的意思又是吹breath,因為我們可以從我們的許多拉丁文衍生字可以看出來,Spiritus 給出我們這些字: aspire, conspire, inspire, perspire, and expire,它們都與以不同的方式哂煤粑噓P,當人們aspire(渴望)時,他們深吸一口氣而更加努力去做;當他們conspire(密鄭⿻r,他們把頭湊在一起,彼此共呼吸;當人受到其他人(或神)給他鼓氣的時候,他就得到鼓舞(inspire)。人通過皮膚呼吸來出汗(perspire);當我們斷氣(expire)的時候,我們吐出最後一口氣,就死了。我們說your credit card is expired,意思就是你的信用卡死了,沒氣了。
在希臘文這種寫成新約的語言當中,相應的字是pneuma,也是指的呼吸。這個字跟拉丁文spiritus這個字比較起來,因為它開頭有pn這兩個輔音字母,對說英語的人發音比較困難,所以我們並沒有太多的字根據它而來。不過,我們有風動的(pneumatic) 和肺炎( pneumonia)。第一個字指的是用風鼓動的工具,就象風鑽。第二個字指的是呼吸器或肺的疾患。
最後,正如拉丁文和希臘文一樣,“靈”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也是指呼吸、風或氣。這個字是ruach你若不呼氣的話,你甚至無法說好這個字。 Ruach! 它是一個呼吸的聲。當我們明白這些,我們就會對聖經一開頭那富有詩意的經文,說到神的靈象鼓動的風吹拂在水面上有點感覺了。沒有一個英文版本將風和靈的概念都捕捉到了——但New English Bible至少用注腳提示了風是神的靈的概念。New English Bible聲稱:“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一股強勁的風噝性謁嬪稀保▌�1:1-2)。
正是創世記2:7的這個字的暗示,很容易被希伯來文讀者看出來,人是藉著神將祂自己的氣息吹給他而特別受造的。藉著屬天的靈的優秀品質,人與神有著特別的關系。因此,盡管他在某些方面跟動物一樣,但他去高於它們,在對創造主的愛與順服上勝過它們。
我們非常痛心地明白,在實現這一崇高目標上人並沒有勝過動物。他悖逆了神,因而很悲哀地使已經給他了的神的形象黯然失色。
盡管以前的榮耀如今還剩下點殘跡,但從他無法做任何讓神接受的好事、除非藉著聖靈的幫助就不能明白屬靈的真理、不能尋求他悖逆了的神這些意義上來說,他仍然是完全敗壞的。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論到人在他墮落的狀態時,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所幸的是,這並不是故事的全部。盡管人不會尋求神,但神卻尋求人,甚至根據創世記原本的模式重新造了他。這正是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的,當他告訴那個以色列的領袖時,祂說:“你們必須重生”(約3:7)。尼哥底母沒有明白基督的意思,耶穌就解釋祂所說的出生,是指的藉著神的靈從上而生:“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5-6節)。耶穌是在說,不是人得要從母腹裡再生一次(尼哥底母開始就是這樣想的),而是說他得要從神而生——正如亞當原先從神而生一樣(參見路3:37)。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墮落的人生的,還是墮落的人。但如今神藉著祂的靈賜給了新的生命,將祂的氣息吹給了我們,就象當初吹給亞當一樣。若沒有那個必須的重生或重新造過,人“就不能見神的國。”
當人還沒有重生的時候就是象你這樣的,只不過“識字而已”,卻不知道聖經乃是聖靈所默示的,所以亂喘氣的正是你自己和那個NZFP同志。當神的話臨到你們的時候,你們就蓄意抵擋,這就是聖經上所說的“褻瀆聖靈的罪”——上帝唯一不饒恕的罪。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4 10:52:17
偶燈斯陋:
我不想點評米消巴克曼的老公的其它作為,茶黨在譴責同性戀方面的作為顯然是值得大大稱道的。那些自殺的同性戀者的悲劇就是因為社會上有你和NZFP這樣的人以及“由美國13個國家級別的專業和學術以及社會團體”,因為你們壓根就把人往袁幼軒相反的路上帶——那是唯一的活路,那不是我的救命稻草,而是同性戀者的救命稻草。我壓根就不是同性戀,根本就不需要這根稻草。我大可以拍拍手掌:管我啥事?正因為袁幼軒的道路是唯一活路,才把磚砸當捶背來傳講這使人從死裡復活的道理,壓根就不是想擊敗磚家大隊。之所以選擇袁幼軒,他就是我們同胞典型的同性戀受害者和福音的收益者。當者世界都像你們磚家大隊那樣鼓吹同性戀時,華裔同胞慘遭肢解的命呔蜁^續發生,(http://www.cnn.com/2012/06/04/world/americas/canada-body-parts-investigation/index.html?hpt=hp_t1)。所以邪惡的顯然是你們磚家大隊!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4 10:41:26
至於Mark Osler就更加不值一提了,眾所周知美國的媒體很顯然是跟保守的基督教教會作對的,寫給CNN的文章大多都是這種,按照CNN的文章簡直就是笑話,所以你把CNN的文章一抬出來,保守的基督徒就知道它是什麼東東了。Mark Osler所在的教會St. Stephens Episcopal Church光看名字就知道是天主教教會,看該教會的網頁就更加明白了。天主教在同性戀問題上的腐敗遠遠不止停留在觀念和理論上,而且到了具體犯罪行為(天主教的神父猥褻兒童)令人髮指的程度,他有什麼資格稱自己是基督徒呢?保守的基督徒壓根就不認他們。再看他對聖經的解釋就更瞎扯淡了,且不說他跟其他天主教徒一樣高抬彼得,看看他把彼得當作基督所說的磐石就知道他解經上的錯誤,而他根本就不知道彼得是高度尊重保羅的,彼得是打漁的,而保羅是法利賽人——當時的高級知識分子,保羅書信在新約站極大比重,尤其是羅馬書。而保羅在羅馬書對同性戀的譴責是再清楚再嚴厲不過了(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4-27).而彼得在提到保羅書信時是這樣說的:“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彼得壓根就跟保羅是完全一致的。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4 10:24:17
偶燈斯陋:
牛仔是誰?NZFP?我們連他/她是男是女都搞不清楚,或者肉身是男,邪惡慾念要做女,或者反過來都不清楚,怎麼好稱他/她為“仔”?他/她叫囂維權這麼長時間,甚至連自己是男是女都不敢說,豈不可笑之至?其實你不也是一樣?誰知道你是男是女,或男不男,女不女?我就敢直言不諱地告訴你:俺是東北純爺們,且一生一世做純爺們,絕不轉性!
NZFP是牛仔嗎?一位叫chicoo的網友顯然不同意你的意見,我在一次偶然地機會瀏覽萬維的一篇博文時發現chicoo是這樣點評NZFP的,茲copy和paste給你,供你參考,油墨你一下,呵呵。
---------
作者:chicoo 留言時間:2011-12-23 11:52:21
本想貼:hate satan 不== 要hate sinner,結果貼上了sadam

謝謝NZFP(“你在放屁”)的指正和批判,哈哈

甚至,也許 love God 也/== hate satan?歡迎再批判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3 09:54:29
偶燈斯陋,

解釋一下,我的意思是,用鼠標點一下就過了,不必浪費時間去看. 你別看那EVIL在這裡口口聲聲說"聖經",如果那EVIL是生在伊斯蘭國家,口口聲聲,聲嘶力竭叫喊的就是:殺死基督徒! 一個從頭到腳,從裡到外都充滿了仇恨的EVIL,你能奢望什麼?

另外,你提供的My Take: The Christian case for gay marriage這資料,對於那EVIL來說大概是沒用的,那EVIL會說,Mark Osler不是正宗的,只有那EVIL才是正宗的. 估計那EVIL也看不懂英文,只會用一,二個單詞來裝模作樣,不然那麼喜歡show off的,早就用英文來寫貼了.


reck,

沒人會奢望要你改變你那根深蒂固的偏見,你完全有權利把這偏見和歧視及內心對同性戀者的污衊保留到你離開世界的那一天. 但是,重複一遍:你不能公開歧視,侮辱同性戀者,這是違憲,因為他/她們和你一樣是公民!

如何防止那些正常人被誤導成同性戀患者?
-------------------------------------
同性戀者不是"患者"(這個科學研究成果是經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全世界公認的權威機構所認可的,就連獨裁的中國政府也認可的! 不是你說"患者"就是"患者"的!!!!!!)! "正常人"不單是異性戀者! 同性戀者也是正常人! 如果真有你說的"誤導",那可以肯定,那人是個雙性戀者! 想來你是個異性戀者,如果你能被"誤導"成為一個同性戀者,那我就錯了.
回復 | 0
作者:reck 留言時間:2012-06-03 06:00:55
如果同性戀8是變態,8是非正常話,那甚麼才是呢?
用這裡同性戀支持者的理由去套其它任何一個疾病恐怕都會的出那8是病的結論。

8要說“同性戀是基因錯位而引起的”不是一個被證明過的結論而只是部分學者的看
法,即便是被證明完畢的,那也得不出“基因錯位是正常的”那樣一個結論。
現代醫學,並未發達到闡明同性戀病因並且有效醫治它的程度。

對於真正的,8是被人誤導的,難以自拔的患者,應該保護他們,充分尊重他們,讓
他們的生活得到最大的幸福。
既然還無法醫治那也只能如此了,這和對待癌症晚期患者的辦法差8多。
這一點大概同性戀論者會同意。

但是,如何防止那些正常人被誤導成同性戀患者?
如何防止那些未成年的小孩子們的JJ被他們的無知的父母和醫生切除?
將來,你們會8會看到你們的兒子因為和某個男同學多要好了一些,或者喜歡買衣服
穿,你們就認為他其實應該是女性而強迫他去做手術,或者讓他同男同學戀愛結婚
呢?
你們有沒有自信用甚麼方法確認你們的兒子是否同性戀?

你們會怎麼做呢?
請問同性戀支持者的同學們。
回復 | 0
作者:偶燈斯陋 留言時間:2012-06-03 01:48:46
(2)看到那個邪惡喧叫士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及袁幼軒故事,算是他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相信他找不到更多類似的趙幼軒錢幼軒孫李幼軒),可是這樣的東西絲毫不新奇。我在4年前的博客里就轉貼過一個聲明(標題是“Just the Facts”--Just the Facts about Sexual Orientation and Youth: A Primer for Principals, Educators, and School Personnel" by 13 authoritative organizations)由美國13個國家級別的專業和學術以及社會團體聯合發表,針對某些偏見和宗教組織企圖改變同性戀人士的性取向的做法,提出質疑和反對,指出這樣做對於同性戀者是危險的,有害的,尤其是對青少年,對未成年人,有損其心理健康。
這13個團體是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美國兒科學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Administrators 美國學校行政管理者學會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美國諮詢學會
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美國教師聯合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美國學校輔導員學會
American School Health Association 美國學校衛生學會
Interfaith Alliance Foundation 宗教聯合基金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Psychologists 全國學校心理師學會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 全國中學校長聯合會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全國社會工作者學會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全國教育協會
School Social Work Association of America 全美學校社會工作者學會。
摘抄一段:“Ex-gay ministry and transformational ministry are terms used to describe efforts by some religious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to change sexual orientation through religious ministries. These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tend to have negative attitudes toward homosexuality that are based in their particular religious perspectives. In general, efforts to change sexual orientation through religious ministries take the approach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can be changed through repentance and faith. In addition, some individuals and groups who promote efforts to change sexual orientation through therapy are also associated with religious perspectives that take a negative attitude toward homosexuality.
Because ex-gay and transformational ministries usually characterize
homosexuality as sinful or evil, promotion in schools of such ministries or of therapies associated with such ministries would likely exacerbate the risk of marginalization, harassment, harm, and fear experienced by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students. In addition, the religious content of ministries and related therapies also raise legal issues, which are addressed in the next section.”
此文全文的鏈接在此:http://www.apa.org/pi/lgbt/resources/just-the-facts.pdf

曾經參加共和黨總統競選提名的議員米消巴克曼的老公,馬客思巴克曼就是幹這種“轉變同性戀”的勾當,在巴克曼的選區的中小學少年自殺率比其他地區都要高出許多,已經受到選民質疑,馬客思巴克曼的做法是違犯行業操守的規定的。
這就是所謂同性戀“轉變”的真相,是以多少無辜的同性戀者的自殺為代價的。這種做法,與將Matthew Shepard 置於死地的仇恨犯罪沒有什麼兩樣。

願 Matthew Shepard (1976 - 1998)安息。
http://www.wipeouthomophobia.com/matthewshepardrip.htm
回復 | 0
作者:偶燈斯陋 留言時間:2012-06-03 00:51:49
牛仔,謝謝你的支持!
(你說的那個工具是怎麼回事?我不太明白,不過沒有關係,不妨礙我繼續回復。)對於那個邪惡的喧叫士的公然挑釁,讓我出離憤怒;不過我也很高興有這個機會揭穿他的邪惡真面目。
借這寄美村公所的平台,我也來轉貼幾篇有關文章:
(1)馬克 奧思樂的文章:我的觀點:基督教應該支持婚姻平權
My Take: The Christian case for gay marriage
Editor's Note: Mark Osler is a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St. Thomas in Minneapolis, Minnesota.

By Mark Osler, Special to CNN

I am a Christian, and I am in favor of gay marriage. The reason I am for gay marriage is because of my faith.

What I see in the Bible’s accounts of Jesus and his followers is an insistence that we don’t have the moral authority to deny others the blessing of holy institutions like baptism, communion, and marriage. God,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infuses those moments with life, and it is not ours to either give or deny to others.

A clear instruction on this comes from Simon Peter, the “rock” on whom the church is built. Peter is a captivating figure in the Christian story. Jesus plucks him out of a fishing boat to become a disciple, and time and again he represents us all in learning at the feet of Christ.

During their time together, Peter is often naïve and clueless – he is a follower, constantly learning.

After Jesus is crucified, though, a different Peter emerges, one who is forceful and bold. This is the Peter we see i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during a fevered debate over whether or not Gentiles should be baptized. Peter was harshly criticized for even eating a meal with those who were uncircumcised; that is, those who did not follow the commands of the Old Testament.

Peter, though, is strong in confronting those who would deny the sacrament of baptism to the Gentiles, and argues for an acceptance of believers who do not follow the circumcision rules of Leviticus (which is also where we find a condemnation of homosexuality).

His challenge is stark and stunning: Before ordering that the Gentiles be baptized Peter asks “Can anyone withhold the water for baptizing these people who have received the Holy Spirit just as we have?”

None of us, Peter says, has the moral authority to deny baptism to those who seek it, even if they do not follow the ancient laws. It is the flooding love of the Holy Spirit, which fell over that entire crowd, sinners and saints alike, that directs otherwise.

My Take: Bible doesn’t condemn homosexuality

It is not our place, it seems, to sort out who should be denied a bond with God and the Holy Spirit of the kind that we find through baptism, communion, and marriage. The water will flow where it will.

Intriguingly, this rule will apply whether we see homosexuality as a sin or not. The water is for all of us. We see the same thing at the Last Supper, as Jesus gives the bread and wine to all who are there—even to Peter, who Jesus said would deny him, and to Judas, who would betray him.

The question before us now is not whether homosexuality is a sin, but whether being gay should be a bar to baptism or communion or marriage.

Your Take: Rethinking the Bible on homosexuality

The answer is in the Bible. Peter and Jesus offer a strikingly inclusive form of love and engagement. They hold out the symbols of Gods’ love to all. How arrogant that we think it is ours to parse out stingily!

I worship at St. Stephens, an Episcopal church in Edina, Minnesota. There is a river that flows around the back and side of that church with a delightful name: Minnehaha Creek. That is where we do baptisms.

The Rector stands in the creek in his robes, the cool water coursing by his feet, and takes an infant into his arms and baptizes her with that same cool water. The congregation sits on the grassy bank and watches, a gentle army.

At the bottom of the creek, in exactly that spot, is a floor of smooth pebbles. The water rushing by has rubbed off the rough edges, bit by bit, day by day. The pebbles have been transformed by that water into something new.

I suppose that, as Peter put it, someone could try to withhold the waters of baptism there. They could try to stop the river, to keep the water from some of the stones, like a child in the gutter building a barrier against the stream.

It won’t last, though. I would say this to those who would withhold the water of baptism, the joy of worship, or the bonds of marriage: You are less strong than the water, which will flow around you, find its path, and gently erode each wall you try to erect.

The redeeming power of that creek, and of the Holy Spirit, is relentless, making us all into something better and new.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2 12:54:26
袁幼軒的罪己被遮蓋。
聖經中“遮蓋”是一個很特別的詞,在整本新約裏只出現一次。顯然這不是一個尋常的詞,保羅若不是在羅馬書4:7“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引用舊約,他可能根本就不會使用到這詞。但它是引自舊約的這個事實,給我們一個重要的線索去解釋它。因為我們若問,“舊約那裏可以找到這種遮掩罪的觀念?”我們就會立刻想到大祭司在贖罪日的工作。那一天到來時,他把在外院殺好的祭牲所流出的血,灑在約櫃的施恩座上。約櫃裏面裝的是摩西的律法,這律法已經被每一個人破壞無遺了。若沒有祭物,那就是一幅審判的畫面。但在這個儀式裏,祭牲的血遮掩了遭破壞的律法,神看見無罪的已經代替有罪的受刑罰,祂的審判就挪開了,祂的愛就散發出來,拯救了罪人。
聖經中大衛知道他的過犯會帶來罪的重擔。他與有夫之婦拔示巴犯姦淫,又設計謿⑺惱煞驗趵麃啠匝諫w自己的罪行。不錯,他“遮蓋”了,但愧疚感如影隨形地跟著他。為甚麼?因為大衛的“遮蓋”只不過是一種使自己稱義的方式,但沒有一個人能真正使自己稱義。大衛只有在知道他的罪已經被基督的血“遮蓋”(羅4:7)時,他才能從罪疚裏得釋放,稱自己是蒙福的人。
所以當我們把大衛的“遮蓋”罪和神的“遮蓋”罪作對比。大衛的遮蓋只是想隱藏或否認他的罪。神的遮蓋是真正刑罰罪。由於罪已經在基督裏得到了懲罰,所以我若到基督面前,就會發現罪的重擔已從我肩頭解脫了。
如果這也是大衛的想法,我就可以根據以色列的祭司在贖罪日採取的兩個類似的舉動,來支持罪被“拿走”和“遮蓋”的這種解釋。“遮蓋”可以指用灑在施恩座上的血來遮蓋罪。“拿走”可以指那一天稍早的時候所舉行的儀式,在那個儀式 中,人所承認的罪孽被歸到羊頭上(那隻羊被稱為代罪羊),然後將羊趕到曠野去。這代表人的罪被除去了。
當袁幼軒真正認識基督時,他的罪就被遮蓋了。而當我們企圖用世界上的所謂權威人士來宣稱同性戀的是無罪的,那隻不過是自欺而已。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2 09:15:00
六月是世界同性戀驕傲月,祝賀我們全世界的同性戀兄弟姐妹們節日快樂!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2 08:44:03
NZFP:
看完袁幼軒的故事再給我捶背也不遲,我看過你貼上的所有故事,沒有一個迴避的,而那正是你們不敢做的。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2 08:20:02
偶燈斯陋,

支持你!

提個小建議,只要用你手中的一個有用的小工具---鼠標,點一下就行了(我就是這樣做的). 太不值得 pay attention 在這麼一個毫無自知之明,太不自愛的那什麼身上.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2 07:00:23
編者按:“中國福音大會2009”的開幕式上,一個家庭—來自台灣的袁立揚(題圖左一)、蔣朗今(中)夫婦,和他們的兒子袁幼軒(Christopher Yuan,題圖右一)—一同為主作見證。是神的大能,引領着一個同性戀兒子的歸家之路;是神的恩典,成全了一個心碎母親的殷切盼望;是神的慈愛,修復了一個頻臨破碎的家庭……

兒子驚天動地的宣告

—全家噩夢的開始

1993年5月17日,那是一個深深烙在袁幼軒父母心頭的日子。那一天,在路易維爾牙科學院念三年級的小兒子幼軒在母親節回到芝加哥,與父母團聚。團圓的歡樂剛剛點燃,卻被兒子一個突如其來的宣告而降到冰點。

兒子的告白只有短短幾個字:“我是同性戀!”正是這短短的幾個字,從此把袁家推上了曠日持久的噩夢之旅。

同眾多到美國的華人父母一樣,由於中西方文化的差異和衝突,在培養孩子的問題上,幼軒父母經歷多年的困惑和無助,一路走來跌跌撞撞,其艱辛自知。終於熬到把孩子送到一個不錯的牙科學院,期許將來子承父業,在事業上有一番建樹。偏偏就在他們躊躇滿志的時候,孩子帶回家來的竟是這樣一個晴天霹靂!對於擁有根深蒂固中華文化背景的父母,自己兒子是個“同性戀”,那是怎樣不堪的羞恥啊。

幼軒父母還不知道,事實上,兒子從9歲起,就萌發了“同性戀”的幼芽,經年累月,漸漸養成劣習,從起初的偷偷摸摸,到今天的公然宣布,他要完全公開地過他所謂的同性戀的“正常生活”。

那一刻,空氣驟然凝固,驚愕之餘,母親憤然給兒子一個最後通牒:究竟要這個家,還是要“同性戀”?母親天真地以為這樣或許能把兒子“激”回來。豈料,兒子的眼神冰冷到極點:“如果你們不能接納我,那我沒得選擇,只有離家出走!”甩出這話,兒子冷冷地拿起行李就走了。

母親走投無路的決定

—結束自己多愁的人生

望着兒子冷冷的背影,母親癱坐在地上,一時間,驚嚇,恐懼,焦慮,千愁萬緒湧上心頭。曾幾何時,這個外人看來風和日麗的家,現在已經變得千瘡百孔!丈夫,這個曾經情意綿綿的大學情人,經年忙碌於自己的事業,無暇顧及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曾經的溫存與恩愛早已不再,曾經的體貼也漸漸被冷漠取代,貌合神離的婚姻岌岌可危。兒子宣稱自己是同性戀之前,夫妻已經“冷靜理智”地開始了協議離婚的步驟,母親以一貫的“堅強”忍受着一個女人的不幸。

可是今天,兒子“同性戀”的宣告,徹底將母親打倒了!生命中唯一的希望和寄託竟如此殘忍地夭折了,更何況這一切發生在自己遭受失敗婚姻打擊之時!與丈夫的關係已經破裂,今天又遭心愛的小兒子背叛,無疑雪上加霜。欲哭無淚,欲說無語,找不到任何可以逃避的通道,絕望中,母親作出了一個“堅強”的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她找不到一點點活下去的理由。

第二天,母親訂了一張從芝加哥去路易維爾的單程火車票。她要最後再見一面那曾經“心愛”的兒子,那個令她傷心欲絕,肝腸寸斷的兒子!然後,就在那裡,結束自己的生命!

通往母親人生盡頭的列車

—上帝在呼喚

心意已決,安排好了一切,母親帶着絕望離開了家。用不着與丈夫告別,只想再見小兒子一面,了卻生前的最後願望。可不知怎的,動身前,她心中莫名地湧出一個強烈的衝動:要見一位神職人員。

從來沒有去過任何教會,也從不認識什麼牧師。無奈之下,找電話簿查詢,母親撥通了丈夫牙科學院一位校牧的電話。見了面之後,從他那裡要了一本關於“同性戀”的小冊子。帶上它,母親上了去路易維爾的火車。

百無聊賴中,翻開小冊子。書中所寫的,卻大大出乎她的意料:“雖然我們都是罪人,但上帝無條件地愛着我們。”這本薄薄的小冊子,給這位身處絕境的母親帶來了上帝救恩的福音,打開了她的心靈!既然上帝連我這樣的罪人也愛,那我有什麼理由不去愛我那‘同性戀’的兒子呢?母親陷入沉思。

合上書,向窗外眺望,原野風光迎面撲來,風和日麗一片祥和。霎那間,大自然的美妙把她的心緊緊抓住了。這位51年來忠實的“無神論者”,在那一刻,心中忽然頓悟:“這個世界一定有神!”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在她萬念俱灰的時刻,上帝竟透過其精美的創造,喚醒了母親絕望的心!

母親全身心地沉浸在完美無暇的寧靜中,仿佛整個車廂里只有她一個人,時光在一瞬間停止了流轉。就在此時,她聽見一個輕柔而堅定的聲音:“你屬於我!”上帝在呼喚,這位體貼她軟弱的上帝!“你屬於我!”這四個字,正是醫治她破碎心靈的良藥。

那本小冊子的背頁,寫着一個住在路易維爾的姊妹的電話。下了車,撥通電話,母親直奔她的家。在那裡,母親開始跟着這位姊妹學習聖經,通過神的話語來認識神,認識真理。第一次去基督教的書店,面對琳琅滿目的書籍,母親如同一個小女孩踏進了糖果店,興奮莫名。在路易維爾一住就是六個星期。那六個星期,除了如饑似渴地閱讀聖經以外,她一本接一本地讀了很多信仰書籍。

去路易維爾,原本要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一點,母親真的做到了,她的舊生命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死去,正如加拉太書2章20節中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上帝因着他的恩典和憐憫,神奇地賜給她一個新造的生命。

上帝大能的手

—拯救丈夫,拯救婚姻

六個星期後,從路易維爾回來的她,完全換了一個人。每天早晨,她花好幾個小時禱告,研讀聖經,上帝藉着她從裡到外的心意更新使她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丈夫在暗暗觀察,他發現,妻子得到的不是一個簡單的宗教信仰,而是一種與耶穌基督之間極其親密的關係。

漸漸地,上帝在丈夫身上也動了善工,他開始與妻子一同上教會,並在朋友的邀請下一同參加了國際研經團契(Bible Study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開始從聖經里認識這位改變他妻子生命的上帝。神的話語開啟了他心靈的眼睛,在神的話語裡,他讀到了神的愛,塵積心靈深處的陰霾被掃除,聖靈的光照讓他認清了自己身上的罪,生命得到更新。不久之後,丈夫也決志信主,決心將生命完全交託給耶穌基督。

處於風雨飄搖的婚姻在神大能的手下開始得醫治。在神的愛里,夫妻恢復了原有的感情,他們心靈一體,同心禱告,與神更加親近。

每一天,他們在神面前共同祈求,求神開啟幼軒的心門,將他們心愛的兒子拉回到自己的身邊!然而……

醉生夢死的日子

—兒子呵,你何時回頭?

遠在路易維爾的幼軒,在“同性戀”的軌道上,正越滑越遠。

從童年起,幼軒,這個很有音樂天分,生性又敏感的孩子,加上膚色、文化的差異,使他進入不了同齡的美國孩子的圈子,甚至被譏笑為“娘娘腔”。9歲那年,無意中接觸到一本色情雜誌,使他第一次對同性產生了“性困惑”。之後的幾年,這種困惑一直伴隨着他,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在色情雜誌網絡廣告鋪天蓋地的誘惑里,他那不正常的性傾向竟愈演愈烈,直至16歲那年第一次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從高中到大學,甚至在海軍陸戰隊服役期間,都發生過這些行為,只是保密工作做得好而已。

20歲起,他開始偷偷出入芝加哥的“同性戀”酒吧,到了路易維爾開始牙科學院的學習,便公然出入“同性戀”俱樂部,不再覺得那是一件羞恥的事。在不斷交換“性夥伴”的過程中,他沉溺在暫時的醉生夢死的滿足當中。然而,短暫的滿足過後,心靈愈加空虛,他開始尋找更新奇的刺激。於是,又掉入了另一個的陷井—吸毒。在烏煙瘴氣里,他渾渾噩噩地扮演着“雙面人”。白天,一個堂堂的牙醫學生,夜晚,一個“同性戀”的吸毒者!

更可怕的是,為了吸毒,他得想方設法弄錢,而且,要弄很多錢。怎麼辦?窮極無路的他,竟然開始了販毒!把毒品賣給朋友,賣給同學,甚至賣給學校的教授。

日子在紙醉金迷中一天天混過,家,父母,對於幼軒來說,完全沒有了吸引力。

長達七年的禱告

—父母破碎的心還在等待

離兒子醫學院畢業還剩4個月時,父母突然得到學校通知,兒子被學校開除了。急急從芝加哥趕到學校,面對校長,母親的回答讓兒子大吃一驚:“幼軒能否成為牙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希望他能成為基督耶穌的信徒!”這言既出,讓原本指望父母為自己求情的兒子氣急敗壞到了極點。一怒之下,他搬到了南方繁華的亞特蘭大,遠遠地離開父母!

回到芝加哥的父母,仍然沉浸在新生命的成長與追求中,他們每天祈求神用他大能的手,把兒子從“同性戀”的罪中釋放出來,祈求神如同當初得着他們的生命那樣得着他們的兒子。但對兒子陷入吸毒甚至販毒的境地,卻渾然不知。母親每周給兒子寄幾張帶有福音信息的卡片,每次都以“永遠愛你的媽媽”深情落款。但她哪裡知道,那一邊,兒子收到卡片,連看都懶得看,直接丟進了垃圾桶!給兒子打電話,可兒子從來都不接聽,一次次留言,兒子也從不回電。但媽媽一如既往,不住地留言,不住地寄卡片,更要緊的是,不住地禱告!

那一邊,遠離父母的叮嚀、學校的管束,兒子毫無羈絆、堂而皇之地出入亞特蘭大的“同性戀”俱樂部,如魚得水地販毒吸毒,靠着自己的小聰明,沒過多久,竟然成了當地販毒一霸,掌握着全美東部11個州的毒品大麻的批發。一時間,他仿佛站在萬人之上,金錢、名聲、毒品、色情,他擁有了所有的物質需求,在他的世界裡,他自己就是“神”!

這一邊,父母的牽掛與禱告與日俱增。一次次的電話,一份份的卡片,一聲聲的呼求,換回的是兒子聲嘶力竭的威脅:“你們若再跟我提什麼耶穌,就永遠別想再見到你兒子!”兒子從來不給家裡打電話,更不用說回家了。

聖誕節來臨,父母為兒子訂好了往返機票,心想,我們連機票都為你定了,這下你總會回來了吧。那一天,按着航班的行程,他們從家裡開車到機場。那是在911之前,他們可以到航班出口處接機。眼看着一個個回家的旅客與接機的家人擁抱,母親既緊張又激動,每一個年輕人遠遠走出來,她的心就懸了起來,走近一看,又失望地掉進谷底。一個又一個,一批又一批,直到最後一個,母親悵然若失地開車回家……依舊不甘心,再查下一個航班,再驅車機場,重複那一次次的激動和失落,一直等到機場最後一次航班的最後一個人走出來。望着機場空空的大廳,眼前一片過節的繁榮,聽着別人一聲聲的問候,可憐的父母相對無語,執手淚眼,他們知道,兒子不會回來了……

帶着絕望和無助,母親再次跪倒在神的寶座跟前:“主啊,我為幼軒向你祈求。我要堅強地站在牆的破口處,一直到幼軒浪子回頭,回心轉意。主啊,我只有一個要求,不要讓我心灰意冷而氣餒,無論多麼艱難,我絕不會放棄這個兒子!主啊,我知道,你更不會放棄幼軒。雖然撒但千方百計地要毀滅我這個兒子,但我一定堅持到底。無論要等候到何年何月,每當我向你祈求,主啊,我把我一切的重擔、一切的恐懼和淚水都交在你的手裡。”這是母親每天的禱告。七年間,除了每天與丈夫共同為兒子禱告以外,母親每周一為兒子禁食禱告,七年來從未間斷!更有一次,為兒子禁食禱告整整39天!她恰如路加福音18章耶穌比喻中那個苦求的寡婦,不住地、反覆地、執着地抓住神信實的應許,在神面前懇求。

兒子拒絕回家,父母決定親自去看他。終於來到兒子的住處,但第二天就收到了兒子冷冷的“逐客令”,毫無商量餘地。無奈之下,父親臨走執意將自己的聖經留在兒子的餐桌上,“砰”地一聲關門,父母被狠心的兒子趕走,他們的心再次被兒子重重地拒絕。那本聖經,也被兒子重重地摔到了垃圾桶里。

在人看來,希望是如此渺茫,可他們決定:失望但不絕望,因為他們定意仰望那位創始成終的主耶穌。他們知道,神的意念遠非人所能測度,他們更知道,當他們每一天向神祈求的時候,神在不斷地破碎他們自己,神要用他們更新的生命來為他使用。“你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 (詩篇46:10)。章伯斯曾說:“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並不是要證明神是一位垂聽禱告的神,我們的生命要成為神恩典的紀念碑,在我們等候期待的歲月里,神每一天都帶領我們一步一步地接近他。”

兒子鋃鐺入獄

—神首次回應母親的禱告

最無助的時刻,母親向神作了一個大膽、危險的禱告:“主啊,求你憐憫他,無論用什麼方法,只要將這個浪子帶回到你的身旁。”

亞特蘭大。一天,兒子被一陣急促的門鈴敲醒。打開門,12個聯邦毒品管制中心的官員和亞特蘭大的當地警察,加上兩條大狼犬,全副武裝地站在那裡。他們檢查了幼軒的住房,收繳了所有的毒品和贓款,兒子被帶到亞特蘭大警察局拘留所。

曾經的牙醫夢煙消雲散,昨日的風光、氣派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拘留所冰冷的四牆。不甘心,不甘心,兒子一個接一個打電話給他所有的朋友和同夥,指望他們想辦法替他減輕罪名。但是,竟沒有一個人接他的電話。

完全絕望的他,沒有了選擇。此刻,他想到了自己的家。懷着忐忑與掙扎,深吸了一口氣,終於撥通了家裡的電話。他知道,等待他的會是劈頭蓋臉的指責加上痛哭,但他實在走投無路了。

電話那頭,聽出是母親的聲音。

“媽,我,在拘留所里……”

“孩子,你,還好嗎?”

沒有半句指責痛罵,甚至沒有哭泣,母親只是輕輕地問:“孩子,你,還好嗎?”

幼軒的心被母親的回答震撼了,他沒有料到母親是這樣回答他:這是無條件的愛的表達!這一刻,他冰冷的心完全被母親的愛喚醒,悔恨的淚水潸然而下……

但兒子沒有想到的是,那一邊,掛上電話的母親,激動得眼含熱淚,心中湧出萬般感恩。這是七年來,她的禱告第一次蒙神回應。她立即在一張小紙片寫下了第一個神回應她禱告的祝福:“幼軒現在在一個安全的地方,他第一次主動打電話給家裡了!”兒子更沒有想到的是,很久以來,母親一直在作另一個禱告:“主啊,求你用你的大能使幼軒的每個朋友都棄絕他,只有他所有的朋友都離棄他時,幼軒才可能回家呵。”神憐憫垂聽了母親的苦苦哀求,今天,兒子終於回心轉意了!

“艾滋病陽性”

—身陷囹圄的兒子再遭擊打

第二天,母親趕到亞特蘭大警察局,在拘留所里見到了心愛的兒子。當他們目光相遇的時候,兒子從母親關切慈愛的目光里,再一次讀到了深深的愛!

幾天后,幼軒從拘留所一個垃圾桶旁走過,無意中一瞥,一本書吸引了幼軒的眼球,俯首拾起,竟然是本聖經!當年把父親送給他的聖經丟進垃圾桶的鏡頭再一次浮現在他的腦海里。當天晚上,他一口氣讀完了馬可福音。心靈完全被神的話“俘虜”。從那一天起,他如饑似渴地讀經,生命的改變在不知不覺中開始了。

生命在改變,但犯罪的代價仍需付出,他前後累計販賣大麻多達9噸。宣判結果,被監禁6年!6年監禁已經是神的恩典,這樣的罪行原本是要判10年到終身監禁的。他曉得一切咎由自取,只能全部接受。期待6年的日子快快過去,出去重新做人。

正式關進監獄開始服刑,已是聖誕節前的事了。這一天,經過種種身體常規檢查,監獄護士把他單獨叫了去。帶着手銬腳鐐,當他移步來到護士辦公室的時候,一種不祥的預兆占據了他的心。

看到幼軒,護士急促地迴避了他的眼光,猶豫地說:“對不起,我實在不曉得如何向你開口。”低下頭,她在一張紙上用筆寫了幾個字,不敢用眼光看他,遲疑地把紙順着桌面,滑向他。映入幼軒眼帘的是這麼幾個字:“HIV+” ! (“HIV陽性”, HIV即艾滋病病毒)

空氣在那一刻完全凝結,“艾滋病”!無法用任何一種語言描述幼軒當時的震驚。不記得是怎麼回到自己的監禁室的,躺在冰冷的床上,盯着冰冷的牆,孤寂和絕望無情地吞噬着他:原指望熬過6年,可以出去重新開始,但現在,恐怕自己都活不過出獄的那一天了。

絕望中的重生—上帝奇異的恩典

就在幼軒極度悲觀的日子裡,上帝的恩典悄然而至。一天傍晚,幼軒躺在床上,忽然發現自己上方的雙人床的架板上刻着一行字:“如果你很無聊,讀一讀耶利米書29章11節”。打開耶利米書,神的寶貴應許躍然而出:“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就在這個幼軒幾乎絕望的時刻,神的應許臨到他:原來,連我這樣一個一無是處的人,上帝也有他美好的創造目的。他所賜的意念我永遠也不可能測度,但他的應許是叫我“末後有指望”。

“末後有指望”,在他人走到人生盡頭時,神將其美好應許賜下,這個應許,使幼軒在全然無望的乾旱之地與神相遇。他終於領悟到,無論他怎樣敗壞,神在他身上仍有美好的計劃。這個計劃會帶給他光明和希望。“我這個漂泊的浪子,今天終於回家了!”

從那天起,神的聖手在幼軒的生命里奇蹟般地做工,使他深刻認識到自己身上的惡習完全不討神的喜悅。他經歷了身體上完全的破碎—戒毒,神的恩典大大臨到他,安全地把他從毒品的捆綁里解救出來。監獄的小房間,成了他讀經與靈修的密室,他的心靈不斷被真理吸引,劫後餘生的生命慢慢得到重建。

監獄外的父母,堅持不懈每天為兒子祈求,並發動教會的弟兄姊妹為幼軒代求。母親把每一個蒙神垂聽的祝福都記錄下來,寫在一卷長條紙上。幾年下來,這張記錄神恩典的紙張,長度已經超過了母親的身高。

但是,要完全擺脫“同性戀”的行為,對幼軒來說,比戒毒更辛苦。他找到監獄牧師,從他那裡借來關於“同性戀”的書,想不到書中寫着:聖經並沒有譴責“同性戀”。他大吃一驚,拿起聖經,研讀聖經中所有關於“同性戀”的教訓,他發現,聖經清楚地、好不含糊地指出“同性戀”是罪,是神所厭惡的。

是放棄神,還是放棄“同性戀”的行為?是繼續“同性戀”,還是做一個耶穌基督的門徒?

答案很清楚地擺在眼前,就看你要選擇哪個了。掙扎和反思之後,幼軒立下心志:做耶穌基督的門徒!

全時間傳道人—上帝神奇的呼召

神的善工在繼續,幼軒漸漸開始把目光完全定睛在神身上,以耶穌基督為他生活生命的中心。“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11:44)。在聖靈的奇妙帶領下,幼軒在每一天的生活里,學習怎樣做一個聖潔的人。他渴慕主,完全順服主,抓住神在他身上美好的計劃。

雖然身陷囹圄,但幼軒越來越強烈地體會到神對他的呼召是“成為一個全時間的傳道人”!無論在監獄裡,還是日後在監獄外,他立志為主做工。神的奇蹟又出現了,在他服刑的第二年,法院縮短了他的服刑期,由6年減為3年!

最後一年,他越來越清楚神要他接受完整的聖經訓練。打電話給父母,請父母幫他要來慕迪聖經學院的入學申請,那是他唯一聽說過的一個神學院。媽媽第二天就以特快專遞寄去了入學申請資料。

填寫申請表,學校要求找三位認識他至少一年的基督徒推薦人,他能找到的是:監獄牧師、監獄警衛,和監獄室友。這在慕迪聖經學院的申請歷史上,恐怕是絕無僅有的了。

上帝再一次顯示奇能,慕迪聖經學院錄取了幼軒!2001年7月,他從牢裡被釋放,生命更從罪惡的捆綁里被神的靈釋放,終於回到了久別的家。

喜迎歸家的浪子,父母在門前的大樹上,繫上了一條長長的黃絲帶,意喻對兒子長久的思念等待和長久的祈求禱告;此外,大樹上還綁着100條小絲帶,代表着常年為他代禱的100位弟兄姊妹!並且每一條絲帶上都有弟兄姊妹的簽名。望着滿樹迎風飄蕩的黃絲帶,幼軒的眼睛再次濕潤了:神的愛是如此的長闊更深,他的心再次被這樣的大愛震動了。

一個月以後,來到慕迪聖經學院,幼軒正式成為一名神學生。徜徉在寧靜的校園裡,他百感交集,回首不堪的昨天,他滿懷深情地說:“我為自己的一切經歷向神感恩,因為上帝在我身上有他特別的美意,我的失敗是我今天成為他子民所必須的:‘同性戀’讓我真實地經歷舊生命的破碎,時刻抓住對神的需要;被關監獄,讓我有機會找到神;‘艾滋病陽性’,更讓我時刻存感恩的心和事奉的靈。每一天醒來,我為上帝又給我一天的生命而感恩,我要竭力為主做工。我的明天沒有得到應許,但我的今天卻滿了應許!”

2005年,從慕迪聖經學院畢業後,他又到惠頓學院繼續他的研究生學習,2007年獲“釋經學”碩士,同年,受聘為母校慕迪聖經學院講師。同時,他受邀前往世界各地,用自己生命翻轉的見證為主作宣教的事工。

在他名片背頁,印有一段經文,這段寶貴的經文是他生命重生與重建的真實寫照:“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1:16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2 06:41:32
NZFP:
去看看Christopher Yuan的父母是如何愛他們的同性戀兒子的,就知道什麼是光明的路,你那種扭曲陰暗的故事只會將人引入地獄的。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2 05:24:37
惱羞成怒了吧,偶燈斯陋!
我恭候的正是你的這些話,就是要點破你自己的邏輯。
按照你自己的說辭:“按照你的邏輯,一個美國人George Zimmerman殺了人,所有的美國人就都成了殺人的罪犯?!”我要點破的是:這正是你自己的邏輯,而不是我的。你說你看到的同性戀都是良善的,很有地位有知識的有成就的、、、、而那不過只是你看到的一面,而且是以你的良善觀來看的,並非以上帝這位全地的主之眼光來看的。你看那位殺人肢解吃人的雙性戀者,你再看看那位華裔同胞的受害者,他們都長着天使的面容,看上去都很nice,但他們都陷入非常邪惡和險惡的境地?為什麼?因為加拿大已經成為同性戀的天堂了,當同性戀本身不被視為罪的時候,犯罪者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去犯罪。因為連上帝視為大罪的同性戀都可以任意而為,還有什麼禁忌可以不被突破的呢?Christopher Yuan距離那位被肢解分屍吃掉的華裔同性戀者其實不過一步之遙,但上帝憐憫的大愛臨到了他,而將他扭轉過來的正是聖經的話!我的邏輯清楚地擺在網絡上面,任人挑剔,光明磊落,再說一次:你們從來不敢碰Christopher Yuan這個上帝真光照耀的例子,散佈這樣的例子正是基督徒愛鄰舍的典型例證。而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卻不接受光。而這正是對你們的典型寫照。
“盡善”指出你們“混淆邏輯,指鹿為馬,亂扣帽子”是一點都沒有冤枉你們!
只管組織你們的磚家大隊,你們的磚砸對我來說就當是為我搥背那麼舒坦。
回復 | 0
作者:偶燈斯陋 留言時間:2012-06-02 00:19:00
宣教士語:[http://news.creaders.net/photo/newsViewer.php?nid=517971&id=1158103&aid=14
看看變性人是如何變態地犯罪的吧!
偶燈斯陋:這就是你善良的朋友嗎?]

說你邪惡真是沒說錯!你肆無忌憚的insult我的朋友,也就是對於我本人的 insult,你已經讓人忍無可忍!人的心啊,不要太黑了!
按照你的邏輯,一個美國人George Zimmerman殺了人,所有的美國人就都成了殺人的罪犯?!這就是你的邏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You are EVIL indeed. 上帝讓你愛你的鄰人,你卻將他們當作仇敵。
算是看透了你:一個邪惡的人。一個靠着網絡的匿名特點散布仇恨的黑心混混,英文稱為Bully,欺凌弱勢是你的擅長,如此而已。
不知道有沒有希望改邪歸正。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1 19:40:04
寄自美國,

看到一個案例,很受感動,這是一個真正的男人! 一個有道德的,不願自私地把自己的痛苦轉嫁給他人的同性戀者. 在中國還有男女同性戀者出於無奈而假結婚的,只聽說過有為綠卡假結婚的,這還真是"中國特色"!

轉貼如下,供你閱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a5b610102dywx.html
老爸老媽:面子真比兒子性命和幸福重要嗎?

同志致父母信:

親愛的老爸老媽:這是我第一次鄭重其事地給你們寫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請你們不論如何也要認真地看完這封信。我知道這是一件大事,所以我在作努力,同時也諮詢過心理醫生。請你們相信我!讓我們一起面對,好嗎?

(老爸)敬愛的老爸,都說父愛如山,我一直都懂,儘管在您很少的話語中我也能感受到那份愛。我很珍重這份感情,請您原諒我在這件事上的處理方式。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永遠都愛着你們。老媽很生氣,我知道,所以請您多勸勸她。只希望你們能平下心來看待這個問題,讓我們稍微地了解一下,然後共同去尋求一個解決辦法。

(老媽)親愛的老媽,我知道這件事對您的打擊很大,對我又何嘗不是呢?您說我沒有為愛我的你們考慮,我真的很冤枉,我從小就養成了一個為別人着想的壞毛病,因此我才活得十分的累,處處考慮着別人的感受,有時甚至以傷害自己來讓別人好受一些。是的,十分累。因為怕傷害你們,不讓你們擔心,我才一直隱瞞着這件事。將近10年的時間,每一刻都在遭受着煎熬。

(老爸老媽)我想過,不讓你們受到傷害,自己一個人扛着,自己偷偷地找心理醫生,然後治好,過正常人的生活。

我想過買一份高額的保險,受保人填寫你們的名字。然後幻想着自己出各種各樣的車禍,這樣,我才能走得安心。

我想過死亡,在確定了自己的性傾向時,我的世界崩塌了,但是我想到了你們。您知道嗎?看到高鐵出事的新聞,我甚至希望,我乘坐了那輛高鐵,然後犧牲了,然後您和父親就能得到50萬元的賠償款。

我想過娶一個不愛的女人,過着無性的不幸福生活,來滿足你們的面子。然後她會選擇離婚,然後我終身不娶,再一個人孤獨終老,這樣也許你們在親戚面前才能抬起頭來。

(她)同志這個身份是天生的,是由基因決定的,並不是由網絡上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帶壞的,我希望老媽您能明白這一點。

假如我犧牲掉自己的幸福,為了你們的面子,娶了一個女人為妻。請問你們有沒有想過她的感受呢?當然,我可以找一個喜歡的女人,但也僅限於把她當成我的妹妹,而並非愛人。我們在一起,從外人的眼光,可以是幸福的。可是,幸福這個東西並不是別人說幸福就幸福。我們在一起,我只是喜歡她,可能她會愛我。但我給不了她性福。不和諧的性生活會成為婚姻破裂的致命傷,這,對她公平嗎?她僅僅只是我為了在親戚面前掩飾自己身份的一個工具?愛她,就別傷害她。她也是有父母的人,她的父母也是辛辛苦苦將她養育成人,換位思考,您會將您的女兒嫁給一個同志為妻嗎?我的性格決定了,我不會這麼做,因為我,不會做一個為了自己傷害別人的人!

(他)他叫☆☆☆,是上海☆☆大學☆☆系的一名本科生。英語六級,☆語一級,都是目前所拿的最高證書。他喜歡讀書,音樂,旅遊。他和我一樣老實,細心。他並不十分聰明,但是我喜歡他那憨憨的專注地看着書的表情。

2010年,我隻身來到上海,來到這個國際大都市,一切都是那麼的陌生。奮鬥中,無意間在網上認識了他。身為同齡人,我們有着很多的共同語言。我們是有着共同身份的同路人,我們相愛了。在奮鬥的路上,儘管很苦,但彼此關心着對方,那份牽掛,足以讓人忘記疲憊。我們一起買菜,他做飯,我涮碗,他洗衣服我晾。我們周末一起去遊樂場,一起去旅遊。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麼的和諧,那麼的美好。他陪我走過了大學畢業後最艱難的時刻,是的,我深愛着他,他也深愛着我,我們已經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他曾在給父母的信件中這麼寫着:感謝上天為我帶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守候。☆☆這個名字,我已經牢牢地記在心裡,永遠也不會忘卻,我們也許上輩子就相識,也許下輩子還會在一起,起碼這輩子,我們沒有分開的理由。

(他的父母)2012年5月17日,他向他的父母“出櫃”了。他也是知識家庭出身。今年4月份,我已經兩次見到他的父母,並一同吃飯,那時,他們並不知道我們之間的關係。得知這件事之後,雖然很不理解。但是他們正在嘗試着去了解。他們還給予了我肯定的評價。他父親:你確定嗎?他:確定。父親:那能一點一點地改回來嗎?他:爸,同志這個身份已經無法改變了。父親:這條路將會十分難走。他:我知道,但我會堅定地和☆☆一起走下去!父親:不管怎樣,你始終是我們的孩子,我和你媽只希望看到你幸福-就好!掛斷電話,他的淚水掉了下來。他也是家裡唯一的孫子,也扛着傳宗接代的重任。他的母親也因為這件事而一度失去了工作的動力,但是,他們正在試圖去了解,他們開始翻閱他寄回家的書,是李銀河老師的《同性戀亞文化》。正是因為他們不支持也不反對,已經很值得我們高興了。

在這裡,老媽,我想問您,面子真的比您兒子的幸福還重要嗎?你確定嗎?我現在僅僅是希望,您能不支持也不反對。

(吳媽媽)吳幼堅老師是一位同性戀者的母親,同時也是《廣州文藝》雜誌的副主編。見多識廣的她,因為了解一些同性戀文化,所以在2005年,她的兒子告知自己是一名同性戀者時,公開表示支持和理解。因為她的言論,很多的同志都開始走出泥沼,走向光明。在我的眼中,她真的很漂亮,渾身散發出來的那種氣質,很美,就像寓意同志的彩虹一般,請允許我尊稱她為“吳媽媽”。老媽,之所以向您坦白自己的性取向,很大的原因是看到安安與馬克的那段視頻。他們兩個真的是很相愛,很幸福,讓我們備受感動。期間作為嘉賓的吳媽媽以及李銀河老師,她們的言論更是深入人心,讓我們倍受鼓舞。我和他也是如此的相愛,因此,我們想走出陰霾。親愛的老爸老媽,您能像吳媽媽那樣對待我們嗎?

(我)親愛的老爸老媽,同性戀並非你們想象的那麼齷齪,我們也是正常人,只是性取向不同而已。在中國有着4%的同性戀者,也就有着5200萬對同性戀父母。當然有的人選擇隱藏,並與異性結婚,過着不幸福的生活。也有人選擇孤獨終老。在我們的周圍,我有些兄弟朋友,他們也是同志,您也認識,因為這是他們的隱私,我就不便告訴你們姓名。只要您記住,並不是只有您才是同志的母親。

(張姐)為了這件事,我很早就找過心理醫生。我天真地以為,這是病,是一種病態。只要尋求心理醫生,就能得到解決,並且過上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張姐是一名心理醫生,她在保證了我隱私的情況下,將其做成了案例。她問了我很多問題,其中有很多隱私。最終,她告訴我,我心理上完全沒有問題,僅僅是同性戀,完全無法改變。同性戀不是心理疾病,更不是生理疾病。在前些天與您痛苦的交談後,我與張姐通話長達兩個小時。她用誘導的方式問了我很多問題,最終我的回答使她相信,我沒有問題,她希望我多與父母溝通。

(解決辦法)自從高三那年和☆初戀開始,我就逐漸明白自己的性取向。如果不是因為我是一名同性戀者,我們早就發生了關係。我對女生的身體無法產生性趣。儘管她愛我,我也喜歡她,最終我們只能分手,終止這段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也就是那一年,我開始帶着異性戀的面具而活着。很累,很累。

親愛的老爸老媽,我知道你們此時此刻一定非常的痛苦,但請你們相信,我比你們更加痛苦,我要顧及你們的感受,你們的悲傷只會讓我更加沉重。既然事已至此,我們就需要共同去面對。讓我們一起找出最合適的解決方法。

吳媽媽公開反覆聲明:堅決反對同性戀者走進異性婚姻!可以不出櫃,不結婚,但沒有理由傷害無辜配偶和子女。自己父母是父母,人家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嗎?是的,老媽。我十分贊同吳媽媽的觀點。我不打算走進異性婚姻。這樣,我自己不幸福,她也不幸福,她的父母也不幸福,最終我們定會離婚,這樣的局面,您會幸福嗎?

形式婚姻可能繁瑣,卻是目前比較有效的方法,爺爺年歲已高,我也知道他不能經受刺激。只有去找一個拉拉,也就是女同志。然後在親戚朋友面前形式婚姻。至於您說的傳宗接代,試管嬰兒或者人工受孕什麼的,那個就是後話了,以後再談吧。

親愛的老爸老媽,我愛你們。不管你們認不認我這個兒子,你們永遠都是我的爸爸媽媽。我不要任何權利,包括你們百年後的遺產。但請不要剝奪我的責任與義務,您的兒子正在上海奮鬥,終有一天,我將有房有車,我將贍養你們,讓你們老年無憂。請你們將所有錢都花在自己身上,讓自己過得優越一些吧。這是我的白金手鍊以及一部分存款,將隨信寄回來。我苦點累點真的沒關係,只要得到那麼一丁點的理解,不那麼痛苦地活着。

老爸老媽,對不起,真的對不起。但我仍要堅定地說,這不是我的錯。親愛的老爸老媽,既然你們給了我這個身份,就嘗試着去接受它吧。

(聯繫方式)老媽,如果可以,請您嘗試着去了解一下吧。作為一名同性戀者的母親,您要知道,這個世界上存在着很多和您一樣的媽媽。您可以加一下吳幼堅的微博,多看看她的文章,或者和她聯繫一下。我想她會讓您想明白的,請您記住,她不是說客,她只是一名平凡的退休編輯,同志母親,無黨無派,普通公民。她1947年出生,比您的年紀還大,我想她的話應該會很有說服力。吳幼堅工作室 周三22:00-24:00 電話:020--37611068 信箱 wuyoujian1947@163.com 心理醫生:張姐(目前在北京)手機:(略)

老爸老媽,面子真的比您兒子的性命和幸福還重要嗎?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18:46:15
http://news.creaders.net/photo/newsViewer.php?nid=517971&id=1158103&aid=14
看看變性人是如何變態地犯罪的吧!
偶燈斯陋:這就是你善良的朋友嗎?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09:51:14
http://www.bcbay.com/news/newsViewer.php?nid=61797&id=93054
同性戀犯其它罪的一個例證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1 09:29:52
謝謝寄自美國! 你說的話很有說服力,應該對reck網友有些啟示.

要達成共識 - 那是一種奢望
-------------------------
這句話大概是共識吧, 一笑.

但我堅信,隨着人類的進步,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會相信科學,相信事實(不是事實勝過雄辯嗎?), 接受GLBT --- 我們親愛的同類. 我對未來充滿信心!

說來也許不可思議,這信心有一部分是來自於某個口吐惡語的反同者,因為他為什麼要如此氣急敗壞,口不擇言地誣陷,詛咒呢? 因為他也知道,未來不屬於他們,來日無多,不抓緊時間誣陷,詛咒,怕來不及了.
回復 | 0
作者:寄自美國 留言時間:2012-06-01 08:58:57
謝謝大家的踴躍發言。我感覺爭執可以激烈一些,針鋒相對,充滿火藥味。而討論的目的也不一定是要達成共識 - 那是一種奢望。討論的最大益處,也許就是讓心平氣和的人能了解到別的意見,兼聽總比偏聽要好吧。本人不贊成甚至頗有些反感運用攻擊性的言辭,厭惡侮辱恐嚇謾罵和詛咒,那些應該在大家作人的底線之外。

想再單獨對reck講兩句。

“如果能實踐的話,阿拉希望你們實踐後再來談體會,那會很有說服力”

對一個沒有這類基因的人,你要他去實踐,你不如殺了他;對一個有這類基因的人,你不讓他去實踐,你不如殺了他。

世界上這麼多事情,一定要親身實踐才有說服力?一個白人,支持有色人種的平等權利,別的白人能說“你先變成黑人黃人體驗體驗生活再來談體會”嗎?一個男人,支持女權運動,你會對他說“你先當一陣子女人再來談體會”嗎?你相信愛因斯坦的理論,估計沒有人會對你說,把你擱加速器里轉轉,看你的速度能不能超過光速,到時候再來相信不遲。:-)

各位周末快樂!願意發言討論的請繼續啊,大門永遠是敞開的。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08:31:25
NZFP:
且不說你給出的這篇文章壓根就沒有談到具體的基因的事情(早就有人把那個克隆同性戀基因的那個“科學家”揪出來他是造假),退一萬步來說,假設同性戀者的基因與異性戀者的基因真有什麼不一樣,那也是亞當犯罪的結果,而不是什麼”自然“的結果。
再說教皇,保守的基督徒從來就視羅馬天主教為異端,他的倡議恰好從反面證明同性戀是罪,也證明天主教本身是墮落的。
回復 | 0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2-06-01 07:48:42
reck,

這個轉貼也許對你有些幫助?

http://www.39kf.com/focus/lc/molecular-biology/2008-12-25-540490.shtml
美國科學研究發現同性戀是基因選擇的結果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美國《時代》雜誌科技版編輯馬克?亨德森在文章中寫道,同性戀是很自然的事,這種事在動物王國里很常見。據調查有超過450種動物存在這種現象,比如雄性綿羊會發現另一隻同性很有吸引力,再比如天鵝,再比如海豚和長頸鹿。  

  同性戀是如此自然的事,選擇了同性愛人的男男女女並不認為自己刻意選擇了愛人的性別,他們認為自己生來如此。就像姚明生來很高,愛因斯坦生來很聰明,是後天的努力和先天的基因造就了舉世矚目的球星和科學家,二者缺一不可。同理,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因素成就了《斷背山》裡的愛情。

  科學研究發現,雙胞胎中的一人若是同性戀,另一人是同性戀的可能性比常人要大。這說明了基因在人們是否會愛上同性之人這個問題上起到了一定作用。儘管目前科學家還沒有找到“同性戀基因”,不過他們一致同意先天因素在這個問題上和後天影響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

  有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男性同性戀的母親和姐妹的生育能力會優於常人。這是因為男性同性戀不會“結出果實”,為了讓家族更好開枝散葉,大自然選擇“補償”家中的女性。

  再比如家中排名的伯仲叔季會影響男性的性取向。親生兄長越多的男性越可能是同性戀,這可能是連續的男胎影響了母親子宮內的荷爾蒙平衡,因此同性戀就誕生了。

  現任教皇本篤十六世曾號召世人“請尊重自然做出這樣的選擇”。老話說得好:龍生九子,各不相同。那就讓我們尊重這種不同。(環球在線:於盟)
--------------------------------------------------------------

這麼多年科學研究的結果已經得出,同性戀是基因的原因,不是疾病的原因(你能說左撇子是得了"怪病"嗎?),這是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權威性機構確認的,就連獨裁的中共政府也已確認,這是科學,也是事實.

當然你有權否認這個事實,這是你的人權! 但有一點必須指出,你不能公開歧視,侮辱同性戀者,這是違憲,因為他/她們和你一樣是公民! 在清末民初時,也有遺老遺少堅定不移地堅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譴責男女自由戀愛是下流的,是傷風敗俗的. 這很平常.

不過,我還是傾向於相信你會慢慢地,漸漸地改變觀念,最終接受這個事實,就象許許多多人曾經經歷過的一樣.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06:38:52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支持一下reck,在另外一位博主的博文討論之下,一位網友很清楚地點明同性戀的圈子是一個濫交的圈子,這話完全是可信的,原因很簡單:人的內心深處是很清楚上帝禁止同性戀的,越是禁果就分外甜。但是一旦突破了上帝最痛恨的罪的禁忌,那還有什麼禁忌不可以再突破的。所以同性戀者很自然不會對他們的同性伴侶保持忠盞模璸E交是必然的結果,遲早而已。所謂我們公眾看到的“良善”的同性戀者,只不過是我們所能看見的表面而已。
回復 | 0
作者:reck 留言時間:2012-06-01 06:02:39
各位支持同情同性戀的同學們。
我簡單總結一下啊,
我們之間的區別大概在於:
看到一個在其它方面還可以的同性戀患者,你們會認為他各方面都是健全的正常人。
而我呢,會感到惋惜:“這個人其它方面都8錯的,怎麼偏偏患了那樣的怪病”,
對8對?

就象癌症艾滋病一樣,他在其它方面怎麼樣和他的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因此
找出幾個好樣本或壞樣本說明8了任何問題。

至於同性戀患者究竟是8是正常人,是8是病態?
看來只能各說各的了。
如果能實踐的話,阿拉希望你們實踐後再來談體會,那會很有說服力,呵呵。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04:36:20
偶燈斯陋:
耶穌說除了神以外沒有一位是良善的,我壓根就沒有忘記在神的眼光裡我原本就是邪惡的人——跟所有同性戀者一樣,毫無二致,只不過他們的罪表現在同性戀上,我的罪表現在其它方面,我的罪和同性戀者的罪都是從亞當那裡來的,在人的眼裡其實都是“天生的”(從亞當那裡來的,而非上帝造出來就是那樣),所以我壓根就不以為我比同性戀者高尚。我一再清楚地宣傳我和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是愛同性戀者的,正如我們愛Christopher Yuan和華盛頓廣場上那些作見證的前同性戀者一樣。我除了為了同性戀者擺脫詛咒,就是為了同性戀者擺脫詛咒、、、、你還想要我說什麼?
回復 | 0
作者:宣教士 留言時間:2012-06-01 04:28:09
老寄:
請參閱我回復“盡善”的那一段,關鍵是怎麼界定“天生的”,“天生的”若是指亞當夏娃犯罪以前,那就是指上帝創造的;若是指亞當夏娃犯罪以後,那就是亞當犯罪的產物,而你所說的:同性戀自古就有,正好給“性取向是天生的”提供了那麼一點間接的佐證。而恰好證明同性戀是一個很古老的罪。
回復 | 0
我的名片
寄自美國 ,17歲
來自: 我們的地球,大伙兒的家
註冊日期: 2008-09-19
訪問總量: 1,108,666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We've only got one earth!
最新發布
· 母親節獻給平凡的中國母親們(視
· 蘭德公司是這樣打吾丁耳光的(截
· 躲得過初一,才會有十五(視頻)
· 交響京劇歌舞《朝聖》
· 侮辱和謾罵不是國民性研究
· 俺收拾心情,恭候佳節(視頻)
· 外行看熱鬧(三):自拉自唱周佑
友好鏈接
· 山哥:山哥的文化廣場
· 椰子:椰風陣陣,思緒如河
· 飛云:瀟瀟飛雲
· 漁舟舟:漁舟舟的博客
· 葉子:卻道天涼好個秋
· 怡然:怡然博客
· 歐陽峰:歐陽峰的blog
· 水柔石剛:水柔石剛的博客
· 劉以棟:劉以棟的博客
· 春陽:春陽的南北小店
分類目錄
【行雲流水】
· 交響京劇歌舞《朝聖》
· 俺收拾心情,恭候佳節(視頻)
· 外行看熱鬧(三):自拉自唱周佑
· 外行看熱鬧(二):程派傳人張火
· 外行看熱鬧(一):梅派青衣李勝
【奧巴馬 - 2012】
· 為了兒子,他豁出去了
· 試圖碾殺親夫,只為小奧勝選
· 大選後,那些憤怒的人
· 大選親歷 - “我真擔心他會輸!”
· 最後一哆唆,選誰真的都一樣嗎?
· 風雨飄搖,挈婦將雛去投票
· Even a hole digger deserved a
· 奧巴馬為什麼如此讓人大跌眼鏡
· 副總統候選人的pants on fire mo
· 羅姆尼若當選,會動誰的奶酪?
【天下大事】
· 侮辱和謾罵不是國民性研究
· 白煙冒,教皇到
· 槍聲響起來
· 2012-6-28: 最高法院最終判決,
· 陳光誠應該去加拿大的六大理由
· 四年了,是滿意還是失望?
· 超級星期二,這裡的民主靜悄悄
· “右派”們的致命傷
· 地獄是怎樣煉成的
· 美國人民很憂慮,後果很嚴重
【和睦家庭】
· 母親節談心願 - 九十多歲的老媽
【隨感雜談】
· 母親節獻給平凡的中國母親們(視
· 寫在波士頓爆炸之後
· “君子”“義士”眼裡的法和理
· 叫聲國母太沉重
· 是他,幫助奧巴馬二進宮
· 六個月大嬰兒身中五槍而亡
· 臘八粥,上帝保佑,支那豬及其它
· 華人啊華人,你怎麼就這點起子?
· 關於加州Dorner事件的一點感想
· 花季少女,參加就職典禮幾天后被
【體壇隨想】
· 涉險過關,關天朗再寫歷史
· 第一輪,關天朗表現不俗
· 關天朗,來自中國的小球星(組圖
· 奧運會的精彩和無奈(附圖)
· 再好的健兒也敵不過愚昧的官員
· 以平常心看李娜奪冠
【散文習作】
· 隨便寫點什麼
【平淡是真覓小詩】
· 舊詩:我的萬維博客,我的萬維網
· 我們這樣面對冷眼和歧視
· 人生能有幾回博
【其它東東】
· 躲得過初一,才會有十五(視頻)
· 為什麼對小學生痛下殺手?(微博
· 網友們,再見了
【有些愛,其實不怕分享】
· 有些愛,其實不怕分享(之五:戲
【whatever】
· 蘭德公司是這樣打吾丁耳光的(截
· 射鵰故事 - 牛嚼牡丹
· 祝翅膀等右派工作順利
· 新年高升,黑袍加身
· 史上最微博:葉公,你好的哪條龍
· 自命不凡的翅膀
存檔目錄
2013-05-01 - 2013-05-10
2013-04-10 - 2013-04-29
2013-03-13 - 2013-03-29
2013-02-02 - 2013-02-27
2013-01-05 - 2013-01-30
2012-12-14 - 2012-12-21
2012-11-04 - 2012-11-13
2012-10-04 - 2012-10-23
2012-09-01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17
2012-07-24 - 2012-07-24
2012-06-21 - 2012-06-28
2012-05-01 - 2012-05-29
2012-04-19 - 2012-04-20
2012-03-06 - 2012-03-06
2012-02-16 - 2012-02-28
2011-10-14 - 2011-10-17
2011-07-08 - 2011-07-21
2011-06-06 - 2011-06-08
2011-03-16 - 2011-03-16
2010-12-20 - 2010-12-20
2010-11-02 - 2010-11-11
2010-10-08 - 2010-10-08
2010-08-05 - 2010-08-05
2010-07-26 - 2010-07-29
2010-06-17 - 2010-06-17
2010-04-22 - 2010-04-22
2010-03-05 - 2010-03-31
2010-01-08 - 2010-01-29
2009-12-30 - 2009-12-30
2009-11-20 - 2009-11-20
2009-10-03 - 2009-10-12
2009-09-05 - 2009-09-20
2009-05-31 - 2009-05-31
2009-04-15 - 2009-04-15
2009-03-12 - 2009-03-26
2009-02-20 - 2009-02-27
2009-01-15 - 2009-01-31
2008-12-19 - 2008-12-30
2008-11-05 - 2008-11-21
2008-10-17 - 2008-10-27
2008-09-22 - 2008-09-26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