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中国文化争论,到昨天终于让大家看清了根本分歧所在,那就是,我们认为“文化只能讲互补,不能讲优劣”,而个别信奉西方中心论的民教人士则相反,他们认为“文化有优劣之分”。 我们认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是平等互补的,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好的,有生命力的,通过吸收现代先进文明可以实现现代化和民主化;而信奉西方中心论的民教人士则认为中国文化建立在低级的哲学和错误的价值观之上,本质上是一种劣等的文化。 面对此激烈争论,网友stinger/hare自己做了反思,勇敢地放弃了“文化优劣论”观点,在此为他从善如流的诚实态度表示钦佩。 在跟死硬的“文化优劣论”者讨论以前,请先让我把个人的中西文化观再陈述一遍,以免因他们的健忘症和选择性失明再次落下口实。 某位网友一再追问,“你是否相信普世价值”。我要告诉他,我从登上万维网站的那一天起,从来就没有否认过“普世价值”的存在,在拙文 也谈所谓中国文化的优劣 中,我说“希腊-科学革命-启蒙运动代表的文化,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共同的方向。这些财富主要是指平等自由博爱的精神,严密的思辨逻辑和科学精神,发展进化的观点,契约精神和制度精神,分权制衡和政党竞争的理念,这是构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带有普适性,可以叫做刚性文化,“硬道理”。其他文明,包括剔除希腊罗马成分的基督教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等等,都是各具特色的软性文化,刚性文化是主体是骨干,软性文化是魂魄和枝叶,软性文化必须通过适应和依附刚性文化而求得发展。”这是我一贯的主张。 我要问这位网友,除了挂在嘴边的“普世价值”,你还知道什么?即便是“普世价值”,你又真正懂多少?在你们看来,我们这些维护中国文化平等地位的人,因为受了中国文化的影响,“喜好情绪性发言,缺乏逻辑性,缺乏深入思考”。那么好吧,今天我就用所谓“理性思辨的,逻辑的,深入的思考”,告诉你们这些“文化优劣论”者,你们究竟是真懂还是假懂普世价值。 信奉“文化优劣论”的“普世弟子”们,我们认为下述公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主赋予各种生物以生命,并赋予它们不因人类的活动而失去生存和种族延续的权力。这是普世价值向地球生物界的推广,叫做生态伦理学,依此信念,人们制定了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种法令,成为当今人类普遍遵循的法则,我说的对吗?那么好,依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类和猴子是近亲,因为他们没有掌握我们人类优秀的文化,因而享受不到现代文明成果,仍然住在山洞里,“文化优劣论”者,你们教育猴子掌握优秀文化如何?如果嫌他们太笨,派某位热心的“文化优劣论”者,去给母猴改良猴种如何?这最终必然大大加快猴子们掌握优秀文化的进度。 “文化优劣论”者反驳说,人类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在于为人类自己服务,生物界的原则不能用于人类。那么好,我们看“优秀文化”和普世价值的模范国家-美国。美国号称民族和种族的大熔炉,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移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母国文化和信仰显然是不同的,这就必然有“优劣之分”。曾几何时,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因为“劣等”,在美国是享受不到普世价值的。今天,种族主义已经人人喊打,于是一些人换了一下包装,说什么文化有优劣之分。我请“文化优劣论”者到美国政府去游说,或到新闻媒体去呼吁,让大家放弃劣等的文化而学习优秀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放弃劣等的信仰改信优秀的信仰如何?或者是告诉某个人某个群体说,“你的文化是劣等的,赶快放弃吧!”如何?我不知道美国有无法律保护你说这种话的自由,但令人讽刺的,恰恰是普世价值的美国,以拥有文化和种族多样性的国民为荣。怎样衡量某个文化是优是劣?无非就是看这种文化培养出来的人是否优秀。因此,说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文化是劣等的,也就意味着这个文化培养出来的人是劣等的,对吗?那么,“文化优劣论”就是变相的种族主义!持此论者,你是真正的“普世弟子”吗? 更为可笑的是,某些“文化优劣论”者还要做什么“量化分析”,试图分出哪种文化优秀的成分多,精华和糟粕几几开,云云。我要说的是,世界上有好几百种文化,咱们按国别来个排序如何?在你们眼里,美国肯定就是优秀文化第一名,那么我们让排在后面的英、法、德放弃本民族文化,向美国第一看齐如何?问题又来了,今天美国是第一,60年前呢?科技文化最先进的是德国。再往前呢?是英国。将来呢,可能不是美国。告诉我,我们究竟向哪个第一看齐?给我们人类选取一个永远优秀永远第一的民族文化,好不好? “文化优劣论”者们,让我们再用“普世价值”的表达方式告诉你们,下述公理是不言而喻的:每个民族都有维护平等和尊严,并以自己民族的特色自由选择生活方式,追求幸福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权利。这是因为,人类数千年的历史表明,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其长期的生活环境和历史自然形成的,任何一个文明都有发展兴盛和衰落的过程,任何民族都无法保持永远的领先,正是民族的多样性以及相互的交流和影响,才促进了人类向前发展,并避免了因为某种单一的文化存在而导致人类的整体灭亡的危险。 “文化优劣论”者们,让我们再用“普世价值”的表达方式告诉你们,下述公理也是不言而喻的:每个民族和国家,都有根据自己的意愿,继承和发扬本国或本民族的文化,并在平等的基础上学习其他文化,结合本民族的文化智慧给人类文明作出贡献的权利。人们不需要武装的传教士,也不需要打着优秀文化旗号的文化征服。 信奉“文化优劣论”的“普世弟子”们,如果你们不能理解这些原则就是普世价值,而认为你们的“文化优劣论”与自由平等的理念不相背,那么我们无话可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