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中國文化爭論,到昨天終於讓大家看清了根本分歧所在,那就是,我們認為“文化只能講互補,不能講優劣”,而個別信奉西方中心論的民教人士則相反,他們認為“文化有優劣之分”。 我們認為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是平等互補的,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是好的,有生命力的,通過吸收現代先進文明可以實現現代化和民主化;而信奉西方中心論的民教人士則認為中國文化建立在低級的哲學和錯誤的價值觀之上,本質上是一種劣等的文化。 面對此激烈爭論,網友stinger/hare自己做了反思,勇敢地放棄了“文化優劣論”觀點,在此為他從善如流的誠實態度表示欽佩。 在跟死硬的“文化優劣論”者討論以前,請先讓我把個人的中西文化觀再陳述一遍,以免因他們的健忘症和選擇性失明再次落下口實。 某位網友一再追問,“你是否相信普世價值”。我要告訴他,我從登上萬維網站的那一天起,從來就沒有否認過“普世價值”的存在,在拙文 也談所謂中國文化的優劣 中,我說“希臘-科學革命-啟蒙運動代表的文化,是人類共同的財富,代表着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共同的方向。這些財富主要是指平等自由博愛的精神,嚴密的思辨邏輯和科學精神,發展進化的觀點,契約精神和制度精神,分權制衡和政黨競爭的理念,這是構建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東西,帶有普適性,可以叫做剛性文化,“硬道理”。其他文明,包括剔除希臘羅馬成分的基督教文化,中國文化,印度文化,伊斯蘭文化等等,都是各具特色的軟性文化,剛性文化是主體是骨幹,軟性文化是魂魄和枝葉,軟性文化必須通過適應和依附剛性文化而求得發展。”這是我一貫的主張。 我要問這位網友,除了掛在嘴邊的“普世價值”,你還知道什麼?即便是“普世價值”,你又真正懂多少?在你們看來,我們這些維護中國文化平等地位的人,因為受了中國文化的影響,“喜好情緒性發言,缺乏邏輯性,缺乏深入思考”。那麼好吧,今天我就用所謂“理性思辨的,邏輯的,深入的思考”,告訴你們這些“文化優劣論”者,你們究竟是真懂還是假懂普世價值。 信奉“文化優劣論”的“普世弟子”們,我們認為下述公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主賦予各種生物以生命,並賦予它們不因人類的活動而失去生存和種族延續的權力。這是普世價值向地球生物界的推廣,叫做生態倫理學,依此信念,人們制定了旨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各種法令,成為當今人類普遍遵循的法則,我說的對嗎?那麼好,依據達爾文的進化論,人類和猴子是近親,因為他們沒有掌握我們人類優秀的文化,因而享受不到現代文明成果,仍然住在山洞裡,“文化優劣論”者,你們教育猴子掌握優秀文化如何?如果嫌他們太笨,派某位熱心的“文化優劣論”者,去給母猴改良猴種如何?這最終必然大大加快猴子們掌握優秀文化的進度。 “文化優劣論”者反駁說,人類維護生物多樣性的目的在於為人類自己服務,生物界的原則不能用於人類。那麼好,我們看“優秀文化”和普世價值的模範國家-美國。美國號稱民族和種族的大熔爐,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移民們生活在一起,他們的母國文化和信仰顯然是不同的,這就必然有“優劣之分”。曾幾何時,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因為“劣等”,在美國是享受不到普世價值的。今天,種族主義已經人人喊打,於是一些人換了一下包裝,說什麼文化有優劣之分。我請“文化優劣論”者到美國政府去遊說,或到新聞媒體去呼籲,讓大家放棄劣等的文化而學習優秀的盎格魯撒克遜文化,放棄劣等的信仰改信優秀的信仰如何?或者是告訴某個人某個群體說,“你的文化是劣等的,趕快放棄吧!”如何?我不知道美國有無法律保護你說這種話的自由,但令人諷刺的,恰恰是普世價值的美國,以擁有文化和種族多樣性的國民為榮。怎樣衡量某個文化是優是劣?無非就是看這種文化培養出來的人是否優秀。因此,說某個人或某個群體的文化是劣等的,也就意味着這個文化培養出來的人是劣等的,對嗎?那麼,“文化優劣論”就是變相的種族主義!持此論者,你是真正的“普世弟子”嗎? 更為可笑的是,某些“文化優劣論”者還要做什麼“量化分析”,試圖分出哪種文化優秀的成分多,精華和糟粕几几開,云云。我要說的是,世界上有好幾百種文化,咱們按國別來個排序如何?在你們眼裡,美國肯定就是優秀文化第一名,那麼我們讓排在後面的英、法、德放棄本民族文化,向美國第一看齊如何?問題又來了,今天美國是第一,60年前呢?科技文化最先進的是德國。再往前呢?是英國。將來呢,可能不是美國。告訴我,我們究竟向哪個第一看齊?給我們人類選取一個永遠優秀永遠第一的民族文化,好不好? “文化優劣論”者們,讓我們再用“普世價值”的表達方式告訴你們,下述公理是不言而喻的:每個民族都有維護平等和尊嚴,並以自己民族的特色自由選擇生活方式,追求幸福和發展民族文化的權利。這是因為,人類數千年的歷史表明,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都是其長期的生活環境和歷史自然形成的,任何一個文明都有發展興盛和衰落的過程,任何民族都無法保持永遠的領先,正是民族的多樣性以及相互的交流和影響,才促進了人類向前發展,並避免了因為某種單一的文化存在而導致人類的整體滅亡的危險。 “文化優劣論”者們,讓我們再用“普世價值”的表達方式告訴你們,下述公理也是不言而喻的:每個民族和國家,都有根據自己的意願,繼承和發揚本國或本民族的文化,並在平等的基礎上學習其他文化,結合本民族的文化智慧給人類文明作出貢獻的權利。人們不需要武裝的傳教士,也不需要打着優秀文化旗號的文化征服。 信奉“文化優劣論”的“普世弟子”們,如果你們不能理解這些原則就是普世價值,而認為你們的“文化優劣論”與自由平等的理念不相背,那麼我們無話可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