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西方人以誠信為榮 中國人以聰明為榮 2017-08-11 小尼姑看世界6 為什麼西方人以誠信為榮,中國人以聰明為榮 如果聰明是一種天賦,那麼誠信就是一種選擇。沒有人不希望自己聰明,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選擇誠信。在社會的大染缸里,沾染的越久就會越聰明,尤其那種占便宜的小聰明。 說到誠信,就不得不提到:「契約精神」。「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一詞源於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於商業經濟社會中的契約關係和內在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基督教文明是契約精神的最初根源。《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在耶穌降世之前,上帝與猶太民族所立之約被稱為「舊約」。而在耶穌降世之後,上帝與人重新的所立之約被稱為「新約」。這種神聖的契約精神,便是西方傳統文化的根基,也是促成西方商業文明的發展。正因為此,彼此遵守約定規則的傳統觀念,在西方國家根深蒂固。 在中國卻大不相同,國人更崇尚聰明,而非誠信。中國人把聰明和才智,基本都用在挖空心思地走捷徑,把制度看成是限制他人而不是自己。能繞過規則,便是聰明的表現。為什麼我們這片土地上開不出契約精神的花朵? 微信號:klzhq110 首先是中國沒有宗教。都說舉頭三尺有神明,沒有高懸頭頂的神明,就失去了無所不在的監督者和保證契約正常履行的中間人,一切只能靠自己內心的道德律令,何其難也。 其次,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限制。契約精神產生於人神約定,孕育於商品交易。中國一直是農業社會,農業社會自給自足,而且,中國歷代都是重農輕商,對商持貶抑態度,商品交易極為貧乏。偶有商品交易,也常常在熟人世界中運行,陌生人交易所需要的契約精神自然很難產生。 最要命的是,中國善於變通的文化基因。契約精神就是誠實的信守規則。但中國的文化往往在乎聰明,在乎變通,在乎兵不厭詐。 比如說田忌賽馬的故事,就是活生生地違反契約。上馬對上馬、中馬對中馬、下馬對下馬,這是賽馬的規則,但是田忌卻使用了下馬對上馬、上馬對中馬、中馬對下馬,這是典型的不講規則;但卻被中國人當做最經典的案例來崇拜。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的就是好貓,更是蘊含了對規則的輕蔑。 宋定伯賣鬼中,鬼對人遵守契約,以誠相待,背着人走路,一是一,二是二。宋定伯卻套鬼的話,問鬼怕什麼。鬼和盤托出:惟不喜人唾。最後的結果就是宋定伯把口水吐到鬼身上,鬼化身為一隻羊,宋定伯騙鬼賣鬼,得了五百錢。如此踐踏契約的行為,卻一直被我們奉為英雄,千載之下,讓人們欽佩不已。 笑星趙本山的《賣拐》三部曲,愣是把一個好好的人忽悠瘸了,還引起了全民的狂歡,連續三年,一浪高過一浪,從賣拐,到賣擔架。這哪裡像一個正常的禮儀的民族,這簡直就是一個大忽悠帶着一大群小忽悠的群氓時代。藝術都是生活的真實反映。 因為社會不講契約,導致中國的誠信教育,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的基本判斷是社會無契約,教育沒誠信。教育中的誠信不可能白手起家,憑空建造。退一萬步,就算這樣的誠信建立起來了,將來孩子們走上社會,也會不斷碰壁,以致頭破血流,慘不忍睹。 誠信的建設一定要以制度來保障,要有巨大的懲罰措施,使得不誠信的人「失大於所得」,而且總是如此,人們就會選擇誠信。也就是說,最初,誠信只是一種選擇,久而久之,誠信會成為一種道德。其實西方人並不比我們守信,而是不遵守信用的代價超出了他們的想象,沒有誠信的西方人簡直寸步難行,生不如死。這就迫使他們「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樣珍惜誠信」。對西方人來說,失去信用,就是失去精神生命,這兩者沒什麼區別。 我看三國,最不喜歡的人就是諸葛亮,在荊州這件事情上,諸葛亮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何嘗有過一點點契約精神? 國人普遍缺乏誠信的契約精神,以及對作假行為的認同,說明了中國人更在意輸贏,而不是善惡。沒有哪個國家會把作假、不誠信、違背契約精神作為大智慧來傳承。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中華民族始終無法走出蒙昧,一直徘徊在文明邊緣的真正原因。 我常常會想起印度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我承認甘地的隱忍犧牲精神的偉大;但我同時也極為佩服英國殖民者,他們是合格的稱職的高素質的對手。甘地的“非暴力”實質是以吃苦隱忍的精神、以道義的力量邀請對方共同遵守人類的文明準則。它的真正難度在於對手也必須是一個講究基本遊戲規則的人,否則,你對他“非暴力”,他卻總是對你“暴力”,結果可想而知。甘地一生共絕食16次,其中針對政府的幾乎每一次都使英國統治者大為惶恐,不得不讓步。但在這種“讓步”的背後,其實是一種“人的生命觀念”在轉變,我們可以設想,假如甘地的絕食不是“示威”給英國人,而是希特勒,是斯大林,其結果是不言而喻的。 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的,每個人都是一塊小小的泥土,連綴起整個大陸。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高級動物,是訂有契約的: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誠信,實質上就是一種「精神契約」。遵守契約的人是明智的,信守契約的人是「高貴的」。懂得為自己的契約買單,實質上是給自己的人格保險。 孔子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得黃金萬兩,不如得季布一諾,這就是所謂的「一諾千金」,可是,究竟是在什麼時候,我們整個民族失去了僅有的一點溫存和誠信呢?而最要命的是,契約一旦遭到破壞,就很難再次建立。就像那個殘酷的寓言,說謊的孩子,選擇了不誠信,就只能被狼吃掉。 我的最終陳詞: 我們國家在若干年後是否強大,其實在今天某一時某一地,我們大多數人是不是選擇了誠信,就已決定。 而看文章的你,可能坐在明亮的辦公室裡面喝着咖啡,希望着自己能在一個道德水平更高的環境中生活,殊不知有很多的律師、記者、知識分子和普通民眾,正在頭破血流地為一地、一屋、一案、一法條而鬥爭,他們的血其實是在為你為我而流。 你當然可以不信我所說的這些話,但那些正在發生的,正在跌落的,你所知和不知的,你都無法逃避。 因為這是你和我的人生,這是你和我的祖國。 誠信是最低的交易成本,也是最高的人格魅力。誠信是最引起為榮的聰明,更是最引以為豪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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