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與挑戰
這種資產結構若長期維持,會帶來一系列潛在風險/挑戰:
1. 流動性風險 / 現金緊張 o 當家庭遇突發開支(醫療、長期護理、子女教育、意外等)時,如果現金或可變現資產不足,就可能不得不以低價變現或貸款度日,甚至陷入財務困境。 2. 利率上升、貸款成本上行風險 o 如果利率上升,房貸或其他貸款利息負擔加重,償債壓力增大。即便資產賬面價值仍高,償債現金流可能吃緊。 3. 資產價格波動風險 o 房地產、股票、證券市場可能波動。如果家庭淨資產高度依賴於這些資產,當市場調整時可能出現資產縮水、淨資產大幅下跌的情況。 4. 退休現金流缺口 / 生活質量風險 o 對於退休後的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若依賴於資產變現(賣房、取養老金賬戶)而非持續現金流,則其生活保障水平可能受到較大衝擊。 5. 政策與稅制調整風險 o 政府若出於調控房地產市場、增加稅收等目的調整政策(如提高資本利得稅、房產稅、限制提款/資本流動等),則原本“高淨資產”可能遭受政策衝擊。 6. 財富不對稱的放大效應 o 高淨資產人群若能更好地將資產轉為現金流或有更靈活配置能力,則可能進一步拉大與中下層家庭之間的差距。 7. 心理錯覺與行為誤判 o 人們可能誤以為自己“很富有”,從而在消費、槓桿使用、退休規劃等方面做出過度樂觀判斷,後來面對流動性壓力或支出現實可能措手不及。
可能的應對策略與調整方向
既然這種結構性困境並非偶然,而是制度 + 市場 + 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那麼應對策略也需要在多個層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可能方向及其利弊:
1. 提高流動性 / 現金緩衝比例 o 即使資產大頭在房地產或註冊賬戶,也應保留一定比例的“自由現金”或短期流動金融資產,作為生活費、突發開支保障。 o 可以設定“流動資產目標比率”——例如資產組合中現金 + 短期債券 + 核心股票 + 流動基金不少於某比例(如 5–10%)作為緩衝。 2. 利用房屋反向借貸 / 房屋淨值信貸 (HELOC / reverse mortgage 等工具) o 在允許政策下,可以考慮將房屋淨值(home equity)轉化為貸款工具,即在需要現金流時,向房屋抵押貸款或反向抵押貸款。這樣可以減少對立即變現的需求。 o 但需要注意利率、費用、償還條款、對繼承或房屋處置的影響等風險。 3. 逐步“資產可流動化” o 在允許的範圍內,把一些長期鎖定資產(如某些養老金賬戶、保險賬戶、註冊儲蓄賬戶)轉為可提取/更靈活用途的版本(如部分提款、組合賬戶轉換、靈活年金、可變年金等)。 o 適量增加投資組合中可交易證券(股票、債券、基金、ETF 等)作為資產組合的一部分。 4. 動態資產與負債匹配 / 現金流規劃 o 在構建資產組合時,除追求總收益外,還應考慮現金流匹配(即未來支出 / 生活成本 vs 收入 /資產變現能力之間的匹配) o 對於退休規劃,應更重視“資產變現能力 + 年金 /現金流型投資”比重。 5. 稅收 /政策層面可能的改革方案 o 政府可以考慮對房屋持有稅、房產稅、資本利得稅等進行調節,使房地產不再作為極高回報率的避稅或投資工具,從而減少過度集中於房地產的動機。 o 同時鼓勵養老金 / 退休賬戶在設計上保留適度靈活提款機制,以避免退休生活中現金流困境。 6. 教育與行為層面 o 提高公眾,尤其是退休一族,對“資產 vs 現金流”區別的金融素養。資產價值很高並不等於現金流能力高。 o 鼓勵個人財務規劃: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積累期、半退休期、完全退休期)動態調整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比例。 7. 分散資產 / 不全押房地產 o 在家庭資產布局時,不要全部或絕大部分放在房產上,適度配比金融資產(股票、債券、基金、可交易資產)以提供可調動 / 現金生成能力。
結語
上面提出的這種“紙面富裕、現金流貧乏”的情況,並不是極端個例,而在發達經濟體裡確實有不少家庭處於類似困境——資產賬面很高,但真正可靈活支用的現金或流動資產較少。加拿大、新加坡、台灣三地的數據對比也印證了這一結構性趨勢: 在加拿大,多數家庭資產中房地產 + 養老金 / 註冊賬戶占主導,而流動資產 / 可自由動用現金占比較低; 在新加坡,雖然金融資產比重不小,但那部分資產中很多是制度性賬戶(如 CPF)、或不能隨意動用的投資; 在台灣,房地產在淨資產中占高比重,而現金 / 活期存款在資產結構中相對較小。
這種結構帶來的風險在利率上升、房地產市場波動、生活成本上升、退休現金流需求增加的環境下可能被放大。應對之道在於“資產組合的流動性設計”、合理使用槓桿工具、政策與稅制上的配合、以及提高個人對資產 vs 現金流關係的金融認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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