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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已去,我们就“节哀顺变”吧 斯人已去,厌恶甚至仇恨他的人没有击节相庆,同情支持他的也不见“执手相看泪眼”,这些都不重要,要紧的是我们这些还在这里留守的,是否也应该检点一下自己?
在万维这么久,跟我有分歧的人很多,但我真正不待见的只有一个,如今他去了,我是求之不得。也许他并没有离去,只是换副马甲,或者改为潜水。他号称因为万维技术太差,其实真正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我一直是怀疑他的中国出身的。他把罪恶滔天的战犯当成神仙似的供着,他若真是中国来的,我还真不知说什么好了,唉。
其余的对方辩友,大多与此君有决然不同之处。与我方辩友之间应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调和的。奉劝大家都少给对方戴帽子,少用侮辱性的语言。 大家出生成长在同一个地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 追求更好的生活 - 漂流到五湖四海来了。在中文网站上跟自己的同胞公开骂娘,应该不属于这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吧?也许您的追求跟俺不一样。 对方辩友若真的憋不住要评论中国人的素质和能力,可不可以适当地加些定语,象“某些”,“一小撮”什么的都可以。那样的话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窃以为,写文章也好,发评论也好,重要的是说出自己的观点,而不是把自己的东西强加于人,那样作不到。讨论的双方或者多方,不能既当辩手,还想作裁判。其实真正的裁判是那些没吱声的朋友,大家称为“潜水员”的那些人民大众。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他们还没有被某些极端言论激动得血红的话。谁的意见更有听众,让那些雪亮的眼睛们去评判吧。
大家都一把年纪了,起码都混了个爸爸妈妈的头衔,有些已经开始向更高级别迈进了。平时我们教育孩子们不要骂人,万一被他们抓住我们自己也在外面叫骂,那老脸可就丢大发了。
看某位网友的文章,关于海外华人选举的事,说海外华人什么都能学会,就是学不会西方人的民主。可见我们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就很多。我们何不多关注些自己的素质修养和居住地的国计民生问题,少对那遥远的中国指手划脚呢?
生命如此短暂,又如此脆弱,让我们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的生命和人格吧!自不量力,斗胆在此劝架,若能对平息万维近日的这场风波尽些微之力,就十分欣慰了。真的不愿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万维的热闹,在一旁偷着乐,然后奔走相告:“你们看看这些海外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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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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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ss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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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8-30 11: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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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自美国 留言时间:2010-08-30 12:31:45 同意博主的观点 - 开放心待博客。不过有一点也许要除外,那就是涉及到大是大非问题的时候。
Blossom对万维导读等等有些意见,也正常,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看法,可能直接跟网管进行联络效果比较好。不过侮辱跟自己意见不同的网友就不太可取了。网络是自由的,如果你改变不了它,你要么加入它,要么离开它。这个世界原本就这个样子的。 ----------------------------------------------------------------- 作者:Blossom 留言时间:2010-08-30 13:58:15 寄自美国,
你说侮辱了别人,侮辱了谁? 是椰子,北飞雁等主动到我博客先挑衅,他们一伙几个帮腔,心里有数.
你是谁,住在美国? 网名想说自己住在美国?,住在美国让你很得意吗?住在美国几年了?什么州?没本事,只有自己在美国住才是唯一可对外吹的.就像没受过教育的北京人老把自己是北京人挂在嘴边.你最多就是个万维被捧和那几个没水平也上导读的一伙的既得利益者.你有资格叫别人离开吗?我看你应先滚蛋!不同声音离开你们就可自己放开吹捧无所顾忌了,没这么容易!
俺忙得很,写帖是业余的,赚不到一分钱.但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来了就发不同声音,让你们难受.看来吾丁应留在这教训你们这些瘪三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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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自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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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30 20: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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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白凡兄、山哥、笑哥、华山兄和信济兄捧场。你们表扬和批评都很是。:-) 反共人士和反华人士咱区别对待,对不?祝安好!
欢迎真正大智大勇的sunzhong,也祝您夏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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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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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30 17: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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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美兄,我不得不批评您:怎么能为一个连激愤也伪装的小丑的卷铺盖而开追悼会呢?我现在其实也是在浪费虚拟笔墨。小丑的死亡和他的出生一样都是笑话,永朽不垂,卷铺盖就更是了,无论真假,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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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zh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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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30 16: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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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大智大勇的人,包括少数的几个现任的中共高层,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种拍马小人。他们很清楚谁会把自己推下悬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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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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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30 16: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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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兄也是一相情愿。这些人是不会轻易离开这儿的。因为相较其它地方,万维还算是对他们不薄。但随着万维的与时俱进,他们也觉得不爽。不是有位已声称:万维已向多维一样,被中宣部收购了吗?但不爽归不爽,他们的去处苦多。
另外,还有新的“斯人”会来到。比“斯人”有过之无不及。
网络就是网络,尽管希望这是个中国人交流的平台,但总会有些非中人士来搅局。既来之,则安之。看到好的捧哏,看不下去就上来呛两声,不亦乐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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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笑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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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30 13: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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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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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29 17: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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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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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0-07-29 15: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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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自美国兄好文章。深有同感。希望我们的愿望不要落空!谨以此共勉吧!
但恐怕也只有尽力从自我做起而已。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就是这种情况。很奇怪有一种人一派文革遗风,却喜欢倒打一耙,指责他人文革遗风。这些人反而却都成了反文革的英雄。谓予不信,可到我的<a href="http://blog.creaders.net/bisrightdisleft/user_blog_diary.php?did=61868">《美国是强奸犯的天堂吗》</a>一文去看看。我没有删除任何人的帖子,是个立此存照的意思。常说泥人也有个土脾气,别人吧您逼到墙角了,您得反击吧!其实我已经看到那换新的马甲了。为今之计,是不去做那海滨的逐臭之夫。遇之绕道走,希望相安无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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