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爱”,不稀罕也难! 首先,我要发个誓,右手抚胸,双眼望天:“黄天在上,元首(小奥)在下,我写的所有文章和评论,没有得到任何组织、政府和(或)个人的授意、指示、和(或)帮助,也不代表任何组织、政府和(或)个人。前几天的那篇《海外华人,祖国不稀罕你的爱和恨》,也同样如此。”有些弦绷得比较紧的网友,一定要异想天开,实在是自寻烦恼而已。看见网上的华人,为了中国的事,打呀骂呀不亦乐乎,忍不住要刺激他(她)们一下。既然不怕激起公粪,往公共厕所里扔炸弹,当然希望能把动静整得越大越好。用词不当,动了网友们脆弱的神经,心里好像并没有什么歉意。 这次日本抓了我中华保钓儿女,中共政府却一如既往地熊包、软蛋。一个普通华人,我可以对这些熊包和软蛋们无关痛痒地鄙视和谴责一下。 据说,全国各地反日示威风起云涌。一个普通华人,我对这些爱国同胞表示声援。他(她)们稀罕,或者不稀罕,我都要声援。有时侯,就得这么“霸道”一下,或者说,“犯贱”一点。 又据说,有侨领在号召抵制日货。他们不号召,我也抵制好多年了;他们号召了,我也还会继续抵制下去;你们说我狭隘,我也还会这样作。反正我也不敢号召你也跟着干就是了。我这么作,与其说是爱中国,还不如说是恨日本。哪里管谁稀罕不稀罕? 想来想去,我能作的好像还真不多。 其实我想得比较开。不是说“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嘛?国家也一样,强大了,富有了,也不用担心抢不来土地。看看历史上的所谓“日不落帝国”,强盛了,领土自然遍天下。衰败了,土地自然而然地也就去了。中国人民和政府要是争气,别说钓鱼岛,将来把小日本收归门下也是有可能的。要是不争气呢,现在的也不一定守得住。中国人民和政府是否争气,我是帮不上半点忙的。所以 ,我着哪门子急呢? 我能作的不多,但不能作的还不少。 首先,我不会遵守日本的吾丁君《关于领土的一个原则》 关于领土的一个原则 2012-05-08 22:57:27 原则:地球上的领土,五星红旗飘扬的地方越少越好。 依此原则,比如钓鱼岛,只要不是五星红旗,任何其他国家的旗帜都是可以的。 星条旗也可以,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旗也可以,都可以接受。 其次,我也不会像伊萍女士一样,认为一个东西,到了中国人手里,就会被糟蹋得不成样子。 作者:伊萍 留言时间:2012-05-09 02:18:02 再同意不过了! 南海还是给菲律宾或越南好,给了中国,肯定被污染糟蹋得不成样子. 再其次呢,我也不会像阿妞那样,“比吾丁更进一步反动”!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2-05-09 16:27:52 哈哈,这不是同意不同意的问题,而是必然的法则。 俺比吾丁更进一步反动: 钓鱼岛,未来只会有两面旗帜选择:中华民国国旗或者太阳旗。要想让它成为中国领土,只能是民主台湾统一中国之后。否则,那地方就是太阳旗。(当然,统一后的民主中国用什么旗,俺也不知道 ,反正不会是五星红旗)。 你看,我能作不能作的,其实都不是太多。抵制日货,也许还不如抵制像吾丁这样不中不洋的货更有效更方便呢! 吾丁们的这份“爱”,热烈而又深沉,想必“咱们那儿”和“咱们那儿”的人民,不稀罕也难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