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与本幼儿园里不到两岁的子轩小朋友进膳時,突然间发现他认真地握着筷子在碗中拨弄。平日他主要是用叉或匙吃他的麪条或 macaroni 之类。由此我想起了用“筷子与刀叉”这样的题目來发挥一下。 一般人类进食主要是用手指、叉子和筷子三种方式。手指抓食物吃,当然是最原始最本能的。筷子与刀叉本来是东西方用膳时不同的餐具,其区别反映了东西方饮食习惯的不同,折射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筷子,古称箸,是东方(尤其是中华民族)常用的饮食用具,它是大约三千到五千年前发明的。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主要靠手抓吃食物(据说至今印度人还是用手抓饭吃)。雷电的产生和钻木取火的发明,人们发现把食物做熟了吃更有滋味。由于人们在烧烤食物时,必需借助树枝一类的工具把食物放置到柴火上,并不时翻动,同时進食时为了避免烫伤也要用它们来取食,于是,我们的祖先逐渐学会用树条竹枝来夹取,这就是筷子最早的雏形。《札记》郑玄注云:“以土涂生物,炮而食之。”即把谷子以树叶包好,糊泥置于火中烤熟。而更简单的方法,是把谷粒置火灰中,不时用树枝拨动,使其受热均匀而后食之。先人大概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启发,久而久之,最原始的筷子也就出现在我们聪明的先民手中。刀叉的出现比筷子要晚很多,西方人刀叉并用只不过四五百年的历史。我们中华民族是以农业为主的民族,是以纤维性食物为主的民族。和我们的祖先不一样,西方人的祖先是游牧民族,是以肉食物为主的民族。据专家的研究,刀叉的最初起源和欧洲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马上生活随身带刀,往往将肉烧熟,割下来就吃。后来走向定居生活后,欧洲以畜牧业为主,面包之类是副食,直接用手拿。主食是牛羊肉,用刀切割肉,送进口里。(直到今天,我们中国人進餐还是以米饭麪食为主,鱼禽肉类和瓜蔬是“餸” 英语中的解释是“a side dish of food prepared to accompany rice”;相对來说西餐里大鱼大肉是主角,瓜蔬麪食是陪衬配搭。) 有一段很有趣的故事。话说1924年,在法国里昂召开中法大学董事会,中方董事长邀请法方董事长吃中国莱。这位法国巴黎大学的教授见宴席上放的是中国筷子和汤勺,便对中方的北大校长蔡元培说:“你们中国人用筷子不用刀叉,不方便吧?”蔡元培笑着回答:“早在三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也用刀叉,不过,我们中国人是酷爱和平的民族,总觉得刀又是杀人的武器,使用它吃饭菜太不文雅,所以从商朝时起就改用‘匕’割肉,用箸夹菜。后来烹饪改进,筷子可以夹肉,‘匕’就不再用于席上。”另一段故事更隐喻着筷子中蕴藏的科学原理。著名的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李政道博士,在接受一位日本记者采访时,也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中华民族是个优秀民族,中国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使用了筷子。如此简单的两根东西,却是高妙绝伦地运用了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筷子是人类手指的延伸,手指能做的事它几乎都能做,而且不怕高温与寒冷。真是高明极了!”西方人在十六、七世纪才学会使用的刀叉,又怎能跟筷子相比呢?原来人们在吃饭时使用筷子,能施展出钳夹、拨扒、挑拣、剪裁、合分等代替手指的全套功能。据科学测定,人们在使用筷子时,五个手指能很好地配合,而且带动手腕、手掌、胳膊和肩膀的几十个关节和肌肉的活动,并与脑神经相连.给大脑皮层一种有益的锻炼,让人动作灵活、思维敏捷。 从筷子引伸出的道理十分明显。中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先進的民族,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我们绝不应当妄自菲薄,不要事事盲目搬西方的一套,要走自己的路。我们不排斥使用刀叉去吃西餐,但是,用刀叉吃中餐,是无法品尝出中餐的滋味,无法体现出中餐的乐趣,刀叉永远取代不了筷子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