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倫堡“文革60周年研討會”文件之五 《中共九大政治報告》是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 ——從現代政治文明審判林彪的九大政治報告 費良勇 1969年4月1日,林彪在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政治報告,4月14日獲得大會通過。這份報告產生於文化大革命最狂暴的年代之一。劉少奇已經被打倒並開除出黨,大批黨政幹部遭到衝擊,知識分子受到迫害,全國原有黨政體系遭到嚴重破壞,而毛澤東個人崇拜則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然而,林彪的九大政治報告沒有反思這場浩劫,恰恰相反,它把已經發生的政治迫害、制度破壞和社會災難重新包裝成“偉大勝利”,把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理論提升為指導國家繼續運行的政治真理。報告開篇便宣稱,文化大革命摧毀了以劉少奇為首的所謂“資產階級司令部”,加強了“無產階級專政”,並為九大準備了“充分的條件”;隨後又直接把文化大革命定義為“一場大規模的、真正的無產階級的革命”。這些判斷確實構成了報告的基本邏輯。 從現代政治文明重新審視九大報告,可以發現它的問題遠不只是對一場政治運動作出了錯誤評價。它實際上形成了一整套反現代政治文明的政治邏輯:以階級身份取代公民身份,以敵我劃分取代法律判斷,以領袖意志取代制度程序,以群眾鬥爭取代司法程序,以思想改造取代思想自由,以政治忠誠取代事實判斷,最後又以個人崇拜把所有這一切統一到一個最高領袖之下。 因此,批判九大政治報告,不能只說它“左”,也不能只說它犯了若干政策錯誤。真正需要追問的是:這份報告究竟建立了一種什麼樣的政治秩序?這種政治秩序為什麼必然踐踏人的尊嚴、權利、自由和法治?它又為什麼能夠把一個最高統治者的錯誤、偏執乃至個人鬥爭,轉化為整個國家機器的行動? 一、最大的顛倒:把文化大革命的災難宣布為“偉大勝利” 九大政治報告最根本的歷史錯誤,是對文化大革命性質的完全顛倒。報告不僅宣稱文化大革命是“真正的無產階級的革命”,而且反覆論證毛澤東關於文化大革命“完全必要”“非常及時”的判斷,把此前三年的巨大社會破壞解釋為革命勝利。 然而,歷史的發展恰恰否定了這份報告。甚至中共自己在1981年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也已經對九大政治報告作出了根本性的否定。該《決議》承認,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認為文化大革命的主要理論和政治判斷是錯誤的,並明確指出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和實踐合法化”,“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指導方針都是錯誤的”。 這就形成了一個極具諷刺意味的歷史對照。1969年的九大把文革宣布為“偉大勝利”;十二年以後,中共自己的正式歷史決議卻承認它是一場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因此,九大報告實際上不是對歷史事實的客觀總結,而是一份勝利者書寫的政治判詞。它的任務不是尋找事實,而是證明毛澤東正確;不是調查災難,而是宣布災難合理;不是追究迫害責任,而是把被迫害者繼續宣布為敵人。 這正是極權政治語言最危險的地方:災難可以被稱為勝利,迫害可以被稱為革命,摧毀制度可以被稱為加強黨的領導,剝奪人的權利可以被稱為無產階級專政。 當語言失去了事實標準,政治權力便獲得了重新命名現實的能力。 二、把劉少奇定為“叛徒、內奸、工賊”,是以政治判決代替司法審判 九大報告對劉少奇的處理尤其暴露了極權政治與現代法治文明之間的根本衝突。報告使用極端侮辱性的政治語言,把劉少奇宣布為“叛徒、內奸、工賊”,甚至聲稱已經“查明”他早年“叛變投敵”,把一系列極為嚴重的政治和刑事性質指控作為既定事實寫入黨的政治報告。 問題是:誰調查?誰起訴?誰辯護?誰審判?證據在哪裡?被告是否有公開答辯權?是否存在獨立法院?是否允許律師辯護?是否允許質證?這些現代司法最基本的問題,在九大報告的政治世界中統統不存在。 一個人的罪名不是通過獨立司法程序確定,而是由最高政治權力決定;政治組織既是控告者,又是調查者,又是裁判者;群眾批判又進一步代替法庭審理。這從根本上違反現代法治所要求的無罪推定、程序正義、獨立審判和辯護權。 更具歷史諷刺意味的是,中共1981年的歷史決議後來明確承認,強加給劉少奇的“叛徒”“內奸”“工賊”等罪名屬於誣陷,八屆十二中全會對他的政治結論和組織處理“完全錯誤”。 於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出現了:如果1969年九大報告能夠在沒有現代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宣布一個國家主席是“叛徒、內奸、工賊”,十二年以後又能夠宣布這些罪名是錯誤的,那麼在這十二年之間,被剝奪尊嚴、自由乃至生命的人到哪裡去討回公道? 這就是程序正義存在的意義。程序正義不是保護壞人的障礙,而是防止掌權者把好人宣布為壞人的屏障。 三、“敵我矛盾”理論打開了任意剝奪公民權利的大門 九大報告的另一個理論基礎,是把社會成員劃分為“人民”與“敵人”,並把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以及所謂“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理論奉為文化大革命的重要理論基礎。 問題不在於社會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者或者危害他人的行為。任何現代社會都有犯罪,也都有必要依法制裁犯罪。真正的問題在於:誰有權定義“敵人”? 現代法治首先判斷行為,然後依法追究個人責任。一個人不能因為家庭出身、階級身份、思想觀點或者政治立場而天然成為法律上的低等人。而階級鬥爭政治卻恰恰相反。它首先給人分類,再決定不同類別的人應當享有什麼待遇。 九大報告公開使用“地、富、反、壞、右”、“叛徒”、“特務”、“走資派”、“現行反革命分子”、“資產階級野心家”、“兩面派”等大量政治標籤,並把這些不同性質、甚至沒有明確法律定義的人群共同納入“敵人”的政治範疇。一旦這種政治分類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無從談起。 一個人不是因為實施了某種經過證據證明的犯罪行為受到處罰,而可能因為被歸入某個政治類別而遭受歧視、監視、批鬥、拘禁乃至剝奪生命的暴力。 這就是為什麼現代政治文明必須堅持一個基本原則:國家可以依法懲罰犯罪行為,卻不能製造世襲的、身份性的政治敵人。 四、“繼續革命”理論把正常社會變成永久鬥爭場 九大報告的理論核心之一,是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按照這種邏輯,即使舊的統治階級已經被消滅,階級鬥爭仍然不能結束;新的資產階級還會不斷產生;黨內還會不斷出現“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思想文化領域也存在資本主義復辟危險。因此,革命不能停止,鬥爭不能停止,敵人也不能消失。 九大報告甚至要求這種階級鬥爭教育必須“反覆講,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這意味着什麼?意味着一個社會永遠不能進入正常政治。 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是把革命時期的非常政治轉化為和平時期的制度政治:衝突通過法律解決,權力通過程序產生,政策通過討論調整,政府通過制度更替。 “繼續革命”卻把這個過程倒過來了。它把和平社會重新革命化,把普通政策分歧階級鬥爭化,把政治意見敵我化,把組織內部爭論路線鬥爭化。於是,“敵人”必須不斷被發現,“鬥爭”必須不斷繼續,“革命”必須不斷發動。一個沒有敵人的政治體系,甚至必須不斷製造敵人才能證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這不是現代政治,而是一種永久動員、永久鬥爭、永久尋找敵人的政治結構。 五、反右與廬山會議:不同意見為什麼一步步變成“反黨”? 九大報告把1957年的反右運動和1959年廬山會議對彭德懷的鬥爭列為毛澤東革命路線的勝利,並把它們解釋成社會主義道路與資本主義道路之間的鬥爭。從現代政治文明來看,這恰恰揭示了另一個嚴重問題:政策分歧被轉化成政治忠誠問題。 1957年反右運動中,大批知識分子、教師、幹部和專業人士被劃為右派。研究顯示,約55萬人被劃為戴上帽子的右派分子;加上沒有戴帽子的右派分子、中右分子、內控右派等,一共高達三百多萬人受到程度不同的迫害。 這場運動造成的最嚴重後果之一,不僅是具體的人受到迫害,而且是社會從此得到一個危險的政治信號:批評最高權力可能隨時受到迫害。 廬山會議則進一步把這一邏輯帶入最高領導層。彭德懷原本針對大躍進中的問題提出批評,但政治討論最終演變成“反黨集團”問題。相關史料顯示,他寫給毛澤東的信原本是私下表達意見,卻隨後被擴大為政治鬥爭。 一個制度如果不能允許批評,它就無法獲得真實信息;不能獲得真實信息,就無法糾正錯誤。因此,反右和廬山會議最大的制度後果之一,是使說真話的成本越來越高。當說真話危險,而說假話安全的時候,整個國家的信息系統就會發生逆向淘汰:越接近最高權力,越可能只剩下最高權力願意聽見的話。 六、“斗、批、改”不是現代治理,而是政治權力對社會的全面踐踏 九大報告專門設置“認真搞好鬥、批、改”一章。所謂“斗”,是繼續政治鬥爭;所謂“批”,是繼續思想批判;所謂“改”,則是按照毛澤東規定的政治方向改造組織、教育、文化、經濟乃至人的思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報告要求把“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置於各項工作首位,並把億萬人隨身攜帶《毛主席語錄》、“最新指示一發表,立即宣傳,立即行動”稱為應當鞏固的“最寶貴的作風”,甚至提出要把全國辦成“毛澤東思想大學校”。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正常政治領導的範圍。 一個現代政府可以制定公共政策,卻沒有權力規定全國人民應當擁有什麼世界觀;一個政黨可以宣傳自己的理論,卻不應利用國家權力消滅其他思想;一個領導人可以發表政治觀點,卻不能把自己的著作變成億萬人必須學習的精神教科書。 這實際上是把政治權力擴張到人的精神領域。國家不僅要求你服從法律,還要求你接受一種思想;不僅要求你遵守公共秩序,還要求你改造自己的世界觀。這就是思想專制和精神控制。毛澤東是地地道道的精神強姦犯。 七、從《武訓傳》到《海瑞罷官》:文藝批判成為政治整人的工具 九大報告還公開讚揚毛澤東發動的對電影《武訓傳》、胡風、《紅樓夢研究》以及《海瑞罷官》等一系列思想文化批判,並把這些批判描述為意識形態領域的革命鬥爭。 這同現代文明所要求的學術自由、藝術自由和思想自由完全相反。文學作品可以批評,歷史研究可以爭論,藝術作品當然也可以接受尖銳評價。但是,學術批評和國家政治運動之間存在一道必須堅守的界線。 批評一部電影,不應決定導演的政治命運;批評一種歷史觀點,不應把學者變成階級敵人;批評一篇文章,更不能成為發動全國政治運動的入口。 一旦專制寡頭親自規定什麼文學作品正確、什麼歷史研究反動、什麼藝術形式代表哪個階級,文化便不再是人的自由創造,而變成政治權力的附屬物。最終結果不是“無產階級文化繁榮”,而是文化荒漠化。 八、中央文革的崛起,是正式制度被非常權力取代 九大報告高度肯定中央文化革命小組,聲稱它“堅決執行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 然而,從制度角度看,中央文革的崛起恰恰是文化大革命破壞正常組織秩序的重要象徵。 中共1981年歷史決議後來承認,文革開始後黨中央領導機構受到錯誤改組,中央文革小組掌握了中央很大部分權力,原有黨組織大量陷入癱瘓或半癱瘓。 這裡出現了極權制度一個十分典型的規律:當正式制度不能完全滿足最高統治者的政治需要時,就建立非常機構;非常機構依靠最高統治者授權獲得實際權力,再反過來衝擊正式制度。 於是,制度沒有正式廢除,卻被架空了。這與現代政治文明要求的權力法定、職責明確、程序公開、相互制約恰好相反。 九、紅衛兵運動:暴君與暴民邪惡共振 九大報告把紅衛兵的興起描述為革命青年的壯舉,並特別讚揚毛澤東八次接見來自全國的一千三百萬紅衛兵和其他群眾,認為這“鼓舞了全國人民的革命鬥志”。但最高統治者公開讚揚“造反”、為群眾運動提供最高政治合法性的時候,就不能把隨後出現的大規模暴力簡單解釋成下面的人“執行歪了”。政治權力具有示範和授權作用。 尤其是在正常司法和行政機構已經受到衝擊、群眾被不斷告知社會中潛伏着“階級敵人”的情況下,最高統治者對群眾鬥爭的鼓勵很容易成為暴力升級的政治許可。關於1967年全國性武鬥和接近內戰的混亂,Michael Schoenhals等研究特別強調最高層政策和毛澤東本人對於暴力升級所負的重要責任。 現代政治文明要求國家壟斷合法強制力,同時以法律嚴格限制這種強制力。文革卻在相當程度上把政治鬥爭權下放給群眾組織,同時又由最高權力決定誰屬於可以被鬥爭的政治對象。這是極其危險的組合。毛澤東是名副其實的政治教唆犯、暴力教唆犯、恐怖教唆犯、破壞教唆犯。 十、所謂“奪權”,最終並沒有把權力交給人民 九大報告把1967年以來的“奪權”描繪成無產階級從“走資派”手中奪回權力。但一個最簡單的問題足以檢驗這種說法:奪來的權力最後歸誰?普通工人是否因此獲得自由選舉政府的權利?農民是否獲得獨立組織的權利?學生是否獲得真正的言論自由?人民是否可以公開反對毛澤東?群眾組織是否能夠脫離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獨立存在?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此,所謂群眾奪權,並沒有建立人民主權。 群眾可以在專制寡頭號召下打倒某個幹部,卻不能通過穩定製度決定誰來統治國家;可以“炮打”毛澤東指定的“資產階級司令部”,卻不能炮打毛澤東本人;可以造反,卻不能真正建立獨立於專制寡頭的政治權力。這種“造反”不是人民獲得權力,而是最高權力利用群眾重新分配權力。 十一、“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的說法掩蓋不了法治的崩潰 九大報告一方面承認存在所謂“清理階級隊伍”,另一方面又強調“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嚴禁逼、供、信”等政策。單獨看這些詞句,似乎體現某種克制。問題在於:當整個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公民權利保障已經受到政治運動嚴重破壞的時候,這種“政策性寬大”根本不能代替法治。 現代文明不是要求暴君少抓一點人,而是要求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就不能抓人;不是請求掌權者少殺一點人,而是國家剝奪生命必須受到最嚴格的法律程序約束。權利不是統治者的恩賜。 “一個不殺、大部不抓”仍然預設了一個危險前提:最高政治權力有權決定哪些人屬於敵人,然後再決定對他們寬大多少。現代法治恰恰否定這個前提。 毛澤東是最典型的大騙子。在毛澤東的恐怖暴力煽動和驅使下,文革中明明殺人無數,抓人無數,卻恬不知恥宣稱“一個不殺、大部不抓”。文革從頭到尾都充滿了血腥暴力,從“紅八月”,“道縣大屠殺”、“廣西大屠殺”、武鬥,都是亂鬥、亂抓、濫殺。公開反毛就殺,私下不滿也可能被抓。文革死難者至少高達數百萬人,甚至高達兩千萬人(葉劍英說法)。毛澤東是好話說盡,壞事干絕的惡魔。 十二、九大把個人崇拜正式制度化 九大政治報告最荒誕、也最危險的部分之一,是對毛澤東個人的無限神化。報告宣稱,中國共產黨的“一切成就”都是毛澤東英明領導的結果,並聲稱“誰反對毛主席、誰反對毛澤東思想,就全黨共討之,全國共誅之”。這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治讚揚。它實際上取消了批評最高領袖的合法性。如果反對最高領導人就等於反對黨、反對國家、反對革命,那麼這個領導人事實上已經超越了制度,成為無法無天的暴君。 1969年九大黨章甚至把林彪作為毛澤東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直接寫入黨章。中國官方後來回顧歷次黨章時也承認,九大黨章充滿個人崇拜,取消了八大黨章中關於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集體領導等重要規定。這就是制度人格化發展到極端的標誌。 黨章不再限制領袖,而開始歌頌領袖;制度不再規定權力繼承程序,甚至把領袖指定的接班人寫進最高組織規範。原本應當高於個人的制度,最終變成了個人權力的說明書。 十三、把毛澤東思想變成全國唯一思想,是從精神上控制全國人民 九大報告宣稱,毛澤東思想在七億人口中國得到廣泛普及,是文化大革命“最大的收穫”,並要求全國繼續學習、宣傳和運用毛澤東思想。 這裡必須區分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一個思想家有權提出自己的理論,一個公民也有權相信、研究和傳播毛澤東思想。但是,國家不能利用政治權力強迫所有人接受一種思想。 真正的思想必須通過自由討論證明自己的生命力。一個思想如果需要依靠政治運動、組織紀律、學校教育、單位學習、群眾批判乃至政治懲罰才能維持“正確性”,那麼它已經從思想變成統治工具。 思想自由意味着人不僅擁有相信毛澤東的權利,也擁有不相信毛澤東、批評毛澤東甚至徹底否定毛澤東思想的權利。沒有後者,就沒有真正的前者。 用權力和暴力推行,要求全國人民絕對服從的思想,是精神強姦犯思想。毛澤東思想就是徹頭徹尾的精神強姦犯思想! 十四、所謂“工人階級領導一切”,實際是政治權力侵入大學與知識體系 九大報告讚揚工人進入大學、學校以及文化教育機構,並要求以毛澤東思想改造這些領域。1968年的宣傳材料也明確記載,工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進入清華等高校,並向學校、文化、新聞出版等領域擴展。 大學的使命是什麼?大學首先應當追求知識、事實和真理,而不是證明某一位政治領袖永遠正確。當政治忠誠成為學術評價標準,當政治組織進入大學決定教學方向,當知識分子必須接受政治“再教育”,大學便不再是大學,而成為意識形態訓練場。 科學不能服從領袖講話,歷史不能服從政治路線,文學不能服從階級鬥爭,哲學也不能預先規定唯一答案。沒有學術自由,就沒有真正的大學;沒有思想自由,也不可能產生真正的科學。 十五、“政治掛帥”最終必然傷害經濟和人的正常生活 九大報告還堅持“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強調“政治同經濟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並宣稱文化大革命會推動生產力繼續躍進。這套邏輯與大躍進時期“政治掛帥”的思維一脈相承。 經濟運行有自己的規律。農業需要尊重土地、氣候和農業技術,工業需要尊重工程和管理規律,科學需要實驗驗證,市場供求也不會因為政治口號改變。當政治正確壓倒專業知識的時候,說真話的工程師可能輸給喊口號的積極分子;真實產量可能輸給政治需要的高指標;專業判斷可能輸給領袖意志。這正是現代治理強調專業主義、信息透明和政策糾錯的重要原因。 十六、九大報告的世界觀,是把整個世界理解成敵我鬥爭場 九大報告的外交部分同樣充滿永久革命語言。它把世界政治主要理解為帝國主義、修正主義、社會主義革命和民族解放之間的總體鬥爭,並公開讚揚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武裝革命,宣揚“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種外交思想把國內階級鬥爭邏輯擴大到了整個世界,破壞了世界和平。 現代國際關係當然存在利益衝突、戰爭和霸權,但現代國際秩序同時建立在國家主權、外交談判、國際法、和平共處和避免戰爭的原則之上。如果一個國家把推動世界革命視為自己的歷史使命,就容易把本國人民的資源投入意識形態外交,把外國社會內部的政治鬥爭理解為本國革命事業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1981年歷史決議後來在總結對外關係時,強調的已經是維護世界和平,並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同各國的關係。這本身就說明九大時期那種高度革命化的國際政治語言並沒有成為後來中國外交的正常模式。 毛澤東的外交,本質上是餓死中國人來援助外國人的主動賣國外交。由於毛澤東的折騰破壞,在其整個統治時期,中國人都極端貧窮,饑寒交迫。在1958年至1962年毛澤東製造的數千萬人大餓殺期間,毛共還暴力搜刮農民的活命糧,大量出口糧食贈送給外國,導致全國餓殍遍野。1962年至毛澤東死亡的1976年,中國人缺吃少穿,在死亡線上掙扎。儘管如此,毛澤東為了他一個人的面子,以支援世界革命為名,大肆葬送中國人民的血汗援助外國流氓和白眼狼。 十七、劉少奇所謂“唯生產力論”的真正歷史諷刺 九大報告猛烈攻擊劉少奇關於發展生產、利用資本主義經濟因素的一些觀點,把所謂“唯生產力論”視為資本主義復辟的重要證據。 然而,歷史在這裡表現出巨大的諷刺性。九大之後不到十年,中國開始改革開放;發展生產力、改善人民生活、引進資本、發展商品經濟和擴大市場機制逐漸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內容。 1981年中共歷史決議甚至明確批評文化大革命期間反對所謂“唯生產力論”,認為國家工作重點必須轉向經濟建設和發展社會生產力。 因此,九大報告當年作為“資本主義復辟罪證”批判的一部分經濟思想,後來卻以不同形式成為改革時代政策的重要方向。歷史由此反過來審判了九大的政治語言。 十八、九大報告真正維護的不是人民革命,而是領袖永不犯錯的神話 把整份九大報告重新讀一遍,會發現一個反覆出現的結構:毛澤東提出判斷——這個判斷被宣布為真理;毛澤東發動運動——這個運動被宣布為革命;運動造成嚴重衝突——責任歸於階級敵人;有人提出不同意見——說明存在路線鬥爭;運動失敗或者發生混亂——說明革命還不徹底;於是需要進一步貫徹毛澤東思想。 這個理論體系幾乎形成了一個無法證偽的封閉循環。領袖正確,證明領袖正確。政策成功,證明領袖正確。政策失敗,則證明敵人破壞,因此仍然證明領袖正確。有人擁護,說明群眾覺悟提高;有人反對,則證明階級敵人仍然存在。如此一來,最高領袖在邏輯上獲得了永遠正確的地位。而一個永遠正確的人,也就不再需要制度監督。這正是個人崇拜最終必然摧毀制度主體性的原因。 十九、九大最大的罪惡,是把政治迫害制度化、理論化、正當化 文化大革命中的暴力當然不是林彪一篇政治報告創造出來的。但是,九大報告具有另一種非常重要的歷史責任:它把此前已經發生的迫害進行了理論總結,並賦予其政治正當性。 它告訴全國人民,文化大革命是正確的;繼續革命是正確的;劉少奇是敵人;階級鬥爭必須繼續;思想改造必須繼續;“斗、批、改”必須繼續;毛澤東思想必須統帥一切。因此,九大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剎車,而是給文化大革命蓋上黨的最高代表大會印章。 1981年的中共歷史決議對此其實說得非常清楚: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和實踐“合法化”。這可能正是評價九大政治報告最準確的歷史定位。 二十、從現代政治文明看:九大報告究竟反對了什麼? 九大報告表面上反對的是“資產階級”、“修正主義”、“走資派”、“帝國主義”和“反革命”。但是,從現代政治文明重新審視,它真正摧毀的是另一套東西:它摧毀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為人被劃分為人民和敵人;它摧毀了無罪推定,因為政治組織可以先定罪再尋找證據;它摧毀了言論自由,因為反對最高路線可能成為政治罪過;它摧毀了思想自由,因為全國必須接受唯一正確思想;它摧毀了學術自由,因為知識必須接受政治路線領導;它摧毀了程序正義,因為群眾鬥爭可以代替司法程序;它摧毀了權力制約,因為最高領袖被置於制度之上;它最終也摧毀了制度主體性,因為黨章、黨代會、中央委員會乃至國家機構都越來越圍繞最高領袖的政治意志運行。這才是九大政治報告最值得後人警惕的地方。 結語:九大政治報告是一份極權政治的自白書 今天重新閱讀林彪的九大政治報告,最有價值的已經不是逐句嘲笑它當年的荒誕語言,而是理解這種語言背後的政治結構。它告訴我們,當一個社會把階級鬥爭置於人的權利之上,把領袖判斷置於事實之上,把政治路線置於法律之上,把思想統一置於思想自由之上,把群眾運動置於司法程序之上,把個人崇拜置於制度約束之上,會發生什麼。 1969年的九大報告把文化大革命宣布為勝利,把劉少奇宣布為罪人,把繼續革命宣布為真理,把毛澤東思想宣布為全國必須遵循的最高思想。十二年以後,中共自己的歷史決議卻不得不承認文化大革命造成嚴重災難,劉少奇案件是冤案,所謂繼續革命理論必須否定,九大的思想、政治和組織路線也是錯誤的。 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策失誤。它證明了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當一個政治制度失去獨立糾錯能力以後,錯誤不但不會因為造成災難而停止,反而可能被最高權力重新解釋為正確,被宣傳機器包裝成勝利,被黨代會寫入政治報告,被黨章上升為組織原則,然後要求整個國家繼續執行。 因此,九大政治報告真正留下的歷史教訓,不只是林彪說了多少荒唐的話,也不只是毛澤東發動了一場怎樣的政治運動,而是一個更加根本的問題:誰有權說“不”? 如果知識分子不能說“不”,幹部不能說“不”,大學不能說“不”,報紙不能說“不”,法院不能說“不”,黨章不能說“不”,中央委員會不能說“不”,全國代表大會也不能對最高領袖說“不”,那麼這個國家無論擁有多少制度、多少組織、多少莊嚴文件,最終都只剩下一個真正的政治主體——最高領袖。這樣的最高統治者必然成為無惡不作的暴君歹徒。 當暴君意志能夠通過整個黨國機器主宰億萬人的命運時,制度失去主體性,暴君獲得無限權力,錯誤制度化,災難被宣布為偉大勝利。暴君繼續作惡,邪惡共振,惡性循環,災難不斷。 這正是中共九大政治報告留給歷史最沉重的警告。 2026年8月27日 寫於紐倫堡
主要史料與參考文獻 一、原始文獻 1. 林彪:《在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1969年4月1日報告、4月14日通過。報告明確把文革定義為“大規模的、真正的無產階級的革命”,並以“繼續革命”理論解釋其必要性。 2.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1969年4月14日通過。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把“毛澤東思想”寫入總綱,並直接規定“林彪同志是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 3.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1981年6月27日。此文相當重要,因為它不是海外批判者的材料,而是中共自己後來對文革、劉少奇案件、“繼續革命”理論以及九大所作的正式否定性評價。 4. 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957年。 5.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通知》(“五一六通知”),1966年5月16日。 6.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十六條”),1966年8月8日。 7.《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1956年。與九大文件形成鮮明對照。 二、專題史料和數據庫 8. 宋永毅主編:《中國文化大革命數據庫》。這是研究文革政策文件、中央文件、地方材料、講話和歷史事件非常重要的資料庫。 9. 宋永毅、丁抒等編:《中國反右運動數據庫》。數據庫收錄反右相關官方文件、毛澤東講話、知識分子鳴放材料、右派判決和後來平反材料等。 10.《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中央文獻出版社。研究毛澤東本人在反右、大躍進、廬山會議、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文革中的決策演變時非常重要。 三、主要研究著作 11. 嚴家祺與高皋合著:《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 12. 胡平:《毛澤東為什麼發動文化大革命》,2016年6月。 13. 劉國凱:《論人民文革——為文革四十周年而作》,北京之春,2006年1月號。 14. Roderick MacFarquhar & Michael Schoenhals, Mao's Last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研究文化大革命政治過程、毛澤東與中央政治鬥爭的重要綜合性著作。 15. Michael Schoenhals, “Why Don't We Arm the Left? Mao's Culpability fo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s ‘Great Chaos’ of 1967,”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82, 2005, pp. 277–300。該文特別討論1967年暴力升級以及最高政治層與群眾暴力之間的關係。 16. Andrew G. Walder, Agents of Disorder: Inside China's Cultural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9。對於理解群眾組織、派系鬥爭以及文革政治動員機制很有幫助。 17. Andrew G. Walder, China Under Mao: A Revolution Derail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可用於把文革放入整個毛澤東時代政治制度和經濟社會變化中考察。 18. Frank Dikötte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 People's History, 1962–1976, Bloomsbury, 2016。文革社會史和暴力史研究。 19. 王友琴:《文革受難者——關於迫害、監禁和殺戮的尋訪實錄》。其價值主要在於受難者個案、學校暴力和基層迫害的記錄。 20. Ning Wang, Banished to the Great Northern Wilderness: Political Exile and Re-education in Mao's Chin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7。該書詳細研究反右運動中的政治標籤、流放和“再教育”,指出一些人因政治批評、要求思想自由乃至單位內部矛盾而被劃為右派。 21. 鍾延麟:《彭真在1957年整風、“反右派”運動中的角色與作為》,《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26卷第2期,2014年,第247–292頁。文章將反右描述為從整風逐步轉變為對黨內外敢言人士的政治討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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