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及家人贪污国务机要费一案获突破性进展。台湾地检署日前宣布,将起诉起诉吴淑珍及同案人,陈水扁陷入了空前危机。台湾又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 然而,现在舆论都集中在陈水扁是否贪污上,陈水扁的长篇辩白也纠缠于此。检察官的起诉书里最致命的内容是什么呢?不在陈水扁及家人是否贪污。陈水扁是否贪污是很重要,而且其中也一定有猫腻。但现在查贪污已经是司法部门的事,人们不必与其纠缠不清。因为这仅仅是检方起诉,被告也还有辩护的权利,起诉不等于定罪。起诉书里最致命处在于陈水扁公然对检察官撒谎,视法律于无物。他的长篇辩白中对撒谎的事理直气壮,连一个道歉都没有。 关于“国务机要费”的使用,陈水扁“自辩”说,他承认在侦讯过程中说谎,但强调说谎是“为了掩护秘密外交工作”,应情有可原。对此,任何在民主国家的生活的人都会告诉他,不是情有可原,而是触犯了底线。检察官代表国家,陈水扁可以对检方说事关国家机密无可奉告,但绝不能说谎。陈水扁国务机要费一案使我们想起了“水门事件”的尼克松。尼克松为选举而撒谎,美国人民不认为他“情有可原”。台湾人民会认同陈水扁“情有可原”的说词吗? 现在陈水扁丝毫没有愿意承担责任的意思。他说,除非法院一审判决吴淑珍贪污有罪,他才会下台。这完全是市井泼皮的干法。我们不禁为政治人物道德操守的低下而悲哀。或许陈水扁当年也有过理想,也曾经廉洁奉公过。但十年前廉洁奉公不等于十年后还廉洁奉公。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陈水扁亦不能出其右。 2006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