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上我去一家美国超市购物,在里面转悠时看见一位年龄大概五六十岁的亚裔女性。她穿戴看上去颇为讲究,旁边站着一位与她年龄相仿,身材高大的男士,估计是她的先生或男友吧。擦肩而过,我继续买我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我的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我在卖水果的区域又碰见了她。这次她一个人正在挑柚子(grapefruit ),那位男士并不在旁边。柚子按袋卖,一袋十磅,大概七,八美元一袋,袋子用一个小塑料片卡住,易开易合。柚子堆中恰巧有一袋开口了,只见她拿了一袋放在自己的购物车上,紧接着又从那个开口的袋中拿出一个柚子,急忙塞在她的购物车上的柚子袋下面。这时候她猛一抬头正和我的眼神对上,她的脸唰的一下红了。我又与她擦肩而过,结帐去了。 同为亚裔,这位大嫂的行为实在是让我替她感到脸红。她的行为说轻了是占便宜,说重了其实也算是偷吧。她把那个多拿的柚子放进她的柚子袋中,再从新扎上口,结帐时收款员是按袋记价,不是按重量记,所以商家是察觉不到顾客多“牵”走了商品。 难道这位大嫂不知道购物行窃是违法的?有一点毫无疑问,她爱占小便宜,她也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可还是忍不住做了。我不是学心理的,不知道顺手牵羊是什么感觉。据说许多偷东西的人并不缺钱或缺那样东西,而是为了寻求刺激,寻求那种偷到东西后的满足感。 真是搞不明白,偷东西应该让人胆战心惊,哪里来的刺激和满足感?难道玩的就是心跳???当年“窃书不算偷” 的孔乙己肯定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