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胞住在海外,爱国之心变得格外敏感,只要听到黑头发、黄皮肤批评祖国、赞扬所在国,气就不打一处来。气愤之余,便不免依照老习惯,给不识好歹的人戴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 如果说,一旦离开祖国,就失去了批评祖国的执政党、政治体制、社会现象乃至文化传统的权利,或只能依照一定比例来批评祖国的事和赞扬所在国的事,是没有道理的。
无论批评或赞扬,只要客观公正,就是好的,否则便不可取。也就是说,客观公正是唯一的评判标准,至于批评者和赞扬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则可以不论。
所以,即使某位同胞说起祖国的事尽是批评,说起所在国的事尽是赞扬,只要他说得在理,便无可指摘。即使认为他说得不对,最好也能平心静气,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立刻怒目相向,摆出一副汉贼不两立的架势。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就事论事,而不是怀疑和追究动机。
小孩子打架,起因经常是“你敢说我妈(我爸、我哥、我姐)不好?!”于是扭作一团。至于人家说得对不对,通常不予考虑。这种架打得没来由,毫无益处。
“爱之深,责之切”这个道理已经说得滥透,可很多同胞就是不信。他们认定,既然爱之深,何来责之切?既然责之切,必是恨之深。
身居异国他乡,有时难免要为祖国护短,这种心情非常可以理解。护短是一种爱。但揭短也是一种爱,而且,套用眼下流行的说法,这种爱才是爱到了实处。
身上长了脓疮,只有揭开才能治疗。自己怕疼不去揭,对敢于揭开脓疮的人,应该感谢,而不是指责。
所以,“汉奸”、“卖国贼”这两顶帽子不可滥用。 爱国主义是埋在心底的一份情感,而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更不是拿在手中的尺子和棍子。 3/6/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