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何不守约 中国人是农民,西方基督教国家的人基本是游牧民 ,希腊雅典人是海洋人,海洋人游牧人处理同辈人的关系,农民注重处理与长辈的关系,这就是民主和威权的根本来源。
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与上帝订立了契约,契约就像日月星辰的运行一样,犹太人永远遵守,他们不把戒律看成是一种负担,而看成是一种欢乐,因为遵守戒律的人与上帝永存。 《圣经》说:“人虽然失信,上帝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人会失信,所以人与人之间或国与国之间任何交易往来都要立约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旧约》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约;《新约》是上帝和信耶稣基督的人所立的约。按照《圣经》,基督徒对约的理解,人本身来到这个世界,也是和上帝签了约,到地上生活几十年,完成了约,就回去。《旧约·传道书》中说“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也不再得赏赐,他们的名无人记念。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业,他们永不再有份了。
中国宣称,中英两国间签署的《中英香港问题联合声明》已经成为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这份声明为1997年主权移交后香港的治理描绘了蓝图。 目前尚不清楚的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这一表述,是警告英国不要想继续插手香港事务,还是对中英联合声明提出的质疑。 陆慷说:“现在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怀抱20年,《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对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理也不具备任何约束力。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没有主权,没有治权,也没有监督权。”
作为回应,英国方面表示,《中英联合声明》继续有效,因为它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英国有义务维护条约内容。
契约精神应产生于商品交易发达的社会,比如古希腊那样海上贸易成熟的国家。在与不认识的人打交道,与其交换才需要契约,有契约才会守约。而中国一直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自给自足,商品交易贫乏。
中国传统社会为农业社会,安土重迁导致人们构成了以家、族、宗为基本特征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人口的不流动。即使发生人口流动,中国人也不倾向以个体为单位独闯天下,而是以群体为单位的,举家迁往一地。
人人生而平等,因而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因而,人与人的交往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契约精神的要件。这种平等还表现在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上。按照西方契约理论,造物主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开始建立政府。因而,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典型的平等关系。
然而在中国社会中,皇权与民众之间缺乏立约的思想和实际行动。民众与皇权的关系被一种“君君臣臣”的礼教所规范,而非契约。契约关系的本质是权益平等,而君臣父子的传统纲常伦理本身就是反平等的,所以契约社会的平等基础不具备。 中国用“礼”来规范民众,而非平等立约。
儒家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也就是说,人的视、听、言、动,都要受“礼”的约束,只有合于“礼”的才能做,不合于“礼”的就不能做。“礼”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很明显,这样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与西方社会中的平等观念有天壤之别。契约文明的根基在于平等,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是不可能产生契约文明的。
人治导致随机性,随机性导致机会主义泛滥,而机会主义泛滥必将导致社会诚信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