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将于下周二(3月26日)就改革版权法进行最终表决。 欧盟现行的版权法是20多年前制定的,为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要,有必要对该法进行更新。 目前,人们争议最大的是新法第11条和第13条。 第11条要求谷歌等平台为使用版权者的资料必须付费;第13条则规定,平台对用户上传资料负法律责任。 欧盟认为,这一改革有助于保护原创者的利益,使他们放到网上的作品,其中包括新闻、音乐以及影像在内,得到公平的报酬。 但另一方面,活动者则警告说,这些改动将迫使网络平台安装用于过滤上传作品的软件,这些过滤软件将自动过滤用户上传的资料,审视它们是否侵权。而这则有可能造成屏蔽内容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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