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被保护”
6.
接连几天打不通电话,让宋立彻底明白:他和赵莹之间,已被一道无形的墙完全隔离开了。无论他个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再靠近半步。
可他绝不甘心就此罢休。他毫不了解赵莹目前的处境,不知道这种隔离是不是赵莹本人的意愿。他只有一个目的:只要跟赵莹见上一面,或者,哪怕通一次电话,搞清状况,就行了。
思忖几天,他决定请朋友出面帮忙。
这天下午,拜访完大学附近的一位客户后,离下班时间还早。宋立驱车直接到了好朋友李建国那儿。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连对亲近的朋友,他都没好意思说。
建国见到宋立,吃了一惊:“老兄!最近在忙什么呢?怎么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病了?”
宋立苦笑着摇摇头:“生病倒没有。就是心情郁闷,体力透支。”
“体力透支?”建国拍拍宋立的肩,开起了男人之间才说的玩笑,“老兄啊!跟老婆亲热时悠着点儿,别太卖劲儿了!”
“亲热个屁!老婆都不知去向,下落不明了!”宋立于是说起了家里发生的事。
建国听了,甚是吃惊。想了想,说:“要不,我出面去试试?我看这样吧:你回家去,准备些赵莹的衣物用品,给我。我呢,到警察局去,以朋友的身份要求见—面,把东西亲手交给她。让警察去约定见面时间总可以吧?他们不准你见面,不至于也不让我见面吧?如果连这都做不到,那赵莹岂不是连犯人都不如了?犯人还有探视权呢!”
没等宋立准备好东西,赵莹已经回到了家。
儿子一见妈妈,顿时泪如雨下。他冲上去一把紧紧抱住妈妈,把头埋在妈妈怀里,久久不肯松手。他生怕一松手,妈妈又不见了。
儿子的泪水打湿了赵莹的前胸。赵莹也忍不住热泪长流。母子俩相互拥抱着,像经历了生离死别,久别重逢。
一种“失而复得”的意外让宋立的心一阵狂跳。但他在一旁看着,没有表情也没有动作。没等母子俩感情平静下来,他走进卧室,关上门,倒在了床上。此时,他只想好好睡上一觉。他觉得心力憔悴,太累了。
没过几天,赵莹收到“妇女之家”转寄给她的一封信。政府有关福利部门通知她,第一笔生活费已转到了她的个人账户上。以后,每月会固定支付这笔生活费,同时她必须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银行单据,接受检查——这是她的义务。
赵莹清楚,这些生活费,最终有一部分将由宋立来买单。在“妇女之家”开设的那个账号,等于让她请来个管事的婆婆,搅和到她家里来,把这个口袋里的钱放到那个口袋里,同时对他们刨根问底,指手划脚。
既然已经回到家,那个账号就完全没存在的必要了。她到银行去,申请注销账户。可银行的人说,这是个特殊账户,如要注销,须到政府有关部门拿到许可证明。
赵莹给政府有关部门打电话,询问证明的事。对方说,若要取消,那么,本人必须亲自去一趟,办理有关手续。赵莹随即约定了一个见面时间。
政府工作人员的态度一如既往地热情和亲切。那位办事的中年女子,大致了解了一下目前的情况,问赵莹:“你现在是跟你丈夫分居,还是同居?”
赵莹愣了一下。她不明白,这跟申请注销银行账户有什么关系?按理,这绝对属于“个人隐私”,不该乱问。
“你问这个干什么?”她问。
“如果你跟你丈夫分居,那么,‘被保护’仍然成立,我们会为你支付这个月的生活费。如果你跟你丈夫同居了,那么,‘被保护’就不成立了,你不仅要退还给我们这个月的生活费,可能,还会有一小笔罚款。”那位女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
赵莹觉得好笑:这是什么逻辑?夫妻分居,政府就给买单;夫妻同居,政府就罚款。这不是变着法子把人往离婚的路上引吗?怪不得德国的离婚率这么高!
“我把钱退还给你们就是了,凭什么还要罚款?”赵莹问。
“罚款之前我们当然会进行调查,当事人是否有欺诈行为。有,就得罚款;没有,就不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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