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美國
在這一集裡,《大國崛起》談到美國的建國是由於清教徒:“1620年,一百多名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國清教徒,乘坐一艘叫“五月花號”的船隻,開始了前往美洲新大陸的航程。他們漂洋過海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自由的宗教聖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學教授埃里克·方納):清教徒是英國國教的分裂者,他們成立了自己的教派,希望按照自己的方式實現宗教理想,而不是按照英國國教的方式。”也談到了清教徒及其信仰對《五月花號公約》這個美國憲法之母的影響。
但是它沒有談到清教徒精神對美國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基督新教對美國憲法和法律、政治體制、人權民主自由、自由市場經濟、宗教寬容、信仰自由以及後來的“進步運動”(或扒糞運動)、羅斯福新政對亞當斯密自由經濟矯正等的決定性影響。
1983 國際聖經年的時候,美國新聞周刊(Newsweek)做了一篇《聖經》和美國建國為主題的封面報導。那時,他們做了一個發人深省的敘述:“數個世紀以來,《聖經》深深地影響美國的文化、政治和社會生活。現在歷史學家正發現,比起憲法,也許聖經才是我們的建國文獻:一個特殊、神聖、為神所呼召來建立社會模範的民族、世界燈塔之美國,《聖經》乃是此強力迷思的來源。”
一向對基督教並不友善的「時代雜誌」(Times)在一篇名為“飲水思源”的文章里說道:“我們的國家是唯一一個以良善理念為基礎而建立的國家。這個良善的理念結合了堅強的加爾文終極道德權利和罪人行善責任的信仰。這些收錄在獨立宣言和憲法之內的信仰實際管理着我們的社會。”
1907 年八月 20 日大羅斯福總統在紀念五月花號清教徒的演說上說:“三百年前到達此地的五月花清教徒,以及隨後跟進而來比他們更嚴謹而人數也更多的親屬們改變了這一塊地的命運,也因而改變了這一個世界的命運。”五月花號清教徒意圖建立一個祥和,並以聖經為準則的殖民地,這也是普利茅斯的精神。五月花號清教徒中的牧師羅賓遜向大家講了一篇告別證道(根據以斯拉記八章 21-22 節)。在那篇講道中,羅賓遜提醒會眾有關他們教會組成的定約。那份屬靈的定約不久就轉化成政治協議,即著名的“五月花號公約”。這個公約成為美國憲法之母,但她的屬靈含義沒有得到應有的闡釋。
美國偉大的參議員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說: “最後,我們不要把我們國家起源的宗教特質給忘了。他們那一份對基督教超高的崇敬將他們帶到了這個地方。他們受着它如同明燈的指引而航行,並在它的盼望之中登陸。他們尋求在社會裡實現它的原理,想要將之嵌入到每一個學校、公共事務、政治和文學之中。讓我們珍惜這一份情感,並且擴展這一份影響;讓我們深深地相信,最快樂的社會將是那種身上帶有基督教溫柔、和平精神的社會。”
自由是美國人最關心的。然而多數人並不明白,自由的根源是基督教所信奉的聖經。保羅說:“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 17)。《聖經》在加拉太書五章 1 節里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因此,罪的枷鎖一經解除,很快地那被基督所釋放而得到屬靈自由的人,會開始尋求政治和公民的自由。所以基督的救贖對鼓舞人們尋求自由而言是一極大的刺激,而憲法也保障了每一個人的自由。這種自由所涵蓋範圍之廣是史無前例的,那是來自神的話語。
美國建國之父宣告個人擁有神所賦與的權利,此權利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得為國家所剝奪。國家的權力被認定是有限的,並得接受神的限制。國家乃是神伸張公義的僕人,但必須在某一個限定的範圍之內運作,以免國家奪取神在人心中的地位。羅馬書十三章 1-4 節訂立了國家的基礎,使徒行傳五章 29 節訂立了在適當時機里“公民不服從權”的基礎。
美國憲法法官兼歷史學家艾茲摩爾(John Eidsmoe)在他那本《基督教和憲法》一書中說:“基於人有罪的觀點,清教徒拒絕給予個人過多的權力。權力有腐敗趨勢,並且可以被用來打壓別人。因此,統治者的權力必須予以妥善地監督。”
建國之父所明白的真理是:人皆有罪。耶利米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 9)。詹姆麥迪遜說:“人類某種程度的墮落值得我們謹慎和防範。”稍早本書也提過分權這個觀念。分權的目的在防範少數人的權利過於膨脹。
權力如何加以分割呢?早在孟德斯鳩以前,神就借着他的僕人以賽亞說:“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是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賽卅三 22) 在此我們看到了政府權責三個等分的區隔–審判、立法和王的角色。建國之父並沒有把這些角色的權威放在人的手裡,而是置於分散的法律機制里:政府司法、立法和行政三個部門。
自治是美國清教徒基礎的一部份。議會廳在美國早期往往設立在教會裡,其位置往往是市鎮中心,而它也常常是政治權威的中心。在塑造美國政治風格上,加爾文教派算是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加爾文教派之一的長老會為美國提供了一種政府架構類型。不論在那裡長老教義一直都是主流,它建立了一套共和政體。這一點連許多歷史學家都不得不承認。美國政府是一種共和政體。在教會裡,一般信徒被賦予治理教會的權責。長老會的長老們經過教會全體投票而產生,他們實際管理教會。這一點和經由選舉而產生的代議士管理國家是一樣的。正因為長老會–也是加爾文派–在建立國家的過程中扮演着關鍵角色,德國歷史學家蘭克說:“實際上,加爾文是美國的建國之父。”
基督教也使得美國成為世界“公共教育”之父。建國前輩們相信為了讓所有的人讀聖經,以明白聖經的教義和信仰起見,因而學校和大學如雨後春筍一般在各地冒出來。眾所周知地,哈佛、耶魯、達特茅斯、哥倫比亞、普林斯頓以及其它優秀的大學無不有基督教的背景和起源。美國首批 126 個大學裡,基督教包辦了 123 個。
新教對美國的決定性影響已經眾所周知、大多數知識分子也無法否認,古今中外文字也實在太多,除了象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這樣的人類經典外,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一兩年由中國學者於歌所寫的《美國的本質——基督新教支配的外交與政治》非常切中要害,拙作《天職》則是從經濟倫理角度揭示美國清教徒精神的。《天職》一書揭示了清教徒精神對美國經濟飛速發展的決定性影響,書中寫到:“一個全世界不爭的事實是,美國精神,尤其是美國企業精神的核心和淵源就是清教徒精神。她是美國市場經濟得以確立、企業得以創業、近代資本主義經濟得以繁榮和發展的最根本動力,是美國企業和企業家在北美洲這塊未開墾的處女地上從無到有、開拓產業、擴張財富、作大作強的精神和信仰支柱,也是美國之所以能夠最先迎接工業革命、計算機、互聯網信息產業浪潮的最深刻的精神背景。
今天,美國文化可能是世界上最多元開放、混合紛亂的文化,黑人、印第安人、亞裔、天主教徒、伊斯蘭教徒等各種文化構成其文化重要的一支,但是幾乎所有的社會學家、文明研究者都公認,作為美國賴以立國、作為其文化核心和持續原動力的,還是清教徒精神。清教徒精神就是美國人開創興旺產業背後的偉大精神力量……正是這種原動力,使沃爾瑪的前總裁山姆·沃爾頓在生命的最後幾天,還與順便來探望他的一位商店經理討論銷售數據;正是這種原動力,使福特公司以自己的前途作 “賭注”,大膽地向着“使汽車大眾化”的目標前進,從而為人類真正地進入汽車時代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而他們的這種原動力,其真正來源就是植根於生命信仰的清教徒精神。……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需要的就是清教徒們開拓北美洲時的創業精神!我們需要像清教徒一樣開拓市場、拼命使財富增值、並使這些經營活動神聖化;我們需要象清教徒一樣“拼命地掙錢、拼命地省錢、拼命地捐錢”;我們需要像清教徒一樣刻苦禁慾、履行天職、充滿信心、擔當社會責任;我們需要像清教徒一樣的企業家,更需要像清教徒一樣的員工。”
美國參議院將 1983 年訂為“聖經年”。這群最高立法委員們說:“聖經,亦即神的話語在塑造我們的國家儀式上貢獻卓越。使得美國成為一個獨特和蒙受祝福的國家……從聖經而來的虔誠信仰領導美國早期建國……聖經的教導啟示了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所採用的政府架構。”而我們要說的是,這才是美國的崛起之源。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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