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还在美国上学,有一年暑假到西海岸一所学校看退休的姨妈姨父。一天姨父带我去学校的高尔夫球场,此前从未接触过这个玩艺儿。那时正是乔丹如日中天的时候,正打季后赛呢,前一场公牛队输了,报纸电视上都说是乔丹前一天去了拉斯维加斯赌博打高尔夫所致。我一百个不明白,乔丹咋会喜欢那老头玩儿的东西。
姨父带我在会所转了一圈后来到了练习果岭上,我一脚踩到那象地毯一样的绿地上时,陡然觉得尊贵了许多,草地在我眼里那是要轻踩轻落的,此刻竟能随意地走,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也登时明白了为什么乔丹会喜欢这个,赶情有钱人喜欢玩的就是有点名堂。姨父把几个球放在一个洞的周边一米左右的距离,让我推。开头两个不知轻重也不知所终,后边几个连续入洞。姨父夸我有天赋,我也觉得是这样。可到了15年后的今天,我还在寻找那个天赋。
回到学校后,跟室友BILL说起这事,兴奋不已,拔脚两人就直奔了学校的球场。凭学生证18洞每人7美元再加2美元球杆费,不便宜也不算贵,再化1块钱买上三个旧球,妥了。来到第一洞开球台,BILL架起球,抡开架式,只听呼的一声,小球掠过右手边十米来高的防护网,直奔五十米开外停车场而去。约三秒时延后,只听得乒乒乓乓一串动静从那边传来。在这三秒钟里,我已三个箭步加一个鱼跃栽进了发球台旁的树丛里。待动静平息,我才抬起头向外张望,正好看到对面的树丛里BILL也正探出头来。当然,这是我的版本。BILL告诉别人是我把球打到停车场的,而且连打三个。
两人一路啃地啃完了18个洞,好在打不远,到也不用花时间找球。我赢了(尽管那时也不懂规则),BILL请客吃西瓜。在与我为室友之前,白人小伙儿BILL一直认为鸡翅和西瓜是黑人弟兄吃的,经我解释才知道原来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东西这世界上不多。我小时候还没那么多的水果吃,西瓜是我们那时的好东西,我那时的FANTASY就是躺在热水澡盆里捧半个井水镇过的西瓜。因为吃西瓜老是吃得满脸满身,我妈一到吃西瓜是就让我和我弟打光膀子,于是以后我一看到西瓜就产生脱褂子的冲动。在明白了鸡翅和西瓜来自遥远的东方文明之后,BILL很快就爱上了西瓜并且懂得了光膀子的道理。在这场太阳下的高尔夫赛之后,打着光膀子吃冰西瓜是没法形容的享受。正享受着,BILL的女朋友SUSAN来了,我们盛情邀请她与我们一起享受,BILL还很认真地向她解释了我们中国人光膀子吃西瓜及男女平等的优良传统。在我们诚恳的态度面前,半信半疑的SUSAN很为难地犹豫了半天,最后抱歉地说我还是喝水吧。
此后再有机会接触高尔夫是在五、六年以后了,那时在北京工作,比当学生是有了点经济基础,所以又手痒痒地捡起了高尔夫。那时我的朋友们的主要娱乐是泡卡拉OK,大家觉得我的老头儿爱好非常奇怪。所以下班后都聚到练习场,我在里面抡一百个球,他们在外面看北京晚报。然后大家再去卡拉OK,至少在不健康运动之前先练点儿健康的。那时北京还没几个正式球场,练习场也不多,在北面打球的基本是去北辰,再往西边是去海淀体育场,我那时的晚上基本都泡在了那两处。在练习场抡了三个月没敢下场,一是觉得水平不行,二是朋友中没有打球的,也不知道北京周边那几个场子是怎么回事,没人带底气不足。练了三个月后正好去美国出差,办完事边上有球场,还挺便宜。到那里一看几乎没人打,一下子没了丢面子的问题,于是扛着杆一个人就下了场。现在已经记不得当时是怎么打的了,反正最后的成绩是121。过了几天,又有空,又去打,成绩114。以后把这成绩告诉会打球的人,没人相信这是初次下场的成绩,纷纷质疑我会不会记杆数。我当然竭力否认作弊,不过也确实不记得自己给自己记过罚杆之类的。有了下场经验,回北京找人一起下场喽。自己私下一算前两次的进步,心想把几个地方捎改一下,再稳定一点,那不很快就能打职业了吗。以往玩儿别的运动,最差的三两个月也就上手了,这高尔夫有点不一样,估计用六个月的时间应该没问题了。
凡打球的人,都知道下面我将面临什么了――人生最大的挫折和苦乐辛酸,就这么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