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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拐杖的故事 (2011年3月) 2014-11-24 08:49:32

金拐杖的故事 (2011年3月)

 

从前有支金拐杖,伟大悠久、灿烂辉煌。

 

为了拥有金拐杖,多少列强风流,多少英雄射雕。

 

那年有一天,有人来找我的太爷爷,说跟我们去夺取金拐杖吧,让我们一起成为金拐杖的主人。

 

太爷爷说,那是要拼命的事,我为什么要去呢?

 

于是,他们给了太爷爷一张“杖契”,上面写着太爷爷是金拐杖的主人之一,拥有金拐杖上的一小块,这张杖契可以世代相传。生活艰难的太爷爷看着刚出生的爷爷,觉得这是造福子孙万代的事,值得一拼。于是太爷爷和他的兄弟们每个人都签了杖契,带着为子孙万代谋福利的希望,一起去参加了夺取金拐杖的事业。

 

经过多少血雨腥风,经过多少艰苦卓绝,太爷爷们终于夺到了金拐杖。在这过程中,发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他们之中有为金拐杖捐躯不悔的,也有为子孙幸福笑对炼狱的。后来有人将这些故事写成了书、拍成了电影。每当我们这些后辈看到和听到这些故事时,无不为太爷爷们的伟大业绩和情操而激动不已、热血愤腾,也随时准备着,为了保护金拐杖去献出自己的生命。

 

太爷爷去世时,把杖契交给了爷爷,他还说,我的子子孙孙都要保护金拐杖,因为这是我们的金拐杖。

 

后来有人来找我爷爷,说我们要把杖契放在一起,团结起来力量大,让金拐杖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子孙更幸福。我爷爷听了觉得有道理,就把杖契和他们的合作在了一起,他们管这叫“入社”。

 

爷爷去世时,把太爷爷的话又传到了我爸爸的身上:我的子子孙孙都要保护金拐杖,因为这是我们的金拐杖。

 

又好多年过去了,我听着金拐杖的故事、看着金拐杖的电影,终于长大了。

 

有一天,我突然想去看一下我们的金拐杖,于是和表哥一起跑到金拐杖纪念堂,金拐杖就放在纪念堂中,因为这里代表着正确、先进和和谐。

 

表哥的太爷爷也参加了夺取金拐杖的事业,还是个诗人,那时写了好多金拐杖的诗歌,四方传颂。表哥太爷爷去世时,也跟他爷爷说了同样的话,他爷爷也把他家的杖契入了社,他爷爷也对他爸爸说了那个关于子子孙孙的遗言。

 

可是纪念堂那个年轻的看门人说,我们不能看金拐杖,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于是我们吵了起来,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杖契证明了我们也是金拐杖的主人,为什么主人不能看自己的东西呢?可是看门人不屑地说,你们入社了,所以你们个人不能代表集体,而集体现在授权我代表大家看护金拐杖。

 

我觉得他讲的似乎有理,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代表集体。可难道有了集体我们个体的权利就没有了吗?更何况,我从来没有搞明白过“集体”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每当个体利益有需要时,集体利益就成为了禁止的理由。

 

但我肯定,我们没有授权这个看门人来看护我们的金拐杖,也没有给他权力阻止我们来看金拐杖。

 

我们正在争吵之时,突然远方传来一阵骚乱,原来有敌人打了进来,要抢夺我们的金拐杖。于是我和表哥加入了保护金拐杖的战斗中,我们终于可以象我们从小梦想的那样,为保护金拐杖贡献我们的忠诚,乃至生命。

 

激烈的战斗之后,我们打跑了敌人,但冲锋在前的表哥也受伤了,鲜血从他的额头向下流淌。但他的神情中没有痛苦,没有退缩,只有勇敢和骄傲。我真希望敌人再次袭来,我也能象表哥一样,让鲜血染红我的额头,以此来更鲜明地表达我对金拐杖的热爱。

 

然后我们又回到了金拐杖纪念堂前,继续讨论我们的权利。我们在战斗中的表现,让我们觉得我们不会愧对金拐杖主人的称号。

 

年轻的看门人带来了他的上级,年老看门人,他和我爷爷是同辈,也经历过无数的金拐杖保卫战。

 

我们向老看门人陈述了我们的观点,法律规定我们是金拐杖的主人,我们有权探视我们的财产,甚至有权使用它。就象我们有义务保护它一样,我们的权利也要得到体现。

 

我们还说,我们没有授权他们这些看门人代表我们这些主人来决定怎样使用金拐杖,他们没有这个权力。

 

老看门人听着我们的话,由耐心克制逐渐变得警惕和不耐烦。最后,他微微摇了摇头,轻轻如同自言自语般地说:其实,我不代表你们,我代表金拐杖。说完,老看门人从身后抽出金拐杖,向我们劈头打来,表哥的额头再次鲜血流淌。

 

此刻,我们刚才与外敌战斗的勇气不知为何荡然无存,我们无法与金拐杖为敌,因为这有违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以及我们的信仰和忠诚。在金拐杖面前,我们怀疑自己一切另类的想法。于是,在看门人充满神圣和威严的姿态前,在金拐杖的灿烂光芒中,我们只有落荒而逃。

 

回到家里,我愤慨地向爸爸陈述了一遍事情的过程。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爸爸严肃地对我说,你错了,你这是忘本,你违背了你太爷爷和爷爷给我们的嘱托,你这样做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

 

看着爸爸失望的表情,我无语争辩,我所有的理由在爸爸的面前都不知如何表达,我不希望他觉得我在亵渎他对金拐杖的忠诚,更不希望他怀疑我对金拐杖的忠诚。他真的爱我,我不希望他痛苦。可是,……。于是,我只能灰溜溜地,无语地回到我的小屋,在黑暗中希望能找出些许头绪。

 

太爷爷和爷爷说,要保护金拐杖,这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也从来把这个义务作为最优先的光荣。但事实上,如果没有拥有,就谈不上要保护什么,没有权利,就不会有义务。就象你会为自己的汽车被盗去抓贼,而不会为别人的房子去拼命一样。你不让别人偷你的汽车,是因为你拥有汽车的权利,你不为别人的房子去拼命,因为那不是你的拥有,为不存在的权利去履行义务是说不通的。太爷爷和爷爷说,我们是金拐杖的主人,因为这个权利,所以我们才有义务。

 

如果我们没有权利,就不应该被强加义务。如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那是奴仆,不是主人。

 

我们并没有把金拐杖交给看门人,可他们却让集体代表了我们,他们自己代表了金拐杖。

 

是看门人拥有了金拐杖,他们决定我们不能去看金拐杖也不能使用金拐杖,而他们自己则可以把我们的金拐杖随意使用。

 

其实,他们代表了自己,让我们的金拐杖为他们服务。当他们发现异己时,就祭出金拐杖进行打击。

 

难道说,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悄然间,我们这些金拐杖的主人们其实已经失去了金拐杖,还自我麻醉,茫然不觉我们早已不再拥有金拐杖。

 

如果我们的金拐杖无法为我们的子子孙孙带来幸福,是不是违背了太爷爷们的初衷?

如果我们已经丢失了金拐杖的权利,而不去夺回,是不是违背了太爷爷们的嘱托?

 

我在黑暗中,觉得道理如同白昼一样的清晰。可是,当我想到看门人挥舞着的金拐杖和表哥头上的鲜血时,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胆怯。当我想到爸爸对我的训斥时,我更丧失了决断的勇气。

 

我继续沉默地坐在黑暗中,如一只沉默的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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