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结婚记
老张跟老伴儿刚热热闹闹举办完金婚大庆,第二天就收到居委会通知,请他尽快前去出示结婚证。怎么回事?
老张来到居委会。坐在前台的年轻姑娘敲了几下电脑键盘,调出了老张的有关资料。声音甜甜地告诉老张:“老伯,您想到社保局为您老伴儿投保。可你家户口上并没有您老伴儿的资料。派出所让我们先核实一下您的结婚证。”
老张老伴儿的户口20年前就迁到外省儿子那儿去了。那时儿子单位盖了新房,分房时按人口均摊居住面积。儿子为了能分到三室一厅的房子,想方设法把刚退休母亲的户口迁到了他那儿。户口虽迁走了,老伴儿却没挪窝儿,一直跟老张住在一块儿。
现在,他们所在的城市搞试点,推行新的“惠之于民”的医疗保险改革制度。老张仔细了解过了,这次政府推行的医保措施,由社保局实施,是动真格儿的。其优越性在于,不仅平时急病小病可以投保,就连一些慢性病、富贵病(比如糖尿病之类)的治疗,也可以投保。这一点,对老张来说太重要了。因为老张和老伴儿两人都有糖尿病,都需注射胰岛素,光是这一项,每月的支出就很可观。有了这项医保,家庭经济压力一下减轻了许多。
为了这份医保,老张必须尽快把老伴儿的户口迁回来。而迁回来的唯一条件是:老张跟老伴儿是夫妻关系。
可老张哪还找得到那张半个世纪前的结婚证书?
那时的结婚证纸张简陋,图案粗糙。老张和老伴儿人手一份,各自保管。后来老张在文革中被抄家,属于他保管的那张结婚证,跟他的那些藏书和字画一道化为了灰烬。属于老伴儿保管的那张唯一仅存的结婚证,在后来下放农村遭遇的一次水灾中,也与其它衣物一道,被洪水冲得没了踪影。
这么多年,没有结婚证,老张从没感到有何不便——几乎没地方需要他出示结婚证——即便当年上调回城,也没哪个部门要求他出示结婚证来证明他的夫妻关系呀!
而现在,老张却绕不过这一关。他必须得想办法,证明他跟老伴儿的夫妻关系。
老张拿着刚冲洗出来的金婚“合家欢大团圆”照片来到派出所。那照片上,五个子女加上儿媳女婿,还有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老老少少18人,三代同堂,喜庆和美。这不是比结婚证还有力的夫妻证明吗?中国《婚姻法》也承认“事实婚姻”呢!
派出所民警看了老张出示的照片,笑了:“老伯,这年月,什么不能造假啊?别人会说,这是你请人拍的艺术照呢!你得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来才行!”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老张突然想到,老伴儿前几年到德国帮女儿带孩子,为了签证,办了个《母女关系公证书》,证明了她跟女儿的关系。
他拿着那份公证书来到派出所。民警看了,又笑了:“可这不能证明您的夫妻关系啊。您有您跟这个女儿的《父女关系公证书》吗?”
老张有点儿懊恼。那年他因身体不适,没打算去德国,当然也就没办《父女关系公证书》。
在德国的女儿知道了这事儿,提醒道:“请民警查查原始户口资料吧。只要查到妈妈迁出户口之前的原始档案,一切不就清楚了吗?”
老张又来到派出所。民警服务态度非常好。他带着老张来到户口资料室。一查起来方知,20年时间里,户口本被重新登记过几次,几经更换,再经过电脑登记,有关老张和老伴儿夫妻关系以及和五个子女关系的一切原始信息都已无影无踪了。
现在老张该怎么办?
派出所民警想了想,建议说:“我看这样吧:最好,您跟您老伴儿再去打张结婚证。这样,就名正言顺了。”
老张一想,也是,这么做省事儿多了。
他跟老伴儿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儿,来到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工作人员一见这老两口,都觉得稀罕——还从没见过这么高龄来结婚的!
“恭喜呀!恭喜呀!”以前都是打结婚证的新人给工作人员送喜糖,今天,工作人员反过来给老张夫妇送上喜糖,“真是让人感动的黄昏恋啊!”
老张夫妇也很高兴:刚庆祝完金婚,又过上了新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