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轮奸案和中国网民的素质轰轰烈烈的的李天一轮奸案终于审完了,明天大家就会看到初审的结果了。李案像一出精彩的电视连续剧,充满香艳、暴力、诡异、尔虞我诈、爱恨情仇、跌宕起伏、狗血四射、布满玄机的情色大剧。广大观众天天在追着看。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轮奸案,让全世界华人足足围观了半年之久。半年里的其他事件,如H7N9禽流感、雅安地震、张氏叔侄冤案、神舟十号等重大新闻最多就是“新”了个把星期,唯有这个轮奸案,时时出热点,天天有“新”闻。这桩注定会写进中国法律教科书的刑事案“大戏”,剧情曲折,一步一步上演,至今未完待续。权力、金钱、名人、色情、富二代......,网络水军们的舆论战里夹杂了当下中国社会最复杂的情绪,演成了一场举国关注的大片,有好戏看!开心!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全局的走向:二月份,李天一等人和杨女士轮流发生了性关系,杨女士索取五十万未成,随即报案,五名被告被拘留的第二天,警方就向外披露了李双江及其儿子的名字和初步案情,全国舆论一边倒,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批判李天一的运动。声讨李家的种种言辞和辱骂铺天盖地。棋局刚刚开局,李家就被吃掉了车,马,炮各一只。李双江一家完全被打懵了,毫无回手之力。据称,杨澜、宋丹丹表示同情李家的微博也不得不被删除。后来李家请了个法律顾问,先是向媒体证实,李双江收到过敲诈勒索的短信,此后,又透露李家请求法庭调查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案中案”。在网上充满了谩骂的舆论战中,李家稍微扳回了一点点,勉强吃掉了对方的一只马.在庭审开始前后的几个星期里,双方进入了贴身肉搏战。李某某案作为强奸案和未成年人刑事案,属于不公开审理的隐私案件。由于一些媒体的娱乐化报道,此案实际上已经毫无隐私可言。双方的律师有意泄露了与己方有利的法庭证据。比较精彩的有杨女士方面泄露的“上了,轮了,打了”的证言,某律师泄露的“兄弟们,上!”的证言,更精彩的是李家方面泄露的杨女士的妇科检查结论。这些涉案的律师,就象一群街头打架的,娱乐大众的小丑,完全不顾及职业道德,进行了全方位的战争,连原告代理律师田参军曾被北大开除的往事都被人肉出来了。五位嫌疑人的律师各为其主,轮番发言,互相撕破脸皮。李天一轮奸案审也审过了,骂也骂得差不多了,在舆论战这盘棋上,李家多少扳回了一点,在专业法律界人士中,李家似乎已经基本扳平了。但是,在低素质网民占大多数的总体棋局上,李家目前还是以一比三这样的比分落后。对战双方的每一次出手,都牢牢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公众舆论对李天一事件的围观,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通过这一事件的管道,宣泄内心对社会的不满。网民对待李天一轮奸案,起哄看热闹的多。冷静讨论问题的人少。笔者在周末草草浏览了中国的八,九个最大的门户网站,如新浪、网易、搜狐、凤凰,天涯社区等,每篇有关李天一轮奸案的文章的后面都有成百上千的跟贴,有关李案的跟贴总数至少有几千万条。其中极少数是有内容的跟帖。绝大部分是几句话的表态,这种短小的水军们的跟帖的火气都很大,近半数用了骂人的词句。在骂人的跟帖里,提到男女性器官的又占了一个相当大的比例,这个案子名义上是梦鸽女士和杨女士两人之间的战斗,毫无疑问,梦鸽女士和杨女士两个人的器官被中国网民问候的次数必然最多!一句话不对自己的口味,马上就开骂,骂着骂着就提到器官,这是中国人的“国粹”。李双江已经被对方改成了“李双肛”。被害人内裤上没有发现李天一的精斑,被对方解释成“无精症,李双肛断后了!”。杨小花以一当五,在报案时自称是处女,被对方解释成“第一个人上的时候是处女,第二个人上的时候变成已婚型外阴,第三个人上的时候阴道糜烂二度阳性,第四个人上的时候宫颈II度糜烂,第五个人上的时候就变成陈旧性杂交。支持杨女士的说艺妓,如小凤仙和梁红玉,可以陪酒,卖艺不卖身的。支持李家的的反问,“难道小凤仙和梁红玉的阴道也是II度糜烂?”韩世忠和蔡锷躺着也中枪,老韩和小蔡哪天有空了,一定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拼老命的!说真的,中国网民们的“器官幽默”有时还真的能让人哑然失笑呢!中国社会不是提倡精神文明吗?为什么主要的门户网站不把骂人的和提到男女性器官的词句删改呢?百思不得其解!可能是跟帖数量太多,逐条删改经济成本太大。也可能是网管们担心删了跟帖,得罪了性情暴躁的网民,会把网管的家属们的器官也一起骂进去!不过,笔者认为,最大的可能就是门户网站的网管们认为,这个轮奸案的核心问题就是有关双方的器官。既然大家都在用不同的方法讨论器官,那么就没有必要把问候梦鸽女士和杨女士两人的器官的跟帖删改。大部分中国血统的人素质本来就很低,大量低素质的中国血统人群中当然也包括很多象笔者这样的,低素质的海外华人。上网不受言论约束,在低素质的中国门户网站网管管理的大环境里,一天到晚问候对方的器官也就不足为奇了。在中国劳动人民的口语中,男女器官是几个最常用词之一。李家律师透露的杨女士的器官是“已婚型外阴,阴道炎,慢性宫颈炎,宫颈II度糜烂,分泌物量多质稠,阴道糜烂二度阳性”,这句话比较高级文雅,翻译成上海劳动人民的语言就是,就凭你这只“烂污B”还要告人家轮奸?杨女士的律师说:“是不是处女,与本案无关!是不是陪酒女,与本案无关”!这句话比较高级文雅,翻译成上海劳动人民的语言就是,就算是一只“烂污B”,没有经过同意你操了,你就是强奸!无论是双方律师的法律用语,法医检验的结论,还是双方粉丝的对骂,一切都是围绕着器官这个核心问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各个门户网站基本上不删带到器官的对骂。一起本来应该保密的刑事案件,现在却成了大众的茶后饭余的消遣品,难怪各门户网站把这个非常严肃的法律案情,都放到了娱乐版去了。在存在大量的网络水军的前提下,在存在大量低素质的中国网民的前提下,涉案律师们用这种低素质的方法,是在中国打赢官司的必要条件。这种靠庭外言论影响司法的手法在中国是绝对有效的,有时能甚至能收到奇效。堪称经典的案例就是邓玉娇案杀人案和药家鑫杀人案。舆论干预司法的成功案例越多,愈发鼓励公众按照自己的情绪和判断,对各种案件作出自己的“裁决”,并把这种裁决以舆论的形式施加于法庭审判。公众舆论几乎已经回到最原始的同态复仇观念。中国的法治建设?遥遥无期!事实真相到底如何?真的只有天知道!在视频监控不到的范围,比如车里和房间里发生的事情,证人们的证言并不完全一样。双方肯定都有串供、翻供、伪造证据的行为,双方的证言都有虚假的地方。李天一当庭不承认殴打、不承认发生性关系,称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恐怕只有二傻他爹才会相信。称杨女士为大学生,公司白领,处女,半夜喝酒遭京城恶少轮奸,恐怕也只有二傻他娘才会相信。这些烂事,只要用脑子想想,基本上就是这么回事。笔者估计李在珂律师的说法比较中庸,李律师认为杨女士确实是在白天有自己的工作,晚上“从事了法律禁止的不光彩的工作”,李在珂看来,这起案件是一起“由普通的卖淫嫖娼的治安案件发展而来的刑事案件”。在金鼎轩吃饭的时候,杨某某还是愿意发生关系的,但是到了人济山庄地下车库的时候,双方没有谈拢“事情就发生质变了”。事实的真相是“绝对真理”,在哲学上是不可能达到的,李在珂的说法也不见得就是真理,不过,笔者猜测李在珂的说法可能相对比较接近一点真相。不过,李在珂律师说话时眼睛四处旋转,好象心里有鬼,他不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很吊诡. 律师的目的是赚钱,有一种律师和公检法关系密切,有的以前就是干公检法的,李在珂就是这种。这样的律师很在意与公检法的关系,因为案子是公检法给的,不帮公检法说话,以后就别想在这个地盘上赚钱了。而警方和酒吧又撇不清,那么此律师实际是帮警方来劝降的,劝你认罪,还美其名曰为了争取从轻处理。没有经验的老百姓还以为真是对自己好,还以为请一个“认识警方”的律师对自己有利,还把律师当成救命恩人,什么都告诉他。实际上是引狼入室,这种律师不但骗你的钱,还要治你的罪,属于超级黑。官司进行到此,万维的读者们可能认为现在梦鸽女士和杨女士的日子很难过。不过,依笔者看来,原告和被告的各种大小动作基本做完了。现在该轮到法官大伤脑筋和大大的头痛啦!低素质的中国公众,早已过足了法官瘾。各种判决早就已经铺天盖地的上网了。现在大家就在等着看这个真的法官写的判决书了。李天一案是少有的受到如此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在百度一搜“李天一”,相关网页是李光耀的37倍,是李白三倍,比李克强还多一千万个信息。办这个案子绝对是吃力不讨好。谁经办,谁倒霉!不可否认,司法腐败在全世界都有,不过,在中国肯定要多一点,中国有司法腐败的传统和历史。哪一出中国传统地方戏里没有司法腐败?最近就有上海的法官,山西的检察官被撤职。但是,经办李天一案的法官你收个小礼品试试?上亿只眼睛在盯着您那!您老小心点啊!您的家属们的器官得洗洗干净,得随时等待大量的,低素质的,愤怒的中国网络暴民们的问候!即使你用尽了吃奶的力气,秉公办理,最后还是要被人骂的。在美国,如果判错了案子,一般不会有这么的谩骂,就算是谩骂,一般不骂法官家属们的器官。因为美国的重大案件往往是由十二个陪审员决定的,就算有人要骂器官,先骂陪审员的器官,分摊到法官家属的器官上的压力就不会太大。在中国这样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专业法官制度,对和错就由这两,三个人负责,李天一案一审结果出来以后,可以预料,不管谁胜谁负,中国大陆至少会出现一百万条骂贴,三十万条骂贴会提到器官,每个法官家属的器官至少要被问候十万次以上!如果读者您是法官,您怎样判决,才能尽量减少您的家属的器官被低素质的中国网民问候?(一)如果五个被告都认轻罪,同意赔钱五十万,就比较容易:先把钱送过去,让杨女士的律师发表一个原谅被告的简短声明,判处被告人一年到三年缓刑。这样警方,检方的面子保住了,杨女士原谅了被告,她的粉丝没有了骂法官的理由。被告都放出来了,被告的粉丝也没有了骂法官的理由。现在的问题是,李天一不认罪。此路不通!(二)原告的证词和后来的实物证据有多处不符,放到美国,非成年人被告基本上是无罪的。那么,判无罪行不行?在中国,这个案子你想判无罪是绝对不可能的!案子已经曝光到如此程度,如果判无罪,就说明警方抓错了人,检方起诉错了人,你这个法官还想不想在北京司法界混了?更不用说千百万中国暴民们天天问候你这个法官家属的器官了。判无罪,此路不通!(三)按强奸罪的中位值,从轻判个四年到九年如何?理论上可以,但是梦鸽肯定会上诉。其他几家可能也会上诉。到时候,在法院台面上,明的就是把阴道糜烂二度阳性,无精症等再过一遍,让全国人民再好好娱乐一番。暗地里就是要真刀真枪的高价收买新的关键证人。杨女士方面要收买和酒吧没有利益关系的证人,李家要收买可以证明这个酒吧从前发生过的卖淫嫖娼记录,杨女士其他的卖淫记录,张经理的拉皮条记录。万一上级法院改判了,你这个初审法官的脸往哪里放?判个四年到九年,可以考虑,但是要上级法院事先支持你,保证二审判决结果基本一致才行!双方律师花大价钱,能买出来点什么重磅证据现在还不知道呢!因此,最好能一审能解决问题,避免上诉!(四)这个案子难就难在,根据证言,三个被告没有打人。根据证据,三个被告没有在杨女士内裤上留下精斑。总不能判三个被告是嫖娼,两个被告是强奸吧?没有李天一的DNA怎么办?难道插入器官的关四年,没插入器官的关九年?大魏有立功表现的,但有精斑。王某是成年人,李天一的刑期好像不应该比大魏,王某多啊!(五)这个案子还有一个怪异之处,三家已经支付了45万,换取了对方谅解。这不是存心在找法官的麻烦吗?你想叫法官怎么判?付钱的免于刑事处罚,不认罪的判个三年如何?暴民们一定会请法院明码标价,多少钱可以买一年?家庭困难可不可以减免?这样一来就把北京大法院搞成了一个农贸市场了!中国的法律将成为世人的笑柄,法院不大可能背这个包袱。(六)判重了要上诉,判轻了法官的家属的器官要被大量网络暴民们问候,这个法官还真不好当啊!这个案子要是放在旧上海就太简单了,只要花点钱把黄金荣,杜月笙这种“老头子”级别的人请出来,把涉案双方叫来痛骂一顿,然后男方再按市场价格赔点钱,很快就可以解决的,简直就是容易到“闲话一句”的程度!哪里会搞成这个熊样子啊!看来,千好万好,还是旧社会好啊!现在!已经搞了半年了,还要来二审,申诉,案件越拖越不利。十五岁的小朋友放到营养不良的一九六二年,可能连器官上的毛都没长呢,如今已经会“兄弟们,上”了!会嫖妓了!二十三岁的未婚女士,放在一九六二年,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处女。如今已经器官二度糜烂了。二十一岁的酒保,如今已经可以指挥二十多名陪酒女了。从二十一岁的指挥员指挥的战士人数上来看,林彪算是全中国第一,张酒保就是全中国第二!涉案各方现在这样拼了命的乱搞,犯了中国文化“家丑不可外扬”的大忌,这个案件的各方把当今中国肮脏的社会大环境,黄赌毒盛行向全世界彻底暴露了。就现在的信息来看,这个案子没有赢家,李方、女方、公检法、法律、政府公信力、酒吧背后的势力等等都是输家。最多就是几个律师表面上得益。其实律师们所承受的舆论压力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够想象的。大家去他们的新浪博客中去看看,他们每一篇博文后面,都有成千上万的网络暴民在跟帖,在问候他们家属的器官。在中国当律师绝对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眼里有泪,心头有痛”的职业。因此,研究和总结李天一案的经验教训,对普通人来讲有着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下面几点是笔者这个周末仔细阅读了大量低素质的中国网民在李天一轮奸案问题上的“器官对骂”之后所总结的教训:(教训一)做人一定要“吃小亏,占大便宜”。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忍”字当头,一定要远离官司,忍不住就会出大问题。万一不当心被人敲诈了,吃点小亏,私了就算了,一定要避免“血战到底”!(教训二)李双江和梦鸽在开始时太托大,自以为了不起,忽视了敲诈信息。和儿子的沟通肯定没有到位。在事发后的二十四小时里,要么花钱消灾,要么主动报案,哪有这样来处理这种异常事件的?现在李家的损失早已不是五十万的问题了,而是一百万,一千万的问题了!(教训三)对于这种事情,网友们有空时一定要深入研究,用工程上的术语叫做“技术储备”,用政治上的术语叫做“预案”,万一将来必要时,就可以迅速找到对策。网友们的亲友如果在中国被人敲诈了,你可以到银行去拿五十万新钞票,记下号码!在警方秘密的监视下,只要把五十万现款交到了对方手上,他敲诈的罪名就坐实了,你就反败为胜了。另外,要记住的就是网友们的亲友在中国犯事了,千万不能请李在珂这样的有公安背景的人当律师。(教训四)酒吧方面要总结的就是:做人不要逼人太甚,不能逞一时之勇,图一时之快,而让自己本来见不得光的方面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酒吧方面肯定没有想到梦鸽会拼命,把事情弄得这样大,闹得全世界都知道了。酒吧现在是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酒吧本来可以靠杨女士之流揽点客,以后千万得小心了。梦鸽输了官司后,将来肯定会效法暴料上海法官的那个人,不依不饶,雇人去拿酒吧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的证据,再出手控告,端掉酒吧。酒吧在明处,梦鸽在暗处,常在河里淌的湿鞋,不信捞不出一双来。酒吧不搞黄色的东西,营业额肯定锐减,这个案子闹成这个样子早就不是五十万的问题啦!酒吧长远的损失肯定不会是五十万,而是一百万,一千万的问题了!(教训五)警方估计也后悔了,没想到事情弄得这样大。警方把中国人的脸都给丢完了,“家丑不可外扬”嘛!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命案子,你“幕后交易”一下,赔点钱,还可以给北京社会的治安状况多少留一点面子。中国社会的现状通过这一事件可以窥见一斑:酒吧、吧女、富二代、公安、检察官、法官、律师、媒体、网民、专家、教授等等。中国社会已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洪洞县里无好人了。警方分不出主谋,主犯,次要罪犯。检方对几名被告给不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整个把这个案子熬成了一锅浆糊,最后就往法院身上一推,让法官的家属来承受几百万条的“器官问候”?退又无法退了,只好硬撑了。(教训六)除非你经得起网络上成千上万的暴民问候你的器官,笔者强烈建议万维网友的亲友在中国的子女,千万不要学中国的法律专业。否则你家的各个器官就得洗洗干净,等候千千万万的网络暴民来问候了。不信?到几位主辩律师的博客里去看看!(教训七)建议有意回中国去搞事业的万维网友,千万不要太信任别人,什么股权啊,职称啊,一切以现到手为上。你看张酒保和李天一是朋友,为了五十万,现在六亲不认了。你看大魏和李天一是同学加朋友,为了少判一,两年,六亲不认了吧!现在的中国,为了一点钱,哪里还有什么江湖义气啊?结束语:李家的势力可能在北京市级以上的机构里才有。酒吧势力肯定就在海淀区附近。强龙难压地头蛇,离开了海淀,鹿死谁手尚未可知。此案已呈鱼死网破之势。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就是梦鸽和酒吧在二审里上演一场你死我活的血战。我们等着看更精彩的二审吧!二审时,如果有关被告要更换律师的话,那就更精彩了。后来者一定会踩着前面人的肩膀站在更高处的,这是绝佳的表演的机会,现在还有什么案子能够比这个案子更轰动?如果此案多少能被翻过来一点点的话,新律师的身价会要成倍的增加。一审到二审这段时间里,网上的舆论大战会更厉害。警方和酒吧的黑幕,检方和法院的不作为,律师们的唯利是图,水军的连带着器官的各种谩骂,人民的愤怒,各色人员的尽情表演,一定会更加丑态百出。我们就等着看二审的大戏如何上演了。这案子已经成为法律界的经典案例,比国际奥斯卡侦探剧还要精彩十倍,所请各位万维网友绝对不要错过这么好看的经典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