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以暴制暴?要具體分析。印度當選總理曾經提出以暴制暴, 2002年2月27日,59名印度
教徒朝聖歸來,在火車站跟一群極端穆斯林發生衝突,導致這些印度
教徒活活燒死在一節車廂里。當時作為該邦首席部長的莫迪居然提出“一個作用力必然有一個反作用力的觀點”認為很有理由進行報復,在他的煽動支持下,該邦的印度教徒之後三天裡猛烈攻擊穆斯林,結果導致約2000名無辜穆斯林被殺,被強拆被毆打被驅逐的不計其數。莫迪不但不加制止,還公開宣稱穆斯林是該邦的外來者、敵人和潛在的恐怖襲擊者,這裡的穆斯林要想過上和平安定的生活必須接受非主體公民地位,若再發生對印度教徒的恐怖攻擊,那麼等待穆斯林,將是更加殘酷恐怖的報復。
學者們預測這樣完全沒有優惠懷柔公正民主的做法,是完全行不通的以“以暴制暴”,肯定導致穆斯林會更加憤怒絕望,反彈會更加猛烈,恐怖襲擊也必然增加。但是讓專家大跌眼鏡、古
吉拉特邦從此以後居然就此平靜下來,穆斯林以後就真的極少在該邦發動恐怖活動。在少有的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下,莫迪的經濟政策得以落實,成為印度經濟明珠。莫迪威望在印度卻扶搖直上,當選印度新總理。
的做法在那個特定條件下是對的,
因為當時的穆斯林形成了可以為所欲為而不受懲罰的習慣,
每一次恐怖襲擊雖然懲罰了兇手, 但是給民族帶來了更多的優惠政策,
這就是割肉餵狼。 這種習慣不改則永無寧日,
所以這是以暴易暴的第一個條件, 也就是讓人忍無可忍了。
第二個條件是人口絕對優勢,
這種以暴制暴不能由政府出面, 只能是放任民間自衛。
因對的那個州具備這個條件, 因為穆斯林人口比較少。
以暴制暴的結果只能給穆斯林招致更大的毀滅,
因為前邊穆斯林的挑釁導致印度教忍無可忍,所以報復由道德上的正義性,
而穆斯林如果暴力回應, 則等搭他們的必然是民族滅亡。
回到中國的問題,
中國的恐怖襲擊是外來輸入型的,是大國鬥爭的產物,
王震的那個年代是蘇聯支持, 現在是美國支持,
這種條件下軟弱退縮不可能滿足恐怖分子的需求,
因為外來輸入的恐怖襲擊所追求的也不是物質上的優惠政策,
比如這次新疆恐怖襲擊用越野車投炸彈,
誰會相信他們是因為生活待遇不高才走上恐怖之路?
國家核心利益如果不拿出來交換,那麼恐怖襲擊也不可能因為幾項優惠政策的改變而消失,
相反, 鎮壓恐怖分子一個人而換來民族的優惠政策本身就把恐怖襲擊的罪惡活動變成神聖的活動了,
這種恐怖襲擊伴隨優惠的管理方式不但不能減少國外輸入型恐怖襲擊,
有可能帶動內部恐怖分子投身效仿。 所以, 割肉餵狼的行為是危險的。
絕對優勢的條件是王震留下的兵團,
所以,中國具備了以暴制暴的道德依據和以暴制暴的社會物質基礎。
要不要全面以暴制暴? 我覺得沒有必要,
因為新疆維吾爾族普通百姓確實很善良友好的。但是局部以暴制暴也許可以嘗試,
也就是公布恐怖分子的家庭社會關係,比如主要家庭成員,親屬,恐怖分子所在的清真寺等。
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包括:以包庇罪把主要親屬投入監獄,
以民事賠償讓恐怖分子家庭傾家蕩產,
以包庇和組織恐怖活動殺掉恐怖分子所在清真寺的頭目。
最後一點特別重要, 哪怕是冤枉了幾個也必須撕掉宗教作為防彈衣的功能。
在這三項以暴制暴行動中, 以鎮壓一批可疑的神職人員最為必要。
初期鎮壓必然造成反抗, 國家必須挺過這個艱難期。
具體做法可能是找一個有名望又有一定證據證明支持恐怖活動,
比如說出過兩個恐怖分子的清真寺老大, 高調審判然後果斷槍斃。
然後, 把跳出來反抗的神棍一個一個殺掉,
其中包括被退出來的炮灰, 甚至德高望重但是被利用的人,
反正出現一個殺一個, 並且每一個都高調審判,
證據確鑿。 至於怎麼證據確鑿,辦法多的是,
學習美國把醬油壺高壓鍋什麼的都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一味的以暴制暴也不可能徹底解決問題,賞罰不明是去亂之道,
把現有對新疆的援助集中到表現好的地區,
而不是向恐怖分子猖獗的地方撒錢, 這就是獎賞,
並且獎賞的力度要大, 而那些恐怖猖獗的地方,
國家不但不要去發展什麼經濟, 而是要對其進行封鎖,
就讓他民不聊生, 那個村出了恐怖分子, 那麼,
這個村的所有援助項目都停止, 因為害怕恐怖活動嗎,珍惜聲明,
美國佬也不能說不對。 這樣就能形成一種文化,
讓恐怖分子在自己的家鄉成為過街老鼠。
對新疆以及少數民族地區的補貼資助方式也要檢討,不能把扶貧工作交給神職人員,更不能叫給少數民族的新舊權貴與富豪。他們第一可能截流扶貧錢,貪污腐敗讓浪費國家資金,他們貪污腐敗被當地百姓看在眼裡也會給國家抹黑。當然,最重要一條,全世界少數民族都要獨立,
但是獨立的根源基本不在地層百姓而在少數民族權貴。在資本社會裡,少數民族資本家或者權貴如果按着資本規則根本無法與主體民族競爭,他們資金不如漢族,技術不如漢族,市場關係不如漢族,組織能力不如漢族資本家,按資本規則他們一定被打敗的,中央政府的資助與政策對他們來說只能算是施捨,根本不可能又千秋萬代的保障,所以少數民族權貴當國家的官,拿國家的錢,暗中支持獨立幾乎是各個國家的普遍現象。即便是獨立條件不成熟,他們也會培植獨立混混,以此作為要挾好處的籌碼。
既然這些新舊權貴不能作為對少數民族地區扶貧的代理,那怎麼辦?答案就是生產建設兵團。今日的生產建設兵團可以直接扶持農民的種植養殖業,也可以把他們的種植養殖成果納入兵團工業商業體系。因為他們與當地豪強權貴沒有從屬關係,並且不是國家下撥的款項,也就杜絕了豪強權貴貪污截流的可能。另外,少數民族地區不能不考慮恐怖分子,更不能忽視經濟黑社會,兵團主導扶貧黑社會沒有膽量去使用黑暗手段。這樣,那些平靜地區的百姓就能切實享受中央政府的扶持,並且真的感謝幫助他們擺脫貧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