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爭論也分兩部分,一部分與使錢無關,純技術研究,一部分與使錢有關,屬於拿錢幹活。我這裡並沒有認為拿錢幹活就一定不道德。但是,可能有一種拿錢幹活是不道德的。
來說純技術研究的部分,可以舉一個例子,甲乙二人研究一個象棋的棋局,甲提出一個觀點,只要這麼這麼下,就可以勝,如果那麼下,就是錯誤的,就會敗。而某乙提出不同的觀點,就是某甲的方案中有漏算的一招,並且給某甲指出來,而某甲認為是錯誤的招數,是他沒有想到一些進一步的變化,因此就可以在棋盤上進行分析,在這種情況下,某甲會承認自己是錯的,因為漏招指出來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錯。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進行切磋,有時我指出你的錯誤,有時你指出我的錯誤,雙方在這種交互之中,棋術都有提高,或者說認識有提高。
但是,現在如果把這個純技術研究的部分變成了一種使錢,就是說,某甲提出一個觀點,只要這麼下,就可以勝,如果那麼下,就是錯誤的,就會敗。但是某甲是受僱於某個財團,某個老闆來這麼宣傳的,這樣,宣傳指定的觀點就成了一種工作,一種職業。這個時候,如果有好事者某乙,抱着純學術研究的態度,指出某甲的漏着,但是某乙會沮喪的發現,某甲根本不理它,也不對它的質疑給出回答,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自己的觀點,原因:就是某甲要養家糊口,他要有收入,是別人雇他宣傳這個觀點的,甚至他心裡也不認為這個觀點正確,但是,人總得吃飯,甚至總得過好日子,因此既然老闆要自己宣傳這種觀點,那麼自己就必須堅持宣傳下去。
因此,因為某些財團使了錢導致一個人宣傳某種觀點,這樣的事情是經常存在的。比如說,一個食品專家,宣傳說某種食品吃了好,能夠延年益壽,但是他是被生產這種食品的廠商養着的,他因為這種宣傳得了好處,那麼就是一種被使錢了的觀點。
這裡可以比較當官的腐敗和學者的被使錢問題。當官的腐敗,也就是說,某個老闆給了當官的一筆錢,這個當官的就以權謀私,給這個老闆許多相應的好處,因此這是觸犯刑律的,這個事情一經查明,當官的是要被抓起來的,這被稱之為腐敗。但是,我這裡說學者被使錢,而不說腐敗,是因為,學者收了某老闆的錢宣傳某個觀點,這在法律上是不違反任何刑法的,甚至都不用你一經查明,那個老闆是可以公開地敲鑼打鼓地給這個專家或者學者送錢的。
這是因為學者就類似於中國歷史上的和尚,是靠化緣施捨過活的,因此,老闆會認為你只要公開宣傳我的產品,那我就贊助你一大筆科研經費,或者給你一個大大的科研獎,這裡的給錢都是堂而皇之的,因此法律根本管不着。
在政治上的爭論也是如此,也是有使錢的及純學術爭論兩部分。比如說強國論壇,我就認為其實也有的人就是幹活拿錢,是被人長期供養着在論壇上宣傳某些政治利益集團的觀點的,對他們而言這是屬於養家糊口。因此一些網友要和他們爭論,就會感到鬱悶,因為,明明自己的文章似乎已經把對方駁倒了,但是對方毫不在乎,仍然一遍又一遍地炒冷飯,反覆地宣傳某種觀點。而且這些受僱的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基本上很懶惰,寫的文章沒有特色,基本上不是原創,或者聲稱原創,但是在網上一搜,往往都是某些文章被個修改了一下又貼出來的。
來說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情況,在九十年代我曾經和一些台灣省的程序員在一起共事,他們就說,在台灣省曾經有這樣的事情,就是當時只要發表反國民黨的文章,經常就會被捕,例如李敖就被捕過。但是台灣省就有一個財團,任何人只要敢在報刊上發表反國民黨的文章,這個財團就會給這個人多少萬元的獎金。
我以為這種技術現在其實也是用在了中國大陸上的。我這個文章不說這事情對或者不對。但是,為什麼一些學者會努力地進行反革命宣傳?再次注意當我提到反革命宣傳的時候我是站在中性的“不關我事”的立場上,但是確實是反革命宣傳,因為是對中國革命進行負面的宣傳,認為中國革命搞壞了,或者是歷史上的災難。但是這裡可能是經濟學上的原因,就是說,當有學者這麼做的時候,是會得到海外的一些基金會的資助的,有可能是巨額獎金,而且都不是秘密地給,是公開地頒獎,或者公開地贊助。
因此有的網友會說某某反革命刊物要完蛋了,其實不會,人家活得挺好的,財源滾滾的,這樣的刊物越發表反革命言論,收入就越好,就混得越不錯。當然,我這裡說反革命言論又會有人不舒服,會說是歷史虛無主義,但這是一種客氣的說法,其實反革命就是反革命。但是,這都是被使錢而發表的觀點,因此你會發現和他們做正兒八經的學術爭論是無效的,因為人家根本不理你,人家只管說了要說的話拿到錢算數。
而且,這種海外的財團專門贊助一些馬克思主義的專家,例如,假設有一個人有馬克思主義教授的頭銜,那麼,他發表反馬克思主義的言論會尤其地得到一大筆錢,得到不少贊助。
而且,我認為這種辦法很有成效,甚至我認為,現在中國的大部分文科方面的專家,都被使錢了,在九十年代有一種流傳,就是“無官不貪”,但是在學界可能有一種現象,就是“無學者不被使錢”,而且,這種使錢是不被逮捕的。
當局也對這種事情感到棘手,是因為文人這些年反覆宣傳什麼文字獄啊,思想自由啊,你當局如果逮捕文人?那不成了文字獄了?要知道領導也很在乎自己在歷史上的評價的,不希望自己因為什麼文字獄而遺臭萬年。再說啦,連毛澤東都認為對於文人反革命要一個不殺大部不捉,總不可能當局反而比毛澤東做得更過吧?
當然,當局也可以雇用文人,也可以使錢,比如僱人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或者和諧社會精忠報國之類。
因此,這麼一來就形成了兩方面的出錢的人雇用兩方面的文人進行論戰,但是雙方都是要養家糊口的,因此真正的學術爭論也許不存在。
其實,既然兩方面的財團雇兩方面的文人進行論戰,原本也無不妥,正如兩個大富豪分別雇兩個足球隊進行比賽也差不多。但是這裡面也許有不道德的事情,就是某個隊員明明是在甲隊踢,但是暗中幫助乙隊進球,這被稱之為打假球,按說是和學術自由無關的了。例如本來是被中國共產黨聘來宣傳馬克思主義的教授,結果卻收了另一方面錢而宣傳反馬克思主義思想,這有可能是不道德的,和學術自由無關。
當然,我在前面已經提到現在反共的財團卓有成效,現在國內的文人基本上都被買通了,因為在這方面的使錢是不犯法的,不象貪官是受賄罪。這就導致了一種現象就是馬克思主義居然需要一些軍官來捍衛。但是有一些軍官其實也是被使錢了的。例如,救美國就是救中國其實也是中國的一個軍官首先提出來的。
但是我認為互聯網這種東西出現之後,使錢的集團也會有困惑,因為,你要給全國人民使錢本來也是可以的,但是這個廣告費卻因為中國人民的人數太多而成了天文數字。因此是不可能有這麼大財力的。因此使錢集團只是利用有限的財力集中使在著名教授方面,因為這樣的人數少。此外,就是使錢在少數民族方面也是有成效的,因為少數民族只有幾百萬人,當然把他們都宣傳成誤信反動觀點,有可能是可以實現的。
這裡的基本原理其實還是廣告學,就是“廣告費的數量和相信某種產品的人數成正比”這個原理。
其實,講到這裡,我並沒有認為被使錢的人都是壞人,不過就是在商言商而已。而且我這個人也有可能被使錢啊,所以我要告訴大家,什麼時候看到我前言不搭後語,那就有可能是被使錢了。只不過呢我這個人現在自認為是世界第一流的頂尖科學家,因此我的重大利益倒是我的在自然科學方面的重大發現,所以我對於被使錢來養家糊口暫時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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