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鄭和下西洋以及下西洋的終止 。傳統對下西洋最終被停止的解釋是因為其耗費國力太大,卻沒有經濟上的回報,得不償失,難以持久支撐下去,停止是必然的,眾口一詞,幾乎已成為定論!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
萬明在《中國融入世界的步履》一書中對此的分析卻表明,這種傳統的說法多少是不符合事實的。鄭和下西洋所進行的官營海外貿易使得明王朝獲得高額利潤,並非得不償失。
她以胡椒為例,“將原產地價格、明前期鈔、銀的比價和胡椒在中國的官方價格及其與輸入蘇木折賞、折俸用途製成表格”,結果顯示,“洪武年間,明廷對海外各國朝貢附進貨物胡椒一項的給價,是原產地的20倍,……永樂五年鄭和第一下西洋後,每斤胡椒在中國的市價是原產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鄭和第七次西洋後,……每斤胡椒100貫的折合比價大量折俸。……統治者獲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額利潤”[187]p152-153
許多事實都表明鄭和下西洋不但沒有造成國家的財政困難,相反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對國家財政有巨大的支持效應。以上對胡椒利潤的分析僅僅是其中一斑。許多記載也都表明下西洋帶來的豐厚利潤,如王世貞說“所奉獻及互市採取未名之寶,以巨萬計。”尹守衡說“所至國王納款朝貢,採取未名之寶以巨萬計”[187]p153。
鄭和七下西洋,並沒有使國庫空虛,造成國家的財政危機,相反,在下西洋最頻繁的永樂時期,記載的情況是“百姓充實,府藏衍溢”。而停止了下西洋之後,國家的財政反倒是捉襟見肘,處處為難。
明英宗天順二年(1458年),司禮監太監福安上奏:“永樂,宣德年間屢下西洋,收買黃金、珍珠、寶石諸物,今停止三十餘年。府藏虛竭”[222] 天順三年又奏:“永樂間差內官下西洋,……故國用充足。今久不採府庫空虛。。“內外衙門,屢年成造各玉府寶冊儀仗關用黃金數多,官庫收貯缺乏,乞照永樂、宣德年問差內外官員往西洋等處採買,……進庫應用。”宣德時工部尚書黃福曾說:“永樂間,雖營建北京,南討交趾,北征沙漠,資用未嘗乏。比國無大費,而歲用僅給。即不幸有水旱,徵調將何以濟?”[223] 在嘉靖年問,由於下西洋的活動停止多年,一些稀少番貨如龍涎香之類遂斷來源,明世宗朱厚熄不得不遣官“於沿海番舶可通之地,多方尋訪,勿惜高價。”甚至“記諸臣罪,赳期訪買,再遲重治。”“時采芝、采銀、采香之命並下,使者四出,官司督趣,急於星火。”這種現象,在鄭和下西洋時代,是無論如何也看不到的。可見中國與亞非國家間能否充分開展國際貿易,對國用是否充裕,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在鄭和下西洋之時,不僅明朝政府從發展海外貿易中,獲得很大的經濟利益,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多因此致富。正如明嚴從簡所說:“自永樂改元,遣使四出招諭,海番貢獻畢至,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市,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而國用亦羨裕矣。”
這些人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嚴從簡的意思是,永樂年間下西洋,導致的結果不僅是“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市”,而且貧窮百姓按照命令轉賣這些貨物,也有許多人因此而致富,國庫也充實。
黃福曾則用鮮明的事實做了一個對比,永樂時期,用營建北京的大工程,有北征蒙古,南討雲南的大規模軍事行動,並沒有因此造成國家財政困難,而到了他那個時候,國家沒有太大的費用,每年的財政卻只能剛好夠使用。
從這些也能看出所謂下西洋造成國家財政困難,不過是某些人精心編造的謊言神話而已,經不起推敲,經不住對歷史事實的考察。
萬明還列舉了下西洋所帶來其他巨大的好處,比如她說“鄭和下西洋不但沒有造成明朝的財政危機,還起到了補救國家鈔法危機的作用”
“鄭和遠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輸入,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轉化過程加速進行,輸入品的價格理所當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輸入中國,使得其市場價格一再下跌。而直到兩個世紀之後,西方才出現了類似的現象。“晚近兩個世紀,17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把來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給股東,帶來市場價格的低落。而英國皇家也曾因積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這說明伴隨海外貿易而來的衝擊,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歐洲,都是同樣出現的 ”[187]p155
還有一個重大好處,鄭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遠航,“不僅將中國商品遠銷海外,開拓了海外市場,而且也擴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國的銷售市場,刺激了國內外市場的需求。在海外各國‘必資華物’而‘慕貢猶農望歲’,而中國則‘夷百貨皆中國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國必欲得之’”[187]p156
再有一個好處就是,下西洋刺激國內民間手工業的迅速發展。鄭和下西洋後期物資籌備中,大量物品都是買自民間。“下西洋船隊攜往海外數量驚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間的比例加大,對民間手工業的興起有着重要意義。而大量國內手工業產品的銷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國內商品經濟的發展及市場的繁榮”[187]p161
明代東廣着名的冶鐵中心佛山就是在這個過程前後崛起的。“明初那裡只是‘孤村鑄鐵’,永樂以後得到長足發展。‘番舶始集,諸貨寶南北巨輸,此佛山為樞紐,商務益盛’,……宣德四年爐戶已‘多建鑄造爐房’,火光沖天”[187]p161
明朝發生“鄭和下西洋”這件歷史事件,是與明初的海上對外貿易是有關係的,亦即在當時官方的對外貿易與私人走私貿易之間,己經展開了激烈鬥爭,……於是才會爆發“下西洋”之舉,以保護官方獨占的海上對外貿易而不受到中阻。歷次下西洋的目的,是有包含它的經濟目的和政治目的,但主要的目的,是經濟目的,亦即為了官方獨占海上對外貿易之利益,才主動地派遣大隊人馬,遠航海外以進行“齎賜”貿易。
從上面的介紹來看,鄭和七下西洋,於公於私,對國家中央政府,還是對下層手工業者和貧民在經濟上都有莫大好處,那為什麼最後卻一片反對聲中,不得不終止呢?
這就牽涉明代文官集團的性質,通過科舉制度選來出拔的文官集團,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層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資本家集團的利益。可以說海外貿易是一快巨大的肥肉,明代資本家商人集團對這塊肥肉說是垂涎欲滴。但從永樂開始實行鄭和下西洋的政策開始,海外貿易所產生的巨大超額利潤,完全壟斷在國家中央政府手中,商人資本家們心裡如火燒爪撓一般,看的眼熱,卻是可望而不可及,因為憑藉他們的實力,在當時自然無法和國家組織的鄭和這樣超級大船隊進行商業競爭。
作為商人資本家集團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團自然也就拼命想要終止這種國家壟斷的海外貿易,更何況下西洋活動的後果還最直接的觸犯了他們的經濟利益本身。明成祖生前,他們自己也知道無法欺騙蒙蔽皇帝去終止鄭和航海,但到了明成祖死後,他們就群起發動輿論攻勢,竭盡全力的醜化貶低鄭和航海下西洋的活動,幾乎把下西洋說的一無是處。
事實上這些文官炮製的輿論,即便到現在還發揮效力,還有些人將其當作貶低鄭和航海的論據,當成是明朝大規模下西洋活動終止的真實原因。作為當時後繼的明朝皇帝,他實際上就是生活在文官集團的包圍中,幾乎所接受的所有信息都是文官集團所提供的,在文官集團日積月累,長年不斷的信息轟炸之下,就真的認為下西洋航海活動,勞民傷財,有害無益。只有少數文官和太監以及後代的一些文人才在無意中泄露了真相。
關於明代下西洋,有這麼一則故事耳熟能詳,就是明憲宗的時候,希望重現當年鄭和下西洋壯舉,於是下詔索要當時的檔案資料。但劉大夏等文官擺出一副義正詞嚴,道貌岸然的姿態,竭力把下西洋醜化為大弊政,說是有害無益,劉大夏還把鄭和下西洋的相關檔案資料藏匿起來(當然,在這則故事的許多版本中,都說劉大夏銷毀了鄭和航海的檔案資料,這是不對的,真正銷毀鄭和檔案的是滿清的乾隆。),還自詡是為民命請的壯舉.再次下西洋一事於是作罷。
但這個故事中,耐人尋味的一點是劉大夏為什麼要把鄭和航海的檔案藏起來,不讓皇帝看到。按照通常的理解,似乎是把這些檔案藏起來,在技術上,就無法再組織大規模的航海活動,皇帝也只好罷休。
但這是解釋不通的。如果真的下定決心進行類似鄭和下西洋這樣的航海活動,技術根本就不是問題。在鄭和進行航海的時候,也並沒有之前的一個鄭和的航海檔案可以依賴,不照樣進行下去了嗎?
這裡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技術,而是其他原因。什麼原因呢?很簡單!劉大夏等文官是害怕皇帝閱讀了鄭和航海檔案之後,獲知下西洋的真相,不但不是如他們所醜化渲染貶低的那樣,耗費國力,勞民傷財,而是恰恰相反,能夠為國家增加大量的財政收入,同時為民間貧民提供大量謀生就業的機會,那樣他們的謊言就被戳穿,他們已經從國家手裡搶奪來的海外貿易巨額利潤,又必然重新被國家收回,對這些貪得無厭的利益集團而言,這樣的事情是絕對不容許發生的,這也是為什麼劉大夏之類冒着觸犯國家法律的危險,也不讓皇帝看到鄭和航海檔案的真相。
事實上,從鄭和下西洋的活動被終止以後,私人的海外貿易活動就急劇增加,而且這種活動因為明朝府政有所謂海禁法令,表面上是不許私人海外貿易,從而也就根本不徵收稅收。這樣原先歸國家所有的貿易利潤,完全流入到私人腰包當中,府政從中半點好處都得不到。明宣宗的時候,皇帝雖然幾次下令要嚴海禁,但下面的那些文官集團哪裡會認真執行,不過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應付搪塞皇帝而已。所以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結束前後,“福建沿海的海商已開始發展起來,……到明中葉成化、弘治年間,東南沿海地區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已經衝破朝貢貿易與海禁的藩籬,極其迅速的發展起來”
這種情況,在前面已經提到,這裡再重複一下。嘉靖時期,唐樞說“若其私相商販,又自來不絕,守臣不敢問,戍哨不能阻,蓋因浩蕩之區,勢難力抑。一向蒙蔽公法,相沿數十百年。然人情安於睹記之便,內外傳襲,以為生理之常”
“天順以後,市舶權重,市者私行,雖公法蕩然,而海上偃然百年,此乃通商明驗”
王抒說“國初立法,……不許下海,百八十年以來,……每遇捕黃魚之月,巨艘數千,俱屬於犯禁,議者每欲絕之,而勢有難行,情亦不忍也。與其絕之為難,孰若資之為用”
其他的記載“成弘之際,豪門巨室,間有乘巨艦,貿易海外者”。到了正德年間,“豪民私造巨舶,揚帆外國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間(1522~1566年),“漳州月港家造過洋大船往來退邏、佛郎機諸國通易貨物”者有增無減。
私人海上貿易如此發達,國家又放縱不管,幾乎所有的海商都進行走私活動,在巨大利潤的誘惑下,加入海上貿易活動的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為了暴利鋌而走險之徒,這種情況下,大量海盜的產生幾乎是必然,他們在海上陸地搶劫殺人無所不為,並且有雄厚的資金做後盾來組織武裝。可笑的是,有許多所謂的歷史學家,學者居然把明代中期海盜的大量存在說成是反海禁的產物,這完全是一派胡言。按他們的邏輯,如果沒有海禁也就沒有這些勾結倭寇的海盜。但事實上,在朱紈為打擊海盜倭寇而嚴海禁之前,所謂的海禁不過是一紙空文,私人海上貿易完全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這才是真正產生海盜的溫床。若按照所謂學者的邏輯,西方總沒有海禁了,那西方當時同樣有大量的海盜,又如何解釋?
明代的海盜倭寇不是什麼反抗海禁的產物,而恰恰是海禁沒有得到執行的產物。這是個原則性問題,絕不能在這個問題上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在當時的情況,明府政內充斥了各中私人工商業集團的利益代言人,其中就包括大量沿海貿易集團的利益代言人。當海盜湧現爆發出來以後,朱紈是少數希望通過嚴海禁來打擊海盜的人,儘管他採取的措施可能只是臨時性的,那這樣就已經觸犯了沿海貿易商業集團的利益,這些集團在府政內的利益代言人馬上就動用大量言官對朱紈進行彈劾攻擊,導致朱紈不得不服毒自殺,才算了結。這件事情的結果就是“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
但是海盜的猖獗,對沿海貿易集團本身的利益也有非常巨大的損害,他們也希望看到儘可能肅清海盜的影響。當初他們之所以不主張廢除那個一紙空文的海禁法令,對他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首先是因為這個法令僅僅是一紙空文,對他們的活動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限製作用,誰要想當真把這一紙空文落到實處,誰就沒有好下場,朱紈就是一個榜樣;另一方面,這個法令雖然是一紙空文,對別人沒有限製作用,對府政卻有限製作用,府政因為這一紙空文的存在,就不能對那些明目張胆進行海上貿易活動的船隻收稅,利潤完全流入私人腰包
既然所謂海禁法令對私人海上貿易集團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那麼對保留這個法令的存在,何樂而不為呢?
在沒有海盜或者海盜不猖獗的情況下,確實是如此,但是當海盜猖獗之後,情形就改變了。這時候,那些海上貿易集團就希望有政府的介入,希望政府能夠保護他們,對海上貿易活動進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首先要使的海上貿易合法化,然後適當收取一點稅。事實上對稅收的多少,這些私人海上貿易集團是不必擔心的,通過他們在府政內的利益代言人,把稅收壓低到駭人聽聞的地步(對比一下明府政對每隻船收取的稅和鄭芝龍對每隻船收取2千兩的保護費就知道府政收的稅低到什麼地步)。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才有了隆慶開關。通過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出,明朝官方下西洋活動的停止也好;海禁法令成為一紙空文卻長期不廢除也好;隆慶開關也好,其背後都是私人商業利益集團在背後操縱的結果。如果只是從那些陳腔濫調的角度去分析,比如什麼儒家思想啊,比如什麼大臣開明與否啊,那是永遠也不得要領的。節選自《明朝的滅亡原因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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