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女士被加拿大當局扣押以後,北京當局扣押了兩個加拿大人邁克爾康明凱和邁克爾斯帕夫。有報道說,兩位加拿大人是無辜者。不久前看見報道說,北京當局判處斯帕夫刺探軍事情報罪有期徒刑11年。但是,北京的舉動似乎要表明它扣押兩名加拿大人就是要脅迫加拿大放人。
拿兩位無辜者當人質進行要挾這可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經常看見報紙報道有搶匪為了不被警察抓捕劫持一位路人當擋槍子的人。這都是犯罪分子的猖狂舉動。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也這樣做,把無辜的人抓起來,去救另外一個它認為沒有犯罪的人,這在道德上說也不能過關。你拿一個無辜的人的生命做抵押去救另外一個被你認為無辜的人的命,這在道德上說不過去。
北京當局或許有自己的理由:我救一個中國人,至於加拿大人不是我要救的,所以,弄死一個兩個加拿大人毫無關係。對吧?中國政府只是為中國公民負責。我不會負責加拿大公民的生命。對不對?所以,弄死加拿大人有什麼要緊的事?只要救了一個中國人,即使是代價是弄死兩個加拿大人也不是代價。代價當然要加拿大來付。
北京當局處理孟晚舟和兩個加拿大人的事情就是這個邏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