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 On Rights (4) 前篇说过,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体制,是“政教合一”。 再想一下, 还有一种比“政教合一”更加邪恶的体制,那就是“政真合一”。 所谓“政真合一”,就是统治者即垄断了权力,也垄断了真理。 “政教合一”时,统治者垄断了权力,但涉及到真理时,统治者还不得不借助“神”“上帝”“佛祖”“教主”,“先知”等等,来为自己压阵。统治者不得不去那些“圣经”“佛经”“可兰经”“道德经”等等里面,去寻章摘句,来作为自己所言所行的根据。 但在“政真合一”的社会,统治者就根本不需要“神”啦“上帝”啦,或者“佛祖”啦“先知”啦什么的来做幌子了,也不要到这个经那个经里面去寻章摘句,来拉大旗作虎皮了。统治者打倒了所有的神,上帝,佛祖,和先知。统治者自己就变成甚至超越了所有的神,上帝,佛祖,先知,和教主。统治者说的话,就是圣经,就是佛经,就是可兰经,就是教义。不用去翻古典,不用去论证,更不能容忍任何质疑,任何解释。毛领袖说,共产主义是土豆烧牛肉,那共产主义就是土豆烧牛肉。毛领袖说,不许放屁。全国小学生以上的人全都得认真学习,反复背诵,和深刻领会“不许放屁”的真理。用林副统帅的话说,那就是“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 因为“政真合一”,统治者掌控了国家全部的权力,包括生产资料及所有的宣传机器。不仅人们的生活和生存要靠统治者的恩赐,人们的大脑也必须接受统治者的控制。全国只能有统治者一个人,可以用大脑思考,可以有思想,可以有声音。国家机器被用来强行推广统治者的所谓思想。一切不符合统治者思想的大脑,都必须停止思想。要不就脑袋搬家。所有不符合统治者所思所说的,都被当成反动思想而消灭掉。 “政教合一”社会里的统治者,立法时还要去“神”那里寻找法律法规的依据。而在“政真合一”的社会里,统治者立法时不需要任何的依据。统治者想干啥就干啥。统治者自己就是法,就是真理。 “政教合一”的社会里,统治者自己还得表演出对“神”,对“天”的敬畏,虽然统治者不一定是真心如此。但在“政真合一”的社会,统治者自己就是神,就是天。统治者只对自己负责。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统治者不仅视大众如蝼蚁,也视法律法规,和神天上帝如粪土。毛当年就说,他自己是“和尚打伞 - 无法无天”。 在“政真合一”的统治者眼里,他自己就是上帝,神,天。是他创造了世界,赋予了人以生命,以及人的一切权利。也因此,他就有权利随时随机去剥夺其他人的一切权利,而丝毫用不着去法律法规或上帝神天那里寻找依据。所以,毛可以轻蔑地对自己的战友和接班人,国家主席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动小拇指,就能把你打倒。也可以穿着泳衣,去接见赫鲁晓夫,并告诉赫鲁晓夫,他可以把美国军队引入中国,让苏联来用核武器,把美国军队和三亿中国人消灭掉。把赫鲁晓夫吓得差点掉到了游泳池里去。这种上无神天,下无丝毫人性的想法和说法,也只有毛这样的无法无天的痞子能做到。 所以,在“政真合一”的社会里,统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编造出“真理”来,并借助手中的权力,在其统治范围内强行推销其“真理”,使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需要泡制出来的“真理”,成为全体国人的唯一“真理”。全体国人对统治者随意泡制和强行推销的“真理”只能唯唯诺诺,稍有不满,便招来杀身之祸。 可悲的是,长期生活在“政真合一”社会里的国民,对统治者随意泡制和强行推销的“真理”,和这样的做法,不仅习惯成自然,而且还从心底里产生了崇拜感。统治者的“真理”产生得越是随机,越是没有底线,国民则越以为统治者是天才。统治者在推销自己的“真理”时越是暴力,国民就越是认为统治者有魄力,有雄才大略,做事有效率。如果统治者在推销他们自己的“真理”时敢杀人,那么,杀人越多,就越是大英雄。但凡毛时代的过来人并仍然崇拜毛的,就是这些国民的例子。 再看神州的今天,在习大帅的领导下,毛痞思想正迅速在全国复活和蔓延。虽然目前还没有全面恢复到文革顶峰时,毛话“一句顶一万句”的全民皆疯的境界,但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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