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喜欢请客人到家里来吃饭。以前住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一个月怎么也要请一次。每次都请上十几二十几人。自从搬到郊外住,请得少了。主要是不忍心让朋友们跑太远,我们在北面,住在南面、东面和西面的到我家来一趟比从市中心坐火车去一趟欧洲花的时间不少。当然啦,如果是大陆裔的客人还是到我家来更方便,不用办签证。
今天请两位朋友吃饭。这两个人都是又瘦又小。男的跟我一边高,女的比我矮三分之一。一进门和女的拥抱,我忍不住说:就剩下骨头了。没问题跟男的握握手,然后说:除了骨头还有一层皮。
先前煮米饭的时候我发现家里的米快没了,都倒进锅里煮熟刚好能盛四小碗。于是我准备多做点菜,实在不行还可以煮面条。四菜两汤,外加一个甜点。都是大盘子。我们的一大盘子菜一般够我和没问题吃一顿。
朋友来晚了将近一个小时,地铁最后三站又停运了,他们只能坐公共汽车。地铁公司好像专门跟我过不去。今年到现在就请了两次客,两次地铁都停运了。哦,不对,还请了一次。两口子带着孩子开车来的。不知怎么那么寸,从进屋那一刻,那孩子就哭得死去活来。父母不得不中途退席,带孩子上医院看急诊,原来是孩子开始长乳牙了。它怎么早不长,晚不长,非赶上这天长呢。我到现在没弄明白。
今天因为等他们,我的菜在烤箱里低火保温时间长了点,拿出来颜色多少有点呆滞。汤里面的粉丝也变成了粉棒槌。好在菜的口味尚可,麻辣为主,客人连呼过瘾。
我做饭的历史不长,大概是到伦敦吃了半年方便面以后,意识到不做饭该营养不良了。技术长进应该就是在过去三年。一般请很多客人时大厨还是没问题,平日里我不介意多做做饭,练练手。我是比较勇于尝试的那类厨师,我的炒勺从来没有两次完成过同一个菜。越来客人,我越忍不住要试验新品种。每次都是和客人一起发现菜做得是好还是坏。偶尔出彩的时候,没问题赶紧提醒我,下次能不能再做这个?我当然说没问题。可是到了下次,就不记得上次做的什么了,或者即使想起来了,再做出来,居然是口味完全不一样,可能比上次更好,也可能比上次差很多。
我偶尔还有新发现,比如做三文鱼块的时候,不光放醋(如果需要放醋的话),再弄一个大橙子,把汁挤出来浇上,再把小橘子瓣剥开扔在锅里和鱼一起炖一会儿,出来的鱼味道比较柔和,而且清香。菠菜炒鸡胸肉,放少量白麻酱和芝麻,最后切两个苹果放进去一起炒一会儿,太好吃了可别怨我。而且,这两个做法我都分别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
边吃边聊,我猛然意识到这两位饭量过人。以前请他们都是混在大队人马之中,所以从来没有单独看见过他们吃饭。不排除我们吃饭稍快的因素,女的食量大概是我的一倍半,男的是没问题的两倍。眼见盘子里的菜越来越少,我真准备弄不好要煮面条了。还好,刚够。
今天的菜应该算是精心准备的了,看来味道确实可以。没问题一边吃一边跟我点头,我知道,他又在说:下次能不能还做这个?我当然示意没问题。不过,是否做得出来并不取决于我。
吃完,女客人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说,我真有点撑了。我顺着她手的方向看去,还是一根麻杆。看来长得是否胖和吃得是否多真没有什么联系。临走送客出门,女客人说给你们照张相吧,我们裂开嘴乐。照了闪光,再照不闪光。我和没问题差点把门框挤成圆的了。咔嚓,咔嚓,我们又要被载入相册了。
恢恢
p.s.如果小野猪来看的话,请勿对号入座,你们已经没有这么瘦啦,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