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的 宪 章 芬 尼 爱是恒久忍耐 这是爱的现象之一,在遭人反对与伤害时仍然是柔和的,忍受愤怒冤屈而不报复。 爱是与人温和与亲切,永远没有苛刻与粗鲁,不会带给任何人痛苦。 爱是不嫉妒—— 在爱里满了怜恤与福祉,对人对事均不生嫉妒。 爱是不自夸—— 爱经常使人心存谦卑。 不作害羞的事—— 那是在爱里自然产生的一种愉悦与有礼的态度,以此来对待所有的人或事。在爱里的人对待陌生人所流露出的是亲切委婉,因此爱的大部份表现是温和与有礼。 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 这是爱的结果。你看母亲,如此长久的忍受着她的小孩,仅只是因为她爱她小孩的缘故。倘若你看到一个人是暴躁的、刚硬的,对任何错误都勃然大怒,即使他有很多很大的爱,那种爱也是不完全的。容易生气经常是骄傲的标记,一个人满有爱,他便不易生出属罪的愤怒。从神来的忿怒,会使人感觉出不是被卑贱或错误的事所激怒的,而是一种维护神圣事务的感觉。 不计算人的恶—— 一个人经常对他人猜疑,或对他的下属口出恶言或是举止乖张,那表示出在他里面是属魔鬼的,而非圣灵,因为他心里所想的是人的缺点。一个诚实有爱心的人,是当他想到一个人的所有之后才想到他的恶,且不经常感触到外界的灾害与宗教的异端,这种人似乎经常遭到狡猾者的欺骗,然而这并非缺乏见识,乃是因爱的缘故,乐于吃亏。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一个喜欢看到别人失败的人,我告诉你,这人是离爱太远了。 凡事包容—— 表示对所有外来的凌辱与伤害,永远不心存报复。 凡事相信—— 尤其对特别难以置信的事,也总相信它是美好的。 凡事盼望—— 一件事即使有理由怀疑可能是出于魔鬼的,但只要盼望那事有好结果,则该事即将因此改变而互相效力。 译自:True Submission www.ccdigest.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