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今年,2021年,正值魯迅先生誕辰(9/25/1881)140周年,也是他的忌辰(10/19/1936)85周年,認真地紀念一下這位文學巨匠,是理所應當的事。 尤其是,經過百年的風吹雨打,受到無數捧殺、棒殺、奉殺之災,又加上近年來的“轉基因”操作,這位老人從裡到外,已被搞人得“面目全非”,難以辨認。 魯迅是誰?我真的認識他嗎? 這對現在的青年、中年,以及老人來說,都還是個有意義的問題。 我打算把近年來寫的幾篇有關魯迅先生的文章再陸續發一次,試圖把它說清楚。歡迎批評討論。 最近讀到錢理群教授的《我為何、如何研究魯迅》[1]一文,在文末他這樣補寫道: 這就說到了在討論中提出的“錢理群魯迅”(吳曉東所說的“錢式魯迅”)的問題。坦白地說,這確實是我的自覺追求:我第一次在北大開魯迅研究課,題目就是“我之魯迅觀”。在我看來,這是一個獨立、創造的學者應有的學術抱負:要在自己所研究的領域打上個人的印記。事實上,這也是魯迅研究的傳統:不僅日本魯迅研究界有“竹內好魯迅”“丸山升魯迅”等等,中國當代魯迅研究界也有“王富仁魯迅”“王得後魯迅”等等。我今天上午在陳平原學生論文答辯會上,就提出這樣的期待:不僅要堅守周氏兄弟的研究,而且要走出不同於我們這一代的新的路子,最終開闢出有鮮明個性與獨創性的“xxx研究”的研究體系和結構。有出息的青年人至少應該有這樣的志氣,要為自己立下這樣的奮鬥目標,至於達不達得到,在多大程度上達到,那是另一個問題。即使最後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達到,也可以無愧地說我努力了,這就夠了。記得過去有一段時期,我每年都要對北大新學生演講,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鼓勵學生“樹雄心,立壯志”:“此時不狂,更待何時?”現在的研究生實在是太老實、太拘謹了。 這裡,他不僅正式自我肯定“錢理群魯迅”的頭銜,還把它歸之為“魯迅研究的傳統”,理由是“不僅日本魯迅研究界有‘竹內好魯迅’‘丸山升魯迅’等等,中國當代魯迅研究界也有‘王富仁魯迅’‘王得後魯迅’等等”,因而“錢理群魯迅” 也就“名正言順”了。 但我以為,這種“XXX魯迅”的提法並不妥當,而且值得質疑。 首先,日本學者竹內好和丸山升各自都寫過名為《魯迅》的書,而有人(如:尾崎文昭)在介紹時,說的只是“竹內好的《魯迅》”,即專指他寫的那本書而言。錢理群略去了所屬詞“的”及書名引號,得出“竹內好魯迅”,這是個大膽而危險的“躍進”,經過“偷換”之後,兩者的意義就變得完全不同了。 你可以研究魯迅,詮釋魯迅,但魯迅就是魯迅,他不從屬於什麼人。如果一定要這樣說得話,那他就是人民的魯迅、是歷史的魯迅,因為“他並無別的特點,只是永遠和歷史的發展緊緊結合着,永遠和人民的心緊緊擁抱着,因而他才能最真切的聽到歷史的聲音,最真切的感到歷史和人民的痛苦。”[2] 其次,儘管古今中外學者無數,其中不乏在研究中有“鮮明的學術個性”和有“自己的獨立發現和屬於自己的闡釋”的人,但我們從未聽說過有什麼人自命為“XXX莎士比亞”或“XXX托爾斯泰”的。 這世上倒是有“狗不理包子”,或“肯德基炸雞”,那是可以的。 第一,包子和炸雞都是抽象的一般物件,加了定語之後,就是“馬”與“白馬”的關係了。同樣,“牛頓定律”、“麥克斯威方程”或“貝多芬第九交響樂”等,除了榮譽和紀念之外,主要還是為了命名區分的需要。而本來就是具體特定的歷史人物,就不宜再加這類額外的限定語了。 第二,前者是商場,為贏利當然要搞商業化、名利化,而學術界是在做學問,要育人。因此,學界不宜自我加冕、互授榮耀。泰斗固然應當鼓勵後進踏實研習、大膽創新,但不應作為榜樣,宣揚把自己的名字與偉人的名字綁在一起,以求不朽。這不是“有出息的青年人至少應該有這樣的志氣”,也不應“要為自己立下這樣的奮鬥目標”。做學問創新挑戰古人,“狂”是應當的,但不是這麼個“狂”法。 記得曾在報上見到另一位魯迅學者孫郁先生說過:“現在對魯迅的歪曲和誤讀很多,只不過與80年代前換了個角度,可能最大的歪曲來自我們這些研究者,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這種思維方法是魯迅最厭惡的,我們是在今人的語態下來考慮他,無法回到他那個語境。”[3] 這說得很對!“回到他那個語境”是擊破各種對魯迅歪曲和誤讀的關鍵。 魯迅的“語境”或“時代”是什麼呢? 是“城頭變幻大王旗”[4],是“未敢翻身已碰頭” [5]; 是“獨有叫喊的生人中,而生人並無反應,既非贊同,也無反對,如置身毫無邊際的荒原”[6]; 是“奇怪而高的天空”,是“各式各樣地晱着許多蠱惑的眼睛”[7]; 是“他走進無物之陣,所遇見的都對他一式點頭” [8]; 是“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吟罷低眉無寫處,月光如水照緇衣。”[4]; …… “可是在中國,那時是確無寫處的,禁錮得比罐頭還嚴密。”[4] 然而,“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9] 1926年春,繼“女師大風潮”之後,北洋政府又對學生青年大加屠殺,魯迅“因為做評論,敵人就多起來,北京大學教授陳源開始發表這‘魯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將我撤職,並且還要逮捕我。我只好離開北京,到廈門大學做教授;約有半年,和校長以及別的幾個教授衝突了,便到廣州,在中山大學做了教務長兼文科教授。”[10] “我是在二七年被血嚇得目瞪口呆,離開廣東的”[11],那時國民黨在“清黨”,“我恐怖了。而且這種恐怖,我覺得從來沒有經驗過。”[12]“我一生從未見過有這麼殺人的,我就辭了職,回到上海,想以譯作謀生。”[10] 1930年春“因為加入自由大同盟,聽說國民黨在通緝我了,我便躲起來。”[13]1931年一月中“左聯”的柔石、白莽、馮鏗、李偉森、胡也頻等文學青年被國民政府抓捕,受到牽連的先生不得不“燒掉了朋友們的舊信札,就和女人抱着孩子走在一個客棧里。”一年後,又“在炮聲中逃在英租界”[4]…… 魯迅先生不是什麼“主義者”,也並不是一個“政治家”,他“既沒有主義要宣傳,也不想發起一種什麼運動”[14]。他是一個文學家,只是“因為所求的作品是叫喊和反抗”[15],這就不為“聖人和聖人之徒”所容[16],也更不為“政治家”們所容了[17]。 魯迅當然也不是神,不會說“句句是真理”的大話,但他的確是個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人。只要讀讀他那些記念亡友的文字,沒有一篇不讓人心碎淚奔,譬如: “天氣愈冷了,我不知道柔石在那裡有被褥不?我們是有的。洋鐵碗可曾收到了沒有?……但忽然得到一個可靠的消息,說柔石和其他二十三人,已於二月七日夜或八日晨,在龍華警備司令部被槍斃了,他的身上中了十彈。 原來如此!…… 在一個深夜裡,我站在客棧的院子中,周圍是堆着的破爛的什物;人們都睡覺了,連我的女人和孩子。我沉重的感到我失掉了很好的朋友,中國失掉了很好的青年,我在悲憤中沉靜下去了,然而積習卻從沉靜中抬起頭來,湊成了這樣的幾句: 慣於長夜過春時,挈婦將雛鬢有絲。 夢裡依稀慈母淚,城頭變幻大王旗。 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 吟罷低眉無寫處,月光如水照緇衣。 但末二句,後來不確了,我終於將這寫給了一個日本的歌人。 …… 不是年青的為年老的寫記念,而在這三十年中,卻使我目睹許多青年的血,層層淤積起來,將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這樣的筆墨,寫幾句文章,算是從泥土中挖一個小孔,自己延口殘喘,” 而“當時上海的報章都不敢載這件事,或者也許是不願,或不屑載這件事,……” 他在悲憤中自問道:“這是怎樣的世界呢。夜正長,路也正長,我不如忘卻,不說的好罷。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將來總會有記起他們,再說他們的時候的。……”[4] 先生這樣寫,也是在拷問我們:如果我們目睹他所目睹過的,遭受他所遭受過的,……譬如,你的青年朋友因文獲罪,……譬如,遇羅克、沈元“被槍斃了,他的身上中了十彈。”你會不會發問?又會怎樣做呢? 現在卻有人搖頭:可惜,這老人報復心太重了些,太偏激了些,……只會尖刻罵人,卻常常罵錯了人。 我無語,……只是想到先生早先說過:“看人生是因作者而不同,看作品又因讀者而不同”[16]。他又說:“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國,我的筆要算較為尖刻的,說話有時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們怎樣地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無刀無筆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沒有這筆,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訴無門的一個;我覺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於使麒麟皮下露出馬腳。”[18] 也有人奚落說:魯迅的思想沒有什麼深刻的!對生活、社會、人群極度絕望本身就是深刻思想嗎?他沒有給中國的社會指一條前進的路,沒有給國家民族指一條明道。 是的,這一點,魯迅早就承認了:“倘說為別人引路,那就更不容易了,因為連我自己還不明白應當怎麼走。中國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輩’和‘導師’罷,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們。”[14] 還有人嘆道:“雜感家”魯迅為什麼不寫“長篇小說”呀,還是文學功力不夠吧? 是的,這一點,魯迅也早就承認了:“試再一檢我的書目,那些東西的內容也實在窮乏得可以。最致命的是:創作既因為我缺少偉大的才能,至今沒有做過一部長篇;……”[19] 不過,除了“才能缺少”,以及“語境動盪”之外,先生自己還有些另外的說法。 “說到‘為什麼’做小說罷,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啟蒙主義’,以為必須是‘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所以我的取材,多採自病態社會的不幸的人們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所以我力避行文的嘮叨,只要覺得夠將意思傳給別人了,就寧可什麼陪襯拖帶也沒有。……我深信對於我的目的,這方法是適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寫風月,對話也決不說到一大篇。”[15] “偶然得到一個可寫文章的機會,我便將所謂上流社會的墮落和下層社會的不幸,陸續用短篇小說的形式發表出來了。原意其實只不過想將這示給讀者,提出一些問題而已,並不是為了當時的文學家之所謂藝術。”[20] 誠然,“我以為我倘十分努力,大概也還能夠博採口語,來改革我的文章。但因為懶而且忙,至今沒有做。”[14] “這樣說來,我的小說和藝術的距離之遠,也就可想而知了, ……” [6] 難怪現在有才子抱怨,它們讀起來“疙疙瘩瘩”,又有什麼“的”、“底”之分,遠不如用京片子侃起來的“溜”,難道這就叫做“大師”?…… 殊不知這就叫做“年代不同”、“語態不同”。不過,“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儘管後者言語活潑、讀來也有趣,但頂多翻翻消閒,很快也就忘記了。我還是更喜歡前者,因為讀起來,不但會叫人心沉下來,“叫人氣也不透地看下去”,而且讀後亦會叫人掩卷默思、回味無窮,讀了還想再讀──它就有這種魅力。這是小樣們沒法相比的地方。 同理,“費厄潑賴”應該“緩行”,還是“實行”?那也是個“語境不同”的問題,沒有什麼好爭辯的。至於今日語境如何?“見仁見智”,自己去想罷!只是先生曾鄭重地說明,他的《墳》裡邊“最末的論‘費厄潑賴’這一篇,也許可供參考罷,因為這雖然不是我的血所寫,卻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而寫的。”[14] 是的,這血,包括秋瑾與王金髮等人流的,包括劉和珍與楊德群等人流的,也包括柔石與白莽等人流的, …… 其實,魯迅的書並非那樣難讀,所謂難讀,我想,原因恐怕有三。 一,先生大的意思是講清楚的,或已被解釋清楚了,但後人對一些細節不知所指,是因為對當時具體的人文關係和時事新聞不熟悉,那麼,只要多關注些歷史事件、時代背景,就可以弄懂了。 二,從主觀上來講,正如魯迅多次坦承,自己寫作時, “也伴着哀愁,怕於讀者有害,因此作文就時常更謹慎,更躊躇。有人以為我信筆寫來,直抒胸臆,其實是不盡然的,我的顧忌並不少。” “所以我說話常不免含胡,中止,心裡想:對於偏愛我的讀者的贈獻,或者最好倒不如是一個‘無所有’。” “我毫無顧忌地說話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罷。但也偶爾想,其實到還是毫無顧忌地說話,對得起這樣的青年。但至今也還沒有決心這樣做。” “我自然不想太欺騙人,但也未嘗將心裡的話照樣說盡,大約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14] “但既然是吶喊,則當然須聽將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筆,……因為那時的主將是不主張消極的。至於自己,卻也並不願將自以為苦的寂寞,再來傳染給也如我那年青時候似的正做着好夢的青年。”[6] “有時雖射而不說明靶子是誰,這是因為初無‘與眾共棄’之心,只要該靶子獨自知道,……我的事就完了。”[21] 三,而從客觀上來講,由於那時官廳“對於言論的迫壓”,儘管自己 “要寫下去,在中國的現在,還是沒有寫處的。年青時讀向子期《思舊賦》,很怪他為什麼只有寥寥的幾行,剛開頭卻又煞了尾。然而,現在我懂得了。”[4] “所以現在的書報,倘不是先行接洽,特准激昂,就只好一味含胡,但求無過,除此之外,是依然會有先前一樣的危險,挨到木棍,撕去照會的。 評論者倘不了解以上的大略,就不能批評近三年來的文壇。即使批評了,也很難中肯。 我在這一年中,日報上並沒有投稿。凡是發表的,自然是含胡的居多。這是帶着枷鎖的跳舞,當然只足發笑的。”[22] 因此,由於這種種原因,對於那些隱晦的文字,甚至是“帶着枷鎖的跳舞”,如果有人能夠從過程中、從總體上來把握,“審時度勢”地把它解出來,那當然好。若是解釋不清,就不要硬去解釋,只要大的意思清楚就好了。 最怕的就是,把自己的思想用魯迅的“隻言片語”來包裝一番,加以販賣。比如,談到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前後引發的“自由與平等”之爭時,錢理群教授文中引了魯迅的一句話,來“詮釋”為什麼“自由和平等不能並求”,就似有拉魯迅來替他自己“偷換概念”站台的意思。(參見:小鷹,《對秦暉教授“自由平等”觀的異議》,http://www.azcolabs.com/xy_qinhui.html) 總之,“神化魯迅”或“濫用魯迅”,“捧殺魯迅”或“罵殺魯迅”,對之是“事事求問”或“處處叫板”,其實根子都在我們後人自己的“思想僵化”、不看語境和具體問題,或“道聽途說”、“人云亦云”,或“各取所需”、為己所用罷了,其與魯迅本人何干? 現今名人之所以成為名人,自有他的道理,但名人講的也不都“句句是真理”,因而,要有些爭鳴才好。不可否認,錢先生在魯迅研究領域裡有着“鮮明個性與獨創性”,並已用力打上了許多“個人的印記”,只是魯迅先生以下的一段自白,深深地觸動了我: “還記得三四年前,有一個學生來買我的書,從衣袋裡掏出錢來放在我手裡,那錢上還帶着體溫。這體溫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寫文字時,還常使我怕毒害了這類的青年,遲疑不敢下筆。”[14] 故特記在這裡,願以此自勵並與諸君共勉。 寫於2019年2月。 改於魯迅誕辰140周年,忌辰85周年。 http://www.azcolabs.com/xy_luxun.html [引文和注釋] [1]錢理群,2017年5月29日在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的演講,《文藝爭鳴》,2017年第10期,亦見http://www.aisixiang.com/data/113640.html [2]邵荃麟,《魯迅的<野草>》,《國文雜誌》月刊,重慶,第三卷,第四期,25─31頁,1945年9月10日,亦見http://www.azcolabs.com/ql_on_yecao.html [3]孫郁,《61年版<魯迅回憶錄>多“刪除”與“無中生有”》,2010年5月13日,《瞭望東方周刊》。 [4]魯迅,《為了忘卻的記念》,“南腔北調集”,1933年3月7─8日。 [5]魯迅,《自嘲》,“集外集”,1933年。 [6]魯迅, 《自序》,“吶喊”,1922年12月3日。 [7]魯迅, 《秋夜》,“野草”,1924年9月15日。 [8]魯迅, 《這樣的戰士》,“野草”,1925年12月14日。 [9]魯迅, 《記念劉和珍君》,“華蓋集續編”,1926年4月1日。 [10]魯迅,《自傳》,1934年3─4月,“集外集拾遺補編”,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陳源(1896─1970),筆名西瀅,現代評論派重要成員。在“女師大風潮”中,撰文《粉刷茅廁》指斥女師大七教員支持學生的宣言“過於偏袒一方,不大公允”,並指其中有“某籍某系的人”(魯迅),“暗中挑剔風潮”。1926年1月20日《晨報副刊》發表《致志摩》的信,更有“魯迅,即教育部僉事周樹人”等語,公開舉報其實名及職務。 [11]魯迅,《序言》,“三閒集”,1932年4月24日。 [12]魯迅,《答有恆先生》,“而已集”,1927年9月4日。指1927年廣州清黨時,魯迅幾乎被人“證成”共產黨或“親共派”而加以“清洗”,理由是曾在陳獨秀辦的《新青年》刊物上做過文章,其時報上也有魯迅“逃走了”、“到漢口去了”等謠言“推波助瀾”。 [13]同[10]。指1930年2月,旨在爭取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等自由的“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在上海成立,魯迅是發起人之一,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即以此為罪名,呈請國民黨中央通緝“墮落文人魯迅”,魯迅被迫於3月19日離寓避難,4月1日回寓。 [14]魯迅,《寫在<墳>後面》,“墳”,1926年11月11夜。 [15]魯迅,《我怎麼做起小說來》,“南腔北調集”,1933年3月5日燈下。 [16]魯迅,《俄文譯本阿Q正傳序及著者自敘傳略》,“集外集”,1925年5月26日。 [17]魯迅,《文藝與政治的歧途》,“集外集”,1927年12月26日。 [18]魯迅,《我還不能“帶住”》,“華蓋集續編”,1926年2月3日。 [19]魯迅,《魯迅譯著書目》,“三閒集”,1932年4月29日。 [20]魯迅,《英譯本<短篇小說選集>自序》,“集外集拾遺”,1933年3月22日。 [21]魯迅,《無花的薔薇》,“華蓋集續編”,1926年2月27日。 [22]魯迅,《後記》,“且介亭雜文二集”,1935年12月31夜半至1月1日晨,寫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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