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精英老大们的悲哀 当年“六四”学生提出的运动口号,无论站在哪一方面来说都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不是一件偶发事件,它是有着当时的政治和历史背景,有一个醖釀发酵的过程,而事件的发展延伸也就有着其客观因素。今天我们谈“六四”,当然不能离开它的客观因素,更不能离开它的现实意义。否则,慷慨激昂的宣言声讨,大大小小的游行集会,甚至一年一度的“烛光晚会”,充其量不过是某些政治搞手导演的政治“Show”而已,那怕做得如何义愤填膺,表情加倍的肉紧,做“Show”始终还是做“Show”。在下愚眛,实在不解,二十三年后的今天,还声嘶力竭地呐喊“毋忘六四”“平反六四”的真实内涵何在。我就真不相信到底有多少影响力,更不必奢望有丝毫号召力! “平反六四”的呼声,我以为不过来自这三方面:第一,真正的致力于推动国内政治改革甚至献身的精英,这是在任何环境下都真真正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大丈夫;第二,国外的政治势力及其通过什么“基金”等各种方式资助扶持的代言人或吹鼓手;第三,在第二种人的落力宣传下对“惨案”的善良的同情者,他们出于对人性、对人道的理解,但并不透切地完整地理解事件始末,他们对事件的理解不过是第二种人的宣传效应。对于第一种人,我由衷表示万分敬意!他们是中华民族的孟德拉、昂山素姬,可惜在当今西风东渐,国内早已“和平演变”了,绝大多数精英已蜕变成第二种人当中的那些“代言人”或“吹鼓手”,我不敢说他们是民族的败类,但他们在拿到了外国的身份,生活环境改变了,经济地位改变了,除了领取了外国的种种“基金”后,为自己的幕后支撑者效力而作出种种表演外,看不到他们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做了一点实在的有意义的努力。这些人身份改变了,信仰放弃了,气节失去了,斗志磨蚀了,要么笼里斗,要么闹绯闻……。至于第三种人,其实笔者当年也曾站过队,围观过第二种人精彩的表演,但实在看不出所谓“平反六四”的真实内涵:怎么个平反?把所谓“六四”的元凶诸如邓小平,李鹏,一个个揪出来,交由国际法庭去审判吗?对事件中受害人一个个颁发一纸“平反证书”然后对遇难家属发放抚恤金?对列位精英老大论功行赏,并礼聘担任一官半职?……,噢,通通扯淡! 总之,对于中共来说,“六四”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事实上它的复杂性绝不是精英老大们的隔海申斥呼吁,动员民众游行请愿所能解决的,必须理性对待和处理。尤其在目前国内政治经济的环境下:国内开放以来社会道德的沦丧,官场的腐败,国非当日的国,党更非当日的党,所谓“平反六四”势必抖出更多的问题,胡温已矣,习少也罢,更不是几个方励之、刘晓波或列位精英老大的能耐。窃以为这是中华民族的问题,需要摒弃任何国外势力才能符合民族利益地去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