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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通我脑”的回馈:法学者俞梅荪对《每周一课》的深情鼓励 2025-07-10 20:45:22

“棒喝通我脑”的回馈:法学者俞梅荪对《每周一课》的深情鼓励
——赵晓 2025年7月10日手记


背景简介:

2025年7月3日,我在《每周一课》中讲授《恶法非法:“看不见的手”与人间法律》,从《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出发,探讨以色列亡国的历史教训,进而引入托马斯·阿奎那“四种法”的框架,重点讲解“自然法”传统与原理。

7月10日,我继续讲解《“看不见的手”:文明兴衰背后的法律信仰之战》,对比两种法律思想: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及其所引发的文明与信仰竞争。

不曾想到,法学家俞梅荪兄不仅全程在线聆听了两次课程,更在课后给予我极其热情、真诚且深刻的回应。以下,便是他在第二堂课后的回馈(已经俞兄审阅):

俞梅荪兄回馈原文:

赵兄,今天你讲得真的非常非常好!

我是从另一个志同道合的小群加入的,群里有位认识多年的女士推荐我来听讲座,我一看题目就很好,马上进去,发现原来是您的讲座。聆听您的讲演,使我茅塞顿开。可以说,就像一记棒喝,把我脑子里坚持多年,雷打不动的旧观念,被您彻底点通了!

说到商鞅——那可是我们法律人尤其是我的祖师爷啊!商鞅变法、依法治国,以及《大秦帝国》电视剧……这些我都认真看过,感触很深。尤其是《大秦帝国》,我十多年前看的,全剧贯穿“依法治国”的“法言法语”,看得我感动得不行。

这部剧的编剧我认识,原本是搞经济法的。六/四之后他离开官场,潜心海南十六年,查阅大量史料,最终写出《大秦帝国》。他讲得很清楚:商鞅“依法治国”,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多么好啊!商鞅没有错,错在后人没把法治搞好,被灭国之后怪在法治,这是不对的,应该还商鞅的贡献卓著之评价,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我完全认同他的观点。

《大秦帝国》我看了十多遍,还推荐给警察、同事、朋友,大家都说好得很。当然也不断有人对我说《商君书》是坏的,商鞅是坏人。我就告诉他们:秦孝公面临灭国之灾,启用商鞅变法,依法治国,秦国迅速崛起,空前绝后,功德无量,无懈可击。

今天,您说得是,如果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缺乏信仰与伦理基础,它便沦为权力作恶的帮凶,其本身就“不合法”,即“恶法非法”。合法的“法”必须符合正义:来源正义、程序正义、目标正义。

你讲得最清楚的,恰恰就是“依法”这一点。法律不是一切,正义才是一切。依法治国(rule by law)和法治(rule of law)不是一回事!如果法律没有正义的价值基础,它就只是权力的工具,是行不通的。这一点,你说得太到位了,终于把我彻底说通了!

我讲一个经历:在监狱里,我拒绝承认文汇报作案人的诬陷之罪。我隔壁牢房之人被判死刑,日前刚被拉出去枪毙了,使狱警顿时牛逼哄哄,以为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在握,趾高气昂。几个狱警要打我,我不服气的说,随你们打吧,打死我也不认罪。一位狱警说,打死还不够,要像杀商鞅那样来杀你(指车裂)。当时把我吓懵了,浑身发抖。但两分钟后我缓过神来,竟然有人把我类比商鞅?使我不胜荣幸之至,那是多么的殊荣啊!

当时,我戴着手铐,被他们打倒在地,踢伤了我的膝盖,腿剧痛,迈不开步,走不了路,腿瘸了一个多月才慢慢好,如没有戴手铐,我就和他们拼命了。如今我已73岁了,年纪不饶人,近年我的膝盖老伤在阴雨天经常发作。这种伤,就像很多红军老战士在敌人炮火下,在敌人的监狱里留下的旧伤。我常常用“红色文化”的无数革命先烈英勇献身来自勉,也常常反思法治的真正价值。

我已经三十年没讲课了,语言组织能力确实有些跟不上,脑子也慢了。所以不能在课上点评你。今天听到好几位讲得非常好,尤其有位律师的评点特别精彩。我现在更多的是聆听、感悟。年纪大了,就靠回忆、靠经验。我在监狱中做梦,梦见过基督耶稣,现实里也经历过很多抗争,这些我都可以现身说法。

你今天讲得真是太好了。尤其你不是学法律出身,而是学经济的,却能跨学科地讲法律,讲法理,我特别欣赏。法律人讲法律我听得多,没有新鲜感,往往只听得进去一半,而你讲的法律,从全新的角度讲法律,跨学科交流,观念全新,发人深省,发我深省,使我全神贯注,反复琢磨消化,惊喜不已,受益匪浅。

您是我的老师,我要努力学习,还要看回放,仔细琢磨您的每个观点。

你不仅清晰讲解了最新的国际动态,还能结合格劳秀斯、李悝等古老法律思想,讲得通透又有逻辑。

我想起来,《大秦帝国》的编剧是孙皓晖,长我几岁,才华横溢,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后来著书立说,成功进入体制,六|4之后离开体制。《大秦帝国》第一部分商鞅变法50集,我完整地看了两三遍,另外七八遍是片段反复看。每看一次,都有新收获。特别是看到商鞅治水患,人们习惯抢水互殴,立法之后,再抢水者700人依法要杀,看得我痛哭不止,杀了违法的700人,从此制止了抢水,不然的话,再抢水的打打杀杀要死上万人,多么好啊!

很多人说商鞅不对,我都不理。我就信你讲的:“依法是工具”,没有思想、没有信仰,那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点你终于把我说通了,太感谢你了!

赵兄,我不是要捧你,真的不是。我说的都是实话。我这个年龄已不屑于随便捧人,吹捧没意义。我是心悦诚服地佩服你,喜欢你。

今天我主要是想说,你给我的启发太大了。上一堂课你讲自然法背后的原理,我就觉得你点透了我,这一次你又把《商君书》的原理讲得更清楚,讲得我更信服了。虽然有的细节另说,但你讲的原理,我是真信服了!尽管我还是佩服秦孝公、佩服商鞅,但就学理而言,我认你讲的这个逻辑。

可以这么说,我是你的老年学生。我真的是你的学生,我太太也说:“这个人是你的老师。”我也认你是我的老师。

所以啊,我定位我自己就是您的一个老年学生,这可能是最准确的。

赵晓感言:

俞梅荪老师历经我国经济法治建设从无到有的历史进程,是中国法学界泰斗级人物的秘书,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国务院办公厅法务秘书(1993年晋升为六级副局级公务员),北京大学法律系兼职副教授、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特邀研究员,著作丰厚,思想深邃。他的祖父俞颂华是近代著名报人,上海《申报》总主笔即总编辑,西安事变后前往延安采访毛泽东、朱德、周恩来,是一代笔锋之士、历史见证人。

收到梅荪老师这样深刻、真诚、动人的回应,是我讲课生涯最感动的时刻之一。他不仅是法律思想的引路人,更是心灵谦和、思想开放以及终生学习的典范。他的这份回应,是我与“每周一课”团队至今最珍贵的奖赏与鼓励。俞梅荪老师所讲的,其实正是‘法治不能脱离信仰与价值基础’这一自然法的核心真理。

我想对梅兄说:您是我知己的大哥,您如此谦卑仁厚,才是我真正要一生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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