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曉
一、問題的提出:誰代表“人民”? “人民戰爭”這個詞,在中國語境中,幾乎天然帶有一種道德光環。 我們從小被教導: 人民,是正義的 人民,是智慧的 人民,是高貴的 人民,是歷史進步的主體
從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公意”(General Will),到20世紀政治敘事中的“人民至上”, 似乎都有一個隱含前提: 👉 只要是“人民的戰爭”,就一定是正義的戰爭。 
然而,“人民支持”,從來不是正義的證明。 一個反例就是: 納粹德國,正是在“人民的歡呼中”走向災難。 所以,問題來了: 👉 誰是人民?誰代表人民?人民是否真的在其中? 究竟什麼樣的戰爭,才真正稱得上是“人民戰爭”呢?
二、第一階段:理想化的“人民戰爭” 在上個世紀70-80年代,我中小學的學習中,傳統的“人民戰爭”,尤其在20世紀革命敘事中,被描述為: 敵人陷入人民的汪洋大海 群眾支持,正義必勝 權力來自人民,戰爭服務人民

這種敘事,本質上是一種政治神學: 👉 人民 = 正義 👉 人民 = 合法性 但它有一個致命問題: 👉 它默認人民是真實的存在,“人民不會被操控”。
三、第二階段:墮落形態——“綁架人民的戰爭” 在我長大後,特別是觀察恐怖戰爭,現實逐漸撕開了這個神話。 在中東,我們看到另一種“人民戰爭”: 武裝組織藏身於平民之中 軍事設施設在醫院、學校、居民區 平民成為“人肉盾牌”或“人肉炸彈”
典型如哈馬斯等組織。 
很顯然,當戰爭把平民武器化時, 它就已經不再是“為人民而戰”, 而是“以人民為代價的戰爭”。 這時,“人民戰爭”發生了本質變形: 👉 根本上不再是人民主動參與戰爭 👉 而是人民被迫成為戰爭的一部分 這,與其號稱“人民戰爭”,不如說是: 👉 “綁架人民的戰爭” 其本質,是把人民當人質,對人的徹底工具化、武器化。
四、第三階段:極權主義——國家對人民的戰爭 隨着觀察與思考的進一步深入,我看到了更深一層: 👉 極權主義 歷史已經反覆證明,恐怖主義與極權主義是一體兩面: 恐怖主義一旦掌權,往往轉化為極權主義 極權國家最擅長的,就是“以人民之名壓迫人民”

從斯大林(Joseph Stalin)到其他“天降偉人”,無不: 這些都發生在“人民政權”的大旗之下。 於是,邏輯徹底反轉: 👉 “人民戰爭” → “對人民的戰爭”
五、第四階段:一個新指標——“平民傷亡比例” 而這一次,美以對伊朗的戰爭(及其相關行動), 讓我注意到一個新的衡量指標正浮現出來: 👉 平民傷亡比例(civilian casualty ratio) 
這不是宣傳口號,而是一個極其關鍵的文明指標: 戰爭是否儘可能區分平民與戰鬥人員? 是否優先打擊指揮系統,而非無差別毀滅? 號稱正義的戰爭,是否減少無辜生命損失?
這,其實對應現代“正義戰爭”倫理中的兩大原則: 1. 區分原則(distinction):必須分清“誰是戰鬥人員,誰是平民”。 在正義戰爭理論中,這是最基本的底線: 只能攻擊軍事目標 不能故意攻擊平民 必須儘量避免傷及無辜
換句話說: 👉 不是所有在戰場上的人,都可以被當作敵人。 這條原則的文明意義在於: 它承認:即使在戰爭中, 人仍然不是工具,而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 2.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打擊必須“值得”,不能造成過度傷害。
即使目標是合法的軍事目標,也必須考慮: 這次打擊帶來的軍事收益 是否遠大於可能造成的平民傷亡
如果: 👉 傷害明顯超過軍事必要性 那這次行動就是不正當的。 換句話說: 👉 不是“能打就打”或“不惜代價消滅敵人”,而是“值不值得打”。 區分原則,限制“打誰”; 比例原則,限制“怎麼打”。 這兩個原則放在一起,就是一句話: 戰爭可以殺敵,但不能隨意傷人; 可以取勝,但不能以無辜者為代價。 兩者共同構成: 👉 把戰爭從“野蠻”拉回“文明”的最基本邊界。
六、一個驚人的轉變:“人民戰爭”=“讓領導先走” 為什麼? 如果用一句中國古話來概括這一邏輯,其實就是: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但今天,它在“正義戰爭”倫理下被重新定義了: 👉 不是戰術,而是倫理。 👉 也因此,“讓領導先走”才是真正的“人民戰爭”。 
“人民戰爭”=“讓領導先走”的深層含義是: 換句話說: 👉 把戰爭的代價,從“不惜以人民為代價”轉移回“讓好戰的權力先付代價”。 真正的文明戰爭,不應該讓無辜的人民為戰爭負責, 而是讓發動戰爭的權力責任者承擔代價。
七、真正的“人民戰爭”必然是“人道戰爭” 到這裡,我們可以重新定義“人民戰爭”了。 人民,不是戰爭的資源或代價; 而是戰爭必須保護的對象。 真正的“人民戰爭”: 👉 不是“人民參與的戰爭” 👉 而是“保護人民的戰爭” 真正的人民戰爭,必須滿足: 
這,也才符合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從基督教倫理所主張的“正義戰爭”(Just War Theory): 戰爭必須有正當理由 戰爭必須有正當手段 戰爭必須儘可能減少無辜傷害
八、從“公意”到“個人”:文明的真正轉向 我們終於可以看清一個深層問題: 從盧梭開始,現代政治強調: 👉 公意 👉 人民 👉 集體 但真正的文明,最終必須回到: 👉 人本身、個體本身、生命本身 不是抽象的“人民”, 而是具體的、有血有肉的、各不一樣的,一個一個有尊嚴的人。 
九、結語:誰在為誰而戰? 戰爭不會消失。 但文明秩序可以決定: 👉 戰爭是吞噬人還是保護人 👉 權力是否可以犧牲人民還是必須為人民負責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 是否高喊“人民戰爭”的口號 而是: 👉 戰爭,是否仍然把人當人? 
一句話的結束 👉 凡是讓人民去死的戰爭, 都不是人民戰爭; 只有儘可能讓人民不死的戰爭, 才配稱為真正的“人民戰爭”,正義戰爭,文明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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