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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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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不参政,自吞恶果 2016-02-12 09:29:34

华人不参政,自吞恶果

解滨

纽约市梁警官一案,陪审团的判决书出来了。 本来这不过是一起执法过程中的意外事故,但陪审团却判了他二级误杀、二级攻击、二级疏忽致险、刑事疏忽杀人及渎职,检察官的五项罪名全部成立。 这在美国司法判决中是极其罕见的。 每年美国警察击毙数千人,其中至少有上百起是误杀的。 很少有检察官会对警察误杀进行起诉。 犯事警官多半只接受行政处置,极少有警察会因为意外事故而背上官司的。 近年来只有梁警官是因为意外事故被起诉的。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法庭居然判决警察有罪,而且所有罪名都成立! 这简直是胡闹! 我敢说就连检察官都对这个判决吃惊。 通常的情况下,检察官都是以尽可能多的罪名起诉被告,目的是在陪审团否决一部分罪名后仍然让至少一个罪名成立,或者留下足够的余地跟被告达成认罪协议。  但是这次梁警官的所有罪名都成立,确实让所有人惊掉下巴!

消息传来,纽约布鲁克林非裔社区皆大欢喜,华人社区群情激愤。 黑人为什么高兴呢? 因为他们终于有一个机会狠狠地报复警察了。   接着,纽约人民将赔偿死亡者5000万美元。 由于有了这个判例,纽约警察和全国警察今后都要小心了。 除非罪犯的枪弹击中自己,是绝不可以开枪自卫的。 任何不小心的开枪都有可能遭遇梁警官的下场!

美国太大,管不了那么多。 但我们华人在美国今后的日子将更难过,这是毫无疑问的!

这是黑人的又一次辉煌胜利,我们华人的又一次惨败!

问题是:这件事怪谁? 怪黑人? 怪白人? 怪市政府? 怪法院?

假若这一案件中被打死的是华人,难道华人会忍气吞声吗? 黑人为他们的同胞的命案力争,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怪市政府? 市政府是谁选出来的? 华人投了几张票?

不要再怪别人了,这件事怪来怪去还要怪我们华人自己!

假如那个陪审团中有一名华人,判决结果会是这样的吗? 陪审团本来已经有3位华人入选,但这三位华人都以各种理由将自己弄出陪审团。 这三位华人是谁? 我想亲自问问他们: 你们还是人吗? 下一次,你们要是被抢、被杀,我一定发文祝贺你们!

假如公诉机构里的检察官中有几位华人职员,那么在立案和选定起诉的罪名时至少要考虑一下华人社团的呼声吧。 我们华人可不缺念书的,可是我们华人弟子多半就是STEM,有几位愿意学法律?  有几位愿意从政?

假如我们华人的纽约市的投票率哪怕达到那里老百姓的平均值,纽约市政府会在这件事发生后装聋作哑,任凭梁警官自作自受吗? 

同胞们,你们知道吗,这个案发地点和案件审理地点是纽约布鲁克林区。 那不是一个华人占少数的地区。 那是华人云集,有很多华人住户和商家的地区。 但是那里的政府官员中有多少是华人? 那里的民选代表中有几位是华人? 那里的大大小小社区会议中有多少华人参加? 那里的华人有多少去投票? 既然这些都几乎交白卷,那又怎能怪人家不拿咱们当人? 华人就知道赚钱、发财。 人家也赚钱、发财,但人家还当官,还参加陪审团,还敢于上街游行,还到处参加各种社区会议,发表自己的见解。 人家就是这样慢慢混的比我们好! 信不信由你!

华人这一次当了替罪羊,就有下一次。 华人软骨头的形象就这样在美国人民心目中一次又一次形成了。 反正欺负华人是最容易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在SCA-5问题和哈佛录取等问题上,华人好歹还可以拉上“亚裔”一起诉苦。 梁警官一案,华人还能拉谁陪绑?

美国是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但这个民主法治不是有个超人帮助我们打理是非曲直,一切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

华人不参政,自吞恶果。 现在看到了吧。 该怎么办还不清楚吗?


浏览(9040) (43) 评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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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钟胜希 留言时间:2016-02-15 18:59:46
说一个和这个话题不太沾边,但有点儿关系的话题:说到中国人的普遍的胆小怕事,就更凸显出志愿军的伟大。他们以大无畏的气概和高超的战斗素养,在朝鲜的冰天雪地里,以劣势装备把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赶到三八线,是几百年来第一次在外强面前打出中国的威风。我们中国人坏就坏在一帮所谓的知识精英,指指点点,说得头头是道,到关键的时候,却百无一用,做缩头乌龟,甚至对英雄百般诋毁。操,别看读了不少书,知识都灌到狗脑子里了。其实说他们是狗都是对狗的侮辱,狗不嫌家贫,比他们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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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慌兮兮 留言时间:2016-02-14 11:53:01
从事实分析,梁警官的审判结果是他事故后表现的结果。他一没有打电话向警局上级汇报;二没有向伤者实施抢救。他干什么了呢?他在地上找子弹。梁警官的解释是他怕被警局解雇,而且不会做CPR,只是应付了考试。这个解释是很牵强的,法律是说facts。假如你是陪审团员,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你会怎么判?假如警察不是中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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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科长 留言时间:2016-02-14 10:20:43
你们这些说法院判决和种族歧视无关的听着,Ferguson警察故意杀人叛无罪,梁警官无意杀人被判了15年,这之中的不公平还不清楚吗?应该不需要去翻法律教科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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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留言时间:2016-02-13 10:39:28
道理好讲,但不必诉诸恐惧.理性的思考与言论是最有可能达致效果的手段,虽然可能需要耐心与持久努力,因为还是比恐吓更有效.在我们的文化里,大家从小就知道有关狼来了的故事.其实谎言与恐吓是天下最愚蠢的洗脑方式,已经被来海外的绝大部分侨民所厌恶和不耻.还是那句话:文章是为听众而说,不是自说自话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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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留言时间:2016-02-13 10:39:27
道理好讲,但不必诉诸恐惧.理性的思考与言论是最有可能达致效果的手段,虽然可能需要耐心与持久努力,因为还是比恐吓更有效.在我们的文化里,大家从小就知道有关狼来了的故事.其实谎言与恐吓是天下最愚蠢的洗脑方式,已经被来海外的绝大部分侨民所厌恶和不耻.还是那句话:文章是为听众而说,不是自说自话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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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兰 留言时间:2016-02-13 09:29:07
在文中看到这一断:"陪审团本来已经有3位华人入选,但这三位华人都以各种理由将自己弄出陪审团。"时,感觉非常悲哀。

不知这条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如确有其事,这真是一条令人非常悲痛和绝望的信息,这种悲痛和绝望,竟让我联想到:明朝时候,只百十个倭寇海盗,就可以横扫中国海岸;二战期间,只几个廖廖可数的日本兵,就可以押解几千中国人,赴刑场处死。

上面文字无意去指责这三位华人,相信他们一定有他们的理由。我只是在悯心自问:当自己也是这三位华人的处境时,是否也会选择逃避?当自己也身处上面所述的种种处境时,自己又会去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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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6-02-13 05:32:52
“陪审团本来已经有3位华人入选,但这三位华人都以各种理由将自己弄出陪审团。”这个确定吗?我多年前曾差一点进入一个陪审团,被告是黑人,他和我在法庭上四目对视了一会儿,我就被刷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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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19 留言时间:2016-02-12 22:51:57
罪有应得。你们瞎扯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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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意海 留言时间:2016-02-12 21:09:37
这里有白宫请愿签名: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liang-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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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意海 留言时间:2016-02-12 21:09:36
这里有白宫请愿签名: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liang-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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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youpo 留言时间:2016-02-12 19:47:16
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帮助大家客观思考:换位思考。假如开枪的是白人警察,被杀的是华人,你觉得是判警察有罪公正还是判无罪公正?然后再换回来,你就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客观判断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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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德 留言时间:2016-02-12 19:44:25
如果梁警官是因為種族歧視或華人不參政,因此被判刑,那華人似乎應該調整集體作法,猶太人也常說被種族歧視,但是猶太人似乎在美國活的很滋潤,很懂得避勢藉勢,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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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德 留言时间:2016-02-12 19:39:11
我覺得博主還是仔細看一看本案判決書內容,到底梁警官是否被冤枉,及其他類似案件是否有共同性。如果未仔細檢視本案,就馬上說種族歧視,或不參政等影響,似乎過快了一點。只能說不排除這種可能。

我覺得梁警官一案,按目前的訊息,可能是請的律師不好,或梁本身法律認知有問題,不懂得保護自己權益。
我本身人生閱歷,發現貪腐及為非作歹的人,不一定都會被抓,反而是太囂張,不重視犯法、執法細節的人,容易被抓被冤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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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鬼 留言时间:2016-02-12 19:08:59
大侠在这里光谈政治,不能就法律谈法律吗? 去看看该案的唯一黑人陪审员的谈话,心态都比大侠平和。

陪审员一致同意定罪的原因是,他们都试验扣发扳机,警察用枪很难扣发。因此,他们认定梁当时手指是搁在扳机上,且是有意识开的枪,不相信走火的说法。尽管是胡乱开的。但梁说他的手指没放在扳机上(他知道不应该那样)。

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违背事实和良心定梁无罪吗?所以,那三个华人逃走,还是聪明的。

虽然按照法律标准,梁不算太冤。但对于过失杀人,被判重刑,依照常识这惩罚不成比例。希望法官依照最低标准对他判刑。

华人对于法律问题,不要只使用政治思维。不幸大侠的见解,也流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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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19 留言时间:2016-02-12 18:37:53
台吧子,Richard Pang参政,出卖灵魂逼加州的小孩都打害人的疫苗。这个人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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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游记 留言时间:2016-02-12 17:09:43
如果华人警察变成黑人警察肯定会有不同结果。那些陪审团的成员,法官,检察官就会三思而后行。因为黑人团结,有领袖,一呼百应没有像华人群里的四分五裂,他们不只投票,他们上街游行,他们打砸抢(有人会对此有异议,但你不能否认像洛杉矶1991Rodney King事件,大批黑人上街打砸抢,任何政客法官做决定时都不能不考虑)。对于华人嘛,都是顺民,从不惹事,遇事意见不通一,各管自己,哈哈,捏你白捏,完全不用考虑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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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6-02-12 17:02:46
华人的问题之一确实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陪审团本来已经有3位华人入选,但这三位华人都以各种理由将自己弄出陪审团。”:这个确定吗?如果是,it is shameful 。
牧人没有跟踪这件事,不敢判断梁警官是否有罪,但是有华人近日jury肯定有助于华人跟踪这件事。
昨天看梁警官在结果出来时完全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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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破棉袄 留言时间:2016-02-12 14:23:20
司法判决,是陪审团决定的,与参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陪审员情绪受舆论影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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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youpo 留言时间:2016-02-12 14:11:58
首先说明,我从2008年入籍以后所有重大投票全部参加了,而且会一如既往参加。我赞同博主的观点,就是华人参政太不积极,使得我们的声音得不到上传,也没有人重视。华人必须积极参政,积极投票。

但具体到这个案子,我觉得如果三位华人能加入陪审团,情况应该会好很多,罪名不会全部成立,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梁警官是不是能全身而退(完全无罪)仍然是有疑问的。因为他的情况与其他无罪判决的案件是有很大区别的。1,对方没有武器,没有对其构成任何威胁,2,他没有给予对方任何警告。其它案件要么有对警察构成威胁,或警察给予了警告,或两者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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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oking 留言时间:2016-02-12 13:47:37
仅对警察,我支持这个判决结果,警察随意枪杀无辜平民的恶性事件太多了,冤死的人太多了。在案例法国家,今后,这个案例,将是所有警察的紧箍咒,将约束无法无天警察的滥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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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yl 留言时间:2016-02-12 13:31:41
华人即使懂英文,在主流社交媒体上(如脸书)上也少有参与,大多只在中文媒体(如微信)上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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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留言时间:2016-02-12 12:17:46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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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甲 留言时间:2016-02-12 11:28:47
博主这个证明华人不参政的后果的例子举得不对,纽约有很多华人议员。今天微信上就有一条消息说某纽约华人议员公开支持判决结果。也许那个议员有她的正当理由。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事件与华人参政这个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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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6-02-12 11:04:51
作者:木頭 留言时间:2016-02-12 10:59:46
什么事都归结到种族歧视,这是部分华人的错误思维,也是他们不能融入美国社会的原因之一。你必须承认,非裔,老莫,甚至老印,都意淫成了美国的一部分。你如果老是游离============================================
这一次不是种族歧视,而是自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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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頭 留言时间:2016-02-12 10:59:46
什么事都归结到种族歧视,这是部分华人的错误思维,也是他们不能融入美国社会的原因之一。你必须承认,非裔,老莫,甚至老印,都意淫成了美国的一部分。你如果老是游离在美国社会之外位华人争取权利,只能帮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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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滨 留言时间:2016-02-12 10:48:53
作者:伊萍 留言时间:2016-02-12 10:36:06
亚裔在美国法律上是非常受歧视的,你这个例子就是明证,我还有其他例子。但你认为原因是华人不投票,依我看是看错原因了。
========================================================
华人不投票,至少最遥远的一个原因。 也许牵强附会了。 但华人如果都去投票,地位提高了,检察官立案时就要考虑可能遭受的社区反抗。 如果梁警官是黑人,检察官就会小心一点,不起诉这么多的罪名。 这是我的$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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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萍 留言时间:2016-02-12 10:36:06
亚裔在美国法律上是非常受歧视的,你这个例子就是明证,我还有其他例子。但你认为原因是华人不投票,依我看是看错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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