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挺喜歡老公比我大個十來歲,比他年輕至少還有點兒年齡上的優勢。就是天不隨人願,到頭來找個老公只比我大幾個月,你看掐架時就互不相讓,還得我哄着他。 不過話說回來,大太多就不是什麼好事了吧。每次看那楊先生和翁女士的新聞,我都有種辛酸的感覺。那楊老先生娶翁女士的時候是82歲。七年過去了,他依然精神矍鑠,興高采烈;翁女士怎麼看上去都是憔悴疲憊,笑不由衷呢,反正一點兒也不水靈。我不是他們,不知個中情況。但從普世價值觀來說,楊先生當然樂了,那翁女士有什麼好高興的呢。 最近看了幾個電視訪談節目,都涉及特老夫特少妻(我這裡指的是年齡相差懸殊而不是指個體的年齡)的事情。他們就沒有翁女士那麼幸運。至少楊先生的子女都生長在美國,他們接受的教育和所處的環境決定他們不會干涉父親的婚姻,縱然是頗有微詞,也只是留在肚子裡吧。而國內的情況就大不相同。這樣的特老夫特少妻的結合定會遭到家人,尤其是子女的強烈反對。有個44歲的農村保姆和90歲的老頭結合後,老頭子女跟他們大打出手。嚇得兩個人東躲西藏,不敢露面,女人怕老頭一旦被他的兒子逮着,老頭兒就會被脅迫,那一切就由着兒子做主了。老頭在遺囑中指定自己的其中一套房子在他百年之後留給現任老伴。幾個子女一合計,在老爸後媽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沒有產權的房子賣掉,讓那個女人美夢落空。另一個例子是上海有個外地女大學生才28歲,找個56歲喪偶的上司。男方的兒子只比這個後媽大一歲。在節目現場,兒子兒媳拿出事先擬好的要求女方放棄他爸爸兩套房子產權的協議,聲稱如果女方和男方的結合不是為了錢財,那就當場簽下此協議以正視聽。女大學生為彰顯自己純潔的愛情,像刑場就義般走上前準備在協議上籤下自己的大名。隨後戲劇化的場面出現了:父親三步並作兩步,上前一把奪過協議撕個粉碎。女大學生也就事兒說我們散了得了。這下男方急了,揚言兒子再插手自己的婚姻就斷絕父子關係。 在人們心中就算不說出來也知道這樣特老夫特少妻的結合應該都有所圖吧,有誰不圖什麼就嫁人呢?就算你說不圖他錢就圖他人好。那不也是圖嗎?只是你圖的是精神依託而不屬於物質範疇,似乎沒有什麼銅臭氣,高尚了許多。44歲的女人嫁給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並悉心照料他,或者是那個80後的女大學生嫁給能做他父親的男人,如果這些老頭什麼也沒有,那子女巴不得吧。就因為有利益牽涉其中,子女不願把曾經屬於父母的財產讓這些半路殺進來的外人染指。要我說除非你希望老人及早過世,否則女人讓你們老父親快活地多活了好幾年,她們已經犧牲了自己的尊嚴和常人的生活,忍受着人前人後的閒言碎語,承受着同齡人未有的精神煎熬,怎麼就不該得點財產呢?有付出就應該得到回報,正大光明,受法律保護。為什麼做兒女的就不能換位思考呢。 往往這種情況下,老父親都選擇寧肯斷絕父子女關係也要維繫婚姻,這讓子女不得其解:真是老糊塗了,為了那個狐狸精連血脈相連的子女都不要了。在國人心中,父子女之間的親情遠勝於半路出家的夫妻,如果女方有生育,那子女還收斂着點兒;反之他們仗着自己的地位有恃無恐地干涉父親婚姻,反正我是你親生的子女,你能怎麼着。其實我的解讀是:老父親非常感激特少妻給自己帶來的快樂,借用楊先生的話就是(特少妻)那是上帝送給他的最後禮物,一輩子可能都沒有這麼高興了。正是自己有倆糟錢或財產,才讓幸福從天而降。本來已經對不住人家了,拿錢財補償對方也減輕一下自己愧疚之心。而子女的橫加阻攔勢必引起老人的極大不滿。還有幾天舒心的日子呢?你不讓我痛快,就休想得到我的財產。 要我說,老父親老了老了找個特少妻那真是他的福氣,也給子女減輕了多少負擔呀,只是最後分財產的時候子女少了些。有一得必有一失。要我看楊先生把所有財產留給翁女士都不多,就衝着她可能終身喪失做母親的機會這一點我就同情她。擱上我,給座金山也不干。當然人家翁女士也不全是看上楊先生的財產,崇拜也占很大因素吧。無論怎樣,特老夫特老妻自己已經很不容易了,我們這些旁人就嘴下留情,多一些理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