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挺喜欢老公比我大个十来岁,比他年轻至少还有点儿年龄上的优势。就是天不随人愿,到头来找个老公只比我大几个月,你看掐架时就互不相让,还得我哄着他。 不过话说回来,大太多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吧。每次看那杨先生和翁女士的新闻,我都有种辛酸的感觉。那杨老先生娶翁女士的时候是82岁。七年过去了,他依然精神矍铄,兴高采烈;翁女士怎么看上去都是憔悴疲惫,笑不由衷呢,反正一点儿也不水灵。我不是他们,不知个中情况。但从普世价值观来说,杨先生当然乐了,那翁女士有什么好高兴的呢。 最近看了几个电视访谈节目,都涉及特老夫特少妻(我这里指的是年龄相差悬殊而不是指个体的年龄)的事情。他们就没有翁女士那么幸运。至少杨先生的子女都生长在美国,他们接受的教育和所处的环境决定他们不会干涉父亲的婚姻,纵然是颇有微词,也只是留在肚子里吧。而国内的情况就大不相同。这样的特老夫特少妻的结合定会遭到家人,尤其是子女的强烈反对。有个44岁的农村保姆和90岁的老头结合后,老头子女跟他们大打出手。吓得两个人东躲西藏,不敢露面,女人怕老头一旦被他的儿子逮着,老头儿就会被胁迫,那一切就由着儿子做主了。老头在遗嘱中指定自己的其中一套房子在他百年之后留给现任老伴。几个子女一合计,在老爸后妈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没有产权的房子卖掉,让那个女人美梦落空。另一个例子是上海有个外地女大学生才28岁,找个56岁丧偶的上司。男方的儿子只比这个后妈大一岁。在节目现场,儿子儿媳拿出事先拟好的要求女方放弃他爸爸两套房子产权的协议,声称如果女方和男方的结合不是为了钱财,那就当场签下此协议以正视听。女大学生为彰显自己纯洁的爱情,像刑场就义般走上前准备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大名。随后戏剧化的场面出现了:父亲三步并作两步,上前一把夺过协议撕个粉碎。女大学生也就事儿说我们散了得了。这下男方急了,扬言儿子再插手自己的婚姻就断绝父子关系。 在人们心中就算不说出来也知道这样特老夫特少妻的结合应该都有所图吧,有谁不图什么就嫁人呢?就算你说不图他钱就图他人好。那不也是图吗?只是你图的是精神依托而不属于物质范畴,似乎没有什么铜臭气,高尚了许多。44岁的女人嫁给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并悉心照料他,或者是那个80后的女大学生嫁给能做他父亲的男人,如果这些老头什么也没有,那子女巴不得吧。就因为有利益牵涉其中,子女不愿把曾经属于父母的财产让这些半路杀进来的外人染指。要我说除非你希望老人及早过世,否则女人让你们老父亲快活地多活了好几年,她们已经牺牲了自己的尊严和常人的生活,忍受着人前人后的闲言碎语,承受着同龄人未有的精神煎熬,怎么就不该得点财产呢?有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正大光明,受法律保护。为什么做儿女的就不能换位思考呢。 往往这种情况下,老父亲都选择宁肯断绝父子女关系也要维系婚姻,这让子女不得其解:真是老糊涂了,为了那个狐狸精连血脉相连的子女都不要了。在国人心中,父子女之间的亲情远胜于半路出家的夫妻,如果女方有生育,那子女还收敛着点儿;反之他们仗着自己的地位有恃无恐地干涉父亲婚姻,反正我是你亲生的子女,你能怎么着。其实我的解读是:老父亲非常感激特少妻给自己带来的快乐,借用杨先生的话就是(特少妻)那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后礼物,一辈子可能都没有这么高兴了。正是自己有俩糟钱或财产,才让幸福从天而降。本来已经对不住人家了,拿钱财补偿对方也减轻一下自己愧疚之心。而子女的横加阻拦势必引起老人的极大不满。还有几天舒心的日子呢?你不让我痛快,就休想得到我的财产。 要我说,老父亲老了老了找个特少妻那真是他的福气,也给子女减轻了多少负担呀,只是最后分财产的时候子女少了些。有一得必有一失。要我看杨先生把所有财产留给翁女士都不多,就冲着她可能终身丧失做母亲的机会这一点我就同情她。搁上我,给座金山也不干。当然人家翁女士也不全是看上杨先生的财产,崇拜也占很大因素吧。无论怎样,特老夫特老妻自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这些旁人就嘴下留情,多一些理解吧。 |